裹挟着定价权、精算制度等变革的巨大能量,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自落地起便为各方所关注。
眼下,人身险费改启动后的第一个完整财年已收官,“以数据说话”往往能从一个侧面检验改革的成效。上海证券报昨日获悉的一组权威数据显示,2014年,在经营效益、资本效率、产品结构等多个衡量标准上,人身险费改后所带来的行业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其中,人身险行业利润总额首次突破千亿元。
盈利公司数量达历史最高
人身险费改共分三步走,目前已启动两步:2013年8月率先实施普通型寿险费改,2015年2月启动万能险费改。其中,回归人身险基本保障功能的普通险费改,成效已初显。
记者获悉的一组权威数据显示,2014年人身险行业经营指标持续向好,一举扭转了费改前行业新单负增长、总保费收入增速低于GDP增速的局面。最明显的指标变化是:2014年,普通型寿险保费收入达4428亿元,同比增长265%;产品结构得以优化,普通型寿险占比从2012年的8%上升到2014年的26.6%,成为人身险业务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打破了此前分红险“一险独大”的失衡格局。
之前有市场人士担忧:“费改或引发价格战,恐削弱人身险公司短期利润”,但这一担忧目前来看,似乎多虑了。相反,上述数据所释放出的信号显示,一方面在产品价格回落和保障程度提高后,消费者的保障意识被进一步激发,购买重大疾病险、防癌险等保障型产品的客户明显增多;另一方面,费改倒逼各公司改善经营管理,行业整体经营效益明显提升。
具体数据显示,2014年,人身保险业利润总额达1125亿元,首次突破千亿元,增长126.3%,实现连续两年大幅上涨,结束了2011年和2012年连续下滑的局面。2014年,70家人身险公司中,有45家实现盈利,较2013年增加16家,盈利公司数量达到历史最高。不过须指出的是,人身险整体盈利水平的改善,费改并非单一驱动因素,也与2014年资本市场的火爆引致投资收益提升不无关系。
此外,改革政策对资本约束标准进行了调整。知情人士透露称,仅此项调整,存量业务释放了约200亿元资本金,可支持整个行业多发展4000亿元的保障业务。同时,经对养老年金和保险期间在10及以上的其他年金实施差别化的评估利率,这类业务的资本金要求有所下降。资本金的释放和资本要求下调,进一步提升了行业资本使用效率。
分红险费率改革箭在弦上
作为人身险费改的最后一步,分红险费率改革预计也将力争于今年启动。
记者从业内人士处了解到,分红险费率形成机制改革的思路仍然是“放开前端、管住后端”,即将前端产品定价权交还保险公司,产品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自主确定;后端的准备金评估利率由监管部门根据“一揽子资产”的收益率和长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因素综合确定,通过后端影响和调控前端合理定价,管住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为保障改革取得最大成效,相关配套改革也会紧跟完善。知情人士透露称,配套改革包括将修订《分红保险精算规定》、《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对分红险的红利分配原则、分红方法、利源分析等事项进行重新梳理,同时完善行业分红标准,提升分红科学性和透明度。
随着分红险费改方案下一步的出台,也就意味着,占保险业六成江山的人身险业务,将实现价格全面市场化。在业内专家看来,作为率先实行的一次较为彻底的金融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人身险费改无疑为金融市场化改革提供了积极的借鉴和有益的参考。
9月29日,保监会发布最新保险统计数据显示,8月险资在股票和证券投资中的资金减少了471.98亿元。而在过去的两个月内,共有2068.66亿元的保险资金从股市中撤出。
今年1-8月,保险资金运用余额10.19万亿元,较年初增长9.21%,其中,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1.33万亿元,占全部保险资金的13.07%。
今年上半年,资本市场行情的向好,保险资金入市比例进一步提升。截至今年5月底,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达到16554.1亿元,占比16.07%,首次超过15%。仅5月份,就有1963.07亿元保险资金入市。
而到6月末,资本市场出现波动,保险资金权益类投资开始出现下滑,其中7月有1596.68亿元保险资金从股市撤出。
整体来看,银行存款在险企投资资产中的占比有所下降,而另类投资处于增长的态势。
保监会资金运用部主任曾于瑾曾在9月1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截至今年7月底,保监会公布的10万亿保险资金运用中,银行存款和债券投资占比仍在下降,分别仅占25%和35%,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占比增至14%,其他投资占比增至26%。后两项占比较去年同期有大幅增长。
曾于瑾认为,保险资金往另类投资转变符合国际趋势。他透露,在其他类投资中,投资规模排名前三的分别是基础设施债权计划、信托和股权投资。
提示:保险资金选择将400多亿元资金撤离股市,转而投放基础设施债券计划、信托、股权投资上,这是险资规避风险的表现,股票市场的不稳定性让投资者学会了审时度势,投资多元化是盈利的前提。
理财需要制定自己的理财计划,消费者可以制定一个短期目标或是长期目标,一段时间总结自己的理财收益或是结果,从而调整自己的理财计划,也可以遵循前辈们制定的法则来进行理财。那么。小编今天就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投资保险计划制定的法则。
1、高龄法则
“高龄法则”,就是看适合风险投资品种的比例占全部存款的(100-年龄)%,就是说,100减去年龄,就是投资于股票、债券等风险较高产品的比例,其余部分可投资风险低的品种。年龄越大,风险承受能力越低,投资应趋于稳健;年龄越小,其风险承受能力越高,投资也可更为进取。
2、4321法则
“4321”法则就是40%的家庭资产用于投资,30%用于日常生活开支,20%用于储蓄,10%用于保障。这里也可以把家庭资产换成家庭年收入,同样适用。年收入5万元的个人,到年收入500万元的家庭,基本上都适用于“4321”法则。不过,每个家庭还应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对资产都有一定的配置方法,即收入的40%用于供房及其他方面的投资,30%用于家庭生活开支,20%用于银行存款以备应急之需,10%购买保险。
3、双10法则
家庭保险设定的恰当额度应为家庭年收入的10倍,保费支出的恰当比重应为家庭年收入的10%。例如,你的家庭年收入为20万元,家庭保险费年总支出不超过2万元,该保险产品的保额应该达到200万元。“双10”法则,对投保有双重意义,一是保费支出不要超限,二是衡量选择的保险产品是否合理。简单的标准就是判断其保障数额是否达到保费支出的100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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