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再保险市场:再保险市场的形成

2020-06-30
再保险规划

一、再保险市场的概念

市场是商品和劳务进行交易的场所, 即由供求关系决定价格和进行交易的地方。保险是一种无形商品, 故保险市场是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双方自由做出决定建立保险业务关系的行为空间。同保险一样, 再保险也是一种无形商品, 再保险市场就是这种特殊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

再保险市场是保险市场发展的产物, 两者紧密相连, 互相支持和依存。就狭义而言, 再保险市场是分出分保和分入分保交易的场所, 是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等关系方自由做出决定建立再保险业务关系的空间。再保险市场在保险界的习惯概念系指众多保险商和中介人与客户集中经营再保险业务的城市, 如伦敦、纽约和东京等再保险市场。

保险市场的交易基础是坚持诚信原则, 通常是由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作为个别市场的参加者直接与客户建立和保持密切的联系。在保险人和再保险人之间, 双方在再保险市场的友好接触也非常重要, 对原保险人洽分的业务, 再保险人都要进行全面的了解、分析和判断; 而分出人也有义务对其提供详情。所以, 再保险市场也是分出人和再保险人以及其他有关方友好合作的领域、空间和场所。

从广义上讲, 再保险市场则不仅仅局限于再保险的交易, 还体现着一种交换关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 由于再保险具有融资职能, 即保险公司作为金融机构的组成部分, 利用保费准备金的扣留或再保险费给付的时间差等, 或将保险基金存入银行, 或直接投资和放款, 以便进行增值, 故再保险市场亦可谓金融市场一个必要的组成部分。

二、再保险市场形成的条件

随着保险和再保险事业的发展, 不少国家或地区逐渐形成国内和国际再保险市场。世界性的再保险公司纷纷在那里设立分支公司或代理机构, 吸收当地保险公司的再保险业务, 使其逐渐形成国际再保险中心市场, 如伦敦、纽约、东京、慕尼黑、苏黎士、巴黎、新加坡、香港以及百慕大等。

然而, 再保险市场的形成, 并非一蹴而就, 而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 因为再保险市场的存在, 需要具备诸多的必要条件, 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 发达的保险市场;

2. 现代化的通讯设备和信息网络;

3. 具有丰富再保险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4. 拥有相当数量的与再保险配套服务的律师、会计师以及精算师等专业技术人员;

5. 健全、稳定、而且现代化的金融体制;

6. 发达的股票市场;

7. 比较宽松的外汇制度;

8. 再保险市场所在地区或国家的政治局势比较稳定。

三、再保险市场的分类Bx010.com

(一) 按市场范围分类

若以再保险市场的范围分类, 再保险市场可以分为国内再保险市场、区域性再保险市场和国际再保险市场三种。

我国目前建立再保险市场的条件虽然尚不成熟, 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 我国政府已决定有步骤地建立国内保险市场。

国内保险市场的建立, 是国内再保险市场和国际再保险市场形成的前提, 我国这方面的潜力较大, 形势很好。

(二) 按责任限制分类

若以保险人和再保险接受人的责任限制分类, 再保险市场可以分为比例再保险市场和非比例再保险市场, 前者主要经营成数和溢额等比例再保险合同, 后者主要办理超额赔款或超额赔款率等非比例分保业务, 伦敦超赔分保市场就是典型的非比例再保险市场。应该指出的是再保险市场通常都不如此划分, 只是有所侧重而已。

(三) 按险种分类

再再保险目录

相关知识

再保险,再保险市场:世界主要再保险市场(三)


二、美国再保险市场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美国经济的崛起,保险、再保险事业也得到迅速发展,近年来,无论是保险公司的数量、业务种类,还是业务量,美国都一直傲居世界榜首。目前,美国保险市场共有5800多家保险公司,其中3600多家非寿险公司,2200多家寿险公司,另外还有90000多家保险代理人公司和40000余家保险经纪人公司,从业人员达300余万。在美国保险业中,除多数保险公司设有分保部经营再保险业务外,还有70多家专业再保险公司。其中规模较大的有美国雇主再保险公司、综合再保险公司和美国再保险公司等。

美国的保险业务大体分为财产险、责任险、意外险、人身险和保证险等几大市场。其险种繁多,内容丰富,具体有火灾保险、海上货物运输险、海上船舶险、内陆水上货运险、内陆货运险、航空保险、汽车保险、农作物保险、核电站保险、业务中断险、机器损坏险、产品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劳工抚恤险、人身保险、年金保险、医疗保险、健康保险以及各种附加险和特约保险等,尤其以责任险和人身险市场较为庞大。

