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医疗险“保证续保”或将到来 下月执行健康险新规

2021-05-17
财险保险规划
11月12日,银保监会发布了新修订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从下个月1日起开始执行。

旧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是2006年6月12日通过、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的。经过13年,保险行业、中国居民健康状况、以及医药环境都有了很大的变化,升级改版是迟早的事。

新规定相对旧版有哪些变化?对健康险行业会有什么影响?最最重要的是,对我们投保人来说会有哪些实惠?

今天我就来说说普通人需要知道的一些变化。

变化一:增加医疗意外险

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健康险家族在这次新规中有些什么变化?

健康险,顾名思义是以健康为保障范畴的险种。

保险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类。

过去,没有独立的健康保险公司时,健康险一般属于人身险的范畴。

后来,健康险才逐渐从人身险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险种。2005年,全国首家健康险公司成立——人保健康。目前,中国市场上有7家专业健康险公司,当然寿险公司和养老险公司也可以经营健康险业务。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目前健康险已经达到5000多亿的规模(占人身险的22%),有人预测,到明年健康险可能会达到万亿规模。

健康险究竟包括什么险种呢?

旧版管理办法中健康险基本分成4种类型:医疗险、疾病险、收入保障险、长期护理险

1、医疗险

就是保障医疗费用的保险。有人常常把医疗险跟健康险混淆在一起讲,实际上医疗险只是健康保险的其中一项,不过是最主要的一项。医疗险保障的医疗费用,不仅包括医生的医疗费和手术费用,还包括住院、护理、医院设备等的费用。

2、疾病险

是指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跟医疗险的区别是,疾病险是以罹患疾病为赔付条件的,只要确诊病情就可以一次性赔付,跟治疗不治疗的没有必然联系;而医疗险则是必须去治疗,报销治疗过程产生的费用。品种包括普通疾病保险与重疾险、防癌险等。

3、收入保障险

投保这种险,是为了保障在发生意外伤害或者生病时,丧失劳动力或者不能工作导致收入中断或收入减少的风险。比如住院补贴就属于这种类型,它跟产生的医疗费用不相关,而是只要住院就可以领取。

4、长期护理险

这种保险针对的是因年老、疾病或伤残而需要长期照顾的被保险人,为他们提供护理服务费用补偿。保险范围分为医护人员看护、中级看护、照顾式看护和家中看护四个等级,但早期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不包括家中看护。m.BX010.COM

在这四种类型的健康险中,保费规模最大,又最受消费者青睐的当然是疾病险中的长期重疾险;而最网红的则是医疗险中的“百万医疗”保险。

在这次修订中,健康险家族新增了一个种类——医疗意外险。

什么是医疗意外?

就是指被保险人因医疗情况导致了损害,而这些损害既不是因为护理人员操作失误造成的,也不是因为医生的诊疗失误造成的。

医疗意外保险就是承担这些不能归责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责任的保险。

这是此次新版规定的一个创新,或许有可能缓和医患纠纷。但是由于规定刚上,具体产品还没有在市场上售卖,也很难有什么定论。

变化二:清晰界定“长期健康险”

除了对医疗健康险的种类进行了增加,这次新规还对长期健康险和短期健康险有了更清晰的界定,明确了两点:

保险公司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对长期健康保险产品费率进行调整;

长期健康险,是指保险期间超过一年,或者保险期间不超过一年,但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

这两点,对健康险的健康发展有很重大的意义,目前的网红产品——百万医疗险争议颇多,其中一个争议就是不能保证续保。

新规明确了,长期健康险可以进行费率调整(之前没有明确),这就为“官宣”百万医疗险保证续保提供了可能性。

要解释这个问题,我们需要稍微回溯一下医疗险的发展历程。

中国内地保险市场刚刚起步时,商业医疗险基本都是由寿险公司开发的。

医疗险全都是作为长期寿险的附加险进行推广,多为一年期的短期保险,对于是否保证续保没有明确规定,一般会含含糊糊地说一句“如果主约一直续保,副约就可以一直续保”。

监管机构对于这个领域的管理也一直都没有重视起来。

2016年开始,出现了“百万医疗险”这样的产品。在前期推广中,保险公司为了提高销售,一方面的确有承诺保证续保,号称“跟国际接轨”;另一方面又不断压低保险费率,使得未来偿付能力的“风险”凸显——因为保证续保就意味着续保中的逆选择可能增加,从而加大保险公司赔付的风险。

后来,这种“盲目承诺”,被银保监会严令禁止了。

(注:健康险中的续保“逆选择”就是,健康风险越高的人/身体越不健康的人,越愿意投保,而越是健康的人越不愿意投保。)

为了防范续保中的“逆选择”,国际通行做法是浮动调节费率:一种情况,整个产品加费,以应付医疗费用的通胀;另一种情况是,在续保时,针对过去的理赔记录,对有理赔的老客户加费,或对没有理赔的客户打折。

