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医院,医保卡里的钱用完看病还能享有哪些医保待遇?

2020-05-28
如何规划保险的钱
医保卡里面的钱用完了,再看病分成两种情况:

1、门诊统筹

用途和待遇:主要用途是参保人员卡上的钱用完后,因患病需吃药或治疗的,看门诊的医疗费用。每年可享受的实际最高额度为:在职人员5500元,退休人员6000元,制度内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分别为:30%和15%。

约定和变更:首次约定,在卡上还有钱的时候,选择一家自己认可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面称社区医院,包括下属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自己的约定医疗机构,约定时要带好《社会保障卡》和职工医保病历证,并按社区医院的要求签订《服务协议》,享受期限从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年内不可变换约定医院,下一年如果约定医院不变,会自动续约。需要变更约定医院的,和第一次约定时一样,要到新选择的社区医院重新办理相关约定手续。

看病和转诊:职工医保的门诊统筹实行社区医院首诊负责制。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应该在社区医院就医,如果遇到突发急、难、重的疾病,或者因社区医院条件所限,无法诊治的疾病,经办理转诊手续后,可到上级医疗机构诊治或者配药。

未经社区医院转诊,在其他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急症除外),不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2、十二种门诊慢性病(门慢)(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不可享受此待遇)

用途和待遇:主要用途是解决不愿意约定社区医院,患有市区职工医疗保险规定的十二种门诊慢性疾病的参保人员,服用规定目录内的药品所发生的门诊费用。

选择了门慢待遇的参保人员,社保卡上的钱用完后,服用规定药品的产生的医疗费用,每年享受最高额度为:70周岁以下3500元、70周岁以上参保人员4000元,相应的个人负担比例和门槛费为:30%和800元、20%和600元。

享受办法:①经过市级医疗机构鉴定,②选择一家自己认为方便的医疗机构,作为自己的门慢约定医疗机构,③到社保中心设在各区各办事处登记并约定,④约定当天开始计算门槛费,待遇截止到12月31日,⑤年内不可变换约定医院,下一年如果约定医院不变,会自动续约,⑥需要变更约定医院的,每年年底可到社保中心各办事处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约定了门慢医疗机构的参保人员在社保卡上(个人医疗账户)的钱用完后,如需要去约定医院配药,仅限于鉴定登记的慢性疾病,且在门慢药品规定目录内的药品,其他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本人负担。

以上对于医保卡里面的钱用完的时候给予的详细介绍,大家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正确使用自己的医保权利。如果有不清楚的也建议大家可以咨询相关部门。毕竟各个地方的医保政策不一样还是问清楚比较好。

相关知识

医保卡里的钱如何使用?有哪些误区?


医保卡里的钱怎么使用?住院要先花完医保卡余额吗?年底前医保卡不买药会被清零?医保卡余额用完后看病还能再报销吗?很多消费者都有这些疑问,本文为这些疑问作介绍。

医保卡里没钱了,医疗保险才报销?在走访中记者发现存在这样误解的居民不占少数。

住院报销与医保卡内余额无关

沈阳市医保局政策咨询处处长王宏解释道:“其实你医保卡里的钱就和你的银行存折一样,都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可以跨年度结转使用甚至还可以依法继承。而且参保者医保卡里的钱,只被用来支付住院费用中除去医保报销费用之后的自费部分,花不了的钱还在卡里。 ”

据了解,沈阳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员住院时,必须负担基本医疗范围内的住院起付线费用和起付线以上个人按比例负担的费用,而医保卡中的钱可用于支付以上费用。也就是说,参保人员有病住院了,在出院结账时就可以用你医保卡中的钱支付住院期间应该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如果住院前你医保卡中的钱已全部花光,那么以上费用就必须用现金支付了。

进入12月份以来,有一些市民发现网上有人发帖和传言,声称个人医保卡从今年7月起,每个月增加20元可报销额度,但医保卡里的钱到年底要清零,如果元旦前不花掉就没用了,因此一些市民纷纷到药店刷卡买一些家庭常备药。有读者发现,市区少数药店也贴出启事,希望需要买药的顾客在12月31日前赶紧拿医保卡来买药。对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澄清说,这完全是误传,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如查清个别医保定点单位为了自身的利益造谣,将会作严肃处理。

医保卡个人账户逐年可结转,不会被清零

市民马先生说,几天前他和家人都听朋友说,如果在12月底前不把医保卡里的钱花掉,卡里的钱就会被清零。于是家人就到药店把卡里的余额全部买成常用药和其他用品。一些熟悉的朋友也互相发短信,提醒对方抓紧时间把医保卡里的钱用掉。“最近不少人都在说这个问题,是真的吗?”

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该局有关负责人澄清说,这完全是误传,有些市民可能是对今年7月起实施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费用统筹管理”新规定产生了误解:“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逐年可结转、可继承,如果平时不用银行还要计利息,本息都属于个人所有。这些钱无所谓什么到期清零这个说法。”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了解医保个人账户及门诊统筹问题其实也很简单:我市职工综合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社保局每月都会往其个人医疗账户划入一笔钱,由参保人支付门诊医疗费用或住院个人自付费用,这笔资金为参保人个人所有,本金和利息均归参保人,可以结转和继承。

医保卡余额用完后看病还能再报销吗?

陈小姐来电咨询:我今年24岁,去年开始单位给我缴纳了宁波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今年,我看病时已经把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都用完了,看病费用还超出不少。我想问一下,卡里余额用完后,看病的钱还能再报销吗?

