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好奇自己的生育险报销多少钱?很多地方的生育保险政策不同,因此,生育保险待遇也不同。小编为您介绍广州生育险报销多少钱。
生育保险多少钱生育保险可以补办吗,生育保险的待遇包括什么?
一、生育保险可以补办吗职工确诊怀孕的,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应至少在生产前向单位所在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生育就医登记备案,并在所在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可享受生育分娩医疗费定额报销。
二、生育保险的待遇(一)产假。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职工在生育过程中休息的期限。具体解释为女职工在分娩前和分娩后的一定时间内所享有的假期。
产假主要作用是使女职工在生育时期得到适当的休息,使其逐步恢复体力,并使婴儿得以受到母亲的精心照顾和哺育。我国在80年代以前,把怀孕、生育和产后照料婴儿的假期规定为56天。
什么是生育保险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生育保险的作用生育保险是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基本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孕产期以及流产期间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使她们在生育和流产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收入和医疗照顾,保障她们及时恢复健康,回到工作岗位。其主要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妇女生育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她们为家庭传宗接代的同时,也为社会劳动力再生产付出了努力,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因此对妇女生育权益的保护,被大多数国家接受和给予政策上支持。目前世界上有135个国家通过立法保护妇女的生育的合法权益。
二是,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离开工作岗位,不能正常工作。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她们离开工作岗位期间享受有关待遇。其中包括生育津贴、医疗服务以及孕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时,给予的特殊保护政策。在生活保障和健康保障两方面为孕妇的顺利分娩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是,实行生育保险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需要。妇女生育体力消耗大,需要充分休息和补充营养。生育保险为她们提供了基本工资,使她们的生活水平没有因为离开工作岗位而降低,同时为她们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包括产期检查,围产期保健指导等,为胎儿的正常生长进行监测。对于在妊娠期间患病或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妇女,做必要的检查。如发现畸形儿,可以及早中止妊娠。对于在孕期出现异常现象的妇女,进行重点保护和治疗。以达到保护胎儿正常生长,提高人口质量的作用。
广州生育保险报销新标准番禺、花都、从化、增城生育保险参保人其平均生育保险待遇可望提高3000-6000元不等,达到1.5万元左右;而生育医疗费也将从原来的最高2400元包干升至上不封顶。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今年7月1日起,生育保险实现全市统筹。市人社局副局长郑玉华表示,广州市早在1995年7月就建立了生育保险制度,但在未统一之前,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包括市本级、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南沙、萝岗区),以及番禺、花都区,从化、增城市(下称:两区两市)五个独立统筹区政策不尽统一,待遇水平不同,既不利于职工的流动,也不能更好地体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与社会公平的原则。
而从本月起,五个独立统筹区的生育保险统一为广州市市级统筹区,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基金管理、统一核算,市、区(县级市)分级支付,并逐步实现统一信息管理系统和统一业务操作规范。
据悉,目前广州市的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生育医疗费,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男配偶看护假期工资,选择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等。
截至2009年12月底,全市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166.1万人,平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率为1.57%。近几年,每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数约2.3万人。去年,市本级统筹区2.1万人享受待遇,平均待遇(包括医疗费)约1.5万元。而拥有25万参保人的番禺则有4500人享受待遇,平均为8739元;花都平均为11300元,从化为9020元。番禺与市本级相比,竟少了6000多元。而实现市级统筹之后,各区的待遇也有望拉平。这就意味着,两区两市参保人平均待遇将提高3000-6000元不等。
对于很多即将生产的准妈妈们来说,生育险的报销标准无疑是她们关注的重点。近日很多南京市民纷纷提出关于生育险报销标准的各种问题,那么南京生育险报销标准到底是什么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从今年起,南京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个人支付比例大幅降低,同时,还增加了稽留流产、早期妊娠流产住院、宫颈环扎三个住院结算病种,以及前置胎盘伴出血、重度子痫前期两个低频并发症病种。
个人至少可少付100.5元。据介绍,顺产2001-4000元、助娩产2201-4500元、剖腹产3501-6000元之间的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由10%下降为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由5%下降为0。以在三级医院为例,如果顺产只需报销2001元,之前个人需支付201元,12月以后,个人只需支付100.5元,个人负担减少了100.5元。助娩产如需报销3500元,个人负担就减少了175元。剖腹产如需报销4500元,个人负担可减少225元,如需报销6000元,个人负担可减少300元。
而顺产4001元、助娩产4501元、剖宫产6001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由55%下降为3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由45%下降为20%。还是以在三级医院为例,剖宫产如需报销7000元,6000元以内部分个人负担300元,6001元以上部分个人负担只需300元,比之前要少付550元。
增加多个结算病种结算办法也有所调整。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建卡(册)起至孕20周(含20周)内的费用结算标准由400元提高至500元;孕20周后至住院分娩前的费用结算标准由600元提高到800元。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结算,达到或高于定额标准的则按定额标准结算。考虑到乙类药品调整因素,适当提高分娩定额结算指标,顺产、助娩产在原来基础上提高300元,剖宫产提高400元。分娩住院结算指标提高后,对于住院分娩出现合并症的,今后不再予以补偿。
根据临床实际需求,增加了稽留流产、早期妊娠流产住院、宫颈环扎三个住院结算病种,其中稽留流产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院结算标准分别为1500元、1200元、1000元,早期妊娠流产住院各级医院结算标准均为900元,宫颈环扎各级医院结算标准均为1500元。
另外,还增加低频并发症病种,增加两个低频并发症病种:前置胎盘伴出血、重度子痫前期。原低频并发症病种“产后出血(出血量大于800ML)”调整为“产后出血(出血量大于1000ML)”。原常见并发症第19病种“产后出血(出血量小于800ML)”调整为“产后出血(出血量小于1000ML)”。
