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多家保险公司投保,是不是意味着能多重赔付?

2021-05-17
在保险业你如何规划
买保险就是以防万一,于是有人就觉得,保险买的越多越好,因为一旦出险,赔付的就越多。那同时购买了多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会不会影响到后续的理赔呢?

如果在多个保险公司同时购买了保险,疾病或意外而发生后,可以重复获得理赔吗?如若不能,那岂不是白买了?小编想说的是,保险并不是买的越多越好的。

一、保险的赔付方式分几种?实质是什么?

保险的赔付分为两种,即补偿型保险和给付型保险。

补偿型的保险顾名思义就是报销,需要客户自行先垫付医疗费,然后再去保险公司报销,但是,报销的金额不能超过实际花销的钱。

给付型保险,比如重疾保险,寿险等,是按照合同约定的重疾,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客户一笔钱,与实际的花费没有任何关系,只与所投保的保额多少有关。因为人的生命和身体是无价的,客户买多少,保险公司就该赔多少,而且多家保险公司之间没有影响!所以,对于给付型保险,买多少赔多少,不用去担心会白买。那么这样的话又为啥说保险不是买的越多越好呢?

二、为什么说保险不是买的越多越好?

1、先来说给付型保险,它是按照合同约定,只要是符合理赔条件,不管实际支出的费用为多少,照保单约定的保险金额,一次性全额给付。

通常来说,大部分人身保险都属于给付型保险,比如重大疾病保险、寿险、意外伤害事故保险等。这是因为人身保险的标的,即人的生命或健康,是不能以价值来衡量的,因而保险事故发生后造成的损失也无法用货币来评价。也正因此,给付型保险是可以叠加赔付的。

2、补偿型保险一般是不可以叠加赔付的。根据2015年4月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没有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则“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财产保险和少数的人身保险属于补偿型保险,比如车险、家庭财产保险、医疗险等。值得注意的是,未成年人的人身保险通常都归属于补偿型保险。

3、补偿型保险可叠加的三种情况:

首先,同一类险种重复买了多份保险的,发生事故后,单份保险的赔付金额并没有超过被保人的实际经济损失或者医疗费支出。那么,可以同时申请理赔,实际亏损的总和由保险公司共同分摊。

其次,就同一保险标的重复投保同一险种,但是保险的受益人不是同一个人。

最后,同一险种可能存在不同的保障责任。比如,家庭财产险有保障灾害损失方面的责任,也有盗窃责任的。一般来说,同一险种配置的多份保险,其保障责任不同,如果同时发生了这些情况,是可以得到双重赔付的。当然,也要看保险合同具体是怎么约定的。

不管是哪一种情况,总之,如果是同一个受益人,获得的理赔资金都不能超过约定的保险价值,或实际的损失。

4、概而言之,之所以说保险不是买的越多越好,主要有两个不可忽视的原因。首先,有些保险不重复理赔,像补偿型保险。其次,保险买得太多,灵活支配的余钱就减少了,即收入一有情况,高额的保费你是交不起的。如果退保就会造成损失,还会失去保障,不退保又难以维持,会处于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

三、推荐几款能叠加的给付型保险

小编简要点评一下这几款产品:

1、国寿福臻享版投保年龄为18-50周岁,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100种重疾、30种特定疾病保障,因意外、自驾车、客运交通工具导致的身故或伤残保障,确诊重疾/特定疾病/身故/身体高度残疾可豁免保费。

2、平安福2019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30种特定轻度重疾、100种重疾保障,确诊可豁免保费,因意外导致的伤害以及所产生的医疗保障,还有恶性肿瘤和身故保障。

3、富德生命康健无忧2019版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108种重疾、20种中症、32种轻症保障,确诊可豁免保费。还有寿险复原、身故或全残保障。

4、信泰如意久久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106种重疾、20种中症、35种轻症保障,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可额外给付,还有疾病终末期、身故、满期金保障,被保险人、投保人双重豁免。

5、百年康惠保旗舰版是这五款产品里保费最便宜的了,也是一款热门产品,它属于健康保障产品,分成基本责任和可选责任,基本提供100种重疾保障,可选提供20种中症、35种轻症,确诊可豁免保费,还有男女、少儿特定疾病保障和身故或全残保障。

四、小结

小编最后想说的是,鼓励大家要买够充足的保障,并不是越多就越好,够了就好了。我们配置保险的目的是转移风险,降低损失,而不是谋求更多收益,不要本末倒置了。之前新闻还爆出有的人为了骗保杀了自己的妻子,这就有点道德沦丧了,保险的初衷和至始至终的原则也不是让投保人讲求收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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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种,投保金额越高意味着保障越全吗?


小李新买了一辆三厢车,新颖的款式、优良的配置,着实让他兴奋了好几天。在为爱车办理保险时,小李拨打某保险公司的服务电话咨询,得知保全保足要每年上万元,心里隐隐作痛。正在此时,从他的一位朋友口中偶然得知,投保同样的险种,另一家保险公司费率要低很多。

小李二话没说就到另一家保险公司办理了机动车保险,便宜了上千元保费。

正当小李还在为自己购买了一份便宜的车险而高兴时,几个月后的某天,却成了小李受难的日子:他驾车在炎炎烈日下飞驰时,不知何故,汽车居然冒起了烟并燃烧起来,虽然奋力扑救,仍遭受了上万元的车辆损失。

一切相关手续办好后,小李急忙赶到自己投保的那家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但该保险公司明确告诉他,在他购买的那份保险里,汽车自燃不属于保险责任,他的损失得不到赔偿。

小李的不幸都是价格惹出来的祸。一个理性的消费者在进行保险选择时,不应将价格作为购买的唯一标准,而应看该产品提供的保险保障和服务水准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能否充分化解自己的风险。具体而言,保险消费者进行价格比较时,应充分考虑以下3方面因素。

