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纳住房公积金有五大实惠 你知道几个

2020-06-01
住房保险规划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归职工个人所有,具有强制性、保障性等基本特性。

公积金查询:住房公积金的五大实惠

税前列支。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下列规定列支:(一)机关在预算中列支;(二)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三)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免缴个税。国家免征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基本养老保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滚动计息。单位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具有“利滚利、息生息”的特点,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居民存储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一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本金和利息比照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息,且存款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低息贷款。职工在购建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比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优惠的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住房公积金与商业性银行的利率差距由国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制定并调整。

专项积累。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于职工购建自住住房,职工离休时可以一次性全部提出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这相当于为每个职工积累了一笔可观的养老金,保障晚年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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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住房公积金闲置的五大原因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开始在内部研讨住房公积金及其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提取、使用的有关问题,尽管并未列入相关政策议程,但却是住建部首次在内部论及住房公积金及其贷款的异地使用问题。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全国实际缴存公积金职工1.06亿人,缴存总额6.47万亿元,缴存余额3.27万亿元。按照这一数据,全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约为50%左右,有一半住房公积金处于闲置未使用状态。

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认为,从住房公积金闲置的原因来看,各地住房公积金封闭运作、办理手续繁琐、开发商与银行积极性不高、暂时用不到等成为上海住房公积金闲置的五大原因。具体来讲:

第一、各地住房公积金相对封闭运作,不支持异地互贷、异地提取,导致异地工作的购房群体即使购房(在非工作地方)也很难用得上住房公积金。

第二、使用住房公积金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是影响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积极性的一个重要原因,尤其是个别地方设置强制性服务,贷款条件多、程序繁杂,让许多前来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人烦不胜烦。此外,一些地方房产管理部门在办理房产抵押、评估等业务时设置障碍较多,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基本采取缴存人联保方式放贷,贷款余额及规模受到较大限制。

第三、出于避税等原因,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成为“镜花水月”。

目前,大多数城市规定,以租房为原因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交经过备案的租赁合同和发票。然而,根据相关规定,出租人取得房屋出租收入要缴纳出租屋综合税。不过,由于许多出租屋主对出租屋综合税征缴不理解、不主动,房客均不愿承担备案后的“税费”,因此,出于避税等原因,目前绝大多数房屋出租没有经过备案。所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实为“镜花水月”。

第四、暂时用不到或购房能力暂时未达到,导致一部分住房公积金闲置。

比如已经建立公积金制度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因住房条件相对较好而缺乏贷款购房的内在需求;一部分想买房置业的购房者因首付、还款能力等原因暂时没有办法入市购房,导致这部分住房公积金闲置。

第五、开发商和银行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是不太“感冒”。

许多楼盘在出售时,要么不愿接受客户住房公积金购房,要么让客户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让许多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人明显感觉受“冷落”。对于开发商来讲,因为要求资金周转速度快,而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间长、程序复杂是许多开发商对公积金贷款客户不“感冒”的主要原因。而银行更是如此,商业贷款的利润明显高于公积金贷款,手续、周期也相对简便快捷,何乐而不为。而且许多开发商在和银行的合作中,都“约定”开发商为其推介其自营性贷款。

从上述分析来看,目前上海住房公积金相对封闭的地域特征、繁琐的审批手续等并不利于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权利保护和就业特征的变化,应当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某地购置住房时,可以利用在不同地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从而增强这种住房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功效。

住房公积金,个人如何缴纳住房公积金


目前很多城市的公积金政策都不支持个人缴存公积金,但是,也有部分城市出台了个人交公积金的政策,那么,个人如何缴纳住房公积金?下面,小编为大家支招!

