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小常识: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_保险知识

2021-06-09
保险知识常识
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认定已经延伸到保险领域。那么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夫妻双方购买的保险、获得的赔款,究竟是否属于共有财产范畴呢?

据了解,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个人资产主要包括保险费、保单红利、退保现金价值、养老金、保险赔款等项目。然而,这些保险合同相关个人财产是否归入婚后共有财产,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除非保险合同或者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绝大多数情况下,保险费、保单收益、现金价值、养老金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

保险案件专业律师认为,保单已缴纳的保险费,所有权属于投保人。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投保人可以随时要求退保,并且获得保险公司退还的保险费。如果保险缴费不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那么保单退保的所有费用属于投保人个人财产,不应予以分割。

也就是说,即便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夫妻中任何一方选择将婚前购买的保险退保,那么所获得的退保金,应该按照《婚姻法》个人财产有关规定予以分配。

相比之下,各类保险金的归属不确定性更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双方实际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双方实际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都应当归入婚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如果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是婚后取得,那么在无特殊的产权归属约定情况下,应当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很多情况下,保险关系中并不存在夫妻关系,也不存在婚前婚后问题,因为保险金不能作为财产来分割,它属于受益人。如夫妻一方作为指定受益人获取的死亡、伤残保险金,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保险公司法律法规部相关人士表示,寿险保险合同的关系人有3个: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从财产分配角度来看,如果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是谁,保险金就应该属于谁,如果保险的受益人已经过世,那么保险金将由受益人的近亲属继承。就拿终身寿险来说,死亡受益人是谁,那么死亡保险金就是谁的财产。

精选阅读

婚姻法,个人的医疗保险金是否属夫妻共有财产呢?


问:我的父亲已于去年死亡,母亲健在。父亲生前是国营企业职工,买有职工医疗保险金,专用折中金额合计共二万三千元,现在家人想取回保险金,相关部门告知我们需要办理继承公证,但我们现在弄不清楚该保险金是属于父亲的个人财产,还是应该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答: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婚姻法》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第17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第18条规定的法定特有财产制。

关于医疗保险金的归属认定,我们应当结合《婚姻法》、《继承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去进行界定判断。《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医疗保险金虽然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但更其主要由一部分工资及单位福利组成,属于储蓄性、保障性的资金,按照夫妻共有财产处理更符合生活实际。

针对上述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十一条有更具体的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综上所述,医疗保险金如是婚后取得,在无特殊的产权归属约定情况下应当视为夫妻共有财产,故黄先生的这种情况,应当在保险金中划分一半作为李珍的财产,剩下的才作为遗产办理继承手续。

相关法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帐户有个人工资的一部分。另一部分是职工个人的福利,而且是确定,已经实际取得的。所以该帐户的资金为夫妻共同财产。(地平线律师事务所)

什么是公积金?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公积金的定义

公积金,一般指公司公积金,是公司在资本之外所保留的资金金额。根据公积金提留是否为法律上的强制规定,可以将公积金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此外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公积金又称公司的储备金,是指公司为增强自身财产能力,扩大生产经营和预防意外亏损,依法从公司利润中提取的一种款项,不作为股利分配的部分所得或收益。主要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转增公司资本。

法定公积金,也叫强制性公积金,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必须提取的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又称任意盈余公积金,是指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于法定公积金外自由提取的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定义解析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2]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目前,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储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今年6月,韦某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经法官调解,原、被告对大多数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无异议,但是对于被告安某1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原告和被告争议较大且僵持不下。

原告认为,住房公积金是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应系夫妻共同财产。

被告辩称,住房公积金是个人财产,并且该财产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才能支配,因此无法分割。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个人积蓄、单位资助、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金,实际上是工资的组成部分。同时《<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被告安某10万元(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法官的释明后,原、被告了解了法律的规定,特别是被告同意将住房公积金以现金的形式折价补偿给原告,最终被告安某愿意就住房公积金补偿给原告3.5万元。

