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3年5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等九部委《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房改[2002]150号)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陕政函[2002]266号)的有关精神,经市委、市政府批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西安市人民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负责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具有行政执法职能,规格为正局级。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政办发[2009]263号)和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管理处的复函》(市编办函〔2011〕72号)精神,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室、计划财务处、会计核算处、信贷管理处、信息管理处、法规与审计稽核处、归集与其他住房资金管理处、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管理处11个机构,下设省直分中心、西铁分中心、长庆油田分中心3个分支机构和新城区管理部、碑林区管理部、莲湖区管理部、雁塔区管理部、灞桥区管理部、未央区管理部、阎良区管理部、临潼区管理部、长安区管理部、蓝田县管理部、周至县管理部、户县管理部、高陵县管理部13个派出机构及西安市公租房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起草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四)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组织执行。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
(六)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申请并办理住房公积金呆坏账的核销。
(八)负责其他住房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九)监督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缴存情况,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负责住房公积金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立、维护、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与安全。
(十一)负责对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指导、监督、考核。
(十二)拟订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报告,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十三)公租房公司主要承担市政府下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和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以上是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介绍,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西安住房公积金专题。
西安住房公积金怎样贷款?要想回答这个问题,首先你得清楚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流程是怎样的?贷款材料和贷款额度又是如何?下面小编就详细给大家介绍一下。
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1、基本条件
(1)具有西安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单位及个人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4)同意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购买住房的条件
(1)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2)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
3、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条件
(1)须具有建设、规划、土地管理等部门批准的文件;
(2)能够支付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
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1、一手房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流程
(1)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受托银行提出申请,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
(2)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受托银行在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各种资料后,对借款人有关情况进行贷前审查,并做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
(3)由担保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受托银行应当将借款合同及有关证明材料转交担保公司。4、经担保公司审核同意办理担保的,由担保公司办理担保和反担保有关手续。
(4)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受托银行收押保管。
(5)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办结证明或受托银行出具的质押办结证明,开具贷款划拨通知书。受托银行凭贷款划拨通知书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账户,发放贷款。
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1、通用材料
(1)合法的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3)借款人婚姻证明;
(4)家庭有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
(5)其他必需的相关资料。
2、购买新房
(1)购买住房首期付款证明;
(2)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资料
3、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类:
(1)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证明。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资料;
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利率1、贷款额度与期限
(1)一手房贷款额度与期限:
贷款额度: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房改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合同总价款的70%。
贷款期限:最长30年。
(2)二手房贷款额度与期限:
贷款额度:评估价或成交价较低者的60%(按照现行贷款额度执行);月还款额不得超出家庭工资总额的50%。
贷款期限:最长20年,且不超过房屋使用年限和借款人退休年限(须在法定的房屋使用年限内)。
温馨提示:
a、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70万,月供不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的50%
b、借款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并通过特别审批,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2、公积金贷款利率:目前公积金贷款利率1-5年4.0%,6年以上4.5%。如果利率调整,从次年的1月1日开始按照新利率还贷即可。
西安住房公积金怎样贷款?想必大家已经有了初步的认识,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请关注网西安住房公积金专题进行了解。
六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政府的副县级事业单位,中心编制14名,内设综合科、贷款科、资金科、归集科四个科室,下辖霍邱、寿县、舒城、霍山、金寨、叶集6个管理部。
六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职责为:⑴履行国务院《条例》赋予的职责,执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
⑵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⑶负责记载本行政区域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⑷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⑸负责审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
⑹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⑺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⑻承担所辖各县住房公积金业务组织实施、管理等方面工作,并对各县管理部经办业务范围给予授权。
⑼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六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展六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按照“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原则,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逐步得到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有了迅猛发展。特别是近几年,中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面加大住房公积金执法归集力度,使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不断扩大,归集率不断提高,归集额逐年上升,呈现良好递增态势。
截止2005年11月末,全市共有2400多个单位、14.01万余名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8.79亿元。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中心适应全市职工购房贷款的需求,积极调整贷款政策,规范贷款程序,简化贷款手续,积极为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为促进城市住宅开发建设,尽量满足广大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干部职工购房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优惠贷款,低利率多品种的贷款业务安全、有效、简捷,贷款量增长较快。截止到2005年11月末,累计为全市7920多名职工提供了住房公积金贷款3.19亿多元,为改善职工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做出了积极贡献。
六安实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支持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基本住房需求,结合六安实际,现就我市实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若在六安辖区外,即省内异地购买期房或二手房,可在六安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除按六安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外,借款人还需提供在六安的房产做抵押,贷款额度最高为抵押房产的评估价50%。其贷款打入所购房的开发企业或售房人账户。
