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10月起针对单病种,重庆将执行新的医保报销方式

2020-07-24
保险保额的规划

今年10月1日起,针对单病种,重庆将执行新的医保报销方式。今(25)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卫计委下发通知,对我市单病种医保结算问题进行说明。按照规定,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最高为95%,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最高为85%。

报销覆盖入院到出院两种费用不算

所谓单病种结算,是指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特殊疾病门诊就医治疗时,以病种为单位计价,由医保经办机构和参保人员分别按病种定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的一种结算方式。

哪些费用可以报销?规定指出,单病种医疗费用范围包括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各项医药费用支出,包括患者从确诊入院到出院期间,花费的诊查、化验、检查、床位、治疗、手术、护理、药品、医疗耗材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费用都在报销范围内。按照新规,有两种费用仍需参保人自己掏钱,分别是床位费超标部分、空调费、陪伴费等政策规定应自费的服务设施的费用;特殊一次性医用材料费用超过医保限额以上的费用。

报销分两个险种是否退休将影响比例

根据参保人员险种、年龄、医疗机构等级不同,报销比例有所不同。按照规定,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分为在职、退休两种情况。其中,在职参保人员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报销90%、二级报销87%、三级报销85%。退休参保人员在一至三级医疗机构就医,均可报销95%。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分为一档、二档两种情况。其中,一档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报销80%、二级报销60%、三级报销40%。二档依次提高5个百分点,分别是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报销85%、二级报销65%、三级报销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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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9月1日起实施医保新规 各医院组建鉴定小组


9月1日起,武汉市开始实施一项医保新规定:城镇基本医保参保人员是否患有可在门诊治疗的重症(慢性)疾病,由具有鉴定资质的医院组成专家组鉴定作出结论,而不再由某一位医生说了算。

武汉市共有高血压Ⅲ期、糖尿病、重症精神病等26种重症(慢性)疾病,参保人员可享受门诊治疗。但要享受这一待遇,参保人员必须先提出申请,由辖区社保处医保科初审认可后,再到其指定的医院进行重症疾病鉴定。鉴定合格领取门诊专用病历后,在门诊看病医保才会予以报销。

以往,指定医院对申请人进行重症疾病鉴定时,由某一位医生负责鉴定。鉴定结论交给申请人,由申请人自行交给辖区社保处。新规规定,承担重症疾病鉴定的医院,应成立由分管院长、医务部门负责人、医保办负责人和相关专业医务人员组成的鉴定小组,集体负责门诊重症鉴定。鉴定结论和病历资料封存后,由医院直接交给辖区社保处。

新规还对重症疾病鉴定和移交鉴定结果作出时间限制:医院医保办接收申请人的鉴定表及病历资料后,鉴定小组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鉴定,并在鉴定表上签署鉴定意见。

附:我市城镇基本医保26种门诊重症(慢性)疾病

1、高血压Ⅲ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的);2、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的);3、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脑器质性精神病);4、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放化疗;5、慢性肾功能衰竭需做肾透析治疗;6、肾移植术后抗排异;7、肝移植术后抗排异;8、慢性肾衰竭(尿毒症前期);9、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10、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11、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变;12、慢性阻塞性肺疾病Ⅲ级及以上;13、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达到肺、心功能失代偿期的);14、甲状腺功能亢进(发生了甲状腺毒症性心脏病的);15、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16、血友病;17、系统性红斑狼疮;18、类风湿关节炎(X线检查关节病变Ⅲ期及以上的);19、系统性硬化病(达到皮肤病变硬化期或萎缩期的);20、强直性脊柱炎(出现放射学骶髂关节炎的);21、帕金森氏病及帕金森氏综合症;22、血管介入治疗术后;23、心脏瓣膜置换术后;24、儿童孤独症;25、脑性瘫痪;26、精神发育迟滞(伴有精神障碍的)。

鉴定结果在鉴定结束的3个工作日内,移交给区社保经办机构。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称,由专家组集体进行鉴定,是为了使鉴定结论更科学、更权威

参保人员,12月1日起,州与宁波两地医保互相委托结报对方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


自12月1日起,台州与宁波两地医保开始互认:互相委托结报对方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自此,长住宁波的台州参保人员和长住台州的宁波参保人员,都省去了看病报销两地跑的麻烦,可以在当地结报医疗费用。

台甬两个城市人员流动频繁,异地工作、生活的现象也普遍。记者昨日从市医保中心了解到,从12月1日起,台州与宁波市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将正式启动。已按规定办理过在宁波市异地定点就医手续的市区城镇医保(医疗统筹)人员,可直接到宁波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费用委托报销;同时,宁波市参保人员在台州异地就医费用也可直接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报销。

这是台州首次在省内进行异地就医结算联动,即在对方城市工作、生活的居民,可实现当地看病、当地进行医保结算报销。“咨询的人很多。”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根据目前工作实际,台甬异地就医结算仍采取相互联网委托报销的模式。运作方式主要是:台州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与宁波市医保中心签订委托报销协议,互设费用报销窗口;费用报销的信息系统实现专线联网;双方各自明确可申请委托报销的参保人员范围,在规定范围内的参保人员可持相关资料直接在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的服务窗口办理异地就医费用报销;双方医保经办机构对各自垫付费用进行定期结算。

台州什么时候能与更多的城市实现异地就医结算呢?对此,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回答,相关推进工作正在开展。根据浙东经济合作区市长联席会议的部署,下阶段,台州将实现在浙东五城市,即嘉兴、绍兴、宁波、舟山和台州的联网,参保人员在这些城市范围内可持卡就医异地结算。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108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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