保险知识,规划保险基本小常识


保险是由面临同样风险的众多个人和单位提供资金,为其中实际遭受损失的少数人分担损失的一种制度。保险公司就是办理各种保险业务的专业公司。公民参加保险以后,平时交付一定的保险费,一旦发生意外损失,即可按照合同的规定,从保险公司那里获得相应的经济补。

买了保险之后可以退保吗

一般投保人自收到保单的次日起十日内,且未发生保险金给付,则投保人可向公司退回保单并书面要求撤销保险合同,公司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保费。

怎样选择理想的保险公司

首先要了解各公司所提供的保险品种和保险价格,结合自身情况作出比较。然后应从以下5个问题对公司作出评估:该公司的偿付能力如何?合同条款怎样?理赔情况怎样?有没有足够的承保能力?所提供的服务怎样?

选择保险的基本原则

在选择投保险种类时应注意以下几个原则:

(1)对症下药。了解本身需求,要有针对性。保险的目的主要有:生命保障、收入保障、养老保障、伤残保障、疾病医疗费用保障等。在确定了相应的需求后即可选择相适应的保险种类。

(2)量力而行。根据自己的经济收入状况,确定适当的保险额数。一般来讲,寿险的保险金额确定为一个人的年收入的3倍左右,如一个月收入1000元的人,保险金额确定为300--400元比较合适。而意外险的保额一般确定为一个人的年收入的10倍左右。

(3)选择组合式保险计划,通过多个险种的搭配,达到最佳保障效果。所谓组合式保险计划,就是将含有寿险,意外保险,健康保险保障利益的多个保险险种以一个保险计划的形式出现,这样做的目的,既可以使保户获得较周全的保险,也可以节省一定的保险费用。

(4)选择优秀的保险代理人,确保周全的售后服务

人寿保险都有哪些种类

人寿保险可分以下几种类型:

1.健康型保险:这种保险又叫做疾病保险,是人身保险中的一种。参加健康保险以后,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疾病、分娩或因疾病、分娩而致死、致残时,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包括:丧失工资收入;丧失业务上的收益;医疗费用;残废补贴;丧葬费及遗属生活补贴等。但一般不包括由意外伤害所引起的各项损失。

2.保障型保险

3.少儿型保险

4.养老型保险

5.分红型保险

6.附加型保险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其之间的关系

投保人是申请保险的,也是负有缴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要求是成年人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未成年人或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做投保人。

被保险人是保险的承保对象。被保险人可以是成人,也可以是儿童,但如果是儿童的话,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投保。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死亡赔偿金的受领人,对人身保险都需要指定受益人,当被保险人死亡后,由受益人领取死亡赔偿金。

投保人、受益人与保险人之间应存在保险利益关系,即一定利害损失关系,如夫妻、父母与子女、债权人与债务人等。

投保之后应注意哪些事项

妥善保存保险单,因为保险单是保险户参加保险的凭证,也是将来给付赔偿的重要依据,应小心保存,最好还应将保险单号码抄下来;

拿到保险单后应仔细看一下,确保保险单内容与投保时申请的项目完全一致;

按时缴纳保险费,维持保险单生效;

出现保险事故,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通知保险公司越早,越有利于保险公司调查取证,这样理赔就越顺利。

如有大的变化,如工种更改,住址改动,或想更改保险金额,更换受益人等,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必要时应征得保险公司得书面认可。

不同年龄阶段的人各适合买哪种保险

由于不同年龄的人对保险的需求不同,所以应选择不同的险种。

18-25岁的人,意外伤害的可能性和影响的后果都比较大,加上收入有限,尚未建立家庭,因而应先买以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仍有余力,可以再买一份健康医疗保险;

26--35岁的人,意外伤害保险仍不失为一种最有必要的保障。但是这个年龄段的人由于刚刚建立了家庭,家庭责任的增加使他们要考虑更多的生活中的风险,所以,,可以开始投保一些人寿险,尤其是终生寿险,因为此类寿险一般比较便宜。

36--50岁之间的人,由于家庭和工作均比较稳定,也有一定的收入,子女也逐渐长大成人。这一阶段的人以选择寿险为第一需要,因为此时人正值中年往往是一家的主要收入来源,投保人寿保险时对于家庭是至关重要的。同时,由于年龄的增加,生病的概率也日渐增大,因此,第二选择是投保健康及医疗保险,如果尚有余力,还可以为家庭财产投保家财险。