生育保险申办条件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均可规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1.具有所在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所在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2.具有所在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所在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3.具有所在市城镇户籍的自由职业人员、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4.不具有所在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与参加所在市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5.参加所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招用的所在市户籍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其所在单位按所在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6.参加所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具有所在市户籍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按所在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
生育待遇支付申报材料:1、参保用人单位填写《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2、生殖健康服务证的申报户口联(复印件),发证单位盖章不清晰的复印件,需随带原件;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婴儿死亡医疗诊断证明(复印件);4、分娩时的住院医疗发票(复印件);5、医疗部门出具的生育医疗诊断证明(原件);6、住院或出院时,有关生育分娩情况记载的病历(原件)。用人单位必须在女职工产后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后6个月内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手续,超出规定受理时间将不予受理。
如当地已经取消发放准生证的,应由当地计生委出具相关准生证明来代替,该证明应说明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1.当地取消发放《准生证》或《生殖健康服务证》的政策情况说明;2.生育人员该次生育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
购买生育保险的人,大家都知道自己的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码?各地区有不同的政策,保险公司也有不同的生育保险,我们一起看一下成都生育险报销标准是什么?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以前只有产前检查补助和分娩补助。现在,成都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分娩期间新生儿护理费用,治疗生育并发症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也纳入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产前检查、住院分娩补助也有所提高。
成都市劳动保障局公布的《成都市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暂行办法》使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参保人群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在制度上实现了平等,成都实现了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制度一体化。
《暂行办法》将分娩期间新生儿护理费用,治疗生育并发症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纳入到了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并将提高产前检查、住院分娩的补助标准,提高数额正在测算中。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人员,将不能享受报销政策。对于违反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超出城乡居民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医用材料目录和支付标准规定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或因自伤、自残、醉酒、吸毒、斗殴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妊娠终止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前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术产生的费用(除急救、抢救外),以及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生育或终止妊娠产生的费用,不予支付。
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报销办法比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其数额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个人先自付一部分特殊费用以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起付标准以下部分和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部分不予报销。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以及个人先支付的特殊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产前12个月本人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日后,按不同情形分别计算生育津贴。
成都生育险报销标准是:
(一)生育津贴标准(日均工资乘以以下天数)
1、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90日;
2、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42日;
3、不满3个月流产的乘以14日;
4、剖宫产增加15日;
5、多胞胎的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日
(二)生育医疗费标准
1、满7个月施行剖宫产或流产的3000元;
2、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
3、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4、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
5、多胞胎的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三)男职工生育医疗补贴待遇标准: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
办理条件: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和人员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后,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女职工。
办理程序
1、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90日内提出待遇支付申请
2、带齐相关资料到指定窗口办理审核拨付手续
3、审核合格后,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拨付单
4、单位经办人持“拨付单”和“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收据”到财务窗口办理转帐手续,个体人员直接转入代扣社保费的存折上
所需资料:填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单位申报并加盖行政公章。
1、单位参保职工:手术费原始票据、病情证明、劳动合同书、本人身份证、婚姻证明。
2、个体参保人员:有效失业证、手术费原始票据、病情证明、身份证、婚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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