保险保障范围

由于不同的险种化解不同的风险,保险责任范围也不同,比如终身寿险和定期保险、雇主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等,此时进行价格比较毫无意义,就好比拿食用油和盐的价格进行比较一样,不能说油比盐贵而只买盐。而对不同保险公司的同一险种进行比较时,并不是价格越便宜越好。一般来说,保险的价格主要取决于保险保障范围,保险保障范围又具体由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免除责任范围和附加险数量共同决定。通常,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只是表明了基本风险(或称主险)的保障范围,而特殊风险的保障需要保附加险。一种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范围越大、责任免除范围越小,附加险数量越多,则保险保障范围就越大,价格当然就越高。

保险保障程度

为了增强被保险人的责任心,一些险种并不是100%赔偿保险事故损失,往往会设定一些免赔比率或免赔额,由被保险人来承担小部分损失。免赔率或免赔额越低,意味着转嫁给保险公司的风险比例越高,投保人获得的保险保障程度越高,保险价格自然也就越高。比如,各个公司机动车保险的免赔比率不一样,有些公司全责15%、主责10%、同责8%、次责5%,而有些保险公司免赔比例则为全责20%、主责15%、同责10%、次责5%,比例不同,则价格也会有差别,前者肯定高于后者。另外,在财产保险中,不足额投保也会影响保险保障程度,如果投保的保险金额低于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发生保险损失时,保险公司只承担保险金额内的责任,剩下的损失由投保人自负。此时相对于足额投保(即以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作为保险金额)来说,价格虽然要低一些,但投保人自己要承担的风险和损失会更大。

保险服务水平

由此看来,购买保险价格不是越便宜越好。投保人在进行价格选择时,先要比较不同公司同一险种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范围,再比较附加险的数量、保险金额和免赔比例(或免赔额),最后还要看承诺的服务标准,而不能单纯以价格高低论优劣。

保单,一份保单意味着一个市场


与现有的客户保持联络与良好的关系,一份保单不是一份保单,而是一个什么?庞大的市场。和现有的客户保持联络和非常良好的关系,使到您能够不断地得到转介绍,不断地发掘更好的市场。

好,我们调整了信念,我们调整了思想,我们开始采取行动,第一个行动是什么行动?大量的收集名字。现在,我们已经有了三百个名字以上,下一个动作就是打电话,主题,有效的电话沟通技巧。第一,让我们看清楚误用电话的危险性,要接触老板,往往我们要通过秘书这一关,还有,电话沟通的内容和技巧。打电话我们要注重的内容是什么?我们要注重的技巧又是什么?如何决定约会的时间和地点?

首先,我们有五种感官,恭请大家大声的读出来:第一是什么?视觉;第二,触;第三,听;第四,嗅;第五,味。最敏感的是视觉,第二敏感的是触觉,从敏感的角度来说,听觉的敏感度只能排在第几?第三。当我们打电话的时候,对方看不到我们,对方也摸不着我们,对方只能够听到我们的表达。通过电话,影响对方惟一的通道就是什么?听觉,所以应用电话的危险性非常非常的高。很多人有个误解,以为打电话不危险,其实不然,打电话非常危险,您只能够应用对方的听觉来影响对方,但是听觉从敏感度来说只排在第三。所以,我们需要注意的三方面:第一,做好准备;第二,了解电话交谈的方法;第三,掌握交谈的内容。先把准备功夫做好,然后,知道如何向对方交谈,而且要好好的掌握交谈的内容。

准备功夫第一,和自己预约,什么时候打电话最好?以我个人的体验和感悟,星期五早上或下午都行。为什么星期五?假如对方想见您,第二天就是周末,周六或星期日,您可以马上见到对方。否则的话,您可以利用星期五,把下一个星期的时间都排满。那么,每一天,每一个星期要和自己预约一次。

比方说,星期五下午三点到五点,是您打电话的时候,您和自己约好最少两个小时,少过两个小时的话,您没有办法打完三十个名字。请大家想像:在您的日记簿里,星期五下午两点到五点,您写下自己的名字,万一有人告诉您,星期五下午您过来吧,我有时间见您。就算对方是一个大的准客户,您也要告诉对方,对不起,星期五下午我已经约了人。其实您约了谁?约了自己。这叫做自我管理的工作,自我管理的工作做得好,里面的推销员才有工作好做。

好,打电话的时候一定要组织我们的名单。拿出一张纸,列出最少三十个名字,少过三十个名字的话,下个星期您的预约肯定不够,少过三十个名字的话,您的效果不会太好。这三十个名字一定要有电话号码,一定要有推荐人,一定要写下他们的职业,他们的家庭背景,这是准备功夫第一。

保险营销

干货分享!怎样在多家保险公司报销医疗险


张女士被诊断为急性胆囊炎,半个月后出院,共花费了8500多元。第一次理赔报销了近6000元后,再获第2次赔偿!我来分享这个过程和经验给大家! 案例过程

张女士因工作过于劳累一直脸色不好,一日在公司终于腹痛难忍,并不停呕吐,随即被公司同事紧急送往医院治疗。后被诊断为急性胆囊炎。经内科保守治疗后,张女士半个月后出院,共花费了8500多元。

因为张女士的公司给员工都投保了团体住院医疗险,于是张女士很顺利的以相关理赔单据在这家保险公司理赔报销了近6000元。

张女士突然想起年前因为一个同学做保险,曾因此投保过一份其他保险公司的住院医疗保险。张女士想这次不但能够全部报销掉花费,还能多出一部分出来,岂不太好啊!

