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保诚尊享惠康2020是中信保诚人寿拳头产品惠康系列迎来的第六代升级,尊享惠康2020重大疾病保险保什么?多少钱?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中信保诚尊享惠康2020保什么?
产品条款:中信保诚「尊享惠康 2020」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年龄:18-65周岁
交费期间:趸交、 5/10 /15/20/25/30年交
保险期间:终身
等待期:90天(等待期内非意外导致出险风险,保险公司退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保险责任
一、轻症疾病保险金
40种轻症,不分组,无间隔,最高赔付7次:
第 1 次、第 2 次 :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20% 赔付
第 3 次、第 4 次 :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40% 赔付
第 5 次、第 6 次、第 7 次 :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60%赔付
二、糖尿病特定疾病关爱金
75 周岁前确诊糖尿病,并导致患有2种特定疾病(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DR)导致的视力严重受损或糖尿病足),保险公司按确诊时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糖尿病特定疾病关爱金。
三、重大疾病保险金
90种重疾,确诊按基本保额赔付,仅一次。
四、糖尿病特定并发症保险金
75 周岁前确诊为糖尿病,并导致患有5种并发症(双目失明、失去一肢及一眼、多个肢体缺失、因器官功能衰竭实施的肾脏异体移植、胰腺移植),保险公司除了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糖尿病特定并发症保险金。
五、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保险金
75 周岁前确诊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保险公司除了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保险金。
六、长期护理保险金
60 周岁(含)后确诊为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且该状态持续 180 天以上,保险公司将每月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120 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连续给付 10 年,共计 120 次。
七、生命特别关爱金
确诊达到严重疾病末期状态,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命特别关爱金,给付后合同效力终止。
八、身故/全残保险金
不幸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
中信保诚尊享惠康2020其他权益:
1、年金转换:可将部分或全部的保险金/现金价值作为保费购买保险公司提供的可转换的年金保险。
2、管家式健康服务:包含重大疾病绿色就医通道六大服务、海外二次诊疗意见、肿瘤多学科会诊(MDT)、中信保诚控糖营
案例演示
王先生今年30岁,为自己投保中信保诚「尊享惠康 2020」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额30万,20年缴费,保障终身,每年保费8889元。
王先生可获得的保障如下:
40种轻症保障:累积最多赔付7次,依次赔付6万、6万、12万、12万、18万、18万、18万。
90种重疾保障:一次,赔付30万。
2种糖尿病特定疾病保障:额外赔付15万。
5种糖尿病特定并发症疾病保障:额外赔付30万(与重大疾病可累积赔付,即可赔付60万)。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保障:额外赔付30万(与重大疾病可累积赔付,即可赔付60万)。
(假设王先生因糖尿病导致肾功能衰竭,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王先生可获得90万赔付:30万重疾保险金+糖尿病并发症30万+重大器官移植30万)。
长期护理保障:每月2500元,连续给付10年,最高30万。
身故/全残保障:30万
投保年龄:18-60周岁,保险期间30年
投保年龄:18-55周岁,保险期间20年
交费年期:3年、5年、10年
交费方式:年交
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40岁及其以前身故,按所交保费的1.35倍赔付;
41-60岁身故,按所交保费的1.2倍赔付;
61岁及其以后身故,按所交保费的1.1倍赔付;
二、意外身故保险金
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按基本保额给付
三、自驾车意外身故保险金
自行驾驶或乘坐私家车或公务车,在交通工具内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
70岁前,按2倍基本保额赔付;
70岁后,按基本保额赔付;
四、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以乘客身份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公共交通工具,在交通工具内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
70岁前,按2倍基本保额赔付;
70岁后,按基本保额赔付;
五、航空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以乘客身份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民航班机,在交通工具内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
70岁前,按6倍基本保额赔付;
70岁后,按基本保额赔付;
六、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
因意外伤害导致伤残,保险公司按评定标准所确定的给付比例乘以基本保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给付比例:10%-100%,没一级递增10%。
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因意外伤害事故在约定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在治疗期间实际支出的、符合就医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或标准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八、意外伤害住院津贴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基本保额的 0.5%×实际住院天数,同一事故住院以90天为限,每年以180天为限。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保险公司按已交保费给付满期保险金,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中韩全意随行保险产品计划案例演示30岁王先生投保中韩全意随行保险产品计划,基本保额50万,保障30年,交费期10年,每年交保费3085元。
获得保障如下:
身故保障:所交保费乘以相应比例
意外身故保障:50万
自驾车意外身故:70岁前100万,70岁后50万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70岁前100万,70岁后50万
航空交通意外身故:70岁前300万,70岁后50万
意外伤害伤残:50万×相应比例
意外伤害医疗:实际发生合理且必须的费用,不超过限额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50万×0.5×住院天数
满期保险金:30850元-意外伤残保险金