现在明文规定,长期健康险费率可以调整,未来就可能真的可以“与国际接轨”,实现真正的保证续保。

这两点对百万医疗险推广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及时补漏,加强了对百万医疗险这个产品运作的风险防范机制,是非常有意义的。

变化三:专章写入健康管理服务

这次新规中我个人认为最大的亮点是突出了未来对健康管理服务的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办法》首次将健康管理以专章写入,对健康管理的主要内容、与健康保险的关系定位、费用列支等方面予以明确。

保险公司可以将健康保险产品与健康管理服务相结合,提供健康风险评估和干预、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养生保健等服务,降低健康风险,减少疾病损失。

第五十七条 健康保险产品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其分摊的成本不得超过净保险费的20%。

第五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积极发挥健康保险费率调节机制对医疗费用和风险管控的作用,降低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

之前为了防止在销售保险产品时,用各种方式来给客户折让返还保费,所以规定在保险产品的定价中,服务成本占比不能超过12%。过去,你购买一个重疾险,最多只能赠送价值比较低的服务,比如洗牙。未来可能就不一样了。

随着这条规定的放宽,势必出现两个趋势:

趋势一:保险公司可以采购更多医疗服务回馈给客户,如第三方医疗咨询、健康体检服务等

趋势二:与保险结合的医疗管理服务提供商将会大量涌现。

“大健康”的概念可能会因此形成。

这两个变化恰恰反映了监管部门的良苦用心。

我相信监管机构通过这几年的观察和思考已经认识到,与其让保险公司不断地打费率价格战,不如鼓励他们打服务战,将产品和健康管理服务结合起来,从而进行后端风险的管控。

健康险是对未来的出险率最不可控的一类产品,人的寿命越长,病就会越来越多,医疗成本会越来越多;另一方面,由于有了健康险,人们更有意愿去看病,健康险的成本也会因此而提高。

通过健康管理,可以有效控制健康险的成本。国外大量预防医学的数据表明,健康管理上花1元钱,可以节约8、59元的药费。

从被保险人的角度考虑,可以把“买保险就是要占便宜去看病”的心态,扭转成“买保险可以占便宜防病”;从保险公司角度,将保费中更多的部分用来购买健康管理服务,返还给被保险人,让他们坚持健康管理,从而也参与到风控中来,最终达成降低出险率的目标。

无论对被保险人还是保险公司,都是共赢。

重疾险基本不受影响

在此次新规变化中,大家最关心的重疾险基本没有受到什么影响。

对长期重疾险真正影响大的有可能是未来新的保险精算规定。

有消息称,最近有十几家保险公司总经理被召集开了闭门会议,可能讨论了是否要调整长期险的定价假设,现在某些网红的长期重疾险,据闻已经被点名批评,未来升价的可能性提高。

当然这些都只是传闻,等到尘埃落定时,我再给大家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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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点没说过的,为什么“百万医疗险”不能长期或终身保证续保?


百万医疗险,是现在的一款“网红”保险。它保费不高、保额相对较高,但美中不足的是:不承诺续保。为什么有些便宜的百万医疗险,保险公司不“承诺”保证续保呢?

今天,我们就来仔细谈谈这个话题。

我们曾经反复地讨论过百万医疗险。其中,有一个重要的争议点就是“保证续保”。

为什么百万医疗险不能长期地,尤其是终身地保证续保呢?

首先,什么叫“保证续保”?它指的是,身体变差、市场环境变差等任何原因,都不会让这张保单在第二年,保险公司不承保。如果它承诺,我只要愿意交钱续保,都承保,这就叫终身保证续保。

而这种百万医疗险在刚刚开发的时候,已被很多公司提出。

我们的讨论局限于大陆的百万医疗险,它提出的保证续保,甚至终身保证续保的条件,已被监管机构一票否决,而这种否决并不武断。

百万医疗险之所以这么便宜,是因为介于现在的医疗假设的数据,让我们的治疗手段可以控制住理赔风险。可医学进步日新月异,每一种病的治疗方案越来越多,成本也越来越高。在这个情况下,治疗的成本(或者说理赔风险),基本是不可控的。

现在,随着我们的医疗水平的进步,同样的病有可能一年花3万块钱就差不多治好了;而到了十年后,可能会因为有了新的疗法,治疗费变成30万。

如果完全保证终身续保的话,可能会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产生影响,所以监管机构就会要求保险公司,不允许终身保证续保,或者至少留一个口子:如果这个产品实在运营不下去,可以停售。

你看,如果产品可以停售,它怎么能承诺保证续保?你买了三年,到第四年,产品都没了,你找谁续保呢?