张女士随即以相关的理赔材料再去理赔时,可是出乎张女士意料的是,保险公司只理赔赔偿了1千多元,保险公司解释说按照条款赔偿内容和比例,本可以理赔7千多元,但是考虑到你已经从其他保险公司获得理赔6000元,所以这部分6000元不能再赔偿。

张女士非常气愤和不解,认为:“我在其他保险公司理赔,那是因为我买保险享有的权利,在你这里我也应该同样享受同等的权利,应该按原额7千多元赔偿给我”。

事实上,像张女士这样的消费者非常多,拥有多种医疗费用报销渠道,如基本的社会医疗保险的报销、企业单位的福利报销、企业投保的团体医疗险理赔报销、其他个人自己购买的一家或多家保险公司医疗险的理赔报销。

首先保险公司这样的做法对吗?

其次,像张女士这种有多种医疗费用报销渠道的情况,我们该如何进行合理的医疗理赔?

根据理赔性质,医疗险分为:补偿型、给付型

补偿型,险种名称上一般含有的表述:“报销”、“补偿”

给付型,险种名称上一般含有的表述:“津贴”、“给付”

简单解释,补偿型,即是要根据实际医疗花费的票据为限制标准进行报销理赔;给付型,是和实际医疗花费没有关系,只以相关诊断结论或实际住院时间证明进行直接给付。

下面列举了这两支类型医疗险的常见条款,可以比较一下:

“被保险人因疾病住院,本公司将按实际住院天数减3天乘以住院津贴日额,给付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最高以90天为限。”——给付型

“本公司将按其在医院实际发生的合理必要的费用支出,在扣除其他从政府,社会福利机构或医疗保险所得给付后余额的百分之八十给付保险金。”——补偿型

常见的给付型医疗险有:重大疾病保险、手术津贴保险、住院每日补贴医疗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一般都是给付型的,就是特别提示,这种方式仅针对小额费用医疗情况,一旦涉及到社会统筹部分的,切不可如此操作。

情况二、企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福利报销

我们知道,保险公司医疗费用理赔时,判断有没有从政府,社会福利机构或医疗保险所得给付的依据,就是在医疗费用单据上。如果你有单位或其他渠道的报销,尽量不要直接提供费用发票的原件,如果可能用复印件替代,后再以原件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如果你可以通过企业或其他渠道来报销,有些企业是不管你的费用发票上是否有保险公司的理赔记录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自然是先到保险公司理赔了(费用发票盖章注明后是退还给本人的),然后再以此发票到企业或其他渠道报销。

情况三、涉及多家保险公司理赔报销

主要是确定理赔次序,各家保险公司的理赔比例和规定是不同的,看怎样的次序而能够获得最大的理赔额度。

比如说案例中的张女士有8500元属于合理的医疗费用可以理赔。投保有两家保险公司的医疗险,主要责任条款如下:

1、 A公司将按其在医院实际发生的合理必要的费用支出,在扣除其他从政府,社会福利机构或医疗保险所得给付后余额的百分之八十给付保险金。

2、 B公司将按其在医院实际发生的合理必要的费用支出,在扣除其他从政府,社会福利机构或医疗保险所得给付后余额的百分之九十给付保险金。

理赔顺序1-2,第一次:8500×80%=6800元,第二次:(8500-6800)×90%=1530,合计所得理赔为:8330元;

理赔顺序2-1,第一次:8500×90%=7650元,第二次:(8500-7650)×80%=680,合计所得理赔为:8530元。

结果可见所得是不同的。还有的条款更有出入,结果差别可能更大,你不妨按照不同顺序测算一下。

最后特别声名的是,上述处理问题的方式均以常见情况为基础,切不可完全照搬,一定要认清保单条款,这才是维护自己权利利益的真正武器。

要是不是你踩了这4个雷区,怎么可能会被保险公司拒赔!


很多保险拒赔的新闻:某某买重疾险的时候,保险业务员说确诊即赔付,等到真的确诊重疾时候却被拒赔。于是,很多人经常会问:我买了重疾险,等到需要的时候保险公司会不会拒绝赔偿?

其实,保险本质上是一纸合约,既约定了哪些情况会赔,也写明了哪些情况不赔。没有任何一家保险公司会无缘无故拒绝赔偿的。对于我们消费者来说,一定要弄清楚拒赔的雷区在哪里,谨慎避开这些雷区,这样等到出险的时候理赔才会更加顺利。

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拒赔的雷区有哪些。

雷区一:未如实告知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

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很多人在买保险这件事上,都会有这样一个心理:如果我买了保险,不生病不是就浪费了么?等到身体出了问题买才是最划算的。

所以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很多人发现自己身体状态不太好后,才意识到保险的重要性。在投保时就会选择隐瞒,填写虚假信息。

这是很不负责任的!即使当下可能躲过一时的核保,顺利投保,但未来需要理赔的时候,如果被调查发现曾经得病时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就完全有理由拒绝赔偿。

那以前患病,当下已经康复的,还需要如实告知吗?当然需要!另外,如果有家族病史等情况,在投保时候也需要如实告知。

我们要做的就是把自己的情况如实告知,至于能不能投保就是保险公司要做的事。保险公司会根据每个人的病情对重疾的影响程度作出不同处理:1、无影响,正常承保;2、有影响,加费承保;3、有影响,除外承保;4、影响重大,拒保。

诚实告知才是对自己投保最大的负责。

雷区二:等待期内出险

投保过重疾险的人肯定听过“等待期”这个词。

等待期:是指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期称为等待期。

设置等待期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的行为,也就是所说的逆选择。

重疾险的等待期通常为90天或180天。至于具体是多少天的等待期,保险合同里面会写明白的,投保时需要仔细留意。

雷区三:未达到相应的理赔条件

1、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状态

重疾险中,有的疾病不是确诊就赔偿,需要达到约定的状态才能赔,比如:急性心肌梗塞;有的需要实施了特定手术才能赔,比如冠状动脉搭桥术。

2、不符合初次确诊的定义

重疾险理赔,都要求是初次发生或初次确诊。如果不是,就不会理赔。这主要也是为了防止带病投保。

雷区四:合同约定的责任免除条款

购买保险,一个要看保障责任,另一个就是要看免责条款,免责条款决定了不保什么。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对免责条款做出了具体的说明,划出了免责条款不能超出以下范围。