美国的寿险已成为仅次于房地产的更高层次的高档消费。购买人身保险者不少于1.5亿人,即2/3的美国人的生命保了险,寿险保费额已达2800亿美元,约占世界寿险保费总收入的20%以上,人均寿险保费达2460美元,相当于俄罗斯的65倍。

美国平均家庭保险公司,以经营人寿再保险闻名于世,人寿再保险业务列美国首位。

美国的寿险公司以纽约为龙头遍及全国,有的还将其保险触角伸向海外,通过合资或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在那里安营扎寨,积极拓业,如Aetan寿险集团,1986年作为第一家进驻台湾的外国保险公司,1988年3月正式推出第一张保单,现已稳健地占领了台湾市场的大块地盘,并开始向菲律宾发展,其秘诀是强调专业服务精神,提供创新、高质的保险商品,大力开展行销宣传及强化从业人员的培训等。

纽约不仅是美国,也是世界保险、再保险市场中心之一,其特点是:

1.在此注册的兼营再保险的普通保险公司或专业再保险公司,均将业务经营的注意力放在国内业务方面;2.纽约再保险人大都财大气粗、资力雄厚,足能与国内外的保险公司相抗衡;

3.美国本土的再保险业务,多来自中、小企业和团体,几乎与大型企业和团体无缘;

4.在中介人中,代理人公司非常活跃,不象伦敦市场那样经纪人起着重要作用;

5.接受美国再保险业务,普遍采用信用证,其目的是确保分出公司的利益。

美国政府对保险业实行比较严格的监管。直接管理和监督保险业的是州政府,由州政府制定或通过保险法规。州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机构分别通过立法、判决和行政权管理保险业。

为了协调全国的保险业务,美国成立了全国保险监督官协会,下设一个保险规定信息系统。为了监视保险公司业务经营的稳定性,保险监督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如公司赔付率不得超过100%,综合投资回收率不得低于5%,净溢额变动幅度为10%~5%,否则说明业务经营不稳定,负债与流动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105%,否则赔付能力没有保证。

为了更好地进行公平竞争,美国保险界成立了若干同业公会或协会,并具有一定的权威。如1996年初,美国寿险协会制定了《人身保险公司行为伦理规范草案》,并向600多家会员寿险公司发布了以下6项原则:

1.遵守高度诚实与公正的精神经营业务;

2.提供切实符合顾客需要的保险商品与服务;

3.提倡公平竞争;

4.以明了、真实、公平的原则制作广告和销售文件;5.公正、迅速地解决保户反映的不合理现象;

6.维护为实现上述原则而制定的管理、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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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非洲保险市场概况(一)


 一、非洲保险市场

 非洲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 矿产资源丰富。从 15世纪起, 欧洲殖民主义者相继入侵非洲, 非洲沦为殖民地。二战前夕, 非洲只有埃及、 埃塞俄比亚和利比亚三个独立国家; 二战后, 越来越多的国家走上民族独立和民族自强的道路, 至今, 非洲大多已成为独立国家。非洲各国在获得独立后, 民族经济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 在改革单一经济格局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 这一系列变化使世人对非洲发展充满希望。但非洲毕竟遭受过长期的殖民统治和掠夺, 经济基础较差, 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 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 而内陆地区则很落后, 再加上有些国家连年发生饥荒、 自然灾害、 内战和疾病传染, 政治动荡, 管理水平低下, 这些因素导致了一些国家至今还处于极度贫困之中。

 截止到 1991 年底,非洲仍有 10 个国家的消费水平在世界银行确定的贫困线以下, 被列为世界最不发达国家的有 33 个。非洲经济的落后状态必然影响到保险业的发展, 有些国家的政府还没意识到保险的作用, 人们的保险意识普遍很低, 因此, 非洲保险公司数量相对较少。据 1991 年的统计, 全非洲共有 550 家保险公司, 市场规模很小, 保险种类单调, 全非洲保费收入 157 亿美元, 只有 10%的人购买了不同形式的保险。非洲保险人对英、 法等国的保险业有很大的依赖性, 技术要求相对高一些的险种, 诸如建筑工程险和安装工程险, 当地保险公司往往缺乏承保能力。

 非洲市场上的主要险种是汽车险和进出口货物运输险, 而且进出口货物运输险是不少国家出于完整主权和保护民族利益的考虑而采取行政手段强制实施的。非洲市场还缺乏强有力的国际再保险支撑, 有的国家因不愿把钱输出海外而不实行再保险, 从而制约了本国的承保能力。此外, 非洲国家货币缺乏稳定性和可兑换性也是保险业发展的一大障碍。