二、异地购房职工,亦可选择向所购房屋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提供借款人在六安的公积金缴存贷款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省内其他地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若在六安购买自住房,原则上到公积金缴存地办理贷款,但购房人若申请在我市办理公积金贷款,应按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同时应提供公积金缴存地的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及借款人居住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信息证明。
以上是六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如果还想了解其他有关六安住房公积金信息,请关注网六安住房公积金专题进行了解。
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有哪些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在多种情况下,西安职工都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但是很多人目前仍旧对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资料不是很了解,本文将对此进行介绍。
职工本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手续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受委托人应当提供委托手续,以及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提取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及被提取人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以及被提取人书面同意材料。
西安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需要提交的资料
职工因支付房租,首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需要提供一下相关证明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2)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进行住房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购买自住房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购买住房合同或者有关协议;(二)付款凭证或者契税完税证;(三)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土地使用证明或者原房屋产权证明;(二)建设、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建房证明;(三)用于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相关费用的票据;(四)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材料。注:所称大修住房是指,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大修住房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5%以上。
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偿还个人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借款合同;(二)借据或还款计划表;(三)最近一次还款证明。
疾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患严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公积金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案;(二)当期治疗费用发票。非本人患病的,还应当提供婚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严重疾病的范围由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同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连续失业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生活严重困难,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失业证明;(二)其他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三)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四)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西安如何查询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1、对于已经成功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职工,可以直接登录西安住房公积金网站,在住房公积金查询功能中查询、打印历史明细;此种查询方式也最便捷,上网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即可;
2、住房公积金短号码查询,客服号码是12329;
3、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设置的两台触摸屏查询机查询;
4、中心分布在13个区县的下设机构或派出机构查询;
5、13家受委托开户银行的50多个开户经办网点查询;
6、委托单位经办人到所属管理部查询历史明细。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地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局级)。
管理中心内设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财务计划处、资金筹集处、个人贷款管理处、科技信息处、资产保全处、稽核处、客户服务处等10个部门,垂直管理和平、沈河、大东、铁西、皇姑、异地贷款、沈北、苏家屯、新民、辽中、法库、康平等12个管理部。下辖1个分中心:铁路分中心。
沈阳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房租业务指南为了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民生保障作用,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2年第一次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允许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房租。
具体办理事宜一、申请条件
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不包括已经领取政府廉租住房补贴),承租人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审核要件
1.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2.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3.我市房产部门对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批件;4.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房租缴费证明;5.承租人的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6.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应出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三、提取额度
承租人夫妻双方的提取金额,为不超过当年房租和住房公积金定期余额(每年6月30日结转的金额)。
近来有市民询问:我从原单位辞职,请问如何转移住房公积金到新单位,需要什么流程?下面小编就针对这位市民的提问,问西安市民解答下西安住房公积金转移流程的相关信息。
西安住房公积金转移流程西安住房公积金转移流程---工作变动怎样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需要转移时,调出单位应在办妥职工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后,按照以下规定到给本单位开户的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转移审批和转账手续。
1、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变动工作的
办理转移时须提供:(1)职工向调出单位提供调入单位的公积金转移账号,即:调入单位开户的公积金中心户名和公积金存款账号以及开户银行全称,调入单位全称和单位公积金账号;(2)调动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调出单位填写《西安住房公积金转移审批表》;(超过两个人的需要填写转移清册)
2、职工到异地工作的
办理转移时须提供:(1)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需要注明转入异地公积金中心全称、公积金存款账号、开户银行全称,异地单位全称、异地单位公积金账号、异地职工个人公积金账号);(2)调动职工的书面转移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3)调出单位填写《西安住房公积金转移审批表》。
西安住房公积金转移流程---转入程序1、个人办理转移手续时,应持身份证和人事档案托管合同书到我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窗口开具公积金转移联系函,回原单位办理转移手续。
2、集体转移住房公积金时,由原单位经办人持档案托管相关明细表(表中内容包括姓名、档案编号、身份证号和原单位个人账号),来我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窗口复审,再回原单位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3、转移手续完成后,《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复印件应发给本人一份,个人可持复印件查询账户转移情况。
西安住房公积金流程----转出程序1、因个人需要,要将住房公积金转入其他单位,应填写《住房公积金转出申请》,在转入单位填写转入单位名称、账户、开户行以及转入单位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账户、开户行,加盖转入单位公章。
2、托管人提交《住房公积金转出申请》、转入我中心转移单凭证(复印件)和身份证等资料。
3、中心经办人填写《西安住房公积金转移审批表》四联单,在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审批手续。
4、电话通知托管人领取转移资料。
以上是西安住房公积金转移流程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请关注网西安住房公积金专题进行查询。
西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开始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711元的三倍;城六区及阎良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每月100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按照缴存比例,每月单位最高可为职工缴存公积金1136元。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讲讲西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相关情况。