(1) 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3)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大家可以重点看下第4点,如果被保险人由于酒后驾车发生车祸导致双目失明,虽然达到重疾理赔的条件,但是由于酒驾在免责条款里面,那么保险公司就有理由拒绝赔偿。

保险理赔是一件科学严谨、有理有据的事情,理赔和公司规模、知名度,都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是否能顺利理赔取决于合同条款本身。不会因为你认识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理赔的时候就会照顾你,自然也不会故意刁难某一个人。

到底是保险公司骗人?还是你在骗保险公司?


每天都有大量的保险理赔申请被保险公司拒绝,自然就有不少人开始到处宣扬保险都是骗人的。但事实确实,大量拒赔案例,其实都是被保险人在骗保。

今天咱们就来聊聊骗保那些事儿。本文主要内容如下:

一、常见骗保类型

1、带病投保

很多人让他买保险时总舍不得,总觉得自己不会那么倒霉发生大病。等真生病了,又开始后悔没有早买,可是这时由于健康告知的存在,正常买保险已经不可能了。那怎么办呢?于是他们灵机一动,想到了骗保。

比如有些人体检查出了三高或者其他慢性病。怕以后引发重大疾病,于是想到了购买保险。但正常投保已经无法通过健康告知,怎么办呢?

有的人是在体检中心或者小医院查到的疾病,以为投保时故意隐瞒病史以后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也不会发现。

有的人则是在个别不懂装懂或者利益熏心的销售人员忽悠下,了解到了一个“2年不可抗辩”条款。以为只要拖到2年后再申请理赔,买保险之前隐瞒了什么病情保险公司都只能无条件理赔。

比如前两年震惊保险圈的医生骗保790万大案。

无锡一家医院的医生高建业根据自己医学经验判断自己可能得了甲状腺疾病,于是通过所在医院私自拍片,发现可能是患有甲状腺乳头状癌。

而高建业妻子正好是保险从业人员,于是两人决定购买巨额重大疾病险骗取保险金。两人先后在13家保险公司购买了总保额790万元的重大疾病险。随后,高建业用“高飞”的假名到甲状腺专科医院进行确诊。

在保单等待期到期后,高建业随即进行了甲状腺乳头状癌切除术,并向13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790余万元。

不过好在保险公司发现了端倪并报案,最终公安机关甄别了3万余条就诊信息,并请甲状腺疾病医学领域的专家进行比对,查到了患者高飞就是高建业,确定了其等待期内确诊的事实,成功告破了这件诈骗案。

类似的巨额骗保案还发生在意外险、寿险中。

2、故意伤害他人骗保

四川某男子为了付首付买房,再加上对母亲的不满,于是给母亲购买了40万的意外伤害保险,几个月后将母亲残忍杀害,并伪造成意外触电的假象。

天津某男子给妻子购买了多达11份人身保险保额高达2676万,随后在和妻子、女儿去泰国旅游时将妻子按入水中让她溺水而亡,随后假装发现妻子意外溺水进行报案。

贵州某男子与前女友有一个儿子,年仅七岁,由于孩子生活和学习问题,招致其心生厌恶,于是给孩子购买了数份保额不等的意外保险,随后在孩子睡觉时用被子捂死,并打开煤气意图伪造煤气泄露中毒死亡的假象。

以上亲人残杀而骗取高额保险金的事件只要上网一搜就能找到不少。在金钱诱惑面前,亲情、感情都能一文不值,实在令人唏嘘。

二、骗保的恶劣影响

一款保险产品在定价的时候,都会预估它未来的赔付率有多少,从而决定是卖贵一点还是便宜点。

比如百万医疗险和小额医疗险,一个几百万的保额,一个只有一两万的保额,价格却差不多。

因为百万医疗险虽然保额高,但是由于有1万免赔额的存在,实际理赔率并不高。因为有数据显示,三甲公立医院的人均医疗费,刚好不到1万元,也就是说大部分看病住院的情况,都用不到百万医疗险。

而小额医疗险虽然只有一两万保额,但由于只有几百块甚至0免赔额,赔付比例是远高于百万医疗险的。

正所谓聚沙成塔,小额医疗险虽然赔的少,但是赔的多导致实际成本跟百万医疗险差不多。

所以如果成功骗保的情况过多,会导致产品实际赔付率远超预估,保险公司发现成本上升,只有涨价甚至停售该产品。

还有大家在购买医疗险时,经常会看到投保须知中会除外一些地区的医院,很多人不知道为什么。其实就是因为这些地区出现大量医院联合病人一起骗保的行为,保险公司无奈之下把这些地区的所有医院都纳入了黑名单。例如,某条款就规定北京市平谷区、密云县、怀柔区所有医院不保。

所以为骗保行为最终埋单的是正常购买保险的消费者。好好的被无端涨价,白白付出了额外的保费,被纳入黑名单地区的消费者,看病只能舍近求远,你说他们做错了什么呢?

三、保险公司怎么防止骗保

1、限制保额

比如前面举了一个医生骗保案例,保额高达790万,一个丈夫杀妻案例,保额更是高达2676万。如果这个金额只有20万,他们还愿意冒这么大风险骗保吗?