 在当今国际化、 区域化经济的潮流中, 非洲各国加强了联合,成立了非洲保险组织 the African Insurance Organization,总部设在喀麦隆, 绝大多数非洲国家政府都承认了该组织。1994 年, 会员达 200 个, 分别来自非洲 40 多个国家。该组织的宗旨是推动本地区保险和再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 其中包括举办保险培训学习班, 出版保险刊物,传播保险信息, 每年安排一次大会共同研讨感兴趣的问题。

 1994 年度研讨的主题是非洲保险业的现状以及发展前景,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当务之急要提高保险意识, 要宣传保险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保险不仅是一种风险保障而且也是一种投资方式。非洲的再保险应纳入世界再保险网络中去, 非洲应引进先进的保险技术, 要吸引外资, 同时要保持币值稳定, 保持有序竞争的市场秩序。总之, 非洲保险界都对非洲未来保险业的发展前景看好。现在, 非洲航空险集团、 非洲火险集团、 非洲石油能源保险集团、 非洲再保险交易所都相继建立起来, 可见, 非洲的整体保险水平必定能逐年提高。

保险市场,再保险发展现状


再保险发展现状

(一)再保险市场发展现状

自2006年我国彻底取消了法定分保,全面实行商业分保,再保险市场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我国再保险市场经历改革开放,已经成为国内保险领域开放度最高的部分。中资再保险公司历经多年改革,目前已有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专业再保险公司,实现了快速发展。作为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再保险市场与直接保险市场最显著的区别就是它不受国门限制,是一个具有广泛开放性的国际市场。正因此,自2003年在国内市场上第一家外资再保险分公司开业仅三、四年时间,外资在保险公司已占中国再保险市场公司总数的一半,保费收入大幅增长。根据《中国再保险市场发展规划》,截止2006年底外资再保险分公司总资产为36.26亿元,占全国专业再保险公司总资产份额的12%。

此外,其他外资在保险公司也加快了进入中国的步伐,2007年4月,劳合社再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正式开业获准经营非寿险在保险业务;法国再保险公司和汉诺威再保险公司获准筹建分公司,分别经营非寿险业务和人身险业务。

(二)再保险市场发展展望

1.国内社会经济环境良好

近几年,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社会发展日趋多元化,法制建设日益完善,公众保险意识不断增强,国内社会经济环境良好。保险需求更加多样化,保险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发展空间更加广阔。

2.保险业的功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十一五”期间,保险业的服务领域将更加广泛,在国家基础建设、企业年金管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解决“三农”问题以及应对公共突发事件中发挥重要作用,成为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保险业功能充分有效的发挥,需要再保险市场的强力支持,需要再保险提供更加多样化、专业性的风险保障服务。我国再保险市场发展面临着巨大发展空间。

3.保险监管力度不断加强

随着直接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保险业面临的风险更加复杂,保险监管力度也将进一步加大。随着偿付能力、公司治理结构和市场行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将促进保险业调整业务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风险意识,从而更加重视再保险机制的应用,加强风险管理,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改善偿付能力状况,从而刺激再保险的潜在需求转化为有效需求,为再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4.保险市场日益国际化带来机遇

“十一五”期间,我国保险业对外开放的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将会有更多拥有强大技术和资本实力的国际知名保险和再保险公司进入中国。中外资保险公司在全面开放的条件下,将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公平竞争、共同发展。这一局面,为我国再保险市场加快与国际再保险市场接轨的进程、广泛参与国际竞争、加强与国际再保险市场的交流与合作、提升专业技术与服务水平、提高创新能力、提高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带来了新的机遇。

保监会2007年7月l1日印发的《中国再保险市场发展规划》中明确了中国再中国保险行业年度报告目录

再保险公司,亚洲保险市场概况(十三):菲律宾保险业


 一、菲律宾保险业

 菲律宾人口 7 840 万,是世界最大的椰油出口国。20 世纪 90年代, 该国进入了全面改革和对外开放时期, 政府对保险业进行了重大变革。1992 年, 该国财政部发出新指令, 决定改变长达 26年没有发放新公司执照的沉闷局面, 为新公司市场准入提供条件。同时, 准许外国投资人在现有寿险公司、 非寿险公司以及新合资公司里拥有最高 40%的股权。新成立的专营保险公司实收资本 7 500 万比索, 预留盈利 2 500 万比索; 综合公司实收资本1 .5亿比索,预留盈利 5 000 万比索; 再保险公司实收资本 1 .2 亿比索, 预留盈利 3 000 万比索。

