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生育保险是针对朔州生育在职员工家庭而推出的一项基本社会福利,作为朔州市民,对该项社会福利政策内容进行了解关系着自身合法权益。为了帮助朔州在职生育员工家庭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下文将对朔州生育保险相关政策进行介绍。
朔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朔州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申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者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
朔州生育保险报销待遇标准
1.报销费用标准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2.享受津贴标准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提示:以上所述就是朔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以及报销标准的内容介绍,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朔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苛刻且报销流程复杂,建议朔州生育家庭无论是否享受朔州生育保险优惠政策,都最好还为孕妇投保一份母婴保险,以提高母婴的健康保障。
哪些人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下列两类人员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是具有汕头市户籍,且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城乡居民;二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就读的全日制非本市户籍在校学生。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什么时候缴费?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分为两档,一档每人每年30元,二档每人每年120元。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低收入家庭未成年人和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年人个人缴费由政府按二档的标准全额资助。
参保人可自由选择一个档次进行缴费。同一参保家庭中的参保人(不含个人缴费由政府全额资助的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档次进行缴费。缴费标准一经选定,一个年度之内保持不变。
在哪里可以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参保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原则上应当以家庭为参保单位,持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除外)、户口簿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或村(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并按规定缴纳保险费。
参保人也可向村(居)委会统一登记、造册,由村(居)委会凭名册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参保手续,并由村(居)委会代收代缴保险费。参保人办理参保手续、缴纳保险费的期间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10日。参保人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保险费的,自下一年度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享受相应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社保住院报销比例
单位每月给您交的是9%,个人每月交的大概是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只管住院,而那11%里国家每个月会往您的医保帐户上打属于您自己的2%。
如果您每个月按照1369元的最低基数交社保,那么1369×2%=27.38元。就是国家每个月打给您个人的钱,这个钱可以积累起来直接刷卡去买药或者看门诊,剩下的9%国家就拿去算到医疗统筹基金里。按规定,如果您从2008年1月开始缴纳医疗保险,那么从2008年2月起您就可以刷卡买药或者看门诊,从2008年7月起您住院的费用就可以报销了。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不属医保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另外:增高、近视矫正、不孕不育、性功能障碍、精神疾病,以上这些医疗费用,医保是不管的。
提示:以上介绍的便是社保住院报销比例,社保报销的比例有限,保障范围也有一定的限度。如果您想给个人更多保障,可在缴纳社保的基础上为自己购买一份商业医疗保险。
铁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
(一)全日制大中专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在校学生;
(二)学龄前儿童及未满1 8周岁的非在校城镇居民;
(三)满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的非从业城镇居民;
(四)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年人。
(五)在异地享有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户籍迁入我市的人员,不在本办法参保范围。
铁岭基本医疗保险可获得的待遇标准
居民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治疗,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儿童用药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所发生医疗费用,从统筹基金中按规定的比例支付。
居民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由个人负担,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医保基金和居民个人按比例支付。参保居民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500元。年度内第二次及以后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下降20%。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
居民年度内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标准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0%,一级医院55%,二级医院50%,三级医院45%。
重度残疾人(二等乙级以上)、低保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80%,其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通过社会医疗救助解决。居民患下列疾病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统筹基金支付55%。年度内多次治疗者,每年度只需交一次起付标准。
(--)各种恶性肿瘤放、化疗;
(二)尿毒症透析治疗;
(三)器官组织移植抗排异治疗。
居民因病确需转外住院治疗者,须经当地最高等级医院批准,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省会城市为800元;转往京、津、沪为150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45%。
居民参保连续缴费满3年以上、5年以内(含5年)的,统筹基金支付增加2%;连续缴费满6年以上(含6年)的,统筹基金支付增加5%。
提示:以上就是铁岭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的内容介绍,从中我们可以看出,铁岭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力度和范围都比较有限,只适合作为基础的医疗保障,对一些重大疾病将无能为力。所以建议广大铁岭市民最好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再为自己选择一份合适的商业健康险。网上提供有多款商业健康险产品,欢迎广大铁岭市民前来对比选购。
襄樊生育保险参保范围
襄樊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中央、省属用人单位、各种类型的事业单位等,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均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襄樊生育保险。
襄樊生育保险费的缴纳
襄樊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缴纳生育保险费。
襄樊生育保险支付项目
1、生育医疗费
2、生育津贴
襄樊生育保险业务办理程序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必须在3-6月内到医保中心办理报销,逾期不受理),由所在单位按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及医院出具的婴儿出生或流产证明,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医疗费。具体应出示的资料如下。
(1)填写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
(2)县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准生证》或准生证明。
(3)医院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或流产证明。
(4)女职工身份证及养老保险手册。
(5)出院小结及原始发票、一日清单。
提示:以上就是对襄樊生育保险待遇的简单介绍。伴随着襄樊生育保险的不断完善,襄樊市民的幸福感将会不断得到加强。襄樊生育保险部门还需不断完善襄樊生育保险制度,提高襄樊生育保险待遇,继续提高襄樊市民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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