保险知识汇总,孙儿被撞病加重有保险解困难

2020-07-28
保险知识翔解

今年5月12日,对于家住江苏省通州市石港镇金家庄村农户周某一家人来说是个特别的日子,因为他们在为孙儿病情加重而缺钱医治发愁时,当地中国人寿(601628)通州支公司的同志上门给他们送来了5.3万元的理赔款,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他们从內心感激通州支公司给予热情周到服务的同时,也庆幸当初能及时给孙子买了双份保险。左邻右舍对此也感慨万分,认为居家过日子真不能缺少保险保障。

原来,周某夫妇年事已高,儿子长年在外打工,儿媳离婚后早已不知去向,丢下孙子由他们老夫妇俩抚养,日子本来就过得紧紧巴巴。但不管生活如何困难,他们却不忘给孙子买保险。早在2005年9月,周某的老伴作为投保人,在当地中国人寿(601628)通州支公司为孙子投保了一份康宁终身保险,保额1.1万元,年交保费528元;2006年5月,周某又作为投保人,给孙子在通州支公司投保了一份康宁定期保险,保额2万元,年交保费300元。M.Bx010.cOm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不久前,周某还未满18岁的孙子外出时被一辆农用三轮车撞伤,导致头部等多处外伤,后出现情绪不稳,虽先后在多家医院治疗,但效果甚微。后被鉴定为重度精神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而此时为孙儿治病,周某夫妇已花光了家中所有积蓄,还欠了外债,一家生活十分窘迫。正在一筹莫展之际,老俩口想到了曾经给孙儿买过保险,于是周某以被保险人监护人的身份向中国人寿(行情,资讯,评论)通州支公司提出了理赔申请。

接到报案后,中国人寿通州支公司立即派人展开调查核实,很快查清了事情的全过程,确认符合条件予以理赔。为此,公司加快了理赔速度,于10日内就做出了赔付5.3万元的决定,并派人将这笔赔款送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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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违规搭载摩托车被撞身亡后果自负


刚刚17岁的来京务工女孩小美(化名)搭乘男友王某驾驶的摩托车时因为没有戴头盔,被一辆货车撞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小美的父母遂将王某、货车所属食品公司及保险公司起诉至顺义法院,索赔共计71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小美违规搭载摩托车对自己的损害结果亦应承担10%的责任。

小美的父母诉称,去年,刚刚16岁的小美从来家吉林来京打工。今年的一天,小美乘坐男友王某的轻便摩托车行至北京市顺义区通顺路时,与某食品公司的轻型厢式货车相撞,王某和小美均受伤。后小美在医院重症加强护理病房住院治疗3天后,因抢救无效死亡。故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王某、食品公司以及食品公司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1万余元。

被告王某辩称:食品公司的司机超速驾驶,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我同意承担10%的责任。

被告食品公司辩称:我公司司机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车辆亦符合行驶要求,我公司不应承担任何责任;王某违章行驶,在事故中存在重大过错;小美乘坐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应对自身的死亡承担30%的责任。

被告保险公司辩称:食品公司的事故车辆在公司投保交强险,但事实认定书中没有认定食品公司司机有任何违法行为,保险公司应在无责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王某在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没有登记的摩托车违规载人,应由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小美虽然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不具有责任,但对自身的死亡后果负有责任,小美年满16周岁,有能力认识到乘坐不允许载人的摩托车是违法的,且事故当时她也没有戴安全头盔,她对损害后果的扩大是有责任的。

顺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可以认定,被告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不得载人的轻便摩托车上路行驶,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由被告食品公司承担次要赔偿责任。小美未戴安全头盔乘坐不得载人的轻便摩托车,对其自身死亡结果的发生亦应承担一定责任(10%)。

故此,判决保险公司给付小美的父母10万余元;被告王某赔偿小美的父母11.9万余元;被告食品公司赔偿小美的父母5.9万余元。

车辆被撞如何理赔应走出误区


随着私车数量增长,不仅小区停车问题越来越受关注,就连停在小区内的车辆出了问题如何解决,也成了车主们的心病。王先生准备出门上班时,发现自己的车辆左侧翼子板被撞,由于只上了第三者责任保险,若没有找到撞车者,就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理赔。于是他找来物业公司,希望能配合处理,物业公司表示,可以帮助王先生开具车在小区内被撞的证明。

车主在发生事故后,往往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保险公司。在本案中,王先生也是首先致电保险公司,但得到的答复却是只能赔偿70%的损失。对此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表示,保险公司的条款已作了相应规定,像王先生这种情形只能赔偿损失的70%,另外的30%需要由车主自己买单。

对于这样的解释,王先生感到很委屈,“明明是别人撞了我的车,到头来却要自己承担30%的费用。”对此,该小区一位有过相同经历的车主给王先生支了一“招”,如果是不明原因的单车损伤,可伪造事故,这样保险公司可以全赔。对此,专家提醒车主,这种行为不可取,伪造事故索赔是一种骗保行为。

那么物业在收取了停车费后,有没有责任去履行看护义务呢。一旦发生碰撞等事故,物业是否要承担部分赔偿呢?

