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新买了一辆三厢车,新颖的款式、优良的配置,着实让他兴奋了好几天。在为爱车办理保险时,小李拨打某保险公司的服务电话咨询,得知保全保足要每年上万元,心里隐隐作痛。正在此时,从他的一位朋友口中偶然得知,投保同样的险种,另一家保险公司费率要低很多。
小李二话没说就到另一家保险公司办理了机动车保险,便宜了上千元保费。
正当小李还在为自己购买了一份便宜的车险而高兴时,几个月后的某天,却成了小李受难的日子:他驾车在炎炎烈日下飞驰时,不知何故,汽车居然冒起了烟并燃烧起来,虽然奋力扑救,仍遭受了上万元的车辆损失。
一切相关手续办好后,小李急忙赶到自己投保的那家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但该保险公司明确告诉他,在他购买的那份保险里,汽车自燃不属于保险责任,他的损失得不到赔偿。
小李的不幸都是价格惹出来的祸。一个理性的消费者在进行保险选择时,不应将价格作为购买的唯一标准,而应看该产品提供的保险保障和服务水准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能否充分化解自己的风险。具体而言,保险消费者进行价格比较时,应充分考虑以下3方面因素。
保险保障范围
由于不同的险种化解不同的风险,保险责任范围也不同,比如终身寿险和定期保险、雇主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等,此时进行价格比较毫无意义,就好比拿食用油和盐的价格进行比较一样,不能说油比盐贵而只买盐。而对不同保险公司的同一险种进行比较时,并不是价格越便宜越好。一般来说,保险的价格主要取决于保险保障范围,保险保障范围又具体由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免除责任范围和附加险数量共同决定。通常,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只是表明了基本风险(或称主险)的保障范围,而特殊风险的保障需要保附加险。一种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范围越大、责任免除范围越小,附加险数量越多,则保险保障范围就越大,价格当然就越高。
保险保障程度
为了增强被保险人的责任心,一些险种并不是100%赔偿保险事故损失,往往会设定一些免赔比率或免赔额,由被保险人来承担小部分损失。免赔率或免赔额越低,意味着转嫁给保险公司的风险比例越高,投保人获得的保险保障程度越高,保险价格自然也就越高。比如,各个公司机动车保险的免赔比率不一样,有些公司全责15%、主责10%、同责8%、次责5%,而有些保险公司免赔比例则为全责20%、主责15%、同责10%、次责5%,比例不同,则价格也会有差别,前者肯定高于后者。另外,在财产保险中,不足额投保也会影响保险保障程度,如果投保的保险金额低于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发生保险损失时,保险公司只承担保险金额内的责任,剩下的损失由投保人自负。此时相对于足额投保(即以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作为保险金额)来说,价格虽然要低一些,但投保人自己要承担的风险和损失会更大。
保险服务水平
由此看来,购买保险价格不是越便宜越好。投保人在进行价格选择时,先要比较不同公司同一险种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范围,再比较附加险的数量、保险金额和免赔比例(或免赔额),最后还要看承诺的服务标准,而不能单纯以价格高低论优劣。
如果在多个保险公司同时购买了保险,疾病或意外而发生后,可以重复获得理赔吗?如若不能,那岂不是白买了?小编想说的是,保险并不是买的越多越好的。
一、保险的赔付方式分几种?实质是什么?保险的赔付分为两种,即补偿型保险和给付型保险。
补偿型的保险顾名思义就是报销,需要客户自行先垫付医疗费,然后再去保险公司报销,但是,报销的金额不能超过实际花销的钱。
给付型保险,比如重疾保险,寿险等,是按照合同约定的重疾,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客户一笔钱,与实际的花费没有任何关系,只与所投保的保额多少有关。因为人的生命和身体是无价的,客户买多少,保险公司就该赔多少,而且多家保险公司之间没有影响!所以,对于给付型保险,买多少赔多少,不用去担心会白买。那么这样的话又为啥说保险不是买的越多越好呢?