 1991 年, 菲律宾私人保险企业共 130 家, 其中寿险 23 家, 非寿险 101 家,2 家综合公司,4 家专业再保险公司。政府办的保险公司有 5 家, 专门经营社会保险以及农作物和畜牧等政策性保险。在保险公司资本金提高的同时, 政府也放宽了保险基金投资限制。20 世纪 90 年代初, 非寿险、 寿险以及专业再保险公司一年的投资总额超过 300 亿比索, 投资结构以证券为主, 股票占 65%。

 1992 年, 菲律宾保险费收入达 13 .23 亿美元, 人均保费 19 .3 美元。1993 年和 1994 年, 菲律宾保险业连续保持 8 .1%的增长率,保费收入排行世界第 36 位。1994 年 6 月, 该国财政部检查保险公司资本金执行情况, 并补充规定,低于 5 000 万比索资本标准的公司, 每一风险最高保险金额不得超过其实收资本的两倍。这样既保证了各公司经营的财务能力, 又利于积累保险基金, 使法令保持一定的灵活性, 鼓励小公司到边远地区开发市场, 以建立全国保险网络。2002 年, 菲律宾保险费总收入为 11 .54 亿美元, 人均保费为 14 .7 美元,保险深度为 1 .48%。总体上, 菲律宾保险业发展较缓慢。

 菲律宾是东盟各国中实施自由化最快的国家, 欧美诸多大公司已入驻该市场。美国的安泰(AETNA)、 鸿国( Jpin Hamopck)、西格纳 ( CIGNA) , 西班 牙的 麦普莱 ( MAPERE) 与英 国的 谨慎(PRU - DENTIAL)各大保险公司已拓展了在该国的寿险市场。

 1994 年,菲律宾允许外商在其境内设立全资公司,1997 年又有 14家外国公司申请准许入市。菲律宾非寿险市场最主要的险种为汽车险和火险, 分别占毛保费收入的 50% 和 21% , 外国保险公司主要来自英国、 美国、 加拿大、 荷兰、 新西兰、 中国和日本。著名的美国 philam 公司是菲律宾市场最大的非寿险公司,该国寿险市场50%的业务被外国公司所垄断, 本国最大的寿险公司是马尼拉全亚寿险公司, 毛保费收入为 48 亿比索(合 1 .837 亿美元)。目前,菲律宾全 国 购买 各类 人寿 险的 投保 率仅 有 11% , 而 储蓄 率为9 .13% , 因而该国市场潜力巨大, 开发人寿险大有可为。菲律宾有 4 家再保险公司, 它们是东方财产再保险公司、 国家再保险公司、 马来亚保险公司和环球再保险公司。环球再保险公司为最大专业公司, 国家再保险公司居第二位, 该公司与亚洲再保险集团和东盟再保险公司业务关系相当密切。1996 年 10 月, 菲律宾政府又加大了开放力度, 审批节奏加快, 当年就有 7 家外资公司获准营业, 从而为其市场的国际化进程创造了有利条件。

再保险,再保险目录


第一章 再保险概论

第一节 再保险的基本概念(一)

再保险的基本概念(二)

第二节 再保险与保险的关系(一)

再保险与保险的关系(二)

第三节 再保险与保险的区别

第四节 再保险的作用(一)

再保险的作用(二)

第二章 再保险的历史沿革

第一节 再保险的产生

第二节 再保险的发展(一)

再保险的发展(二)

第三节 再保险形式的变迁

第四节 专业再保险公司的建立

第五节 中国再保险的历史(一)

中国再保险的历史(二)

第三章 再保险市场

第一节 再保险市场的形成

第二节 国际再保险市场的组织形式(一)

国际再保险市场的组织形式(二)

国际再保险市场的组织形式(三)

第三节 世界主要再保险市场(一)

世界主要再保险市场(二)

世界主要再保险市场(三)

世界主要再保险市场(四)

世界主要再保险市场(五)

第四节 国内再保险市场

第四章 再保险合同与法律

第一节 再保险合同的法律性质(一)

再保险合同的法律性质(二)

第二节 再保险合同适用的基本原则(一)

再保险合同适用的基本原则(二)

第三节 再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一)

再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二)

第五章 再保险的分类

第一节 按再保险的实施方法分类

第二节 按再保险的安排范围分类

第三节 按再保险险种分类(一)

按再保险险种分类(二)

第四节 按再保险的安排方式分类(一)

按再保险的安排方式分类(二)

按再保险的安排方式分类(三)

按再保险的安排方式分类(四)