因此国家为了保护未成年人不会成为骗保的对象,对保险公司的身故赔偿保额做了限制。不满10岁的不能超过20万,10-18岁的不超过50万。不管你买了多少万的保额,最高也不能超过这个限额。

为了20万、50万杀死亲生子女,如果不是想钱想疯了相信没人能做的出来。前文杀害儿子的那位父亲,显然不会聪明到去查查条款看看他骗保能拿到多少钱,毕竟他连闷死和煤气中毒的区别都不知道。

2、拉黑名单

比如前面说到的北京平谷区、密云县等地区所有医院被保险公司除外,就是因为该地区大量医院存在骗保行为。

比如有传言说只要给钱病历可以随便写,那么保险的健康告知和等待期还有什么作用呢?有病可以让医生在病历上写没病,等待期内发生的病可以让医生改到等待期后发生。

还听说当地的医院因为病床比较富余,医院联合病人薅住院津贴的羊毛,一天几百块的住院津贴,骗一天是一天。

能让保险公司直接除外一整个地区的所有医院,可见当地医院骗保有多普遍和猖狂。

3、免责条款限制

由于很多意外险、人寿险的骗保都是投保人实施的,保险的免责条款中第一条就写明投保人的故意伤害或杀害是不赔的。

4、投保规则限制

有的产品只是免责投保人故意行为,有的意外险、定期寿险则干脆限制只能自己给自己投保,从根源上直接断了投保人不告诉被保险人偷偷购买高额保险骗保的念想。

5、理赔调查

常见的骗保行为,一般保额都比较巨大,而且骗保者都急于早点拿到赔款。

由于现在保险公司都有信息共享,如果发现某位客户申请理赔的保额比较高,或者在其他公司有多份同类保单也在申请理赔,那么保险公司就要调查一下是否有骗保的可能。

另外如果等待期刚过没多久就申请理赔,这么“巧”的事情也是值得调查一番的。

四、写在最后

骗保几百上千万的事毕竟还是少,大量的骗保可能就是有病说没病,住了院说没住院,体检异常说没异常,抽烟喝酒说不抽烟不喝酒,从事高危职业而不告知等。

看似都是小问题,一般被发现也就是拒赔而已,不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但保险是建立在诚信原则基础上的,如果失去了这个原则,保险公司给产品定价将不得不考虑加入诚信风险的成本,那对诚信购买保险的消费者又造成了极大的不公平。

所以在吐槽保险“骗人”之前,想想自己是否也有欺骗保险公司的行为呢?为了保险的健康发展,骗保行为真的要不得。并且随着大数据的应用,未来也许你自认为能把骗保做的天衣无缝,保险公司也依然能从你的历史大数据中找出蛛丝马迹识破你的伎俩。

现金价值是什么?现金价值退保金究竟意味着什么?


​​买保险后最担心的是——后悔了,想退保却发现能退回的钱真的少的可怜!

对于投保者来说,刚开始决定买一份保险是因为万一得了大病,至少以后还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

在不怎么了解产品的情况下,匆匆投了保,还没到两年,觉得保费太贵或者是觉得产品太坑,有了退保的念头,多方打听,才发现8000多一年的保单,现金价值才800多,尼玛,这么坑?该如何是好呢?

大多数人在投保时,往往会忽略保单一个非常重要的要素:现金价值。

今天我就来为大家普及下现金价值的知识点。

什么是“现金价值”?

现金价值指的是人寿保险单中的退保金数额。

在保险期限较长的人寿保险当中,保险人需要提存一定数额的责任准备金,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故解约或退保的时候,保险公司会按照规定先从责任准备金中扣除一定的退保/解约手续费,再将余额作为退保金/解约金退还给被保险人或投保人,而这就是退保/解约时保单所具备的现金价值。

什么时候能申请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至于何时能够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这就跟投保人的缴费方式有关:

若是投保人采取的是趸交,也就是一次性缴费的方式,那么他是可以随时提出退保,并领取退保金的。

而若是选择的是期交,也就是分期付保费的方式的话,一般要缴纳保费满一年或二年之后,才能提出退保申请并领取退保金。

现金价值也就是常说的退保金,现金价值高低反映一款产品储蓄性特点。

有的保障型产品现金价值高,意味着一生平安,老了以后退保拿回的钱也比较多;如果现金价值低,短期退保或后续退保拿回的钱比较少,国寿康宁终身2012版是一款保终身的重疾险,交费比较高,那么现金价值高吗?

举一个例子,30岁男性投保康宁终身2012版,保额30万,20年交费,年交保费9450元,20年累计交费18万多,其现金价值演示是:

30岁投保,68岁左右现金价值回本,不是很高。同一产品交费年龄不同,现金价值也不一样,如果大龄投保,现金价值回本更慢,买保障型产品主要的还是看重保障,现金价值高低只是参考的一个因素。

保障型保险产品和年金险的现金价值有什么区别?

在了解保障型保险和年金险的现金价值的时候,还是要有所注意,有所区分。

保障型保险的现金价值,不论在合同上,还是在利益演示上显示的都只有一个数值。

附加有万能账户的年金险,在利益演示上,显示的有两个数值,一个是基础账户的现金价值,另一个是万能账户的累计收益,账户总利益是两者相加之和,一定不能混为一谈。

没有万能账户的年金险和保障型保险一样,只有一个现金价值。

退保实在是太亏了,怎样将保单利益最大化?

生活中,有很多人急需资金周转,那么保单持有人可选择用保单来贷款,这绝对是很好的选择。

按照现行的监管标准,贷款限额为保单现金价值的80%,而2017年之前的保单,有些最高额度可达现价的90%甚至95%。

贷款利率,会随着不同公司,不同产品有所差异,一般都会参照央行的基准利率,上浮1个点左右,所以当下各保险公司的贷款利率大都处于5~6%之间。

另外保单贷款还有一个优点就是放款特别快,一般1~2个工作日就会完成放款。

保单贷款的期限一般是一年,到期后如果借款人若未还款,则当年的利息自动计入本金,开始下一个贷款周期。

相比其它的贷款方式,保单贷款还是有明显优势的,不过关键问题是你保单的现金价值是否足够高。

好了,今天的现金价值保险知识分享就到这了,退保一直是不少投保人关心的问题,在大家犹豫该不该退保时,最好多多了解下自己的保单,了解下保单的现金价值,不要匆匆投保,又匆匆退保。

与其退保时感叹现金价值少,不如投保前多比较多分析。希望大家投保前能做足功课,选择到适合自己的好产品。​​​​

寿险新单保费增长承压!意味着买寿险的客户少了吗?