所以,保险公司就不被允许做保证续保的承诺了。

对于不保证续保,不少保险公司就提出了另外一个概念(这个概念有点创新性,至少我在其他国家的保险产品里没见过),叫“承诺续保”:只要产品不停售,就不会因为投保人的身体状况变差,而随便拒保。

这是一种有效的补充。但是,由于没有太多行业惯例,承诺续保的执行会到哪个层面,我们不得而知。

而我们也见过,今年投保了一个产品,因为你之前某次体检出发病,今年赔了,到第二年续保的时候,保险公司说,因为这个病,除外承保。

那这算不算可续保(或承诺续保)呢?

从严格意义上讲,并不算是。也就是说,创新性的承诺续保的界定标准,目前是不清晰的。

但目前而言,百万医疗性价比是极高的,大家欲购从速。

我们刚才所说的这些争议点,未来可能都会慢慢理清。百万医疗有可能会向香港的市场靠拢,最终,靠加费来解决所有的问题。

未来会不会有变化?我们只能期待医疗行业和保险行业数据互通,让大家更好地做风控。

老话重提,我们还是应该购置定额给付的重大疾病险,因为这些产品它是终身的保障,是定额给付的,肯定也是保证续保的。这样,才能让我们的家庭保障更加完善。

百万医疗险,保证续保和承诺续保,竟有这么大区别


百万医疗险借助互联网的平台生长,发展尽头很是强盛。市面上各类百万医疗险产品层出不穷,但有一点总是被人们诟病,就是百万医疗险的续保条款。大多数的保险公司都是承诺续保至多少岁,但实际上并不是消费者所理解的“保证续保”。到底承诺续保和保证续保之间有什么不同,今天就来好好聊一下。

“保证续保”指的是在保险合同期满之前,投保人如果提出了续保申请,保险公司就必须按照原来的条款和规定费率继续承保。保证续保意味着保险公司无权力再对被保险人进行核保,不管被保险人新患何种疾病,保险公司都不能再增加保费,更不能拒保。同时,不管产品是否下架、停售,其费率不变,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范围都不变,并要继续保证给有需求投保人续保。

“可连续续保”只是代表保障期满后,可以申请再次投保。比如条款规定你可以连续续保至80岁,但是这并不代表着你80岁的时候一定可以再次投保这款产品。保险公司会根据投保人的身体状况再次进行核保并考虑是否继续承保,因此存在拒保的风险。主动权掌握在保险公司手中,续保费率也是保险公司说了算。保险公司可能将曾经发生过的理赔归结为既往病症,在新的保单中就会变成除外责任,而且保费也会上涨。

当然,现在市面上的产品更多的也有“承诺续保”的条款,保险公司承诺不会因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变化或者使用保险情况,而拒绝被保险人续保或者单独调整被保险人的续保保费。听起来好像很好?但其实仍然达不到保证续保的标准。假如产品停售,就无所谓续保。

一旦产品停售,就面临着重新挑选产品、重新进行核保的麻烦。目前的百万医疗险普遍存在这一个问题,因为属于高杠杆率的短期健康险,保险公司不想破产就会根据理赔概率进行产品的调整,因此其实每款百万医疗险产品面临的停售风险都比较大。

但是消费者实际并不应该将重心放在是否保证续保之上,因为选择保险产品并不是为了追求完美,而是获得保障,除了社保外,市面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医疗险产品都不敢设定“保证续保”的条款,因此这是医疗险的通病,并不能算百万医疗险的缺点。

我们需要了解保险用语,需要知道“承诺续保”与“保证续保”之间的区别,以免被一些没有职业操守的保险代理人混淆。但是我们也应该用正确的眼光去看待这个问题,不能一味的纠结于百万医疗险产品是否可以保证续保,要先有后优,相信未来的医疗险市场也会开发出更多趋于完美的产品。

保险知识,投保健康险“保证续保”很重要


投保健康险别忘了“保证续保”

投保过一年期健康险的人都知道,保险公司受理投保前,须对被保险人进行核保。即使被保险人有长期投保打算,但每个保险年度开始,核保程序亦不能省略,因为保险公司也得防范风险。不过,一旦某一年度被保险人生病,下一年度保险公司就可能对其增加保费或除外责任,甚至拒保。这对被保险人,尤其投保多年者来说,显然不利。

所谓“保证续保”,其实是对投保者的保护,也是对保险公司的一种限制。当客户续保时,保险公司不能因个人健康发生变化而拒绝客户续保,或提高保费、增加除外责任,也不能延期承保,更不能拒绝续保。换句话说,只要按时交纳保费,被保险人患病后仍能继续享受(医疗)保险至最高保障年龄,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不过,“保证续保”须特别留意一个细节。举例而言:小赵和小王都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住院医疗保险。2006年,两人先后因相同病症由住院治疗,出院后很快获赔。但小王在获赔的同时,保险公司书面通知他下个保险年度将不再承担其该病种的保险责任。而对于小赵,保险公司则继续承担保险责任。原因何在?原来小赵在2005年已申请“保证续保”,并通过了保险公司的审核。