二、为什么说保险不是买的越多越好?1、先来说给付型保险,它是按照合同约定,只要是符合理赔条件,不管实际支出的费用为多少,照保单约定的保险金额,一次性全额给付。
通常来说,大部分人身保险都属于给付型保险,比如重大疾病保险、寿险、意外伤害事故保险等。这是因为人身保险的标的,即人的生命或健康,是不能以价值来衡量的,因而保险事故发生后造成的损失也无法用货币来评价。也正因此,给付型保险是可以叠加赔付的。
2、补偿型保险一般是不可以叠加赔付的。根据2015年4月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没有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则“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财产保险和少数的人身保险属于补偿型保险,比如车险、家庭财产保险、医疗险等。值得注意的是,未成年人的人身保险通常都归属于补偿型保险。
3、补偿型保险可叠加的三种情况:
首先,同一类险种重复买了多份保险的,发生事故后,单份保险的赔付金额并没有超过被保人的实际经济损失或者医疗费支出。那么,可以同时申请理赔,实际亏损的总和由保险公司共同分摊。
其次,就同一保险标的重复投保同一险种,但是保险的受益人不是同一个人。
最后,同一险种可能存在不同的保障责任。比如,家庭财产险有保障灾害损失方面的责任,也有盗窃责任的。一般来说,同一险种配置的多份保险,其保障责任不同,如果同时发生了这些情况,是可以得到双重赔付的。当然,也要看保险合同具体是怎么约定的。
不管是哪一种情况,总之,如果是同一个受益人,获得的理赔资金都不能超过约定的保险价值,或实际的损失。
4、概而言之,之所以说保险不是买的越多越好,主要有两个不可忽视的原因。首先,有些保险不重复理赔,像补偿型保险。其次,保险买得太多,灵活支配的余钱就减少了,即收入一有情况,高额的保费你是交不起的。如果退保就会造成损失,还会失去保障,不退保又难以维持,会处于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
三、推荐几款能叠加的给付型保险小编简要点评一下这几款产品:
1、国寿福臻享版投保年龄为18-50周岁,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100种重疾、30种特定疾病保障,因意外、自驾车、客运交通工具导致的身故或伤残保障,确诊重疾/特定疾病/身故/身体高度残疾可豁免保费。
2、平安福2019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30种特定轻度重疾、100种重疾保障,确诊可豁免保费,因意外导致的伤害以及所产生的医疗保障,还有恶性肿瘤和身故保障。
3、富德生命康健无忧2019版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108种重疾、20种中症、32种轻症保障,确诊可豁免保费。还有寿险复原、身故或全残保障。
4、信泰如意久久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106种重疾、20种中症、35种轻症保障,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可额外给付,还有疾病终末期、身故、满期金保障,被保险人、投保人双重豁免。
5、百年康惠保旗舰版是这五款产品里保费最便宜的了,也是一款热门产品,它属于健康保障产品,分成基本责任和可选责任,基本提供100种重疾保障,可选提供20种中症、35种轻症,确诊可豁免保费,还有男女、少儿特定疾病保障和身故或全残保障。
四、小结小编最后想说的是,鼓励大家要买够充足的保障,并不是越多就越好,够了就好了。我们配置保险的目的是转移风险,降低损失,而不是谋求更多收益,不要本末倒置了。之前新闻还爆出有的人为了骗保杀了自己的妻子,这就有点道德沦丧了,保险的初衷和至始至终的原则也不是让投保人讲求收益的。
外资:风头盖过中资? 2003年外资公司在中国保险市场的市场占有率只有2%左右。但最近的一组数据明确显示了外资保险公司惊人的后发力量:今年上半年全国财产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23%%,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6.5%%。而同期内,外资产险公司保费收入6.5亿元,同比增长47.1%%;外资寿险公司保费收入37.9亿元,同比增长51.2%%。这種增长幅度,令国内保险公司不敢等闲视之。就连保监会的官方网站上也称,外资保险公司的发展势头尤为强劲,风头明显盖过中资同行。有保险界人士表示,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虽然每迈出一小步都很谨慎,但前进的速度非常快。 与国内保险公司相比,外资保险公司不仅有着强大的财力支持,更有着国内公司无法比拟的管理和技术上的优势。前者比如,中英人寿保险公司的外资母公司英杰华已经将其在亚洲7个地方的财险业务卖掉,所得资金用来支持其在中国的寿险业务的发展。至于后者,外资保险公司的母公司上百年的成功经营已经无可辩驳地说明了这一点。那么,在这些强劲的对手也享受到了“国民待遇”后,中资保险公司将会陷入怎样的境地?沒有人能准确地预测出中国保险市场未来的格局和每个公司的生死,但至少有一些关键点是我们目前可以预见到的。
对于投保者来说,刚开始决定买一份保险是因为万一得了大病,至少以后还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
在不怎么了解产品的情况下,匆匆投了保,还没到两年,觉得保费太贵或者是觉得产品太坑,有了退保的念头,多方打听,才发现8000多一年的保单,现金价值才800多,尼玛,这么坑?该如何是好呢?