根据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支取办法》(西房金发〔2004〕1号)政策规定,凡因各种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我中心托管人事档案的下岗失业人员,可将其在原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封存在原单位,也可转入我中心托管。相关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转入程序

1、个人办理转移手续时,应持身份证和人事档案托管合同书到我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窗口开具公积金转移联系函,回原单位办理转移手续。

2、集体转移住房公积金时,由原单位经办人持档案托管相关明细表(表中内容包括姓名、档案编号、身份证号和原单位个人帐号),来我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窗口复审,再回原单位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3、转移手续完成后,《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复印件应由原单位发给本人一份留存,个人可持复印件查询账户转移情况。

二、住房公积金转出程序

1、因个人需要,要将住房公积金转入其他单位时,须填写《住房公积金转出申请表》(表一、表二),在转入单位填写转入单位名称、帐户、开户行以及转入单位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帐户、开户行,加盖转入单位公章。

2、托管人提交《住房公积金转出申请表》(表一、表二)、转入我中心公积金转移凭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三张)等资料。

3、中心经办人填写《西安住房公积金转移审批表》四联单,在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审批手续。

4、托管人领取转移资料。

三、住房公积金支取程序

住房公积金在个人购房、退休、失业、享受低保及出国定居等情况下,可以支取。支取时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料,办理支取审批手续(以下资料均需提供原件一套,复印件两套):

1、购房者:

①购买商品房:提供购房合同、收款收据、身份证、原单位转移住房公积金凭证复印件。

②购买单位公房:提供房改部门的批复文件、房改部门已审批的分户价格表、收款收据、身份证、原单位转移住房公积金凭证复印件。

③购买拆迁安置房:提供拆迁安置协议、拆迁许可证、收款收据、身份证、原单位转移住房公积金凭证复印件。

④购买二手房: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房产证、契税完税证、收款收据、身份证、原单位转移住房公积金凭证复印件。

⑤偿还购房贷款:提供借款合同、借据和还款计划表、最近一期还款证明、身份证、原单位转移住房公积金凭证复印件。

购房合同及发票日期不得超过一年,否则不可办理支取业务。已婚人员购房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者,还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本,并由本人签字同意,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2、退休者:提供退休证、退休审批表、身份证和原单位转移公积金凭证复印件。

3、正在享受低保待遇者:提供《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区县民政局出具的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证明、领低保金存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原单位转移住房公积金凭证复印件。

4、失业者:支取条件为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失业证、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连续两年以上失业证明、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若孩子为在校就读学生,需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在校就读证明;夫妻同户的户口本及结婚证、身份证、原单位转移住房公积金凭证复印件。

5、出境定居者:提供户口迁出证明、本人身份证及原单位转移公积金凭证复印件。

办理支取审批手续时,托管人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提供相关资料,由经办人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四、住房公积金的继承

参加住房公积金人员死亡后,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可由其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全额继承。法定继承人办理继承支取手续时,应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本人和继承人的身份证及夫妻同户的户口本或结婚证(或受遗赠公证书)、继承人支取书面申请(去世人员原单位须加盖公章)、原单位转移住房公积金凭证复印件等资料,由中心代办继承支取审批手续(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一套,复印件两套)。

缴纳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好处?


住房公积金是指职工个人和其所在单位按规定共同缴存的,属于职工工资性质,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原则进行管理,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一种长期性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对象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那么,对于企业以及员工来讲,将那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好处呢?

住房公积金的特征

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由于住房分配体制的转轨和职工工作时间、家庭条件和个人收入上的差别,职工个人在建造、购买住房时间上存在着差异,用住房公积金可以帮助先有需求的职工购房,形成职工间购房资金互助的特性。

住房公积金零存整取的特性:根据政策规定,依据个人收入水平的不同,我市正常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范围是168-1404元。不同企业、不同人员可以根据工资水平确定,逐月缴纳,其形式和功能类似于零存整取,形成可观的储蓄。职工家庭及直系血亲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

住房公积金养老的特性:职工离、退休后,其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可以提取,作为养老保障资金。比如,一个职工个人每月交纳168元公积金,单位补贴相应的资金,一年储存4032元,按35年工龄计算,储存的本金有14万元;如果按每月1404元缴存,则可以达到60万元,是退休后养老或发挥其他作用的一笔巨资。

对企业来讲,住房公积金能带来很多实惠

首先,缴纳住房公积金能帮助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稳定员工队伍。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也是企业职工的权利,企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利于树立职工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有利于增强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凝聚力,有利于稳定员工队伍。

其次,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能享受免交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国家为了推动住房制度改革,对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实行政策上的倾斜,以显示对这项制度的支持。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条例》的规定,企业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作为企业所得税的抵减项目。随着经济的发展,职工收入不断提高,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后,可以按规定把发放给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这样既增加了职工收入又相应减少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对员工来讲,住房公积金能带来实惠