按再保险的安排方式分类(五)

按再保险的安排方式分类(六)

按再保险的安排方式分类(七)

按再保险的安排方式分类(八)

按再保险的安排方式分类(九)

第五节 按再保险的责任限制分类(一)

按再保险的责任限制分类(二)

第六章 再保险合同的主要种类

第一节 成数分保合同(一)

成数分保合同(二)

第二节 溢额分保合同(一)

溢额分保合同(二)

溢额分保合同(三)

溢额分保合同(四)

溢额分保合同(五)

溢额分保合同(六)

溢额分保合同(七)

溢额分保合同(八)

溢额分保合同(九)

溢额分保合同(十)

第三节 成数和溢额混合分保合同

第四节 一揽子分保合同

第五节 转分保合同

第六节 超额赔款分保合同(一)

超额赔款分保合同(二)

超额赔款分保合同(三)

超额赔款分保合同(四)

第七节 超额赔款率分保合同

第七章 分出业务的经营管理

第一节 分出分保的主要任务和地位

第二节 分出分保的业务规划(一)

分出分保的业务规划(二)

分出分保的业务规划(三)

分出分保的业务规划(四)

分出分保的业务规划(五)

分出分保的业务规划(六)

分出分保的业务规划(七)

分出分保的业务规划(八)

分出分保的业务规划(九)

分出分保的业务规划(十)

分出分保的业务规划(十一)

分出分保的业务规划(十二)

分出分保的业务规划(十三)

分出分保的业务规划(十四)

分出分保的业务规划(十五)

分出分保的业务规划(十六)

分出分保的业务规划(十七)

第三节 再保险方式的选择(一)

再保险方式的选择(二)

再保险方式的选择(三)

第四节 分出业务流程和管理规范(一)

分出业务流程和管理规范(二)

分出业务流程和管理规范(三)

分出业务流程和管理规范(四)

分出业务流程和管理规范(五)

分出业务流程和管理规范(六)

分出业务流程和管理规范(七)

分出业务流程和管理规范(八)

分出业务流程和管理规范(九)

第五节 分出再保险业务统计和分析(一)

分出再保险业务统计和分析(二)

分出再保险业务统计和分析(三)

分出再保险业务统计和分析(四)

第六节 临时分保手续(一)

临时分保手续(二)

第八章 分入再保险的经营管理

第一节 分入分保的经营思想及工作要求

第二节 承保额的确定和运用(一)

承保额的确定和运用(二)

第三节 分入再保险业务的承保(一)

分入再保险业务的承保(二)

分入再保险业务的承保(三)

分入再保险业务的承保(四)

分入再保险业务的承保(五)

第四节 关于责任累积的控制和转分保(一)

关于责任累积的控制和转分保(二)

关于责任累积的控制和转分保(三)

关于责任累积的控制和转分保(四)

第五节 分入业务的统计分析(一)

分入业务的统计分析(二)

分入业务的统计分析(三)

第六节 分入业务经营管理原则和管理程序

第九章 再保险账务管理和财务核算

第一节 账务管理概念与操作规范(一)

账务管理概念与操作规范(二)

账务管理概念与操作规范(三)

第二节 再保险财务核算(一)

再保险财务核算(二)

再保险财务核算(三)

再保险财务核算(四)

再保险财务核算(五)

再保险财务核算(六)

再保险财务核算(七)

再保险财务核算(八)

第三节 再保险业务核算(一)

再保险业务核算(二)

再保险业务核算(三)

再保险业务核算(四)

再保险业务核算(五)

再保险业务核算(六)

再保险业务核算(七)

再保险业务核算(八)

再保险业务核算(九)

再保险业务核算(十)

再保险业务核算(十一)

再保险业务核算(十二)

第十章 再保险的经营管理

第一节 再保险的经营管理概述

第二节 风险管理和行政管理(一)

风险管理和行政管理(二)

风险管理和行政管理(三)

风险管理和行政管理(四)

风险管理和行政管理(五)

第三节 再保险基金的运用(一)

再保险基金的运用(二)

再保险基金的运用(三)

再保险基金的运用(四)

再保险基金的运用(五)

保险市场,保险市场的交易


近年来, 保险市场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几次大规模的飓风和那次具有毁灭性的加利福尼亚地震, 使得公众对于财产保险公司补偿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能力提出了质疑。个人健康保险在社会中的地位仍然是大众所关心的。

随着金融服务改革法案(GLB)的生效, 允许金融服务控股公司的组织形式存在,可能会使保险业发生巨大变革。本章对于一些在保险市场中应用的经济上的规律和规则给出了一个总括说明, 同时也对讨论和理解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个框架。