上述案例提醒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条款,“保证续保”的前提条件是:被保险人须连续数年(如三年)投保后,主动提出申请,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才能进入保证续保,而不是连续投保几年就可自动保证续保。因此,投保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满足条件时尽快向保险公司申请,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但话说回来,保险公司从严筛选客户进入保证续保,不仅出于自身控制风险目的,也为了维护被保险人利益。健康险是以人群发病率为精算基础,若被保险人的人群发病率高于精算时设定的发病率,保险公司势必提高保费以免亏损,最终需被保险人买单,这对全体被保险人而言显然不利。

保险知识,投保健康险不要忘记“保证续保”


近日,张女士的女儿拿出几年前母亲为她购买的“世纪泰康个人住院医疗保险”保单,偶然发现若想“保证续保”要主动申请的提示,但此前保险公司和营销员都没有告诉过张女士和她的女儿续保还有这一流程。

这份保单是张女士于2003年为女儿购买的,当时保险营销员力荐这款产品,特别指出还可以“保证续保”,如今已经连续缴费5年,提供服务的营销员也换了几位,可是张女士除了能收到保险公司催缴保费的提醒电话和信件外,再没有得到任何信息。于是,她直言道:“如果不是女儿逐字逐条地研究保单条款,直到现在,可能我都不知道’保证续保’还需要申请。”

“保证续保”为哪般

“保证续保”是指保险合同规定的在前一保险期满后,投保人提出续保申请,保险公司必须按照约定费率和原条款继续承保的合同约定。

也就是说,如果被保险人符合保证续保条件后,保险公司不能因被保险人个人健康发生变化而拒绝客户续保,也不能提高保费、增加除外责任或延期承保,更不能拒绝续保,即只要按时缴纳保费,被保险人患病后仍能继续享受健康(医疗)保险。

“保证续保”设有时限

一旦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承诺“保证续保”,就失去了对被保险人进行核保的权利,不论被保险人新患何种疾病,保险公司都不得对其增加保费,更不能拒保。由于风险很大,通常保险公司对续保的条件做出不同的规定,有的公司规定投保人连续3年甚至是5年没有发生疾病赔付,以后才可以保证续保。例如,某被保险人在2006年5月1日投保了“保证续保”的长期医疗险,2009年5月1日将达到连续投保3年的时限。如果被保险人从投保日到2009年5月1日前不幸身患某种疾病,保险公司就会拒绝续保;如果2009年5月1日之后,被保险人享有了保证续保权益的情况下患病,保险公司都不能再对其加费、将该疾病除外或者拒保。

连续3年没有发生疾病赔付并不是固定不变的时限。例如,2006年保监会发布《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后,也有保险公司推出的新型健康险保证续保产品约定,只需通过首年的投保审核,便可直接享有保证续保权。

除此之外,保证续保往往还有年龄限制,例如某保险公司要求最高续保年龄限定在64岁,意味着被保险人获得保证续保权利最多可保障到64岁。

“保证续保”须主动申请

虽然有的健康险保单明确标明“保证续保”,但并不意味着达到一定时限就可以自动享有保证续保权益。正如上文提到的张女士的女儿,已经缴了6年保费,但是没有主动申请保证续保,如果在被保险人发病后,保险公司仍有权利拒绝续保。

在现实承保方面,这样的例子并不鲜见。如王某和李某同在2001年投保了具有保证续保功能的住院医疗保险,年缴保费600元。由于长期伏案工作,两人在2007年先后患颈椎病住院治疗。出院后,两人很快就获得赔付,但王某在获赔的同时,保险公司书面通知在下个保险年度将不再承担“颈椎病及其并发症”的保险责任,意味着张女士以后再因“颈椎病”住院,就无法获得赔付,而保险公司却对李某做出继续承担保险责任的承诺,关键就在于李某主动申请了保证续保,并通过了保险公司的审核。

保证续保的保单一般都会在条款标明“如连续投保×年,被保险人可申请保证续保的字样。投保人在投保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如果满足条件了就应尽快向保险公司申请,充分保护被保险人的权益。

“保证续保”须二次核保

并非主动提出“保证续保”申请后就能轻易通过,保险公司都会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进行较为全面地审核,审核的方式有体检、询问、出示健康证明等多种形式。具有保证续保功能的保单,在条款中往往也会列明“被保险人可申请保证续保,经保险人同意,方可保证续保”。由此可见,要求被保险人体检是保险公司核保的正当需求。如果被保险人跨过了保险公司的“二次核保”门槛,在以后的每一个保单年度则不需要再核保。

医疗险,有了医疗险(住院医疗险或百万医疗险),意外医疗保障还需要吗?