1.购房时可以享受低息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基准利率低约2个百分点,目前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上利率是4.5%,以贷款50万元、30年等额本息还款为例,使用公积金贷款比按揭贷款少付约24万元的贷款利息;

2.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时首付款最低可至二成;

3.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可以抵减个人所得税;

4.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便,办理委托提取业务后,住房公积金每月定期自动还款,无需往返银行;

5.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无限制,不需预约,无还款金额多少、次数限制,无违约金。

对社会来讲,住房公积金能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首先,住房公积金政策能拉动社会消费。比如,某市发放11亿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帮助7万余户职工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改善了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所拉动的市场效应之比约为1:3.2,产生了35.2亿元的社会消费市场效应。

其次,住房公积金政策能拉动房地产等相关产业的发展。通过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能有效推动房地产、建材、家电、家具等相关行业的发展。住房公积金的净增值收益为廉租住房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此外,住房公积金政策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比如,2008年,某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增量存贷比达99%,存量存贷比为49%,均高于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已成为该市个人住房消费贷款的主要资金来源。据测算,住房公积金对该市GDP的贡献达到了31.35亿元。

公积金,你知道吗?住房公积金是可以转移带走的!


在小编的咨询后台,有不少人问小编:我离开了住房公积金缴纳城市,我的公积金怎么办?我可以利用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吗?等问题。

关于用户对住房公积金问题,我们挨个说。

我离开了公积金缴纳的城市,公积金该怎么办?

转移!

其实,很多人都不知道公积金是可以转移的。

很多城市都展开公积金异地转移的业务。在新单位缴纳了一个月公积金,也就是说有了新的公积金账户之后,可以要求新单位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拿一张接收函,再把接收函和新的账户给原单位,这样原单位就能全权办理转移。公积金账户里的钱与医疗保险一样,也可以提现。但是这个提现需要户口迁出证明。

为什么要转移公积金?

说个例子:

如果你一直在某城的A公司上班,离职之后去了同在一个城市的B公司,那么只需由职工所在新单位办理转移手续,继续缴纳就可以了。

但是如果你一下子辞了工作回了老家,在老家的C公司上班了,那就去老家开户,有了新公积金账户了以后,找当地社保局开个住房公积金存缴证明,然后将公积金存缴证明拿给原单位,原单位就可以帮你去申请清算转移你的公积金去老家了。

不转移公积金会怎么样?

要知道公积金贷款额度是与个人账户的钱挂钩的。如果你从某城到了老家工作,但是公积金没有转移,没问题,你依然可以继续在老家新开的公积金账户里缴纳公积金。但是,当你要贷款买房的时候,能用来贷款的公积金就只能是老家新账户里的钱了。

所以,当你贷款买房时,就知道困难了。

毕竟各地对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也是有限制的。有的最高40万,有的夫妻两人120万。

所以要想尽量多贷款,首先要保证个人账户里的公积金充足,因此需要持续缴纳公积金,另外,当工作更换的时候,千万别忘了转移公积金。

很多人就问了,我直接异地购房贷款呢?

也是可以的,但不能全国通用,尤其是跨省工作的情况。

省内异地贷款:是指职工户籍本来在贷款城市,只是在该省其他城市工作并缴存有住房公积金,回户籍所在地买房,可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目前,大多数城市都支持省内公积金异地贷款,部分城市有户籍要求,比如:洛阳、兰州、昆明、合肥、宁波等。

所以,购房者在申请前,最好向缴存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是否可以进行异地贷款。

全国公积金异地贷款:是指职工在全国任何一个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都可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

不过,目前支持全国范围内公积金异地贷款且没有户籍限制的城市很少,各城市间政策方面也不同。

对户籍限制的城市有北京、广州、深圳、青岛等。

跨省公积金异地互贷:是指职工在工作地所缴存的公积金,回户口所在地买房,同样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即使工作地和户口所在地分别在两个省。