因为微观经济分析对于有关资源分配的问题提供了特殊的分析理解方法,因此在美国绝大多数的经济本科生都要学习微观经济学。本章使用了传统微观经济学中的各种工具来阐述保险市场的交易。我们研究经济与保险的相互关系, 然而本章并没有充分地分析这个问题的各种可能性,而是为风险管理和保险导论性教科书提供了一个恰当而且必要的基础知识。对于学习风险和保险的学生来说, 将经济类院校的核心内容如经济学、 统计学、 经济贸易法、 金融等, 与本教材提供的材料结合起来学习, 这是非常重要的。

市场就是买方与卖方进行业务交易的场所。通常情况下, 市场仅涉及两方:买方和卖方。然而保险市场却有所不同, 它涉及三方: 卖方(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和经纪人) ;买方(几乎所有的美国成年人都买了一份或多份不同类型的保险;各公司都是这样) ;保险监管者。保险监管在不同的方面影响到了买卖双方。比如: 一些法律强迫个人和公司购买某种保险, 然而一些法则又要求保险公司为特殊的群体提供保险。图6-1 展现了保险市场的状况。

当代风险管理与保险教程

保险市场,保险市场:保险市场的类型


 1 . 自由竞争型的保险市场

 在这种类型的保险市场中, 存在着数量众多的保险公司, 任何公司都可以依法自由进出市场。市场在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的状态下, 同时存在大量的买者和卖者, 投保人和保险人参加市场的交易活动都有完全的自由, 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充分发挥作用, 市场自发地调节投保人和保险人的经济利益。

 2 . 垄断和竞争并存的保险市场

 在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中, 大量存在的是竞争和垄断并存的保险市场。在这种类型的保险市场中不排除某些方面的垄断, 但在垄断的同时仍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在这种市场中大、小保险公司并存, 少数大公司在保险市场上取得垄断地位。在这种市场中, 一个公司占据市场份额的25%即为垄断。同业竞争在大垄断公司之间、大垄断公司与小公司之间展开, 各国政府有时则通过政府行为削弱大垄断公司的势力。

 3 . 高度集中的保险市场

 这种市场是完全垄断性质的。这种垄断有两种形式。一是专业型完全垄断, 即在一个保险市场上同时存在两家以上的保险公司, 分别垄断某类保险业务, 相互间业务不交叉, 从而保持各自的完全垄断。2002 年10 月28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的《保险法》第九十二条明确规定: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1 ) 财产保险业务, 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

 (2 ) 人身保险业务, 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 但是, 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 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核定。保险公司只能在被核定的业务范围经营。”

 显然, 我国实行产、寿险分业经营, 经营财产保险和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公司不能交叉办理财产和人寿保险业务, 这就是一种专业完全型垄断。

 另一种是地区型完全垄断, 保险公司分别垄断某一地区的保险业务, 相互间没有业务交叉。在这种市场中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的作用受到很大限制。

保险市场,保险市场:保险市场的基本功能


 保险市场具有的这种选择功能,表现出以下三个特点:

 1.这种选择是一种双向选择

 也就是说,在保险市场上不是单纯的保险人选择投保人,更不是投保人被动地选择保险人,而是双方处在平等、主动的位置上相互选择。这种选择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实质上这种双向选择是一种利益选择,即以满足保险人和投保人各自需要为目的的选择。

 2.这种选择是发生在一系列约束条件下的选择如由于地域条件、保险经营管理水平、保险人实力、保险市场范围和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保险人不可能满足投保人转嫁所有领域内的所有风险的要求。正如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所说,一切经济生活的基本事实是:在一定的资源数量和技术知识下,生活标准只能达到一定的限度。

 3.保险市场选择主要表现为横向间的选择

 即对市场上所有保险公司的同一险种或相近的某一险种的比较和选择。通过比较和选择,对保户以相同支出可能带来更大利益的保单就获认可,反之就遭淘汰。当然这种利益不仅表现在保障程度上,也表现在服务水准等一系列软指标上。而且因为某一险种的保单出自具体的保险人,所以保户选择保单的同时,也是对保险人的选择。既然保险市场上存在着选择,保险企业一方面应该根据市场的变化,主动地适应市场,加强管理,对那些风险大、管理水平低、防灾能力差的保户要在选择与否和选择条件上作出科学的决断,以更好地分散风险,督促保户加强对风险的管理,减少社会财富损失,降低经营成本,另一方面应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经济实力,扩大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让本企业在市场选择中有更多的机会被社会公众选中。作为社会公众,无论是现实或潜在客户,都要坚持“货比三家”,行使自己的选择权,而选择的着重点应该是一个公司的信誉和补偿实力,在这一前提下就要考虑价格因素,即“优质优价”者为首选。