最近,有朋友问小编:想买份医疗险,看医疗险的时候,发现如果我意外受伤住院,医疗费用也是可以保障的!如果我买了医疗险,再买意外险,这样不就重复了吗?医疗方面的保障又不能重复报销,那我岂不是白花钱,多买了?还是单独买比较好?

提炼问题:医疗险(百万医疗险或住院医疗险)和意外险医疗保障是不是重复?

这个问题,小编有必要给大家好好解释解释~

1.看概念

声明一点:小编所说的住院医疗险是指小额住院医疗险,一般保障额度不超过10万;百万医疗险是指额度超高百万、有较大免赔额的医疗险。

百万医疗险:指主要解决因疾病或意外导致的住院医疗费用(大额,一般产品免赔额是1万)。

住院医疗险:指主要解决因疾病或意外导致的住院医疗费用(小额,保障额度通常10万以内)。

意外医疗保障:指因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包括门急诊和住院医疗费用。

特别注意:大多数意外医疗保障仅可报销社保目录范围内的,不过具体还需要看产品。

从概念上,百万医疗险和住院医疗险仅保障因疾病/意外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而意外医疗保障除了意外住院之外,还保障意外门急诊;所以,意外医疗保障重复的是意外住院方面,补充的是意外门急诊方面。

2.看保障范围

a.百万医疗险VS意外医疗保障

根据概念可以看出:百万医疗险保障的是疾病和意外;而意外医疗保障的是意外,百万医疗险的保障范围更大。

但,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免赔额和报销金额上限。

为了让大家更清楚一点,小编以安联臻爱百万医疗险和大金刚综合意外险为例:

安联臻爱的一般医疗保险险的最高限额是100万,免赔额为1万;而大金刚的意外医疗保障的最高限额是1万,免赔额为100元;且大金刚的意外医疗保障正好补充了安联臻爱的1万免赔额;只是补充了因意外导致产生的门急诊/住院医疗费用。

出现了小碰小磕的意外事故后,一般情况下医疗费用不高;所以,达不到百万医疗险免赔额的,无法报销,但可以通过意外医疗保障进行报销。从上述可以看出:意外医疗保障意外风险,范围并不全面,这是一个弊端。但百万医疗险的保障范围仅保障意外住院,而意外医疗保障不仅可以补充百万医疗险意外住院的免赔额,还可扩大总体的保障范围(增加了意外门急诊保障)。

b.住院医疗险VS意外医疗保障

根据概念可以看出:住院医疗险保障的是疾病/意外的住院费用;而意外医疗保障的是意外住院和意外门急诊的费用。

同百万医疗险一样,交叉部分是:意外住院费用。

为了让大家更清楚一点,小编以学生、幼儿安康保险(100元方案)和大金刚综合意外险为例:

学生、幼儿安康保障疾病/意外住院费用,少了疾病/意外门急诊费用;大金刚意外医疗保障意外门急诊/住院费用,少了疾病门急诊/住院费用。

由此看出,即使有了住院医疗险,意外医疗保障仍能补充门急诊方面的不足。

一张图总结:

所以,百万医疗险、住院医疗险、意外医疗保障之间并不是完全重复,更多的是相互补充。

意外医疗保障可以补充百万医疗险的免赔额问题以及住院医疗险保障不全面的问题,同时,小额医疗险又是百万医疗险的完美搭档,可以抵扣百万医疗险的免赔额;而百万医疗险又是重疾险的补充保额的最佳选择之一。

因此,百万医疗险、住院医疗险、意外医疗保障都不可或缺!

最后,目前,市场上有很多住院医疗险既包括住院保障,又包含意外保障,也分别有单独的产品;所以,大家可针对需求购买。

会有终身保证续保的医疗险吗?有没有保终身的医疗险


这款百万医疗险保的挺全,就是怕停售了买不到,能不能给我推荐个终身的?”很多朋友选择医疗险的时候,都会有这样的担忧。

此前,我一般会推荐尊享e生或者好医保长期医疗,这两款产品承诺停售可以转投保险公司的其他医疗险。

但终归是不同的产品,条款可能发生变化,价格也会有差异。

就没有续保终身的医疗险吗?

随着新《健康险管理办法》的发布,也许这个窘境有了转机。

一、医疗险,保终身为什么这么难?

大家可能纳闷,重疾和医疗险都是健康险,重疾险可以保终身,为什么医疗险却没有保证续保终身的?

区别就在于给付条件。

重疾险是定额给付型产品,比如买了50万保额,得了肺癌,保险公司就赔50万。

无论是今年得,还是50年后得,都是50万,这个金额是确定的,因此保险公司可以准确地给重疾险定价。

而医疗险则不同。

医疗险属于费用补偿型产品,即俗称的报销型产品,花多少报多少,而究竟花多少呢?难以确定。

举个例子,同样是癌症,采用普通放化疗可能在10-20万,如果采用疗效更好的质子重离子疗法,则可能在30万起步。

未来更说不准,也许癌症会被攻克,但是治疗费用必定更高。

根据美世咨询发布的《2019年全球医疗趋势》显示,中国2019年的预计医疗通胀率在10.2%,远高于通货膨胀。

10.2%是什么样的概念呢?