目前中三角城市、南宁及20省省会城市均可办理跨省公积金互贷业务。

注:以上小编对城市的异地贷款政策,仅供参考,建议大家在操作前或实施前,先打电话询问公积金相关部门,得到正确答案后再实施,以防出错。

住房公积金,济南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政策十点你必须知道的


一、什么是利用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

冲还贷业务是指缴存职工可申请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即职工不必提前筹措资金还贷后办理提取业务,而是可直接利用现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了冲还贷业务,将改变“先还钱再提钱”的原有流程,实际上就是解决了职工提前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先期垫付偿还资金的问题。

举例来说,王先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有8万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偿还满一年,每年还款2万元,按现行提取政策,王先生可按还贷办理提取手续,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还款年度实际偿还的金额2万元,若想提取剩余6万元,需先自筹资金还贷后提取。有了冲还贷业务,王先生可委托公积金中心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6万元直接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更有效的利用了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还贷。

二、哪类群体可以办理冲还贷业务?

利用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在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不包括电力、济钢、铁路公积金分中心)范围内开展。在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申请偿还在公积金中心本部申请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的缴存职工包括所申请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和配偶以及其他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里登记的参贷人员。

三、该业务额度方面如何规定?

每名缴存职工每年可以办理一次冲还贷业务,且两次办理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每次申请冲还贷的金额不得低于该笔贷款当前12个月的还款额,需结清贷款的除外。

四、该业务如何办理?

1、缴存职工进入济南住房公积金网站“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注册后,,申请预约冲还贷业务。缴存职工根据系统显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及参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选择待冲还的贷款,确定办理时间及地点,系统将预约号、办理时间及办理地点等信息以短信形式发至职工注册的手机号码。

2、缴存职工在预约时限内凭预约号持相关材料到预约的公积金提取服务网点【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经十路17165号;工作时间9:00至17:00)、天桥提取网点(济洛路127号建行天桥支行内;工作时间9:00至12:00、13:00至17:00】办理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

3、该业务需缴存职工本人办理。

4、该业务限法定工作日办理,但节假日也可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五、该业务所需材料有哪些?

借款人及配偶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盖章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其他参贷人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盖章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六、为什么需要预约办理?

公积金中心目前只有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天桥提取网点两处提取审批网点,为了防止职工集中办理,更好地维持审批工作秩序,方便职工更加有序顺利地办理冲还贷业务,我们采取预约办理机制。同时我们将定期对冲还贷业务量进行总结评估,对每日可预约人数进行合理调整。

七、有多个公积金账户的可以办理该业务吗?

有多个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须先办理账户合并手续。

八、如果贷款逾期了可以办理该业务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状态须为正常,如果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需在偿还完毕后的第二天才可预约办理冲还贷业务。

九、如果配偶信息未在公积金贷款系统中登记如何办理?

有的职工为婚前贷款,公积金贷款系统中未登记配偶信息,后期配偶要办理冲还贷业务的,需先到住房公积金贷款经办银行办理参贷信息变更,然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十、职工办理完毕冲还贷业务后是否近期不需再偿还贷款?

缴存职工办理完毕冲还贷业务后,已结清全部贷款本息的,可到住房公积金贷款经办银行办理解除抵押手续;贷款尚未结清的,需按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计划按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通过上文济南利用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政策的十点解读,希望关心这个政策的朋友们可以对这个政策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想要知道更多资讯,可以登录的保险学堂查看。

深圳住房公积金缴纳规定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是工薪阶层购房的一个优先选择,作为深圳市民自然对深圳住房公积金缴纳规定比较感兴趣,下面小编就具体给大家介绍一下。

深圳住房公积金缴纳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管理。

第三条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下简称职工)应按本暂行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由单位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区间选定,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单位的分支机构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代码的,可以将其分支机构视为独立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第四条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管理。

第五条单位和职工应当按照本暂行规定向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单位和职工按照本暂行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材料,应当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单位和职工按照本暂行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所提交的相关业务表格、协议文本,可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领取或者在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

第六条缴存单位、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办理完毕,本暂行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专办员

第七条单位应当指定1名或者数名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的单位职工为住房公积金专办员(以下简称专办员),负责本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办理。

公积金中心应当对专办员组织业务培训,并不得收取业务培训费用。

第八条专办员承办以下事项:

(一)负责按规定为本单位及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等有关业务;

(二)整理、保管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相关文件资料,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保密义务;

