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养老保险,公务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申领业务办理流程

2020-10-03
个人养老保险规划

公务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申领

(一)、政策依据:

1、《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

2、《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3、《广东省养老保险实施细则》。

(二)、所需资料:

《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原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填写《惠州市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2份(加盖单位公章)、如拨入单位,提供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拨入个人,提供个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一张(惠州市内开户的工、农、中、建、广发、邮政银行)。

(三)经办流程:

1、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批退休;

2、审批通过并缴清至当月社保费后,凭所需资料到市社保基金局三楼业务大厅“退休失业申报”(18-20号)窗口申报;

3、申报成功后,凭《惠州市公务员退休待遇核定表》到地税部门办理除基本医疗保险外的其它险种的停保业务。

(四)办结时间:

经审核,资料齐备即时受理,受理之日起十四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拨入所提供的银行账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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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公务员养老保险 不宜另起炉灶


复旦大学教授王克忠认为,公务员社保另立标准无非有两个原因,一是公务员劳动的性质、特点与事业、企业人员不同;二是公务员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有特别的利益需要保护。他表示,这两个方面都不该是公务员“另起炉灶”的理由。

我们社会保障制度改革20多年来,计划经济的旧体系虽已打破,但一直以来,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都没有纳入《社会保险费征收(暂行)条例》中,而是自成一体。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不衔接,一方面,使得流动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无法延续,出现部分人吃亏,部分人获利等显失公平的现象,无法适应职业流动的需求;另一方面,公务员养老金的流动性减弱,还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政府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现在,政府人员分流最大的困难就是被分流人员担心自己老无所养。

从国外的公务员发展史来看,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出来以前,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就已经有了。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西方国家公务员的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职员的养老保险制度也是分开的。公务员养老保险不仅有专门的法律规定,还有专门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法国、德国等国家即如此。此外,也有国家如日本、美国等采取混合模式,既有与全体国民的共同制度,又有公务员的特别规章。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为了完善制度,促进各种职业和阶层间的流动,稳定社会,体现义务与权利的对等,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将单独设立的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逐步与一般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统一起来。美国、智利、爱尔兰、卢森堡等国家,就已经统一了此项制度。可以说,这也代表世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潮流和方向。当然,也不能将公务员与其他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一统了之”,而无视公务员与其他职业在权利义务、人事制度等方面的差别,这时单独建立补充养老保险是必要的。

“另起炉灶”已经不是好主意。这不仅存在搞特权的嫌疑,另外,另搞一套也需要耗费大量人力财力,这也不符合效率原则。考量社会现实,综观世界各国的经验,我们不能再走其他国家已走过的老路,不管从哪个角度出发,各种阶层与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都应实现全国一致。

保险知识汇总,公务员的养老保险该如何操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保部”)正在按照法律的授权和国务院的规定,加强和加快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

此前,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公布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在纪念公务员法实施五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内容,其中强调,公务员社会保险制度要进行前瞻性制度设计和试点。

人保部回应

关于完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呼声不断。目前,不仅城乡之间社保福利不一,即使同在城市,普通企业职工与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也相异。时至今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仍由国家财政和单位按退休前工资70%-90%的高比例支付,而且任职期间不需交纳任何费用。

为此,中央在2007年就做出部署,要求促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胡晓义介绍,这几年人保部一直在进行有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既研究了很多国内的实际情况,也参考借鉴了国际上的很多做法和经验。

“去年10月颁布的社会保险法第10条当中关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由国务院另行规定,这也是多年研究的成果。”胡晓义表示。

由于制度改革肯定会触及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的利益,因此政策制定者会慎重行事。

胡晓义透露,在深化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已经开始安排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试点。

“我们希望通过不断深化改革,使各个群体都能够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使社会更加和谐稳定。”胡晓义表示。

同一天,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宋晓梧在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保障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记者会上建议,应建立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的统一制度,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攀比。

宋晓梧表示,这种统一国际上已有先例,美国、日本及部分欧洲国家实施的效果都比较好。

逐步缩小差别

在每年的两会上,类似的话题都会成为热议的对象,并呼吁取消退休金“双轨制”。

“退休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财政统一筹资。

公开资料显示,我国的退休职工养老金“双轨制”是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的,从2000年至2005年间,机关退休金年均增长13.07%,同期企业退休职工的收入年均增长仅有6.92%。

养老统筹分为两部分,一个是基础养老金,这个是企业单位或行政部门应该给的钱,第二部分是个人积累的那块,多交就多享受。由于钱的来源不一样,加上中国的财政体制造成的原因,现在我们很多工作难推动。

3月7日,胡晓义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社会保障制度一般发展规律,都是从少数群体向多数群体向全民推广,在这个过程中,原来有差别的,逐步缩小这个差别,我们国家也会遵循这个规律。”

保险知识,公务员是否需要保险?


当今,做为国家公务员是令一些人羡慕的,除了公务员工作本身的性质以外,拥有比较于其他行业更稳定的基本保障是一个诱人的方面。

但是,从国外很多国家的公务员购买商业保险的事实来看,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追求是无止境的,换句话说,保单再多、保障再全也压不死人,拿日本来说,一个人一生都拥有很多的保险单。特别是到了晚年,人从不会因年轻时买了很多保险而后悔的。再说,当我们万一突然去了,现在的社保抚恤金的数量并不能解决我们死后的家人经济问题,从家庭责任角度来说,也应该多留些身后的钱。另外,晚年的养老金当然越多越好,公务员一生为国家工作,老了也应该过上体面的生活,充足的保险养老金是享受晚年幸福生活的基础。

有的单位为员工购买了一年期的意外伤害和定期一至几年的短期及中期寿险,一旦单位人事变动,经营决策思路改变和经济状况变化,不可避免地殃及短期寿险,无形中影响了续保,如果这时段员工发生意外,很可能得不到理赔。原因是短险一年有效,次年无续保者失效。再者,单位所购买的保险,只为本单位员工所有,一旦你辞别原单位,或自行创业,也就自然失去了保障,怎么能理解终身有福利保障呢?