如果医疗通胀一直是10.2%,今天50万能治好的病,意味着30年后要872万!

谁也无法预料到未来医疗费用的变化,经济学家不行、医学专家不行,保险公司的精算师同样不行。

再回到保证续保上来,根据《健康险管理办法》:

保证续保是指在前一保险期间届满前,投保人提出续保申请,保险公司必须按照原条款和约定费率继续承保的合同约定。

一旦定好了价格,就不允许变动,续保30年,30年不准变,续保终身,终身不许变。

如果真的推出一款续保终身的产品,价格该如何定呢?

价格定低了,必将给自己带来巨大的亏损;定高了,市场上将毫无竞争力,谁会买呢?

所以我们目前能看到的,保证续保期限最长的也不过6年,如好医保长期医疗,平安e生保(续保版)。

那为什么说有了转机呢?

继续往下看。

二、新规实行,医疗险定价更灵活

本月12日,银保监会正式发布新修订的《健康险管理办法》。

现行的《健康险管理办法》于2006年颁布实施,13年来,我国健康保险市场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旧办法很难再适应时代需求了。

新的办法中多了这样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在保险产品中约定对长期医疗保险产品进行费率调整,并明确注明费率调整的触发条件。

长期医疗保险产品费率调整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触发条件应当客观且能普遍适用,并符合有关监管规定。

该条款意味着保险公司在后续的经营中,可以根据医疗水平发展、通货膨胀、疾病发生率改变等因素对长期医疗险保费进行调整,赋予了保险公司对长期医疗险的定价灵活性。

保险公司也就无需担心后期医疗通胀带来的巨大亏损,从而放心推出长期续保的医疗险了。

相信有人会问:如果保险公司漫天要价怎么办?今年500,明年1000,那谁受得了?!

正是因为考虑这一点,该办法还规定保险条款中需注明费率调整的条件,并需要符合监管规定。

不过呢,长期医疗险尚未上市,对应的监管政策亦是一片空白。

本着“先试行,后纠正”的态度,且看看保险公司将如何运用这一条例,各显神通吧。

未来成熟了,必将出台一系列监管政策,规范并合理化长期医疗险的定价。

写在最后

目前中国的健康险市场,重疾险一家独大,无论是保费还是保单量。

重疾险依据疾病种类和治疗手段作为赔付条件,很难长期匹配社会发展和医疗进步,由此导致的拒赔案例也不在少数。

随着健康险市场的发展,这个态势必将转变。

在未来,长期医疗险、长期护理险,收入损失险,将百花齐放,更加符合个性化的保障需求。

另外,新《健康险管理办法》首次纳入“健康管理”的有关规定,与国家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相呼应。

保险只是最后的兜底,不治已病治未病,这才是保证国民健康的最高境界。

未来,仍可期。 ​​​​

健康险新规:长险费率可调整,健康管理空间大


备受市场关注的健康险管理办法修订有了新进展。继2017年原保监会公开征求意见后,近期,银保监会再次下发《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业内二度开征意见。“本轮征求意见稿的下发,对于健康险行业意义重大。”一位保险公司负责人表示,与现行规定相比,征求意见稿在长险费率、健康管理成本等六方面做了重大修订,相应的健康险产品开发设计将随之调整,行业将进入全新的健康险发展时代。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健康险行业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特征,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现行规定已经不能满足当前行业发展的需求。经过多轮修订后,征求意见稿将构建与行业未来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系,有利于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长期健康险费率可调整

最受业内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对长期健康险费率固定的规定进行了修订。征求意见稿指出,保险公司可以在保险产品中约定对长期健康保险产品进行费率调整,并明确注明费率调整的触发条件。

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表示,修订后,长期健康险定价将更多考虑患病率、医疗服务价格变动、药品范围和质量、护理成本等因素的变动趋势,平均费率或许会因保险公司自发调整及监管要求而上涨。

对于作出这一调整的原因,王向楠表示,长期健康险的影响因素复杂,当前市场竞争压力大,在现行规定下,保险公司往往只重视短期利益而轻视长期风险,给行业埋下偿付能力隐患,最终可能会损害消费者权益。

上证报从业内获悉,今年9月,监管部门曾在下发《普通型人身保险精算规定(征求意见稿)》时明确,含有保证续保条款及保证费率的产品,在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外,还需要计提保证责任的额外责任准备金。

据知情人士透露,长期健康险正是当前行业最主要的保证续保产品。从两次征求意见稿来看,监管部门已经看到了长期健康险的相关风险隐患,在完善人身险产品监管制度时,使出组合拳,从产品开发和责任准备金两方面,增加保险公司的风险应对能力。