(三)审查本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提交的有关资料;

(四)协助公积金中心对本单位职工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等业务知识的宣传和指导;

(五)承办单位或者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住房公积金事项。

第九条专办员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业务,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第十条专办员本人信息变更的,应当在公积金中心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变更,并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专办员信息变更申请表》、专办员身份证明文件。

第三章登记

第十一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专办员注册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

(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

(三)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专办员身份证明文件;

(六)单位证明材料。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前已成立的单位应当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前款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专办员注册登记。

第十二条本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单位证明材料,由单位根据单位自身性质分别提交下列有效的材料:

(一)国家机关应当提交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

(二)事业单位应当提交政府批准成立的批准文件或者核准登记证明;

(三)企业应当提交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提交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五)社会团体应当提交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第十三条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等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单位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除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外,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另行提交有关材料:

(一)单位名称、性质分类、经济类型、资格类型等信息变更的,单位应当按照本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分别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二)组织机构代码变更的,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法定代表人登记信息变更的,应当按照本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分别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托收账户开户银行、托收账户银行账号、托收账户名称更改的,提交和公积金中心重新签订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

第十四条单位分立、撤销、解散、破产或者被合并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等申请办理注销登记,除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注销申请表》外,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另行提交有关材料:

(一)单位分立、被合并的,提交单位分立、合并批准设立文件及分立、合并后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营业执照》副本;

(二)单位破产、解散、撤销的,提交人民法院破产裁定或者上级部门批准文件或者注销工商登记等证明文件;

(三)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提交工商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文件。

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单位未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且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两年内未有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应当将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公积金中心集中封存户管理。

第十五条职工本人申请办理个人登记信息变更的,除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外,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另行提交有关材料:

(一)职工姓名、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等信息变更的,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或者户口簿;

(二)户籍情况变更的,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和户口簿;

(三)婚姻状况变更的,提交结婚证、离婚证、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第四章账户设立、封存、转移

第十六条自公积金中心核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并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清册》。

前款规定中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原则上应当选定一家受委托银行(归集专户银行,下同)办理。单位选定受委托银行后,应当在该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其他住房公积金业务。

新录用职工在本市未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并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清册》。

第十七条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者与单位中止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并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清册》。

职工与单位恢复工资关系后,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手续,并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启封清册》。

第十八条符合下列情形的,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等可以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公积金中心设立的集中封存户管理:

(一)职工调出原单位或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落实新单位或者新单位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

(二)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

第十九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转移至集中封存户管理的,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清册》;

(二)职工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或者其他有关批文证明材料。

职工本人办理前款规定业务的,除提交前款第(一)、(二)项规定的材料外,应当另行提交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和身份证明文件。

第二十条符合下列情形的,职工所在新单位应当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并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市内转移清册》:

(一)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

(二)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的;

(三)集中封存户职工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第二十一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从市外转入本市,职工所在本市新单位专办员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的,应当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入申请表》。

职工本人按照前款规定办理业务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应当另行提交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和身份证明文件。

第五章汇缴、缓缴和补缴

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当在每月规定时间将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至公积金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汇缴人数、缴存比例、缴存基数发生变化的,单位专办员应当在缴存日前办理相关业务。

第二十三条单位调整缴存基数或者缴存比例的,应当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或者《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

第二十四条单位因连续亏损2年及以上申请办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申请表》;

(二)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书或者工会决议书;

(三)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前款规定中的降低缴存比例是指单位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之下设置缴存比例的情形。

本条第一款规定中的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业务,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自受理缴存单位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毕。

第二十五条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届满,将自动恢复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不能恢复正常缴存,需要再次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在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期满前30日内按照本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重新申请。

单位需要提前终止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状态的,应当在缴存日前提出申请,并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降低缴存比例/缓缴提前终止申请表》。

第二十六条因单位原因漏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当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