大多数人在投保时,往往会忽略保单一个非常重要的要素:现金价值。
今天我就来为大家普及下现金价值的知识点。
什么是“现金价值”?
现金价值指的是人寿保险单中的退保金数额。
在保险期限较长的人寿保险当中,保险人需要提存一定数额的责任准备金,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故解约或退保的时候,保险公司会按照规定先从责任准备金中扣除一定的退保/解约手续费,再将余额作为退保金/解约金退还给被保险人或投保人,而这就是退保/解约时保单所具备的现金价值。
什么时候能申请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至于何时能够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这就跟投保人的缴费方式有关:
若是投保人采取的是趸交,也就是一次性缴费的方式,那么他是可以随时提出退保,并领取退保金的。
而若是选择的是期交,也就是分期付保费的方式的话,一般要缴纳保费满一年或二年之后,才能提出退保申请并领取退保金。
现金价值也就是常说的退保金,现金价值高低反映一款产品储蓄性特点。
有的保障型产品现金价值高,意味着一生平安,老了以后退保拿回的钱也比较多;如果现金价值低,短期退保或后续退保拿回的钱比较少,国寿康宁终身2012版是一款保终身的重疾险,交费比较高,那么现金价值高吗?
举一个例子,30岁男性投保康宁终身2012版,保额30万,20年交费,年交保费9450元,20年累计交费18万多,其现金价值演示是:
30岁投保,68岁左右现金价值回本,不是很高。同一产品交费年龄不同,现金价值也不一样,如果大龄投保,现金价值回本更慢,买保障型产品主要的还是看重保障,现金价值高低只是参考的一个因素。
保障型保险产品和年金险的现金价值有什么区别?
在了解保障型保险和年金险的现金价值的时候,还是要有所注意,有所区分。
保障型保险的现金价值,不论在合同上,还是在利益演示上显示的都只有一个数值。
附加有万能账户的年金险,在利益演示上,显示的有两个数值,一个是基础账户的现金价值,另一个是万能账户的累计收益,账户总利益是两者相加之和,一定不能混为一谈。
没有万能账户的年金险和保障型保险一样,只有一个现金价值。
退保实在是太亏了,怎样将保单利益最大化?