当然,保险公司也不能随意调整费率。征求意见稿明确,长期健康保险产品费率调整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触发条件应当客观且能普遍适用,并重新报送审批或者备案。

健康管理费上限提至20%

对于经营健康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来说,征求意见稿给出的最大“礼包”是:将健康管理服务成本从现行规定的不超过保费的12%提高至不超过20%。

在一位寿险公司高管看来,未来健康险行业的竞争,不再仅仅是健康险产品本身,还包括背后健康管理服务的比拼。现行规定下,保险公司仅能将12%的保费收入用在健康管理服务上,大大限制了保险公司在这方面的施展空间。未来,如果这一比例能提高至20%,意味着将给保险公司的健康管理服务释放更大的发展空间。

在此基础上,征求意见稿还鼓励保险公司在充分保障客户隐私和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依据服务范围和服务对象,与医疗机构、基本医保部门等进行必要的信息互联和数据共享。

普华永道中国金融行业管理咨询合伙人周瑾表示,保险公司需要通过“产品+服务”来提高自身价值和提升客户体验,以实现差异化竞争。这项修订,一方面鼓励保险行业通过合作开放来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对于规范保险公司与TPA等第三方机构合作也是很有必要的。

医疗险,健康险有哪些?


很多人觉得自己有医保就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其实不然,医保作为一项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险制度,报销范围有限。一旦发生较严重的疾病,无法覆盖全部医疗支出。这也能解释为什么会有轻松筹等大病筹款平台了,更不用说后期的康复,收入补偿、小孩教育、老人赡养的问题。

那么这些风险我们应该如何去做转移呢?

购买商业健康险就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方式。通俗来说,健康险分为医疗险和重疾险两类。

医疗险,主要目的就是解决住院医疗费用,生病住院之后,拿着发票找保险公司报销。所以挑选医疗险的时候,无非就是看可报销范围报销比例和报销额度三个主要问题。另外,医疗险一般是短期险种,基本是交一年保一年,所以不同产品续保规则可能不同。一般医疗险保费几百到一千多不等(随年龄而变化,年龄越大保费越高)。所以,从风险保障的角度来讲,我们每个人都需要配置一份医疗险作为补充,来报销超出医保的那部分医疗费用。

重疾险,就是符合合同约定的疾病,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一大笔钱。这笔钱可以用来支付生病的花费、后期的身体康复、家里债务的支出、子女教育和老人的赡养等等。

大家经常看见朋友圈转发水滴筹链接,筹款原因几乎都是因为大病,常见的有白血病、胃癌、肺癌、重大器官移植等,筹款金额基本在30万-100万不等。很多家庭因为高昂的治疗费用陷入困境,甚至当家庭成员患病以后,家人还需要辞职照顾。如果配置了重疾险,一旦发生大病,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几十万,不仅不需要苦苦地指望水滴筹,一时间不能工作的收入损失也能得到补偿。

重疾险的投保规则一般就是选一个保障额度比如50万,保费每年都是一样的,分20年,30年缴费,可以保障至70周岁或者终身,在保障期间内,被保人一旦罹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保额50万,这个钱可以任意支配。

在大家印象中,一般罹患重大疾病的都是成人,或者年纪比较大的。但是实际生活中,人生的每个阶段都有罹患重疾的可能性。有关资料显示,我国每年15岁以下少儿恶性肿瘤发病数为2.5万例,发生率近年以每五年5%的速度上升。而位列少儿恶性肿瘤之首的白血病,每年即有1万个新发病例,随着环境污染的加重,发病率每年增加。所以重疾险不仅仅是成人的必备险种,同样也是孩子的必备险种。

这样的事件大家平时也见多了,发生在别人身上,都是故事,一旦不幸发生在自己身上,那就是灾难了,所以医疗险和重疾险,两者是相互补充,不可替代的。

健康险出台新规:长险费率可调整,健康管理空间大


备受市场关注的健康险管理办法修订有了新进展。继2017年原保监会公开征求意见后,近期,银保监会再次下发《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业内二度开征意见。“本轮征求意见稿的下发,对于健康险行业意义重大。”一位保险公司负责人表示,与现行规定相比,征求意见稿在长险费率、健康管理成本等六方面做了重大修订,相应的健康险产品开发设计将随之调整,行业将进入全新的健康险发展时代。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健康险行业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特征,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现行规定已经不能满足当前行业发展的需求。经过多轮修订后,征求意见稿将构建与行业未来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系,有利于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长期健康险费率可调整

最受业内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对长期健康险费率固定的规定进行了修订。征求意见稿指出,保险公司可以在保险产品中约定对长期健康保险产品进行费率调整,并明确注明费率调整的触发条件。

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表示,修订后,长期健康险定价将更多考虑患病率、医疗服务价格变动、药品范围和质量、护理成本等因素的变动趋势,平均费率或许会因保险公司自发调整及监管要求而上涨。

