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金华改变个职人员缴存公积金开户条件

2020-06-01
住房保险规划

经过几年来对个职人员存贷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管理实践,今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7月1日开始,对此类人员执行缴存登记补充规定,以进一步防范资金风险,维护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该补充规定明确,个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必须已连续缴纳(不包括补缴和逾期缴纳)金华市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1年(含1年)以上。

此外,针对个职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该负责人还作了特别提醒:“此类人员如果按规定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直至贷款结清。擅自停缴的,公积金中心将按规定提前收回贷款。”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法》只适用于购买、建造、翻建金华本市自住住房贷款

记者了解到,与以往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相比,将于今年8月1日施行的新《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主要有三方面的新变化。

变化之一:新《办法》对享受金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扩面人群作了明确,即“省内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也就是说,只要是省内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金华本市自住住房的,即可向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授权的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变化之二: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者,可以按所购建住房价款总额的规定比例申请贷款额,但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限额。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贷款申请,公积金管理部门有权在规定的贷款比例和最高贷款限额以内,根据借款人家庭收入、公积金月缴存金额、公积金账户余额、信用情况、偿还能力、二手房房龄、抵押物评估价值等因素确定贷款额度。

实际操作中,从今年8月1日起,购房者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供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如果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近三年内的征信记录中有连续三期或者累计六期及以上的不良记录,将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如果申请人及其配偶以前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但三年内有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及以上未按时还款的,也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需要说明的是,目前,在婺城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单方最高可贷30万元,夫妻双方都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可以相加,最高可贷款60万元。

变化之三:新《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超出法定退休年龄5年(注:老规定为“不超出法定退休年龄10年)。也就是说,如果你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距离退休年龄只有20年的,则最长贷款期限只能为25年,以此类推……

住房公积金贷款存贷挂钩,为多缴存者带来利好

据悉,婺城还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开始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存贷挂钩制度。“比如有的缴存人已缴了数年,账户余额有数万元;而有的刚刚缴足6个月,账户里也就一两千元。如果每个人同样都能最高贷到30万元。显然有失公平,也无法鼓励单位和个人多缴多用。实行存贷挂钩制度,可以在规定的贷款金额以内实现多缴多贷,更好地体现住房公积金缴存与使用的公平性和义务与权利的对等性原则。”该负责人表示。

事实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存贷挂钩制度明确规定,申请贷款额度不高于申请人及其配偶等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或月缴存金额的一定倍数。目前,金华最终将这个倍数确定为20倍。也就是说,今后在婺城,公积金贷款在可贷比例和最高限额内,不超过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账户余额少于5000元,按5000元计算贷款额。这对缴存时间较短的购房者而言,会略有影响。

综上所述,在夫妻双方最高可贷款额度下,购房者能够贷款的额度其实为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的夫妻双方账户余额的20倍。并且首套普通住宅首付20%,而第二套或是首套非普通住宅则最低首付30%。

延伸阅读

住房公积金贷款,金华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金华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中国社保网小编介绍,根据《金华市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规定,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

(2)无连续二期或累计三期以上的逾期还贷记录;

(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尚未结清个人住房贷款或办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三个月内提前还清个人住房贷款;

(4)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是原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

(5)贷款所购住房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

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应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可贷比例和最高限额;

不超过原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数(取千元以上整数);

所购住房为共有产权且共有产权人不是借款人配偶的,以借款人所拥有的产权比例计算可贷额。

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以下方式办理:

借款人先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还清后,在三个月内以所购住房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办理转贷手续;

个人先用本人或他人已取得房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房屋作抵押,办理转贷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应在三十日内将原抵押在银行的房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交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物变更手续。

【金华公积金查询】

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已办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将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转换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鹤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


鹤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新录用和新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当月工资。在录用或调入年度内遇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统一调整时,缴存基数为自录用或调入之月起至调整时的月平均工资。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全市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职工工资总额构成,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口径计算。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有条件的单位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得超过12%。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是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每年核定一次。

职工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职工个人可以免缴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仍应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连续两年亏损且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低于本市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企业,可以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期限每次不超过一年。

连续两年亏损,且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低于本市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四十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每次不超过一年。

单位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应当由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经批准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当恢复到规定的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自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到所辖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并将代扣的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起按照前款规定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按照前款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欠缴或少缴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应到所辖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补缴手续,并补缴住房公积金本息。

单位应从发生欠缴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首月起或发生少缴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首月起办理补缴。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设立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

【鹤壁公积金查询】本章所规定的下列事项,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适时进行调整并公布: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二)提高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条件;

(三)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结算年度为每年的七月一日至下一年的六月三十日。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本息的,比照所欠职工工资优先予以偿还。

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后未补缴的缓缴部分,应视为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石嘴山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


石嘴山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一经确定,一个缴存年度内原则上不再调整。新录用和新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其中,当年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者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工资收入的月份计算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

职工工资总额构成,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本市规定的工资总额口径计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应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比例不高于12%;最低比例不低于5%。领取基本生活费的职工,单位应以生活费为缴存基数,继续为职工缴存公积金,职工个人部分可暂不缴存。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管理中心在受托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无故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连续亏损两年且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低于当地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50%的企业、单位,可以按规定程序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如果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低于当地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的企业、单位也可以按规定程序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待单位经济状况好转后,应恢复提高缴交比例和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必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管理中心批准后执行。

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需要继续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应当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设立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详细记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为计息日。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比照所欠职工工资优先予以偿还。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后未补缴的缓缴部分及降低缴存比例后未补缴部分,应视为欠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年底应发工资全额进行核定,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年调整时间由中心提前行文通知。

住房公积金缴存额采取一年一定的办法。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当年7月1日到下一年的6月30日)的缴存基数为职工个人去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月平均工资。

典型案例

平均工资额为缴存基数

即日起,大连调整200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统一调整为职工本人2005年月平均工资额。

记者日前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的通知》(大政办发[2004]150号),大连即日起开始200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统一调整为职工本人2005年月平均工资额,职工月平均工资额计算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决定》(国统制字[1990]1号)执行。

市财政拨款的市直机关单位(包括财政全额和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的调整时间和计算口径按照《关于规范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的通知》(大财行[2004]6号)执行,即每年1月份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各单位可于每年12月份到市人事局核定当年月平均工资总额后,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调整手续。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62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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