单位可以申请补缴在降低缴存比例期间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降低比例部分。

第二十七条单位以委托银行收款方式汇缴或者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和公积金中心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并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单位以前款规定方式补缴住房公积金但职工人数、缴存比例、缴存基数发生变化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应当另行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第二十八条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方式汇缴或者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并分别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单位选择现金汇缴或者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在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二)单位选择支票汇缴或者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填制与汇缴或者补缴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在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单位以前款规定方式补缴住房公积金但职工人数、缴存比例、缴存基数发生变化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应当另行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第六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第二十九条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后,住房公积金归集专户银行应当按规定为其免费制作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且免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制作完成后,住房公积金归集专户银行应当通知专办员领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第三十条专办员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职工本人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第三十一条职工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后,应当及时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更改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并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密码。

第三十二条职工办理下列住房公积金业务,应当使用或者提交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一)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二)登录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三)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第三十三条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由本人使用,因保管不善或者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交予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职工本人承担。

第三十四条遗忘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住房公积金账户密码的,职工应当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密码挂失手续和重新设置密码,并按规定提交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明文件。

遗忘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储蓄账户密码的,职工应当按发卡行有关规定在发卡行网点办理密码挂失手续和重新设置密码,

第三十五条遗失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当按发卡行有关规定在发卡行指定网点办理挂失手续并补办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因损坏、磁条消磁等原因无法使用,职工应当按发卡行有关规定在发卡行指定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更换手续。

第七章网上业务办理

第三十六条专办员可以使用数字证书(密钥)、密码在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第三十七条专办员可以使用数字证书(密钥)在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系统办结下列住房公积金业务:

(一)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

(二)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调整;

(三)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

(四)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启封;

(五)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市内转移;

(六)本单位提前终止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状态的;

(七)单位和个人部分信息变更;

(八)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三十八条专办员可以使用密码在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系统完成网上申报和预约后,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第三十九条职工可以使用密码在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系统完成个人信息变更等业务网上申报和预约后,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业务。

第四十条专办员或者职工使用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系统的,应当和公积金中心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暂行规定所称单位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在职职工是指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经调解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在岗从业人员,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中按照编制管理的在职工作人员;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指公积金中心与本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专户银行共同发行,以服务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为目的,以信息网络为技术基础的银行卡,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身份证明文件是指身份证(护照),非深圳户籍的需另行提交居住证。

第四十二条本暂行规定自2010年12月23日起施行。

以上是深圳住房公积金缴纳的相关规定,如果还想了解其他信息,请关注网深圳住房公积金专题。

保险的五大功能你知道几样?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居民保险意识的加深,在现代生活中,保险成为不可忽视的产品之一。很多人购买保险只是随主流,很多人不知道保险有什么重要的功能?

一、保险保障、转移风险:

家庭经济支柱拥有高额人寿保险,化解赡养父母、抚养子女、房贷等经济风险;个人拥有高额的意外、疾病保险,化解因伤残失能,巨额医疗费用的经济来源风险。

二、财务规划、投资理财:

自己的养老费用、孩子的教育费用通过保险强制储蓄达成目标的实现;同时分享保险公司专家理财的经营成果,稳定收益无风险。

三、保全资产、资金安全、合理避税、法律保障:

“保险法”(世界通例):保险金免债务追偿,免税,真正的个人资产。

四、经济补偿功能

这是保险的基本功能,是由保险的本质特征所决定的,它除了在不同国家、地区和不同时期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以及不断被赋予新的时代内容以外,其在保险制度中的核心地位不会因时间的推移和社会形态的变迁而改变。该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分散风险。②经济补偿或给付. ③促进社会心理安定。

资金融通功能

这是保险的派生功能之一,是在保险基本功能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作为金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随着现代保险业,尤其是现代寿险业的迅速发展和金融环境的不断完善而越来越突出。所谓资金融通,是指资金的积聚、流通和分配过程,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则是指保险资金的积聚、运用和分配功能。具体来说:①资金的积聚。②资金的运用。③资金的分配。

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与金融市场的发达程度密切相关。在“银行主导型的传统金融市场中,金融资源配置方式主要通过银行的间接融资来完成的,保险对金融资源配置的功能受到极大的抑制。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金融创新的日新月异,保险资金融通功能发挥的空间非常广阔,保险业已在金融市场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是资产管理和股市的重要参与者,持有很大比例的上市公司股票,市值很高。