由于当前新单保费结构优化已经到达瓶颈状态,再向上突破难度很大。与此同时,单品类价值率难以实质性提升,综合价值率上行压力也不断增加,NBV增长对于新单规模的增速倚重度明显抬升。

数据显示,上市寿险公司8月保费增速出现明显分化。1-8月,中国人寿、平安寿险、太保寿险、新华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4432亿元、3598亿元、1696亿元、909亿元,同比增长5.8%、9.2%、5.5%、8.1%,四大寿险公司2019年前8个月保费增速仍均为个位数,其中,国寿增速小幅改善,平安、太保、新华环比均下降。而从8月单月数据来看,中国人寿、平安寿险、太保寿险、新华保险的增速分别为13.4%、8.8%、0%、2.9%,国寿增速明显领先,太保受高基数影响增长乏力,新华的增速亦差强人意。

值得注意的是,平安个险新单重回负增长,NBV增速继续承压。平安寿险8月个险新单为92亿元,同比下降6%,重回负增长(前值为4%),年累计降幅略微收窄至7.3%(前值为7.4%),2018年同期为负增长3.4%,考虑到2018年下半年基数较高,因此2019全年实现正增长难度不低。由于下半年新业务价值的增长更多依赖于新单保费增速,7月新单有所改善但并不明显,8月重回负增长,预计1-8月新业务价值增速在4%-5%左右,尚未看到明显改善的迹象,未来保费增长的压力不小。

另一方面,与寿险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财险单月增速均有明显的改善。1-8月,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保财险保费收入分别为2961亿元、1731亿元、885亿元,同比增长13.6%、8.9%、12.4%,总体较为平稳。从8月单月数据来看,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保财险8月增速分别为11.6%、8.8%、15.1%,较上月均有明显的改善,其中太保增速明显领先,平安增速落后的主要原因是车险增长持续承压,8月车险仅增长1.9%,而非车险增速高达28.2%。

新单保费结构优化瓶颈难破

目前,国内寿险行业处于监管趋严及回归保障的阶段。回顾历史,寿险行业经历了20世纪90年代复苏,发展行业经营经验不足、迈入2000年银保渠道与偏投资理财类保险产品得到发展、2008年金融危机后行业面临增速放缓、2014年开始代理人考试取消后代理人规模进入快速增长阶段、2017年开始行业监管趋严及回归保障等五个阶段。2018年,受寿险行业监管趋严以及多数公司主动调整产品销售结构的影响,原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速降至1.87%。2019年上半年,行业增速有所回暖,保费增速升至16.05%。健康险业务保持高速增长,行业销售产品结构有向偏长期保障型产品转型的趋势。

从负债端看,寿险行业在过去经历了快速增长,使得行业集中度较高。保险代理人规模高速增长是过去负债端增长的重要推动因素之一。2018年,按原保险保费收入计,前六大寿险公司和中国前九大寿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分别为60.49%与72.26%,行业集中度较高。保险行业经营周期长,竞争更多是存在于大型保险公司之间,从行业格局来看更容易形成马太效应,即“强者恒强”。

从上市险企的角度来看,近年,在行业转型的大背景下,其经营品质不断提升。新售出保单不仅要考虑保费收入的规模,还需要考虑新业务的品质。新业务价值率受新销售保单的缴费结构、产品结构、销售渠道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

在负债端,四大上市险企国寿、平安、太保和新华呈现出了代理人规模不断增长、大力发展保障型产品、新业务聚焦期缴、重个险渠道经营等共同特点,经营品质较先前有明显的提升;在投资端,以固定收益资产为主。2019年,上市险企内含价值持续增长,代理人数量增速有所放缓,新业务价值增速也有所放慢。若这种下滑趋势无法扭转,未来新业务价值率增速下滑将是转型的致命问题。不过,2019年以来,受权益市场回暖的影响,保险资产上半年的总投资收益率上升明显,业绩增长基本无虞。

寿险业负债端短暂承压但长期空间犹存。自2018年以来,在行业监管趋严、代理人增速放缓的大背景下,上市险企的新单销售增速放缓甚至出现负增长,负债端短期及2020年“开门红”均面临了较大的压力。但从长期来看,中国保险深度、保险密度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随着人均收入的增长、保障意识的提高及人口老龄化等因素的影响,寿险产品的发展仍面临较大的增长空间。

从投资端来看,权益市场风险偏好的提升仍继续有可能贡献较大的短期投资波动。随着行业在严监管及经营经验逐步丰富的推动下,以健康险为代表的长期保障型产品的发展大有可为,寿险公司的经营质量继续稳步提升将是大势所趋,这对行业而言是长期利好因素。截至9月9日,四大上市险企P/EV估值在0.79倍至1.37倍之间,整体估值仍处于较低位置。

2019年上半年,上市险企利润实现高增长,主要得益于投资弹性和税收调整贡献利润所致。5家上市险企合计实现归属净利润1775.2亿元,同比大增80.5%。

上半年,权益市场向好下保险资产投资收益增速较好,5家上市险企合计实现投资收益2404亿元,同比大增69.6%。加上税收政策调整返还国寿、平安、太保、新华、人保2018年度汇算清缴分别为51.54亿元、104.53亿元、48.00亿元、17.85亿元、47.05亿元,增厚利润。