由于各小区物业规模及设施参差不齐,一部分小区并没有条件配备摄像等装备,这就造成了一旦发生事故,物业不能及时查明肇事者,小区物业也很难拿出利于自己的证据。反之,车主认为交付了停车费,物业理应有看护责任,既然找不到肇事者,就应该承担一定责任。双方都有各自的说辞,就很容易发生纠纷。

对此,物业公司应承担部分责任。小区内事故的发生,与管理有关,比如保安有没有按时巡逻等,但物业公司为规避风险,通常会要求车主提供车辆在小区被撞的证明,而对业主来说,这个举证比较困难。若是停车点是地下停车场,有监控录像的,车主可要求物业提供录像证明,若无法提供,物业也应承担一定责任;若车辆停放在露天停车点,想要找证据证明找到责任人比较难,车主只能自掏腰包。

汽车被撞不一定获全赔

林先生把车辆停在住宅小区停车场,第二日取车时发现车被撞了,肇事车跑了。保险公司表示只能赔70%,要自负30%。换了一个大灯总成和保险杠,加上工时费共2980元,仅自费部分就要近千元。邓先生表示质疑:“买汽车保险就是为了规避风险,第三者责任险、无计免赔都买了,为何不能给予全赔?”

其实原因很简单,该事故的全部损失本来应该由肇事车主来承担。但车辆被撞,无法找到肇事者,车主只能获得70%的车险赔偿,另外30%需由车主自行承担。这是车险中很常见的一个条款。需要注意的还有,机动车手续不全、故意或伪造事故、酒后或驾车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车辆被盗期间等情况均不能获得赔偿。

其实,即使你买了保险,你的车被撞或是出了什么意外,保险公司也不是全赔的,车辆被撞如何理赔应走出这样的误区,对方全责自然这次事故的费用都由他来出,不论是不是有保险,而不是你的保险公司来陪。

保险知识汇总,社保交费“被平均”?


今天和同事们学习关于社保方面的应用与知识,学习这个方面的东西不是第一次了,总会有这样的学习是因为社保总在变化,作为一个保险人,要与时俱进。

我又通过网络收集和打电话到社保局核实,做出一个表格,关于近十年来武汉市岗平社会平均工资数据,相当惊人!

看了之后,你也不禁要说,:“不会吧,我拼命工作,累死累活也才一两千块钱,去年的社会均工资都3275每个月!!!!统计局没搞错吧?""

我想说的是不管统计局有没有搞错,但是,数据出来了,数据出来的目的是神马呢?聪明人应该知道了,社平调高后社保缴费基数也调高,交费也上涨,

武汉社保扣费从低的500多到高的800多,算一下,一年也要6000元到9000元左右。不断上涨,几个人能承受得了呢?那么压力最大的落在哪些人头上了呢?

答案是落在企业和那些灵活就业窗口交社保的人身上!

关于社保,国家的政策一直在调控,在计划经济年代人们从出生到坟墓都是由国家来统包,生老病死都不用担心,而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大多数人是没有固定单位或者职业的,那这些人以后的养老和生存问题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我们的所有一切都要自己来完成,生老病死都是靠自己。所以更让许多人感到对日后的不确定和不安。

由社平工资的“被平均”可以感觉到国家社保体系的统计和实施操作方面存在很大的不足,甚至有不少人认为这样夸大社平工资可以加大社保征收力度,在中国目前人口红利高峰时期内来抵消社保帐户的亏空问题。

但是!这是解决根本问题的办法吗?中国人口红利时期仅难维持20-30年,原因是中国人口基数过大!并且老年化越来越快。届时今天埋下的养老问题将在那个时候暴发出来。

想来,活在当代实属不易。养老问题而言有这样几类思想的人,一类,得过且过,听之任之。另一类,艰难地在政策下跟进,但又觉得目无天日,迷茫一片。

但不得不提醒的是,不管我们怎么想,我们永远不能停下时间的脚步,因为我们总有一天会要老去,我们谁也无法改变,我们老的时候还能像年轻时的我们一样从容面对生活吗?