对于作出这一调整的原因,王向楠表示,长期健康险的影响因素复杂,当前市场竞争压力大,在现行规定下,保险公司往往只重视短期利益而轻视长期风险,给行业埋下偿付能力隐患,最终可能会损害消费者权益。

上证报从业内获悉,今年9月,监管部门曾在下发《普通型人身保险精算规定(征求意见稿)》时明确,含有保证续保条款及保证费率的产品,在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外,还需要计提保证责任的额外责任准备金。

据知情人士透露,长期健康险正是当前行业最主要的保证续保产品。从两次征求意见稿来看,监管部门已经看到了长期健康险的相关风险隐患,在完善人身险产品监管制度时,使出组合拳,从产品开发和责任准备金两方面,增加保险公司的风险应对能力。

当然,保险公司也不能随意调整费率。征求意见稿明确,长期健康保险产品费率调整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触发条件应当客观且能普遍适用,并重新报送审批或者备案。

健康管理费上限提至20%

对于经营健康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来说,征求意见稿给出的最大“礼包”是:将健康管理服务成本从现行规定的不超过保费的12%提高至不超过20%。

在一位寿险公司高管看来,未来健康险行业的竞争,不再仅仅是健康险产品本身,还包括背后健康管理服务的比拼。现行规定下,保险公司仅能将12%的保费收入用在健康管理服务上,大大限制了保险公司在这方面的施展空间。未来,如果这一比例能提高至20%,意味着将给保险公司的健康管理服务释放更大的发展空间。

在此基础上,征求意见稿还鼓励保险公司在充分保障客户隐私和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依据服务范围和服务对象,与医疗机构、基本医保部门等进行必要的信息互联和数据共享。

普华永道中国金融行业管理咨询合伙人周瑾表示,保险公司需要通过“产品+服务”来提高自身价值和提升客户体验,以实现差异化竞争。这项修订,一方面鼓励保险行业通过合作开放来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对于规范保险公司与TPA等第三方机构合作也是很有必要的。

这款即将上市的医疗险,不止6年保证续保这么简单


保险是一种防守型配置,形势越不好,前景越难测,越是普通人需要保险的时候啊。毕竟冬天越冷,越是要保护自己不是吗?

这款即将上市的医疗险,不止6年保证续保这么简单

今夏的中央空调仿佛比往年更凉了,感受到凉意的大概不止是身体,大家心理上可能更加惶惶然——裁员降薪的消息频频出现在新闻客户端。

有粉丝就来吐槽了,小百啊,我现在要节流,压缩开支,顾不上买保险啊。

对于有这种想法的人,我就只有两个字:

天真

保险是一种防守型配置,形势越不好,前景越难测,越是普通人需要保险的时候啊。

毕竟冬天越冷,越是要保护自己不是吗?

梳理:买保险的整体逻辑

今天为大家梳理一遍买保险的整体逻辑,

还没买的朋友可以照着这个顺序来,

买过的朋友请查漏补缺。

先给个家庭保障的总体建议:

医疗、重疾和意外险首要买,

定期寿险酌情买,

年金在要存钱的时候买,

终身寿险等有钱的时候买。

如果预算实在有限,小百给你一个最便宜的性价比最高的选择:

医疗险

细说医疗险

医疗险属于报销型保险,就是你不管大病小病去医院花了多少钱,除开社保报销的,你都可以根据条款去找保险公司报销。

医疗险除了便宜以外,还能解决很多重疾险不保的问题。

比如众所周知的《流感下的北京中年》,北京一男子的岳父因为流感进了ICU,短短时间花了三四十万,像这种情况,重疾险是不一定负责的,但医疗险可以。

比如车祸等意外事故,不因患疾病入院的情况,重疾险无法理赔,但医疗险可以。

所以,小百建议最好人手一份医疗险。

医疗险怎么选?

买保险的前提是要挑选好产品,不当冤大头。那医疗险怎么选呢?

首先看保障内容

这是我们买任何保险最重要的一条,比如保障范围越广越好、健康告知肯定宽松点好、等待期短一些好、免赔额低一点更好、赔付比例高一点更好。

再来看附加服务

现在医疗手段也越来越先进,如果那些先进的昂贵的治疗手段,医疗险也可以报销,那可是是扎扎实实的好处啊!除此之外,保险公司是否能提供绿色就医通道、专家会诊等附加服务?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之一。

还要看续保条件

续保问题一直是医疗险的一个软肋,很多人就专拿这点做文章,以前医疗险是一年期产品的时候,就有人问下一年怎么办啊?会不会停售啊?

现在,上面这些问题通通不用担心了,百年即将推出的新产品完美解决了您的困惑——

一年几百块,保额几百万

文章权授:百年人寿新闻中心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461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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