保险市场,保险市场细分(二):保险市场细分的依据


 一、个体投保者市场细分的依据

 对保险市场进行细分, 不能仅靠一种方式, 保险营销人员必须尝试各种不同的细分变量或变量组合, 以便找到分析市场结构的最佳办法。对个体投保者市场细分的依据, 主要有地理变量、人口变量、心理变量和行为变量等四类。

 ( 一) 地理细分

 所谓地理细分, 是指根据地理区域( 如国内、国外、城市、农村、沿海、内地等) 以及所处地区自然环境、经济发展状况、文化传统、风土人情、城市规模、人口密度、风俗习惯、不同气候等因素对保险需求产生的不同影响, 对保险市场加以细分化的举措。根据地理细分, 保险市场可分为国内保险市场、国外保险市场、城市保险市场、农村保险市场、沿海保险市场、内地保险市场等等。这种划分的依据是由于上述条件的差异, 产生了对保险的不同需求。例如, 地处沿海的人们, 由于经常受到台风等自然灾害的袭击, 因而他们对于家庭财产保险会具有较大的需求; 生活在城市的人们, 往往对教育金保险、健康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家庭理财型保险等有较大的需求; 农村则对养老保险具有强烈的潜在需求; 等等。保险营销的任务就是具体了解各地区的不同需要, 集中有限的资源, 首先为重点地区提供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 二) 人口细分

 按照人口统计因素来细分市场叫人口细分。一般可根据人的年龄、性别、职业、收入、教育、家庭人口、家庭生命周期、宗族、种族、国籍、社会阶层等进行市场细分。保险是为人提供服务的行业, 因此从其中任何一个角度展开分析, 都有可能发现新的市场机会。仅以人口中的女性为例, 市场调研人员针对女性不同的人生阶段, 提供了以下市场细分结论: ( 1) 单身期。时间: 从20 岁至30 岁。( 2 ) 家庭形成期。时间: 结婚至新生儿出生。( 3) 家庭成长期。时间: 从新生儿出生到孩子学业完成参加工作。( 4) 家庭成熟期。时间: 45 岁到退休前。( 5) 退休期。时间: 55 岁以后。保险是为人提供风险保障服务的, 通过对女性一生需求的细化研究, 如果能分别设计开发出具有适应不同时期女性需要特点的新产品, 将会为保险营销提供又一个新的广阔空间。

 ( 三) 心理细分

 心理细分是指根据人的心理因素对保险市场展开分析的方式。心理因素包括动机、认知、个性、生活方式等。认真研究会发现, 所处的经济环境、地理环境等都大致相同的人群, 他们的心理特征却多种多样: 如有的直率、有的含蓄、有的外向、有的保守、有的崇尚时尚、有的喜欢传统等等, 不一而足。由于个性心理的差异, 会产生不同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 因而也会产生不同的投保动机、选择不同的投保形式, 热衷于不同的保险服务方式等。为了使保险产品和服务更加贴近客户, 营销人员对客户这种心理的差异应予以关注和理解, 这样才能设身处地为客户提供更加有针对性的产品, 提供更加周到的保险服务, 把保险营销与人文关怀进行有机的融合。这是提高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必要举措。

 ( 四) 行为细分

 行为细分是指按照投保人对保险产品的了解程度、态度把客户分成的群体。

 行为是各种要素的综合反映, 因此行为变量是建立细分市场的最好的出发点。

 例如, 经过长期总结, 根据投保人的行为特征将投保人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基本需求客户。这类客户的特征是要求交费较少, 以获得保障为主,只寻求基本权益的保障。他们的收入水平差异较大。与保险公司打交道, 希望手续简便、交通方便可靠、理赔容易迅速。对保险服务的需求属于被动接受型, 不要求保险工作人员有过多的礼节, 上门找公司办理有关手续也能认可, 只要方便、规范、效率高就行。这类客户占客户的绝大部分。

 第二类是较高层次的客户。这类客户的特点是: 有一定的主见和社会地位, 个人收入和文化修养都达到一定水平, 办事比较理智, 不盲目追潮。这类人群在满足基本需求的情况下, 对险种搭配的灵活性、保障范围的实用性有明显的需求倾向。

 他们希望了解公司的发展情况, 参加公司的联谊活动, 喜欢舒适的境界。对保险服务有自己的评价标准。他们对保险服务的需求, 因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处于被动需求和主动需求之间。这类客户目前所占比例不大。