所以养老,你真的准备好了吗?

保险知识汇总,冒领失业保险被追回


“年初至今,全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增加,保险待遇提高,领取失业保险人数减少。”昨天,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管理调配中心了解到,截至9月末,全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629.7万人,较去年同期增加4.8万人,完成年度参保计划100.6%。追回冒领失业保险6万多元

根据省就业服务局公布的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失业保险统计分析报告,三季度,全省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35.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亿元,上升34.1个百分点。其中,失业保险征缴额35亿元,占总收入的98.9%。全省失业保险基金共支出10.6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0.1亿元,降低1个百分点。其中失业保险金支出5.4亿元,占总支出的50.9%。截至9月末,全省领取失业保险人数10.4万人,比上年同期减少0.9万人,下降8个百分点。其中女性4.3万人,占领取总人数的41.3%;连续领取6个月以上失业险人数7.4万人,占领取总人数的71.2%。全省共稽核参保单位3.7万户,共245.5万人,稽核率39%。通过稽核补缴失业保险费7232.2万元,追回冒领失业保险金额6.3万元。保险金发放标准持续上调

三季度末,全省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629.7万人,增幅0.8%。全省实际缴费人数557.1万人,参保缴费率达88.5%。其中私营企业参保人数增量最大,较去年同期增加25.1万人,增幅21.8%。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参保人数有所回落,较去年同期下降7.7万人,降幅10.8%。截至9月末,全省农民工参保人数达到24.3万人,较去年同期增加2.9万人,增幅13.3%。鞍山、丹东、抚顺、朝阳、阜新等大部分地市农民工参保人数都有较大幅度增长。截至9月末,全省共为5644名农民合同制工人发放了一次性生活补助合计594.02万元,人均支出1052.5元。

前三季度,沈阳、大连、本溪、营口、辽阳、葫芦岛6市调整了发放标准。全省人均失业保险金支出571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12元,上升24.4个百分点。9月,全省共为6.2万失业人员缴纳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占实有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59.6%。

保险知识汇总,辽宁省:社保保障有困难人员的医保


到今年10月,全省已有49.6万农民工获基本医疗保险,75万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60.5万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医保,农村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已达到220万人

朝阳县瓦房子镇的张卫宏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从老家来大连打工没到一年的时间,就办上了社会保险。近日,他和来自13个工地上的364名工友一起,拿到了由大连市有关部门统一颁发的工伤和基本医疗保险卡。“我们上的这两样险都不用自己掏钱,政府给补贴了80%、单位又给拿了剩下的20%费用。从此以后,俺们要是一旦有个病有个灾的就再也不怕了。”张卫宏兴奋之情溢于言表。据大连市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仅补贴一项,每年大连市政府就要拿出一亿元左右。

像大连市一样,今年以来,我省14个市在省政府的指导下均先后出台了农民工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办法,按照“低费率、保当期、保大病”的保障原则,开展了农民工参保缴费专项工作,使农民工这一长期以来徘徊在社保制度之外的群体被纳入社保行列,有效地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11月21日公布的统计数字显示,截至10月底,我省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障的人数已达到49.6万,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人数已达到75万。

没有全面而完善的社会保障,就很难实现社会的真正和谐。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指导下,我省各级政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并瞄准社会保障以往的“空白点”,加快改革创新的步伐,从无到有,积极构筑起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制度,让社会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的百姓。

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医保,过去一直处于空白,为解决这一关系到千家万户福祉的问题,今年,我省将解决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保问题列入到十大民生工程之中,各级财政累计筹集资金9亿多元,采取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筹集一块、财政补助一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调剂一块的办法,一举将60.5万名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纳入了医保。

城镇职工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已初步形成。但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如少年儿童和一些未就业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而从今年起,这一“空白”也将逐步被填补,省政府日前下发的《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到2007年底,我省要有半数以上的市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他市和县级统筹地区要在明年内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将城镇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此举标志着我省建立城乡居民全覆盖的医疗保障制度迈出了关键的一步。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计,此项社保制度逐步建立后,我省将有近800万的城镇居民得到医疗保障。

与此同时,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也得到了积极推进,保险覆盖面在高基数的基础上不断攀升,截至10月份,我省农村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已达到220万人,这一数字比2005年增加了近60万人。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112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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