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对长期保险的缴费时间选择很困惑,于是有不少朋友就给小编留言询问说:一次交完保费和选择五年期交、十年期交、二十年期交、甚至三十年期交有什么差别吗?购买的保险选择的缴费时间长短对保险本身有什么影响不?对我有什么影响不?
其实,想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还是要从产品本身做分析。
目前,保险市场上的大多数产品的缴费时间为:一次性缴费(保险专业名字:趸交)、5年、10年、20年、30年不等。也就是说,缴费时间最短的是一次性缴费,最长的缴费时间也不会超过你的保障时间,大多数最长的为30年。
目前保险产品分为两大类:保障型保险和理财型保险。
保障型保险就是具备保障功能的保险,这种保险的保障功能强大,比如:意外险、重大疾病保险、医疗险、定期寿险等都是保障型保险,主要是保障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其中,重大疾病保险和定期寿险等险种大多为长期产品,当然缴费时间越长,每期缴纳的保费就会越少,相对应的保障在缴费期间也在放大,杠杆比比较高,也就很划算。而且现在很多保险就附加了轻症豁免、重疾险豁免、投保人轻症/全残/身故/重疾险等豁免,也就是豁免保费的功能,一旦缴费期间发生了相对应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就会免去投保人的缴费义务,也就是说可以不用再交剩余的保费。
举个例子:假设马大姐买了弘康健康一生重大疾病保险A款,保障至85周岁,缴费20年,保额是30万,每年交保费是6117元,年龄在40多岁。
1.如果在缴费的20年期间,马大姐发生了重疾。
如果这个马大姐在交过保费的第一年不幸得了重疾险的话,交一期6117元就获得30万保险金;如果在第二年保费交过之后,不幸得了重疾险的话,交二期6117×2元就获得30万保险金;第三年的话,交三期6117×3元就获得30万保险金,以此类推,在这20年,如果发生重疾疾病的话,都可获得重疾险保险金,当然如果过了20年直至保障期限到期,只要发生了约定重疾,都可以获得重疾保险金。
2.这款除了重疾的保险之外,附加了轻症保费豁免的责任,所以在交费的20年期间一旦发生轻症,那么后期保费便可豁免。
如果这个马大姐在交过保费的第一年不幸得了轻症的话,便可豁免后面19年的保费,也就是19×6117元;如果在第二年保费交过之后,不幸得了轻症的话,便可豁免后面18年的保费,也就是18×6117元;第三年的话,就是豁免后面17年的保费,也就是17×6117元,以此类推,在这20年,如果发生轻症疾病的话,就可豁免后面未交的保费,直至20年保费交清为止,豁免责任终止。
所以,保险本来就是为消费者分担风险的,一次性缴清保费在很多保险里是起不到转移风险的作用,更何况在保险合同中还含有豁免保费的条款呢。当然,终身交费的保险产品有一个缺陷,就是即使在投保人退休之后,也要在收入降低的情况下交纳保费。所以,小编一般建议投保人尽量不要选择趸交保费,也不要选择终身交费。
目前的理财型产品兼具保障和理财的功能或只具有理财功能,所以,这类产品的保障功能稍弱,理财功能很强,比如:分红险、投连险、万能险等都是理财型保险,在具有保障功能之外,还有强大的理财功能。
这类产品,缴费时间越短,总保费额就越少,相对于后面的分红或固定的回报额来说,就会越高,也会越划算!毕竟分红是给我们回报,我们交的少了,分红 也就会越多!
小编·小结:
目前,保险市场上的大多数产品的缴费时间为:一次性缴费(保险专业名字:趸交)、5年、10年、20年、30年不等。
对此,小编有以下建议:
1.如果购买的是保障型保险,尤其是含豁免权,建议尽量拉大缴费期限;如果购买的是理财型保险,建议尽量缩短缴费期限,比如:一次性缴费;
2.如果经济条件比较好,可以选择较短的缴费年限,比如:5年,10年;如果经济条件一般,建议选20、30年的缴费时间,让自己的缴费压力小一些;
3.如果买刚需的保险产品,建议缴费时间长一些;如果在购买某类产品之后再重复购买的话,则可以选择缴费时间短一些,比如短期的也可以,这样也可以减轻缴费压力。
最后,小编还是那句话:保险产品的购买一定要根据经济条件和实际需求购买,缴费期间也是如此,长了不好,短了也不一定好,要根据产品和实际经济情况来,记住:最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才是最好的。
记者从广州劳动保障局获悉,根据《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的要求,从今年7月1日起,广州市将对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费率、养老金的计发办法都将全方位地进行调整。
广州劳动保障局预计,执行新办法后,由于参保基数改为省基数,广州的企业和市民每月养老保险支出将分别减少63元、42元;在降低缴费的同时,大部分广州市职工的养老金待遇却相对提高了,以缴纳养老保险金满35年的投保人为例,其目标替代率由原来的58.5%提高到59.2%,即待遇提高了0.7%,估计全市78%职工受惠。
此外,2006年6月底前已在广州缴纳养老保险的市民,在退休时还可享受地方养老金的待遇,具体按2005年市缴费基数与省缴费基数的差额与其实际已缴费年限计算。
据了解,与原时办法相比,新政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通过续缴的方式,满足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二、缴费基数由市基变成省基,改变了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缴费基数的上限变为省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变为省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
三、计发月数不再是原来统一的120个月,而是按不同的退休年龄计发月数不同。现方案=退休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储存余额/120。
新方案=(省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首次领取时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省基:即省缴费基数,具体数值为全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市基:即市缴费基数,具体数值为全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快报数:省基2182,市基3026。
四、地方养老金/月=(所在市200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全省200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本人2006年6月30日前缴费年限×1%。
DIV.pagePicker{padding:5px;}.pagePickerA.pagePicker_page{color:#000;padding:2px6px;border:1pxsolid#CFCFCF;margin:2px;}.pagePickerA.pagePicker_page:hover{color:#fff;text-decoration:underline;background:#0063DC;padding:2px6px;border:1pxsolid#CFCFCF;margin:2px;}.pagePickerA.pagePicker_first,.pagePickerA.pagePicker_next,.pagePickerA.pagePicker_last{color:#000;padding:2px6px;border:1pxsolid#CFCFCF;margin:2px;margin-left:10px}.pagePickerA.pagePicker_first:hover,.pagePickerA.pagePicker_previous:hover,.pagePickerA.pagePicker_next:hover,.pagePickerA.pagePicker_last:hover{color:#fff;text-decoration:underline;background:#0063DC;padding:2px6px;border:1pxsolid#CFCFCF;margin:2px;margin-left:10px}
123下一页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