公务员养老金制度详细介绍


公务员养老金存在着一定的误解,社会上普遍认为公务员养老金非常高,并且不用缴费就可以享受保障,事实情况是这样的吗? 公务员养老金又是怎么构成的呢?以下进行详细的介绍。

公务员养老金分类

目前我市公务员分两类,一类是公务员改革前的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其工资、福利、保险、退休金以及录用、培训、奖励、辞退等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一类是聘任制公务员,则与企业员工一样,购买社保,但其社保属于单独建制,也就是说,聘任制公务员同样也需缴纳社会保险,退休后领取养老金,但领取的养老金不从企业养老金中拿钱,并不影响企业员工的权益和利益。

公务员养老金计算公式如下:

公务员养老金=(退休前工资+岗位津贴)×X%+各地方退休福利待遇+住房补贴。

其中X%的规定是:

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年限满30-35年的,按85%计发年限满20-30年的,按80%计发年限满10-20年的,按70%计发年限在10年以下的,按50%计发

其中,退休前工资主要由四部分构成: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和职务工资、级别工资。

前两者只是退休前工资的小部分,通常公务员养老金主要支持部分还是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所以,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是全额计发,而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则需要按工作年限进行一定比例换算后计发,也就是X%.

公务员工资不存在波动性

相对企业员工工资存在的较大波动性,公务员工资不存在波动性。对此,企业则按其职业生涯中的缴费工资水平来衡量和计算,而不仅仅按其退休时的工资水平计算,而公务员养老金待遇主要按其退休时工资水平来核定。

男女退休年龄均应延至65岁。这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提出的,被广大网友戏称为“馊主意”,更有网友称,退休年龄延至65岁以后,一半人到死都拿不到养老金,还有部分人拿了没几天就拿不到了。也有网友称:存银行吧,至少还拿的到钱。

尽管为公务员建立部分积累制的养老保险制度已是大势所趋,但公务员养老金与已有的基本保险制度相互关系应如何设置,当下方向仍未确定。

50%的国家尚存在独立的公职人员养老保险计划

按照世界银行的统计,截止到2006年在有资料的158个国家和地区中,略超过50%的国家尚存在独立的公职人员养老保险计划。换句话说,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公务员,在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替代率、退休金发放指数、筹资方法等方面,仍与普通国民相异。

公务员养老金之专家声音

中国社会科学院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王延中介绍,就全球范围来看,公务员养老金制度多是现收现付制的属于待遇确定制,退休待遇更高。许多国家对二者的基本制度设计都不同,适用于不同的法律。

吕学静表示,就当前中国的社会保险制度来看,为公务员的养老保险制度,在缴费比例、待遇计发等方面,可以有自己的设计。目前的公务员养老金制度不尽合理,将公务员强行并入不见得是最优选择。在她看来,制度的整合乃是必然,但现阶段可以先建立单独的制度,并为不同制度的转移接续留出通道。

事实上,各国近年来也发起了将公务员养老金与国民养老保险制度相融合的改革。王延中介绍,支持融合的理由包括,将公职人员养老保险计划特殊化有违社会共识,有碍公平;一国存在两种不同的养老保险计划阻碍了劳动力流动,提高了管理成本。

然而中国当前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基本公务员养老金,不同区域及群体间,制度差异大,统筹层次低。在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在大规模空账的情况下,中国的社会保险基金并未实质性运营,在通胀风险下保值增值压力巨大。在唐钧看来,此时将公务员养老纳入社会保险制度“毫无意义”,将财政未来将要支付的金额提前按月缴纳进社会保险基金,反而加大了基金保值压力,成为负担。

公务员的保险制度_保险知识


公务员的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程序建立的对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这是社会主义条件下个人消费品分配的一种辅助形式。其目的在于满足公务员在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公务员保险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公务员保险制度为部分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帮助,使他们能够尽快恢复劳动能力,这对减轻国家和社会负担,促进经济的发展,无疑是有益的。

(二)公务员保险制度的实施和逐步完善,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确保公务员健康地工作并解除公务员的后顾之忧,这对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使他们把全部精力投身于工作之中无疑也是有利的。

(三)健全的公务员制度还可以使公务员体会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使他们更加自觉地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努力工作。

公务员的保险制度与公务员的福利制度一样,都是个人消费品分配的一种辅助形式,都是公务员的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但公务员保险制度具有自己的一些特征:一是公务员保险的对象是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以及应当由他们供养的直系亲属;二是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丧失劳动能力或待业原公务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三是保险的组织与实施都是社会化的。从公务员保险制度的这些特征看,公务员保险制度所遵循的是社会主义的物质保障原则。

我国公务员保险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公务员因公负伤、致残、死亡的保险待遇;

2.公务员非因公负伤、致残、死亡的保险待遇;

3.公务员疾病的公费医疗和保险待遇;

4.公务员生育的保险待遇;

5.公务员退职退休的保险待遇;

6.公务员待业期间的保险待遇;

7.公务员供养直系亲属的保险待遇;

8.公务员集体保险待遇。

对上述公务员保险项目的实施范围、待遇标准、资金来源和管理办法,国家都要通过法律或法规的形式具体明确的予以规定,以便于使公务员保险制度的实施依法进行。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199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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