而在负债端,新单增速、价值表现有所分化,保障型产品增速稳健,储蓄型产品略有回暖,行业整体处于恢复周期,总保费收入、EV增长平稳。从中报数据来看,与资产端相比,上市险企负债端略有承压。

实际上,保险公司负债端的结果体现是NBV,NBV=新单规模×新单价值率。2019年上半年,上市险企NBV增速整体改善,改善动力来源于部分公司价值率的提升,受益于上市险企的险种结构、渠道结构和期限结构的优化。展望未来,由于当前新单保费结构优化臻至完善,结构优化或已经到达瓶颈状态,再向上突破难度很大。与此同时,单品类价值率难以实质性提升,综合价值率上行压力也不断增加,NBV增长对于新单规模的增速倚重度明显抬升。

而在新单规模增长方面,万和证券看好储蓄年金类业务的恢复,在储蓄年金恢复大周期中,个险渠道、银保渠道等渠道规模效应或缓慢呈现。因此,对负债端而言,总量增长推动NBV增长的趋势渐显。

上半年,在权益市场向好叠加债券利率走低的背景下,上市险企投资收益增速较快,与2018年同期相比,净投资收益率、总投资收益率水平稳中有升,分别在4.5%-5.1%、4.7%-5.8%,累计浮盈可观。从资产配置结构来看,大类资产配置稳健,适度增配安全性较高的非标资产,同时,上市险企在利率阶段性高位着重配置超长期国债、地方债、定存等投资品种,稳固净投资收益率中枢。在利率下行叠加新会计准则推出的背景下,预计上市险企将更偏爱高分红、高股息资产和长期投资资产,在稳定投资收益的基础上更好地匹配资产负债久期。

展望2019年下半年,负债端NBV将更依赖于新单增长,长期储蓄型业务在利率低位的背景下持续回暖。从投资端来看,利率持续下行的负面预期的影响仍在发酵,但表现趋于钝化,由于权益端累计浮盈较高,利润储备较好,权益市场弹性仍然较强。

目前,保险板块PEV估值在0.8-0.9倍水平,处于较低的位置。考虑到中长期EV仍能保持15%-20%的稳定增速,具备估值切换空间,长期配置性价比较优。下半年,可以重点关注储蓄型业务回暖带来的负债增长,而负债端的改善叠加投资端的稳定会进一步推动估值的抬升。

近期,10年期国债收益率在3.0%-3.1%附近窄幅震荡,受大盘走强的影响,保险股估值有所提升。目前,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新华保险PEV(2019E)分别为0.89倍、1.38倍、0.88倍、0.79倍,整体估值位于合理区间,部分公司相对低估,寿险新单虽然短期承压,但考虑到保险行业的景气度,长期成长性较好。

长江证券认为,根据上市险企披露的8月保费数据,新单单月增速企稳,其中,平安个人新业务8月单月同比增速为-6%,7月为4%,略有放缓,续期业务增长良好支撑各家总保费保持平稳,当前负债端仍有承压,关注储蓄年金保费周期的复苏,长期增长无忧。从估值角度看,考虑到利率仍处于下行的周期中,保险板块估值或受到一定程度的压制,权益配置弹性高,加之资产荒背景下安全类资产存在溢价效应,保险整体贝塔属性加强。​​​​

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是说得了重大疾病就能赔?为啥不赔!这不是在骗人吗?


从小编给大家科普保险知识专业文章以及解答各种疑问以来,关于重大疾病保险的问题,是最多的,毕竟重疾的花费是非常高。其中,有这么一次问题,小编经常被问,当初我买重疾险的时候,保险公司告诉我得了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就赔,为什么我现在得了大病,保险公司竟然拒赔我,这不是在骗人吗?

每次,解答用户的这类问题,小编就要问清楚拒赔原因以及进行各方面的解释。但面对这种事情,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拒赔的原因主要是有以下几类:

1.疾病发生在等待期

我们都知道重大疾病保险,都是有等待期的,一般在90天、180天不等。

比如:

而重疾险等待期的设置,是保险公司防止被保险人带病投保、故意骗保的措施。所以,在等待期内发生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都是不承担保障责任的。

在保险条款中有明确的约定: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患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我们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保费,本合同终止。

所以,在等待期发生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是不赔付你的,这也是拒赔的原因之一哦。

2.你得的大病并不在重疾险的保障范围内

在很多人的认知中,买了重疾险,就什么大病就好了。这是我们的认知错误,但事实并不是如此。重大疾病保险都是有疾病保障范围的,大多保障的疾病种类为40-60种,目前,也有不少产品保障百种以上。

举个实际的例子:

所以,如果你得的大病并不在你所购买的疾病范围保障内,保险公司也是不承担保障责任的。这也是保险公司拒赔的原因之一。

3.重疾未达到赔付要求(包括时间)

小编之前说过:重疾险疾病都是有赔付标准的,只有达到疾病的赔付标准,保险公司才会承担赔付责任。

下面小编以保监会规定的25种疾病种类进行详细的说明:

根据上图小编对各个疾病的赔付条件的疏理,只有恶性肿瘤、严重Ⅲ度烧伤和多个肢体缺失这3种疾病是确诊即赔的;良性脑肿瘤、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这5种疾病是实施了相对应的手术才会给予赔付的,其他的17种疾病都是达到了某种条件,比如:时间要求、达到某种状况等。

所以,保险公司不赔付给你,说明你的大病并不符合保险条款约定重疾险条款,这也是赔付你的原因之一。

4.未如实告知

关于购买健康险的如实告知,小编不知讲过一次。而且给大家的忠告是:一定要如实告知,如实告知、如实告知!