生活中,有很多人急需资金周转,那么保单持有人可选择用保单来贷款,这绝对是很好的选择。
按照现行的监管标准,贷款限额为保单现金价值的80%,而2017年之前的保单,有些最高额度可达现价的90%甚至95%。
贷款利率,会随着不同公司,不同产品有所差异,一般都会参照央行的基准利率,上浮1个点左右,所以当下各保险公司的贷款利率大都处于5~6%之间。
另外保单贷款还有一个优点就是放款特别快,一般1~2个工作日就会完成放款。
保单贷款的期限一般是一年,到期后如果借款人若未还款,则当年的利息自动计入本金,开始下一个贷款周期。
相比其它的贷款方式,保单贷款还是有明显优势的,不过关键问题是你保单的现金价值是否足够高。
好了,今天的现金价值保险知识分享就到这了,退保一直是不少投保人关心的问题,在大家犹豫该不该退保时,最好多多了解下自己的保单,了解下保单的现金价值,不要匆匆投保,又匆匆退保。
与其退保时感叹现金价值少,不如投保前多比较多分析。希望大家投保前能做足功课,选择到适合自己的好产品。
生命无价,但当你为自己购买人寿保险以防范突然死亡带来的经济风险时,却必须为自己的生命“估价”。如何估价?个中大有讲究,保险这东西,是要先付了保费才能获得保障,一旦出险才能够获得保额的。需知寿险费率也不低,若是买得太多,随之需要支付的保费也是一大压力,所以寿险保额合适就好。
那么,多少保额才算合适呢?关键还看你肩头到底扛着多少重担。
在考虑寿险保额的时候,你首先要确保你的保险金能够偿还所有你现有的借贷——对大多数人而言无疑大头就是房贷。随着银行取消强制购买房贷险的要求,越来越多的购房者为了省钱均选择不购买房贷险甚至退保房贷险,虽然从账面来看每年可少支出一笔钱,但其中存在的巨大风险就是,一旦你突然过世,而你的配偶是共同借款人的话,那么其一个人承担还贷压力将倍增,甚至可能导致无法还贷的问题——即使你是唯一借款人,这也意味着你的遗产继承人(往往正是你的配偶和子女)必须面对同时承担这笔债务的巨大压力。因此,投保寿险,首先要把现有借贷部分包含在内。
解决了现有借贷的还贷问题,接下来要考虑的自然是伴随去世而出现的未来现金流“不复存在”的问题,而购买寿险的另一大功效就是在一定程度上补上这个窟窿。
今天的寿险给人的印象往往是专业的投资,而事实并非如此。寿险的最初用意是提供安葬费用,其次是及时补充由于失业导致的损失,以便维持家庭收入,及时还清债务,最后是作为遗产规划工具的一部分,帮助家庭或慈善机构避开一大笔税金。关键的问题是,投保人到底需要多久的保期,多大的保额以及有多少现金支持。定期寿险比较便宜,尤其是在10年保期的水平上,保费是惊人的实惠。比如今年8月,一位身体健康的40岁女性可能会在保险公司门口排队买到一张溢价25万美元的保单,而每月只需支付16美元。不过,如果你有超期的保险需求,就不得不认真考虑终身寿险。因为,价格终不能左右需求。
很多情况下购买保险并非是为了寻常目的,而是因一些特定情况来寻求保险公司的风险保障。例如,为了房贷而增加风险保障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买保险还有规避债务的目的。也有很多富人是采用终身寿险的方式来分配遗产,同时避税。这些都是有特殊的保险目的,因此他们的期限选择也是要有特定期限。
例如投保人打算买房子,贷款70万元,20年还清。他需要购买20年的房产抵押贷款保险或定期寿险。前者受益人为银行,后者受益人可以指定为自己的家属。在真的意外来临时,会给家庭带来财产堡。此时选择更长或者更短的保险,就无必要意义。
如果投保人有多个子女,怕将来分配遗产出问题,就可以采用购买终身寿险的方式,平时投资一小部分,身故之后可按照约定的比例自动分配保险金给子女,同时还能免税。由于投保人很可能在年轻时就开始投保,很难知道自己寿命如何,选择定期寿险也许并不划算,终身寿险可能是更好的选择。
“为什么人身保险不能像车险一样实行见费出单?”寿险推行“零现金”后,不少买了人身保险的车主来电咨询。
车主张先生2月份刚买了一辆别克君威,为爱车买全险时已经实施了“见费出单”。昨日,他的保险代理人打电话来通知他,以后他的人身保险收付费要实行“零现金”了。“为什么人身险不能见费出单?”他感到不解。
据了解,从2008年11月10日起,我省所有的机动车辆保险业务都开始实施“见费出单”,即保险公司的财务系统(或核心业务系统)在确认机动车辆保险费全额入账后,才能生成正式保险单。
某保险公司分公司副总经理汪葆华介绍,加入收藏从对客户的利益保护及保险公司自身风险管控的角度来看,车险的“见费出单”制度是一种不错的规避风险的方式,但它对寿险而言并不能完全适用。
他解释,“见费出单”只适用于寿险中比较简单、不需要核保的产品;对需要核保的产品,要等到核保通过后才能收费。从销售的过程、技术层面等因素来看,寿险不可能像车险那样“见费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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