51--65岁的人,以医疗保险为最必要。

保险知识,境外避税小常识


事实上,由于保险发展的历史阶段不同,同时国家与国家的社会保障程度不同,都使得境内的保险,包括“高端险”与境外的产品会有不少差异。中德安联首席市场官黄长青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中国目前还是发展中国家,社会保障制度还在完善之中,“保而不包”的情况还会持续一段时间,这就需要每个人为一些基础保障,如养老、医疗等方面早作准备,购买商业保险作为补充。对于高端客户,也是需要通过保险来保障自己目前的高品质生活。

而境外尤其是高福利国家和地区,社会保障已经非常完善,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的需求虽然与国内有些共性,但可能更多地从全面角度出发,如牙类保险,乃至宠物保险等等,对于高端人群,面对高额的遗产税,使用保险合法避税也是一种选择动机。保险环境的不同造成了保险需求的不同,而需求的不同使得我们可以借鉴,但不能照搬国外的产品。

一家保险公司的总精算师为本报记者梳理了一下新加坡、台湾地区等市场上所谓“高端险”情况。

新加坡的富裕人群,对保险的接受程度相当高,包括高端的医疗保险、重疾保险、失能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等,都几乎人人必备。除此之外,投连产品也尤其受到这个人群的青睐,主要是因为能够为这个客户群提供一个专业的、相对稳定的投资方式。由于新加坡本国的投资渠道和市场规模较小,一些帮助客户投资全球资本市场进行风险分散的商品成为主流。因为新加坡的所得税比较低,大多数投资收益都免税,所以税务安排并不是购买保险的一个主要考虑因素。

中国台湾的富裕人群,对保险的接受程度也很高,保险渗透率非常高。但产品需求上就与新加坡有很大不同。因为中国台湾有比较高的遗产税,所以大多数富裕人群比较关心保险产品的节税功能,帮助他们优化资产安排,合理利用地方政府的税务优惠。另外,因为地方政府的养老金比较低,而人口老龄化、少子化的趋势非常严重,大多数富裕人群把相当高比例的收入投入个人养老年金,确保晚年生活的质量。另一个特点是因为某些原因,大多数富裕人群比较倾向于投资于美元资产。

如前所说,高端客户产品还有一些每个地区不一样的特点:比如美国的高端客户的保险需求一般都包括私人游艇的保险保障;欧洲的高端客户相当注重身故后的慈善捐赠,等等。

保险知识,旅游险小常识


出险时要注意什么?

出境游时,针对被盗、丢失的出险,需及时向当地警方报案,向保险公司索赔时需提供。

出境游时,意外或紧急医疗的报案,请保留好当地医疗单证,向保险公司索赔时需提供。

出境游时,对于行李丢失或航班延误的报案,需及时向有关部门航空公司索取丢失或延误的证明,向保险公司索赔时需提供。

国内就诊时,要去医保定点医院;国内治疗要符合医保用药范围;就诊病历、药品明细都要保存好,理赔时须提供原件。

理赔时要注意什么?

在事故发生日起的2年内必须向保险公司索赔,过期则保险公司不予受理。

索赔前先向保险公司询问需要递交哪些材料,准备妥当。

发票等各种索赔材料要提供原件,复印件无效。

保险公司若拒赔或少赔,一定要问清原因。

Q如果我遭受了一场意外伤害并且造成身体部分残疾,需提供什么单证?

A:需提供的单证如下:医疗报告、当地警方报告、索取医疗报告的授权信、其他。

Q如果我遭受了一场急病――严重的高烧,需提供什么单证?

A需提供的单证如下:病历卡、病理报告、相关化验及检查报告、医疗费收据正本、其他。

Q如果我的笔记本电脑在旅行途中被盗、丢失或意外损坏,分别需要提供什么单证?