对于未如实告知的保单,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有明确的约定。比如:

某重大疾病保险的如实告知条款

若您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

若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若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看到了吗?如果因为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保险责任,甚至不退还保费。

所以,所以,未如实告知也是保险公司拒赔你的原因之一。

其实,有不少朋友都会抱怨,保险买的时候什么都赔,理赔的时候,这也不赔,那也不赔!这真的不怨保险公司,不符合保险条款,保险公司想赔付给你,也赔不了的。所以,购买时了解保险条款很重要,只有了解清楚,才能在理赔的时候不出问题。

当你理赔的时候,如果被拒赔,定要问清楚拒赔原因,并根据保险条款找寻答案。只有针对问题,找到原因,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一味的抱怨是没有用的。

最后,小编想说,大家在理赔时,如果拒赔,一定要询问清楚原因,并根据原因找到证明自己的证据。如果在这过程中,有疑问,也可以过来询问小编。

今天就说到这里,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这款产品好不好?适不适合我?这个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买?有什么限制吗?等问题。

关于身故保障,尤其是寿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

比如:该给谁买?不该给谁买?买多少?最高限额是多少?什么产品最适合?等问题。

大家对保险有任何问题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联系小编,小编立马回给予解答哦。

为什么不同保险公司,保费价格差这么多? 是不是大公司更好?


最近接触了很多有购买保险意向的小伙伴,都会有同样一个困惑:为什么两款保障责任基本相同的保险,价格却有非常大的差距?

甚至很多人经常听到保险行业的代理人在说:每家保险公司的保险费率和条款都是在保监会的监管下的,大家价格其实都差不多,责任也差不多,事实真的如此么?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聊聊关于保险公司的那些事儿。

1、价格差异的原因

2、挑选保险公司常见的误区

3、选公司还是选产品​

一、价格差异的原因

保险产品定价的差异主要受成本和市场因素的影响。其中保费成本主要由风险保费、运营成本、预留利润这三个部分组成。

(1)风险保费

风险保费是针对保险产品保障的责任,通过一系列风险指标来计算得出的数值,每个公司都会有自身的精算师团队来计算。一般情况下同样的保障责任,“大”公司和“小”公司计算出来的风险保费差距不大。

(2)运营成本

运营成本涉及宣传费用、渠道费用、人力成本等。“大”公司为了维持品牌形象及拓宽市场,不仅花重金宣传品牌及其产品,还会拓展代理人、经纪公司、网销、电销这些渠道一同协助销售产品。而公司人力成本方面,保险公司也和其他公司一样,需要各个职能部门保证公司的运作。“大”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多,组织架构庞大,自然也就增加了人力成本。

所以“大”公司对比”小“公司,运营成本必然差距很大,逐步拉开”大小“公司的产品成本差距了。

(3)预留利润不同

我们知道不同的公司在销售的时候策略是不同的,有的喜欢高举高打,而有的喜欢薄利多销。保险产品的价格,还取决于保险公司的预留利润期望值。争夺市场时,减少预留利润,降低商品价格。占有市场后,增加预留利润,提高商品价格。

保险公司在定价时也会考虑市场的需要,一些中小保险公司市场定位就是要拓展市场,提高保费规模,定价时通常以市场需求为主导,这样预留利润就会减少。而一些成立较早的公司,有规模庞大的代理人队伍,利用品牌优势可以获取更多的利润,自然不会轻易放弃赚钱的机会,这也会反映在保险定价当中。

二、挑选保险公司常见的误区

(1)大公司的产品更可靠

由于多数人对保险认识不深,经常用“大小”来衡量保险公司,普通人眼中的大公司往往是根据周围网点和广告宣传力度来判断,比如平安、人保,就是人们眼中的大公司。

这些老牌保险公司成立的时间较早一些,但规模大小并不是判断公司大小的依据,保费收入、注册资本等都是需要考虑的。比如工银安盛人寿,很多人没有听过,但它的背景也很强大,注册资本37.05亿元,中国工商银行、AXA安盛集团、中国五矿集团强强携手打造,不容小觑。

(2)小公司非常容易倒闭

成立一家保险公司是非常难的,包括:最低资本不低于两亿的要求、管理层选拔非常严格、必须有切实可行的筹建方案等。

即便成立了保险公司,还要接受银保监会的各种监管,这就像给保险公司加上了一道道紧箍咒,保险公司作为社会的稳定剂,国家其实比我们更担心它的稳定性。

小编这里要提醒大家的是,到目前为止,国内还没有发生过保险公司破产的事情。

贵的保险就是好的产品小编相信大家都听过这样一句话:一分价钱一分货。所以很多人喜欢用价格去衡量一款产品的优劣。其实这是非常不理性的。要知道,不同产品保障内容差异还是很大的,买保险不能只买贵的,一定要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样的保障,适合什么样的产品,闭着眼睛只买贵的,花冤枉钱却得不到好保障的概率比较大。

三、选公司还是选产品

(1)看中公司品牌

有不少人会因为保险公司名声比较大,来选择该保险公司的产品。而实际情况是,该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责任并不切实,价格也不合适,更是通过保险责任的杂糅,扰乱整体思路,卖出高价。比如某款几乎全网讨伐却依然卖成爆款的“完美型”保险,看上去上天入地无所不包,实际却坑到不行。但在代理人的努力下依然卖到手软。理由很简单,很多老年人认为,这家公司牌子大,可信,不管是什么产品,买他们家的准没错。

(2)看中产品本身

一些新兴的保险公司或者比较小的保险公司,公司的牌子并不响亮,如果不是业内人士可能根本都没听说过,但是推出的产品责任实际,价格合适,健康告知宽松,免责条款少,理赔更容易。

总结:

中国有近200家保险公司,如果把视野放得更开一些,那么选择空间会极大。很多公司都会推出性价比高的产品,如果放下保险公司品牌不看,其实有很大概率挑选到性价比高的产品。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460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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