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妈妈除了生育险之外,为自己和未出宝宝有一份身心的保障也非常重要,应该适当购买商业保险进行保障。那么,应该选择哪些保险保障?
首先要选择正确的时间投保
怀孕28周后不能投保
目前保险公司都是"7个月以后就不能买保险了,要等生完孩子以后再说"——般只受理怀孕28周以下的投保申请,对于刚怀孕的客户,暂不受理投保申请,要等后两个月才能受理。
同时,对于怀孕7个月以下的客户来说,原则上不受理医疗险、重大疾病险以及意外伤害险,只受理不包含怀孕引起的保险事故责任的普通寿险,而且在投保时须进行普通身体检查。
观察期不能投保
女性险作为健康保险的一种,它是有一定的观察期的,即该类保险合同一般要在90-180天以后才能生效,甚至更长时间。也就是说,如果女性在怀孕后再买这类保险,往往孩子生下来才可能进入合同的保险期间,这样也就等于是不能覆盖怀孕期间的意外和疾病了。
怀孕前即投保
普通的寿险和意外伤害险的条款,是明确地将怀孕引起的各种事故和疾病列为除外责任。所以,对准备生孩子的家庭来说,如果觉得怀孕期间有保险的需要,最好在计划怀孕期间就去投保女性险,以便保障期可涵盖妊娠期,而不是等到怀孕以后,才临时抱佛脚,去咨询购买。
后一种行为的结果是,一来产品选择的余地比较窄,二来保险费也比较贵,因为保险产品的定价基础很重要的一因素是风险概率,而把保险卖给孕妇的风险概率要比卖给普通女性大,因此也就导致了孕妇保费的定价高。
目前市面上销售的生育保障保险大体上分为独立销售的短期产品、主险附带生育险保障、附加在女性保险上的附加险三种。这三种基本上都涵盖了以上的两项重要保险内容。无论是对人身意外还是母婴健康都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另外,津贴型住院医疗保险也可以考虑。津贴型保险指保险公司按住院天数每天定额给付被保险人津贴的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报销没有任何冲突。这类保险对补足社保不给报销的药费或住院期间的误工费十分有用。对于身体状况不是很好的准妈妈而言,报销型住院医疗保险也未尝不是好的选择。此类保险主要可以补偿住院期间的各种医疗费用。需要注意的是,报销型保险的范围通常是在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报销范围内,其报销额度与社会医疗保险报销额度密切相关,即两者之和不能超过实际住院合理费用。
专家建议,如果没有投保长期健康险或寿险的女性,可以直接买专门的母婴险。如果已经投保了女性重大疾病保险又未生育的女性,最好搭配附加女性生育保险。这样就可以收到既经济又实惠的效果。
母婴险投保的条件比较严格。首先是年龄限制,专门的母婴险一般要求被保险人是年龄在20~40周岁,怀孕未满28周,同时要求具备合法生育条件并持有准生证的。对于高龄,或者怀孕已经6、7个月的产妇,可供选择的产品可能会非常少。附加型母婴险虽然与长期健康险或寿险一起投保,但年龄也被限制在45岁以前。
其次,附加型母婴险有较长的观察期,有的是180天,有的为一年。所以,准妈们一定要提前投保。
专家指出,生育险有其局限性,它是一种常规的生育补偿保险,是社会保障的一部分,对于母亲和婴儿基本的风险保障不足。如果要想取得更全面的保障,建议补充购买商业保险。另外给孕妇投保要抓准时机,早做打算。
我一听,这是好事呀,小A一位90后美少女,自从升级为妈妈,开始处处为孩子着想,连防范风险的意识都有所提升。
但是小A接下来的话,却让我心头一紧,眉头一皱。
她说:“我挑来挑去觉得《少儿平X福2019》不错,100种重疾保障,感觉保障很全面……”
我没让她继续说完,反问了一个问题,“你知道挑选少儿重疾险有哪些坑吗?”
“坑?我一直以为重疾险只要保障全面,保额高就好。”
我语塞。估计这个回答是很多新手妈妈的心声,太想给自己的宝宝一份最好最完整的保障,却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研究保险里的门道。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我决定给小A免费上一堂课,而不是单纯针对某一款产品给她意见。
接下来我对小A进行了长达两个小时的知识灌溉。
下面我就将重要问题加以总结,分享给各位宝爸宝妈,帮你们绕开少儿重疾险的各种坑~
第一坑:保障100种疾病真的比保障40种疾病的好吗?
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要明确知道两点,第一,很多看似保障了很多疾病的保险条款,其实是将一些传统病种拆分成两种三种疾病,或是将一些得病概率几近于零的病种纳入其中。第二,儿童期的高发疾病和成人的高发疾病是不同的,在挑选少儿重疾险时,需要更加关注儿童特定疾病。
也就是说针对疾病的数量,贪多没有用,只有覆盖了少儿多发性的重疾才是关键。
根据历年数据,以下病种属于儿童多发疾病,在挑选儿童重疾时,可作为衡量和对比产品的标准。
恶性肿瘤(白血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川崎病、严重脊髓灰质炎、重症肌无力、重症手足口病、再生障碍性贫血、严重幼年类风湿性关节炎、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疾病或意外导致的智力障碍、严重瑞氏综合征、溶血性尿毒综合征、终末期肾病、成骨不全症第三型等。
其中恶性肿瘤、重症肌无力、再生障碍性贫血、终末期肾病属于重疾险的标配,也就是每一款重疾险产品都会包含的。在此建议,除了这四种疾病之外,可以将川崎病、1型糖尿病、脊髓灰质炎、重症肌无力、严重幼年类风湿关节炎,一并纳入考虑的范围中,如果涵盖这几种儿童特定重疾,才称得上为一款合格的儿童重疾险。
第二坑:早产、遗传性、先天性疾病无法理赔?