A需提供的单证如下:当地警方报告(针对被盗、丢失的案件)、购买该遗失物件的收据正本(针对被盗、丢失的案件)、维修损坏物件之报价单或收据正本(仅针对意外损坏的案件)、损坏财物的照片(仅针对意外损坏的案件)、其他。

财险中有财产保险受益人吗?受益人是谁?


在寿险中,保险受益人又称为“保险金领取人”,是指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约定的保险期限届满时,依照保险合同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那么,在财产保险中,是否存在受益人概念呢?如果有,一般谁有资格做财产保险受益人呢?

保险受益人存在于寿险中

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做为保险的标的,生存期间保险公司所给付的年金为被保险人,而被保险人的死亡赔偿金不可能是被保险人所得,为了保证当死亡赔偿金出现时发生财产争议影响理赔,《保险法》明确提出了受益人这个概念,明确规定在订立人寿保险合同时,必须明确死亡赔偿金的受益人,为避开死“死亡”这个不吉的字眼,简称为“受益人”。

法律没有规定财产保险受益人

在《保险法》中,有关受益人的条款共21条,在第二章第二节即财产保险合同章节中没有一条体现受益人。其中《保险法》第22条第三款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根据该条款我们可以得出受益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须在人身保险合同中;2.须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3.须享有保险金的请求权。因此,可以明确的说:财产保险中没有“财产保险受益人”概念,也就不存在财产保险收益人是谁的问题了。

生育保险普及小常识


当人们欢天喜地做父母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有一种保险会帮忙分担孩子带来的琐碎,生育保险这既是对大人的一份保障,也是对小孩的一份呵护。这让荣升为爸妈的人们感受到的温暖究竟是什么呢?一起和小编了解一下生育保险吧!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针对这个问题,各地社保政策均有不同的规定。概括起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的时间是否满一年、是否本地户口以及享受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是男是女这三方面是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主要参考因素。下面进行具体的阐述:

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生育保险的基础知识。

什么是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作为社保五险之一,比较特别:第一,保险费用完全由企业支付;第二,享受报销待遇的前提是必须在生产期间。那具体什么是生育保险呢?

生育保险,是国家和社会对女职工在怀孕和分娩时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生育保险的主要内容是在女职工生育以及产前产后时,对她们提供医疗服务和产假期的生活保险待遇.

男人也要交生育保险吗?

男人是否要交生育保险金呢?根据《劳动法》规定,生育保险是整个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不仅限女职工参保。生育保险是为生育而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女职工支付的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而男职工交生育保险金是对女同胞的一种补偿。

不过生育保险全部由公司代交,所以作为员工的话无论那女,均不用扣费。但一样享有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女职工享有生育津贴(包括产假及假期期间的工资)、生育医疗费、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一次性补贴等费用补贴,男职工则享有10天产假,假期期间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 (天)× 10 (天)。

以上是生育保险的一些基本知识,那到底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呢?

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条件: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不超过本单位工资总额 1%的生育保险费用,国家则采取税前列支的办法来间接资助,可见生育社会保险费用仍然由用人单位负担。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则由国家财政单独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本单位承担女职工的生育费用。

比例标准: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生育保险如何报销的流程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2、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3、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车险投保理赔小常识_保险知识


买车的人是越来越多,对于这些人来说车险也就是必须的装备。下面为新人来准备了一些投保时和理赔时需要注意的小知识。

投保三部曲1.投保时要确保自己的车辆有合法的行驶证件及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则即使买了保险车辆出险也属于免除责任。

2.在填写投保单时应认真准确填写个人资料,对于由他人代填的投保单,投保人一定要确认所填内容属实,险种是否符合自己的投保意愿,有无苛刻的特别约定内容等,除外责任条款一定要了解清楚,最好索要文字性说明材料,避免由于误解或不了解而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确认无误后,本人再签名确认。

3.在收到保单后,一定要立即核对保险单上列明的项目,如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要求承保的险别、保额等是否有错漏,如有错漏要立即提出并更正。

理赔三部曲1.保险卡应随车携带,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一旦发生意外需要理赔时,立即拨打保险公司的电话,既节省时间,又能起到最佳效果。

3.记住保险的截止日期,提前办理续保可以使被保险人得到连续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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