 第三类是高层次需求客户。这类客户的特点是事业比较成功; 保险意识较强;收入丰厚。他们约占投保客户的三分之一以下。需求的内容为家庭的保险; 卫生、医疗上门咨询; 保险、证券、银行的综合理财服务; 要求享受保险公司的应急服务和优惠服务; 大多数有特殊保密的需求; 强调实现自我, 对保险服务挑剔, 主动要求保险公司提供相关服务。

 鉴于不同客户的行为特点, 保险营销人员必须注意区别对待, 分层次进行保险服务, 以服务的“差异化”, 提高本公司的竞争能力。二、团体投保者市场细分的依据许多用于细分个体投保市场的依据, 也可用来细分团体投保者市场。例如按地理因素, 可以将中国的团体火灾保险分为农村团体火灾保险市场和城市团体火灾保险市场。农村团体火灾保险市场的投保团体, 主要是乡镇企业、合作企业、个体经营者等; 城市团体火灾保险市场的投保团体, 主要是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其他事业单位等。除此以外, 对团体保险市场的细分, 还要依据以下原则:

 ( 一) 团体的需求

 不同的企业团体对保险有特殊的需求, 因此应按不同的需求将保险市场进行细分, 以便寻找适宜的目标市场, 如团体人寿保险市场、团体意外保险市场、船舶保险市场、货物运输保险市场、航空保险市场、建筑工程保险市场等。

 ( 二) 团体的规模

 团体规模的大小决定了其对保险需求的状况, 如对保险产品需求的种类、保险金额的大小等都不尽相同。为了提高保险服务水平, 保险公司要对不同规模的团体市场进行细分, 如将投保潜力大的大型企业和少数中型企业归类为高端客户; 将投保潜力一般的大多数中型企业归类为中端客户; 将投保潜力较小的众多小型企业归类为低端客户。针对不同的团体客户, 保险公司采取“差异化”的服务策略, 以便抓住重点, 有效地控制和占领市场。

 ( 三) 团体的性质

 以企业为例, 在改革开放后我国的企业已突破国有独资企业一统天下的局面,出现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个体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合资企业共存的局面。不同性质的企业, 其经济实力、文化背景不同, 它们的风险意识和保险需求也不尽相同。

 因此, 保险营销人员应该根据企业性质, 对保险市场进行细分, 以便有的放矢地开展营销工作。

 ( 四) 团体的投保途径

 不同的团体其投保途径不同, 如有的团体通过上级统一“ 招标”、“ 竞标”的形式选择保险公司投保; 有的企业直接向保险公司投保; 有的企业通过保险经纪人向保险公司投保等。根据这种不同的投保途径将团体保险市场进行细分, 有利于较有效地找到本公司应采取的对策, 以便顺利占有市场。

再保险,再保险:再保险的种类(一)


再保险按照责任限额计算基础不同, 可以分为两类, 即:

以保险金额为计算基础的比例再保险和以赔款金额为计算基础的非比例再保险。

一、 比例再保险

比例再保险,即分保分出人与分保接受人签订分保合同,以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承担保险责任的一种再保险。比例分保又可分为成数分保和溢额分保。

(一)成数分保

成数分保是一种最简单的分保方式。分保分出人以保险金额为基础,对每一危险单位按固定比例即一定成数作为自留额,将其余的一定成数转让给分保接受人, 保险费和保险赔款按同一比例分摊。成数分保的责任、 保费和赔款的分配, 表现为一定的百分比,但就具体分保合同而言, 则表现为一定的金额。成数分保的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有着共同的利害关系,对每一笔业务,分出公司有盈余或亏损, 分入公司也相应有盈余或亏损,这种分保方式实际上具有合伙经营的性质。

(二)溢额分保

溢额分保是指分出保险公司以保险金额为基础, 规定每一危险单位的一定额度作为自留额, 并将超过自留额的部分即溢额,分给分入公司。分入公司按承担的溢额责任占保险金额的比例收取分保费和分摊分保赔款和分保费用等。

自留额是分出公司按业务质量的好坏和自己承担责任的能力, 在订立溢额再保险合同时确定的, 通常以固定数额表示。例如,保险公司的自留额为 100 万元, 承保金额 400 万元,则分保金额为 300 万元。在溢额分保合同中, 溢额与总保额之间的比例称为分保比例, 该笔业务的分保比例为 75%。

溢额分保中的分保比例并不是固定不变的, 不同业务有不同的比例。

溢额再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目录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86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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