由于保险资金具有规模大、期限长的特点,充分发挥保险资金融通功能,一方面可以积聚大量社会资金,增加居民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渠道,分散居民储蓄过于集中银行所形成的金融风险,另一方面可以为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长期的、稳定的资金支持,实现保险市场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的有机结合和协调发展。正是由于保险具有资金融通功能,进而具备了金融属性,因此保险业便与银行业、证券业一起成为金融业的三大支柱。

五、社会管理功能

保险对社会的管理,在于通过其经济补偿功能的发挥,能够促进、协调社会各领域的正常运转和有序发展,即起到“社会润滑剂”的作用。社会管理功能是保险的又一派生功能,是其基本功能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反映一国保险业融入该国社会经济生活程度的重要标志。随着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发展地位的不断巩固和增强,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也不断凸显出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保险通过发挥其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保障功能,一方面使得保险基金在广大的被保险人之间实现了社会再分配,另一方面又通过其经济补偿机制,在全社会范围内为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生活的稳定提供强有力的经济保障,熨平经济发展中的不安定因素,客观上起到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②参与社会风险管理。

③保障交易,启动消费。

④对社会保障制度的补充和完善。

保险的作用

1它使身患重疾的病人及时得到救助——治病。

2它使遭受意外而致残的人,能重新树立起生活的信息——助残。

3它使失去亲人的人们在痛苦中得到安抚——扶贫。

4它使失去父母的儿童能继续完成学业——助学。

5它使年迈的老人享有富足的晚年生活——养老。

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有哪些功能和用途


住房公积金有哪些功能和用途?

新开仓策略短信免费订阅VIP免费申请尊享特权专家24小时在线解盘黄金分析软件免费下载摘要: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住房公积金制度要求职工从参加工作开始,每月拿出一部分工资收入,定向储蓄,定向用于购房,这并不意味着要额外增加职工的生活负担。

住房公积金对需要解决住房困难的职工来说是一种资金机制上的保障。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职工本人及配偶可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若提取后资金仍不足,只要符合贷款条件,还可申请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而对已解决住房困难的职工来说,住房公积金亦可视作养老金的一种补充公积金,离退休时,可以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供养老之用。

帮助职工定向积累购房资金

由于一套普通住房的价格,一般相当于职工家庭二三十年的收入总和,因此一般靠工资收入的普通家庭是不可能一下子拿出这么大的投资购买的。但住房作为一种长期的消费,特别是现在国家已经实行取消福利分房,实施货币分房补贴的房改新政策后,居民在购房资金的筹措上更是需主要依靠自身长期的积累来完成。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住房公积金制度要求职工从参加工作开始,每月拿出一部分工资收入,定向储蓄,定向用于购房,这并不意味着要额外增加职工的生活负担,而只是要求职工在住房消费上拿出理应拿出的那一部分收入。这也并没超出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五六年后,这笔存储的金额就能够用来作为购房的首付款了。

帮助职工提前购房或住房装修

虽然房价相当于职工年收入的二三十倍,但职工参加住房公积金后,就有资格获得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低息优惠贷款,五六年后就可以用其这些年积蓄的存款、住房公积金余额,再加上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得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动手买到一套较理想的新房或“二手房”。也就是说,参加了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可以更有保障地买到住房。此外,对已有住房的家庭,当其对自有住房进行翻建、装修时,也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取个人的住房公积金,以资助解决所遇到的资金不足问题。还有,即使家有祖传住房,在个人一生的工作中尚不需要动用住房公积金这个钱来购建房子,但只要到你退休时、或中间不幸遇到意外事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个人即可全部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本息余额,相信届时那将会得到一笔数额非常可观的“养老金”了。

交存公积金的职工享受政府的各项优惠

其主要有:①交存时的资助;当职工每月拿出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交存时,其所在单位也必须同时以同样的数额给予交存资助,这两项合并后即为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②交存后的存款利率及税收上的扶植;职工交存的住房公积金,在中国人民银行前不久颁布的《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中,已给予了适当提高计息利率的优惠,即,银行对职工的“上年结转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每年的结息结转日为6月30日),按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的利率计息,改变了原来统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的不合理规定;而且,国家还作出规定:对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③贷款利率上的优惠;交存公积金后,职工申请获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低于一般市场利率的,因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这一贷款时,实行的是保本微利的经济方针,而不是象银行的其他贷款那样以赢利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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