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有不少朋友都借自己的医保卡给亲朋好友们买药,有人甚至借给别人去做检查,或住院。遇到这样的情况,你担心能不能买保险吗?担心以后理赔的时候会有纠纷吗?
医保卡外借给他人使用,一般是以下三种情况:
1、药店给亲朋好友买药
2、借予他人门诊看病、开药和做检查
3、用医保卡借予别人住院治疗时结算费用
因为之前有不少案例存在,所以投保前有过外借医保卡别人使用的都会很谨慎,怕既往的外借医保卡会影响到自己日后的理赔。
保险公司要拒赔一个人是必须要有理有据的,所拿出的证据是要经得过法律的推敲的。
这些证据就是:诊断及对应的就诊记录(用药、检查报告)
1、药店帮他人购买药品来说:这个药店购药仅是一个支付行为,这个行为不产生任何的诊断和就诊记录,所以保险公司没办法实实在在的判定买了某种药物就一定代表被保险人身体具有某种疾病,或者所购买的药物一定是被保险人本人服用的。
药店购药记录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这个仅能作为调查线索,例如在药店查到既往购买了降血压的药物,那保险公司的会往被保险人既往是否有高血压方向去进一步调查,但不能给被保险人定论既往有高血压疾病。
2、在门诊就诊和住院行为:门诊和医院实实在在产生了诊断、用药、治疗和检查报告,代表医保卡持有人身体是有问题。对应的病历、检查报告和出院记录等均是具有法律效应的,能证明医保卡持有人(被保险人)投保前有疾病。保险公司会根据调查到的疾病诊断、检查报告和病历等材料进行综合判断。
那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1、外借药店买药:前面说了药店购药仅是支付过程,而本身是没有具体诊断和药品使用者的规定的。所以对于既往药店帮他人购买药品,药品又不是本人服用,自身又没有疾病的,可以不告知。
可不告知的理由有以下两点:
健康告知没有问。
自身是健康的,没有对应的疾病。
满足以上两点就没有所谓的违背健康告知的说法,那发生保险事故就是要赔付的。
2、外借给他人门诊就诊或住院治疗:如果告知外借经历,核保员看到这样子的告知十有八九会直接拒保,原因在于核保员没办法去查证你告知的内容是否是全面或正确。
这时,你应该怎么办呢?
要梳理清楚既往外借医保卡的具体次数、使用的方式、使用者身体状况等。要明确既往外借医保卡是在门诊使用还是住院治疗使用,使用者的身体状态是怎么样的,在门诊和住院分别开了哪些药、做了哪些检查。
需要收集对应的门诊病历、出院记录和相关的检查报告;需要明确病历里面的诊断、检查报告的结果、具体用药,针对诊断和检查报告的异常内容,准备能证明自己是健康的材料。
准备能自证自己健康的材料,如近两年的体检报告和专项检查报告等;自证材料是直接影响能否投保的关键,通常来说需要在有保险公司内勤的陪同下或到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针对性的检查,以达到自证的目的。
假设诊断仅为如感冒、急性肠炎、支气管炎等常见且不算严重的疾病,那是比较容易自证的,通常提供近期体检报告即可。
但如果诊断为冠心病、脑梗等严重疾病,保险公司从风险控制的角度来说很难接受客户的自证和说明,基本上也就没办法自证,最终结果可能就是以后都买不了保险。
从保险方面来说,外借医保卡可能让自己永远都没办法买保险,使得自己暴露在风险面前却没有保障可依,所以外借医保卡给他人的时候一定要谨慎。早买终身型保险,早给自己做保障,方为上上之策。
“我父亲人还好好的,怎么就被当成死亡户了?”昨日,市民钟先生向本社热线96339反映,他上周日拿着父亲的医保卡帮他去药店买药,却被店员告知父亲已被转为死亡户,医保卡不能使用。对此医保中心解释是老人的单位在登记退休人员时有误,等单位核实清楚后,会将老人转为正常户。
钟先生的父亲是泉港区山腰街道人,今年60岁,是山腰盐场的退休职工。“父亲已经退休四五年,现在人在广东帮女儿看厂。”钟先生说,父亲的医保卡在外地无法使用,就寄放在他这边。最近父亲身体不太舒服,就交代钟先生到药店帮他买些药。
上周日,钟先生去药店买药时,被店员告知父亲已被转为死亡户,医保卡不能使用。“父亲得知自己被登记死亡,这几天都闷闷不乐。”
记者随后咨询泉港区社会保险中心,经过工作人员查询,原来老人的单位在11月25日将老人登记为死亡户并上报给医保中心,医保中心才将老人的医保卡停用。
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为了防止退休职工死亡后多发放养老金和医保基金,按规定职工过世后所在单位要及时登记并上报。山腰盐场因职工较多,每月都会统计死亡户,由专职人员走访登记再统一报给单位。“可能在这中间出现失误,才将老人误登记为已过世。”医保中心会让老人所在单位尽快核实清楚,确认老人健在后,会重新将他转成正常户,钟先生表示,最不能让他们接受的原因有两个,“第一个是,为什么原公司不核实,就把我爸的医保列入‘死亡’名单里。第二个,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为什么原公司不能给我们家属解释一下。”
“这下可方便了,终于可以跨县区使用了”南昌市民刘先生兴奋的说,他这么高兴的主要原因是南昌市居民使用医保卡购药、门诊可以在除新建县以外的全市各县区“漫游”,目前南昌31家医院、药店纳入首批试点单位。
一直以来,南昌市各县区所核发的医保卡,只能在当地的医保定点服务机构购药或享受门诊服务,而不能实现跨地区使用。今年4月,全市各县区医保系统全部并入南昌市医保系统。经过一个月的准备,即日起,除了新建县外,南昌居民手持医保卡,在全市各县区都能刷卡购药、看门诊。
目前,西湖区在对现有的定点药店进行全面摸底的基础上,选择了内部系统、账目管理都较为完善、利于监控的几家大药房,作为跨省异地购药即时结算定点药房,使用最新的3G无线网络技术,实现软件系统对接,使药店的销售记录在同一时间传输到医保系统内。这种做法对医保管理机构来说,可以有效监控药店的销售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对定点药店来说,既不增加药店工作人员的工作量,也不需要例外增设电脑,不需要铺设电缆线,就可以在任何城市快速安装并立即投入使用,简单快捷。
有关人士表示,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大,异地购药即时结算的实现,改变了职工、居民医保只能在当地刷卡买药的窘境,更好地满足了群众需求;也将改变传统的异地报销模式,实现全国定点医院、药房刷卡直补、购药。
医保卡如何使用
医疗保险卡中的金额,是永远不会作废的,每次买药、去医院,都可以用卡中的金额付款,目前基本所有的药店都与医保卡管理中心联网了,医保卡中的金额,是按照规定,按照比例打进去的。
新闻链接:南昌市医保卡将增体检查询功能
随着加载金融功能的首批社会保障卡的发放,下一步将力争与卫生等部门的应用系统进行一一对接。为了做好这一工作,南昌市启动电子健康档案系统项目。参保人员的医保卡上将记录居民健康档案系统,下一步,南昌市人保部门还将开发参保人员自动录入健康信息的项目,方便更多的参保人员。
“目前南昌市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已完成项目招标,计划在红谷滩新区和东湖区先行试点。”南昌市人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建立医保卡电子健康档案,下一步还将加大互动功能,除了通过参保者的免费体检、医院看病记录等,还将通过网络平台系统对参保者开放,参保者可登录自己的医保卡平台,输入健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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