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周先生:我有一位亲戚是退休公务员,去年他帮人介绍了几笔大额借贷,现在借款人因为集资诈骗被抓了,由于借款人当时非要给我的这位亲戚15万元“提成”,我亲戚拿到后自己也没要,就返还给了其中三名出借人。如今,我的亲戚却因这件事被刑事拘留了,家人马上筹措了15万元作为其收受的“赃款”退给了公安部门,现正申请为他办理取保候审。我想知道的是,在我亲戚被刑事拘留后,他的退休工资待遇还能保证吗?
法律帮办:根据中组部、人社部、监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公务员退休后,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75%计发生活费。经审查核实,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或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且未被追究政纪责任的,恢复退休费待遇,减发的退休费予以补发。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的,停发退休费待遇。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刑罚执行完毕或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办事员确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费待遇,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放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周先生的亲戚被刑事拘留后,将停发退休费,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75%计发生活费。今后如经审查核实,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或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且未被追究政纪责任的,将恢复退休费待遇,减发的退休费予以补发。如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被宣告缓刑,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如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费待遇。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放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
据了解,该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这就意味着从2014年10月起,我国就已从制度上实现了养老双轨制的并轨,双轨制也随之被打破。无论参保缴费从何时真正开始,但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都得从2014年10月起就补缴相关的养老保险费了。
根据公务员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公务员需按工资8%缴养老保险!
决定指出,我国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按照决定,在此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在此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在此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在此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的: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双轨制下公务员养老福利可观
退休金双轨制是对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即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养老制度有所不同。这个不同一直被诟病,其被社会认为不公平的地方体现在三点:一是统筹的办法不一样,即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则由国家财政统一筹资;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样,即企业人员从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国家财政统一支付;三是享受的标准不一样。说白了,就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既不用交养老金,退休后又享受比其他人更高的养老待遇。
具体举个例子:如果一个人在机关单位连续工作满35年,没退休前拿5000元的月收入,则退休后收入为5000×90%=4500元。但如果其在企业工作,退休后的收入则有相当多的不确定因素。
按照规定,我国的养老保险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大支柱”构成,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参照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年限等来计算,而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相差很大。不过,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5-2020年中国养老保险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中显示,尽管企业职工退休金连年上调,但养老金的替代率却在持续下降。在2011年,我国企业职工养老金替代率只有42.90%,也就是退休前同样拿5000元月收入的企业职工,退休后可能只能拿到约2145元。两者的差别非常大。
并轨后“夹心层”公务员压力最大
并轨后的制度是什么样的?简单点说,就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一个统一”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
“五个同步”则是指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
昨日,历时5天的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广州闭幕。
昨日下午3时,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世纪大会堂举行,739名代表出席了大会。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肖志恒主持闭幕大会。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黄龙云、雷于蓝、周天鸿、陈小川、陈继兴、黄业斌、陈逸葵在主席台执行主席席就座。
出席大会并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省委书记胡春华,省委副书记、省长朱小丹,省委常委、省政协主席王荣,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马兴瑞、黄先耀、李玉妹、林雄、徐少华、林木声、庹震、任学锋、黄善春、李嘉、招玉芳、陈云贤、刘志庚、许瑞生、林少春、邓海光、李春生;省法院、省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郑鄂、郑红;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同志黄华华、欧广源;我省选出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司献民、许亚非;广州、深圳市负责同志陈建华、许勤、张桂芳、白天;驻粤部队有关领导同志韩伟、王世臣、方声坤、张利明、聂荣锋、宫波;老同志卢瑞华、卢钟鹤、黄丽满,以及大会主席团其他成员。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广东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计划的决议、关于广东省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的决议、关于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表决通过了欧真志为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农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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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双轨制废除会不会引起公务员离职潮?
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废除养老保险双轨制。这一改革受到此次省两会代表委员的关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何看待这一改革?是否会引起公务员离职?省两会期间南都记者采访了多位来自机关事业单位的省人大代表。
虽然人社部门多次强调此次改革不是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降下来,但仍有不少人担心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收入会降低。省人大代表、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高级工程师刘林就表示,新方案未明晰之前,还是会对此有所担忧,他希望养老金并轨的前提是待遇保持不变。
不过记者采访发现,大多数公务员代表和来自事业单位的代表并不担忧退休金会减少。省人大代表、云浮市人民医院副院长杨小清表示,并轨后可能她退休后的收入有影响,但她“并未太上心”。省人大代表、江门市社保局局长俞雪花说,不会担心退休后收入下降,她相信国家会有办法来保障,比如职业年金。一名曾在公安系统工作21年后辞职下海的全国人大代表说,其实从企业退休并不一定比在机关退休的养老金拿得少。按他现在在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后的养老金要比此前当公务员的养老金高。
养老金并轨后,是否会带来公务员的离职潮?杨小清表示,自己很多在医院、学校的朋友有提前退休的想法,但目前医院的离职人员大多是年轻人,他们并非出于对退休后待遇的考虑,而是觉得目前待遇低、压力大。
俞雪花说,身边离职公务员多是接近退休年龄的人,“会有人离职,但不会引起离职潮”。
对此,省人大代表、中山大学常务副校长许家瑞认为,每个职业都有周期,就像金融业过几年也可能不再那么抢手一样。刘林则表示,养老金并轨方案落实以后,大家跳槽时少了后顾之忧,有利于人才的流通。
省政府工作报告有哪些修改?
“加快推进深中通道前期工作”写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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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将可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今年试点范围覆盖全国60%的地区,明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会议指出,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标志着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对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具有重大意义。试点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通过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筹集资金,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镇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会议决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今年试点范围覆盖全国60%的地区,明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居民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政府对参保居民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
参保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在内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
已年满60周岁、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居民,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提示:社保必不可少,重疾风险也不容忽视,“老年关爱医疗保障”系列,不但涵盖重疾、意外医疗住院津贴,独特设计的猝死保障,能给老年人带来更多的保障! 老年关爱(含重疾)计划二 保障内容: *最高可选10万的意外伤害保障*高达5万的重疾癌症保障 *意外津贴100元/天,意外医疗保险金1万 最低每月花费:215元 老年关爱(含重疾)计划一 保障内容: *最高可选10万的意外伤害保障*高达5万的重疾癌症保障 *意外津贴100元/天,意外医疗保险金1万 最低每月花费:1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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