我们来帮您:记者从市医保中心获悉,目前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门诊医疗费用实行三段式结算方式,即账户段、自负段和共负段。

在每个职工医保年度(每年的5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内,个人门诊就医先使用医保卡里的当年个人账户(即账户段)。当年个人账户用完后进入自负段,根据年龄的不同,自负段分别为45周岁以下为900元;45周岁(含)至退休为600元;退休以后为300元。在自负段内个人门诊发生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要由个人按上述金额自负,但每次就医时仍要刷医保卡进行累计计算。

如果陈小姐超出部分在自负段范围内,即超出低于900元就需要个人自负。如果超出自负段即高于900元,则自负段累计完成后进入共负段,超出自负段900元部分则按照比例报销。

目前个人门诊发生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共负段由个人和医保基金按比例共同支付,目前的支付标准为:在三级医院门诊就医个人承担25%,医保基金支付75%;在社区医院门诊就医在职人员个人承担14%,退休人员个人承担8%,医保基金分别支付86%、92%;在其他医院门诊就医个人承担20%,医保基金支付80%。

医保卡里的钱能取吗?是否合法?


医保卡中的金额如今很多省市都可以直接在线进行查询,社保卡属于个人财产,里面的金额是可以套现呢,有市民打起了医保卡的主意。赖某持父亲的社保卡在一年间恶意发生医疗消费超42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今年1月份,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召开的医疗保险监管情况通报会上,市社保局提醒参保人,医保卡套现不仅给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带来风险和损失,也给参保人带来损失。欢迎市民举报医保违规行为,举报有奖。

非法利用医保卡套现可获50%利润

“参保人陈某一直有慢性病,行动不便,需要到医院长期开药。保姆马某代劳帮他到医院开药,几次以后她发现有机可乘,刚开始是给自己开些药用,慢慢地她被药贩子盯上了,就开始大量地开药,再把药卖给药贩子牟取利益。甚至在雇主死亡后,她继续盗用该社保卡套药。前后金额高达20万元左右。”市社保局医保监督处处长肖敏静介绍,经过调查取证后已将陈某移送公安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处3年有期徒刑。

肖敏静介绍,工作人员曾打过电话暗访,了解到用社保卡套药出来贩卖,大概能有50%-55%的利润。“深圳大部分参保人年轻、少疾病,个人账户积累较多。部分人认为个人账户是个人的财产可以自由支配。不法分子就抓住这个心理通过在医院蹲点、网络、街头广告灯不法手段散播信息,诱惑参保人。导致有些参保人只看眼前利益,宁愿自己损失资金主动参与套现,甚至没有认识到这种套现基金的行为是犯罪。”她介绍,还有两个案例,都是子女拿父母的社保卡套现,金额高的有40多万元,也被判处了2-3年的有期徒刑。

8个月查处违规金额130余万元

深圳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表示,目前不法分子日益猖獗,而参保人法律意识淡薄,对医保基金和个人账户认识有误区。“很多人认为,个人账户的钱就是自己的,可以自由支配。其实不是的,医保个人账户的钱是医保基金的一部分,专门用于支付门诊基本医疗费用、住院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等,并不是个人的存折。因为深圳参保人医保待遇高,参保人只要个人账户的钱用完后,再看病超过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5%,就可以由统筹基金报销70%,个人只要付30%。很多人就利用这个来牟取不法利益。”黄险峰介绍,为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确保“医保患”三方受益达到共赢,市社保局自2012年4月正式成立医疗保险监督处,主要负责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疗服务情况监管工作、参保人就医行为监管工作、门诊大病待遇审批等。

据介绍,去年4-12月,医保监督处累计检查定点医疗机构600余家,检查病历近1.7万份,共查出违规病历3000余份,涉及违规金额130余万元,核卡约10万人次(其中住院4万人次,门诊6万人次),发现冒卡住院、非医保记账住院6例。检查处方诊疗单等100余万张,违规金额63万元。共接受投诉举报80余宗,12宗立案调查,并全部结案,涉及金额25万元,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小知识:自2010年1月开始,医保个人账户新划入的资金专项用于参保人员的医疗消费,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到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就医取药时可直接刷卡结算,不能自行支取。2009年12月31日前注入个人账户的资金仍可以自行支配。

医保卡里的钱,取出已故老人卡里的钱需要办理公证


取钱只要是有卡有密码很容易就可以取出,但是如果不是本人又不知道密码甚至卡主本人已不在了,估计就要去柜台办理些手续了。一般对于这种情况银行办理要有一定的流程,也需要办理人提供相关的资料。

近日,有市民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家里老人过世了,医保卡内还有几百元钱,想取出来但不知道密码,银行非让做个公证。”银行方面表示,医保卡里的钱算遗产,需要办理公证才能取,“办公证的钱跟医保卡里的钱差不多,所以就放弃了。这钱是不是就算送给银行了?”

对此联系了相关银行,银行人士表示:“医保卡里有两个账户,一是就医账户,二是金融账户。如果持卡人去世,其金融账户里的余额,家人在知道密码的情况下可直接取出;如果不知道密码,则要按照《储蓄管理条例》的规定来办理相关手续。这种规定是对持卡人财产的一种保护,以防止出现相关纠纷。”

查询上述条例可发现,按照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提取该项存款的资格,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其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对有余额、长期不取的账户,银行会进行专户管理,“银行不会动里面的钱。以这位市民为例,尽管其现在计划放弃,但如果之后又想把钱取出来,可以携带相关证明到银行办理手续。”

可能在申请提款人看来流程过于复杂了,但银行毕竟是涉及到金钱的地方,为了较少纠纷,避免不法分子有不轨行为,银行在一些业务办理上会多做些要求。不管要办理什么业务最好还是严格按照流程办事会更靠谱。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5795.html

上一篇: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换发 原医保卡要停止使用

下一篇:小孩意外险投保注意事项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