据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度职工西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12年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最高限额11133元,即不超过2012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711元的三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分别不应低于5%,不高于12%。
该负责人举例说,比如一位企业老总的上年度平均月工资为1.5万元,超过了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711元的三倍,但其在缴存公积金时,基数最高均不得超过11133元,按照缴存比例,单位或个人最高缴存1136元(11133元x12%)。
针对有些职工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低于西安市政府规定的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该负责人表示,应以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该职工2013年度西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如长安区一职工,其上年度月工资为800元,低于该区域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缴存基数则按该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为910元/月计算。
据悉,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月;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910元/月;周至、户县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850元/月;蓝田县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790元/月。
相关链接
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期限
(1)一手房贷款额度与期限:
贷款额度: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房改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合同总价款的70%。
贷款期限:最长30年。
(2)二手房贷款额度与期限:
贷款额度:评估价或成交价较低者的60%(按照现行贷款额度执行);月还款额不得超出家庭工资总额的50%。
贷款期限:最长20年,且不超过房屋使用年限和借款人退休年限(须在法定的房屋使用年限内)。
温馨提示:
a、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70万,月供不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的50%
b、借款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并通过特别审批,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目前公积金贷款利率1-5年4.0%,6年以上4.5%。如果利率调整,从次年的1月1日开始按照新利率还贷即可。
以上是西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西安住房公积金专题。
扬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进一步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困难,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办法。
扬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成立于2003年,是直属市政府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座落于美丽的古城扬州国庆路北端,现有干部职工23人,担负着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重任。下设仪征、江都、高邮、宝应、仪征化纤和江苏石油勘探局6个分中心及城区、邗江2个管理部。
第一条适用范围
(一)支付房租费用
在工作所在地内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
(二)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在工作所在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行政区域内自有一套住房。
第二条证明材料
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出具个人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卡。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卡。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其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卡。
下列提取还应分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支付房租费用
1、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应提供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配租证明材料。
2、承租公共租赁房的,应提供由住房保障部门登记的租赁合同。
3、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应提供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单身职工提供单身证明)无住房产权登记证明和经当地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
(二)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1、房屋权属证书(新建商品房未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应提供《商品房购销合同》和购房发票)。
2、物业管理收费票据。
第三条提取金额
(一)支付房租费用
1、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只能就一套租赁住房提出提取申请,每6个月申请一次。
2、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按租金分配方案核定支取金额,无租金分配方案的,以平均租金核定支取金额。
3、一套住房每次申请可提取不超过6个月的应付租金,最高不超过5000元。
(二)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1、一套住房每次申请可提取不超过上一年度的应付物业管理费用(最高不超过2元/㎡?月),每年申请一次。
2、如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中明确所租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缴纳的,可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和物业管理费。
第四条其他
1、本办法未明确事项按我市相关规定执行。
2、本办法由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2012年4月1日起试行。
公积金是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有不少西安市民想要领取公积金买房子但是不知道领取需要哪些材料和条件,下面小编就给大家总结了一个西安住房公积金领取指南。
西安住房公积金领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7、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8、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1、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12、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西安住房公积金领取流程1)完整、准确地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单位核实有关证件后,加盖单位预留印鉴.(暂存职工除外)
2)单位专办人员持《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有关证件到管理中心办事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审核后,为职工办理划转或存折手续。
4)职工本人或配偶因身体状况、出境定居等原因本人或配偶确不能办理提取的,经办人员需提供经本人签字授权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办理。
西安住房公积金领取额度1、可全额提取:离职、退休、出境定居、在职去世、与单位中止劳动关系
2、可部分提取:(1)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职工家庭应负担费用超出家庭成员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时按账面余额留存十元及角分余额,提取至整数;职工家庭应负担费用小于家庭成员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额不得超过应负担费用,提取至整数。(2)购房、租房、翻建自住房:在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缴存额前提下。提取额为(月租金-家庭月工资收入x15%)x12,提取至百元位整数。(3)享受低保:按账面余额留存十元及角分余额,提取至整数
西安住房公积金领取时间租房类提取时限:没有贷款的只能提取一次,有贷款的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1、购房类提取时限:没有贷款的只能提取一次,有贷款的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2、其他类提取时限
(1)享受低保: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2)家庭生活严重困难:一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3、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正常情况下将于3到五个工作日之内到账,如有意外,出纳柜台将会通知单位经办人。
以上是西安住房公积金领取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西安住房公积金专题。
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方法如下:
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按还贷能力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按房屋价格住房公积金
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a.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7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5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
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b.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建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按账户余额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按最高限额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申请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按月住房补贴的,参照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执行。
计算出的贷款额度数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为零的千位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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