人保寿险康健保保险计划产品介绍
人保寿险康健保保险计划由人保寿险康健保重大疾病保险与人保寿险附加康健保两全保险组成,人保寿险康健保重大疾病保险可单独投保,亦可附加两全同时投保。
人保寿险康健保保险计划保障期间两种种可选:保障至70岁、终身、或保障30年。
人保寿险康健保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责任
1、等待期内责任
等待期内发生轻症或中症,不承担轻症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保险金、疾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合同继续有效;
等待期内发生重大疾病,或身故,不承担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疾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退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2、轻症疾病保险金
38种轻症,不分组,最多三次赔付,赔付比例依次为:20%、30%、50%;
3、中症疾病保险金
20种中症,不分组,最多两次赔付,每次按基本保额的50%给付
4、重大疾病保险金
100种重疾,分3组,每组最多赔付一次,累积最多赔付3次,每次按基本保额赔付,间隔期365天;
5、保费豁免
(1)被保险人豁免:首次确诊轻症、中症、或重疾,可免交余期应交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2)投保人豁免:投保人70岁前意外身故或全残,可可免交余期应交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6、身故保险金
18岁前身故,返还所交保费;18岁后身故按基本保额赔付;
人保寿险附加康健保两全保险
保险责任
1、满期保险金
合同满期,保险公司按所交主附险保费给付满期保险金;
2、身故保险金
按以下两者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2)18岁前:附加险所交保费;18岁后:附加险所交保费的160%
3、投保人豁免:投保人70岁前意外身故或全残,可可免交余期应交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人保寿险康健保保险计划案例演示李女士为丈夫王先生(30 岁)投保人保寿险康健保重大疾病保险,同时附加投保人保寿险附加康健保两全保险,基本保险金额 30 万元,保险期间为 30 年,交费期间为 10 年,每年交保费1323元。
王先生可享受的保单权益如下:
轻症保障:首次轻症保险金6万,第二次9万,第三次15万;
中症保障:首次中症保险金15万,第二次15万;
重疾保障:首次重疾保险金30万,第二次30万,第三次30万,每次间隔365天;
豁免保障:被保险人首次确诊轻症、中症、重疾豁免保费;投保人70岁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保费
满期金:返还13230 元 ;
身故保险金:30万+已交保费的160%。
产品条款:华夏如意来(鑫享版)年金保险
投保年龄:0至60周岁(含)
交费期间:5年/10年/20年交
保险期间:终身
保险责任
一、年金
自合同第五个保单周年日起(含第五个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次年金。
二、祝寿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 68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已交保险费给付一次祝寿金。
三、身故/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间内身故,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二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1) 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已交保险费减去已领取的祝寿金;
(2) 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身故保险金与全残保险金,保险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
华夏如意来(鑫享版)年金保险可搭配华夏节节高终身寿险(万能型,尊享版),不领取的年金、祝寿金可转入万能账户复利计息,保证利率3%,上不封顶。
华夏如意来(鑫享版)年金保险案例演示
王先生今年30岁,有个可爱的儿子王一宝,今年0周岁,王先生为自己的宝宝投保华夏如意来(鑫享版)年金保险,搭配华夏节节高终身寿险(万能型,尊享版),基本保额9540元,年交2万保费,交20年,保障终身。
具体的保单权益如下:
1、一生不断的现金流
华小宝5周岁起,每年领取9540元至终身
华小宝68周岁时,可一次性领取40万元祝寿金
2. 终身保证利率账户
华夏如意来(鑫享版)年金保险产生的生存金、祝寿金不领取的情况下自动转入节节高终身寿险账户复利增值,保证利率3%,在华小宝教育阶段、婚嫁、养老等人生各个阶段,可按需领取账户价值,补充所需。
华夏如意来(鑫享版)年金保险还可搭配《华夏医保通(普惠版)医疗保险条款》、《华夏附加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条款》等,健全健康医疗保障。
1.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保险公司按主附险月交保费*12*保单年度数和交费年期数取小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保障计划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保险公司按140%*主附险月交保费*12*保单年度数和交费年期数取小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保障计划终止。
2.满期生存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期满日零时仍然生存,则按140%*主附险月交保费*12*交费年期数给付,本保障计划终止。
3.意外伤残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事故导致伤残,保险公司将按照伤残比例赔付,最高可累积赔付至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额。
4.意外身故保险金(若同时满足以下多项,仅给付最高一项)
1)一般意外身故:1倍基本保额
2)公交意外身故:18周岁前1倍基本保额,18周岁后3倍基本保额
3)私家车意外身故:18周岁前1倍基本保额,18周岁后3倍基本保额
5.意外住院津贴
按该项基本保额*实际住院天数给付,同一意外事故最多给付90天,每个保单年度最多给付180天,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1000天。
注:
1.主险身故保险金和附加险意外身故保险金可同时给付,但满期保险金不可同时兼得。
2.附加险意外身故保险金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3.若意外伤残累计赔付达到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额,附加险终止,主险继续有效。
太平优享太平保险计划案例演示李先生,30周岁,银行主管,事业有成,作为家里的顶梁柱,未雨绸缪,为自己投保了一份“优享太平保障计划”50份(意外伤残/身故基本保额:10000元/份;意外住院津贴基本保额:5元/日/份),选择了15年交保至65周岁,每月仅需花费914.9元。李先生享有的保障包括:
1、身故保险金
给付140%*月交保费×12×保单年度数和交费年期数取小,交费期满后约为23.1万。
2、意外伤残保险金
意外伤残:最高给付50万;如鉴定为10级伤残,可领取5万(10%)。
3、意外身故保险金
一般意外身故,给付50万。
公交意外身故,给付150万。
私家车意外身故,给付150万。
4、意外住院津贴
每天给付250元,最高给付1000天,总额达25万。
5、满期保险金
王先生65周岁时,可以一次性领取满期保险金约23.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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