在选购儿童重疾险时需要仔细阅读产品的健康告知和除外责任条款,比较需要注意的两点:
其一是在大部分产品的健康告知中,对于早产、难产、窒息、体重低于2.5公斤等均有限制,而比较宽松的是只针对两周岁以下儿童适用。对于那些两周岁以下,并且身体不是特别健康的宝宝们来说,可以考虑选购一年期重疾险产品,这类产品健康告知较为宽松,作为临时保障总比没有的强。
另一点是关于先天性疾病的。据资料,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变异一直占据5岁以下住院儿童死因的前3位,而目前市面上所有的儿童重疾险都将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疾病,先天性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列为除外责任。因此一旦发现孩子身上患有此类疾病,是很难选购重疾险产品的,理赔也不会成功。
第三坑:不同产品的同一种疾病,理赔标准各不相同?
拿川崎病举个例子,川崎病是一种以全身血管炎为主要病变的急性发热出疹性小儿疾病,高发年龄为5岁以下婴幼儿。现市面上有ABCD四款儿童重疾险,A产品不包含川崎病保障,B产品和C产品对于严重川崎病的理赔标准是必须满足并发冠状动脉瘤和接受相关手术两个条件。
而D产品要求只要动脉瘤持续180天以上或者接受手术的其中一种即可理赔。
因此,在选购儿童重疾险时,一旦发生同类型产品难以抉择的情况,宝爸宝妈们可以稍微用一些时间对比一下常见病的条款,选择理赔标准相对来说比较宽松的产品。
第四坑:概念问题引发的歧义
这个问题主要是保险条款上的疾病保障范围,可能和宝爸宝妈们心中所理解的不太一样,从而在理赔容易发生纠纷。比如说最典型的手足口病,手足口病是一种儿童常见传染病,目前来说,虽然其发病率较高,但是治愈率也非常高,因此在儿童重疾险的保险条款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的是“重症手足口病”,也就是要求手足口病需要伴有所列危重并发症之一才可以得到理赔。
因此,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哪怕是患了手足口病,也是无法得到理赔的。
最后,关于儿童重疾险,我再解答一些常规问题。比如:
1.定期的儿童重疾险和终身的选哪个?
定期更划算,杠杆率更高,不容易受通货膨胀的影响。
2.返还型重疾险和消费型选哪个?
消费型。返还型太贵,不如将保额做高,然后把省下来的钱拿去做其他投资,赚的钱会更多。
3.有保费豁免好不好?
好。儿童的重疾险含有投保人豁免、被保险人豁免绝对是加分项,避免了家庭变故导致无力承担后续保费的情况发生。
重疾险本身就是比较复杂的险种,很多父母刚接触确实会一头雾水,希望这篇文章可以帮助大家绕开儿童重疾险的坑。
1.确定您的保险需求
(1)认识自己的需求,决定适当的保险种类人寿保险兼具保障与储蓄理财的功能。若是为减轻意外或疾病时家庭的负担,照顾家人的生活及教育基金,请选择保障性高的商品;若是筹备子女的教育经费或准备养老基金,则以选择储蓄性高的商品为宜。
(2)了解自己的需要,决定适当的保险金额仔细盘算需要保障或准备储蓄累积的额度,先依照目前的缴费能力,决定适当的保险金额。每一保险商品每年应缴纳保险费的多少与保险金额的大小成正比。如果缴费能力无法一次达成需要的保险金额,可考虑於缴费能力增加时,逐次增加保险金额或再购买第二张、第三张新保单以满足自己的需要。
(3)衡量自己的能力,决定适当的保险费。人寿保险的保障功能,是个人或家庭理财规划,转移风险最好的工具之一,如同购买生活必需品,应属必要的支出。每年所缴纳的保险费,一般而言,以个人或家庭每年可支配所得(所得减除各种税捐後的余额)的10%为宜。人寿保险的储蓄功能,是准备子女教育基金、个人或家庭中长期储蓄、退休养老,最稳健的理财方式之一,此部份每年所缴纳的保险费,应不超过个人或家庭每年可支配所得,减除应支付各项生活费用,即收支的余额。
2.充分了解保险公司
寿险公司的好坏,关系到你今后的各项保障,因此,在购买保险前一定要了解多家保险公司的情况,比如通过亲自上门了解或电话咨询,切不可道听途说。建议选择经营稳健、服务良好、价格合理,出单快捷的公司,特别是服务。
3.慎重选择业务员
人身保险代理人(也称业务员)是指根据保险人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个人。
凡持有《资格证书》并申请从事个人代理业务者,必须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书》,持有所代理保险公司梭发的《展业证书》,并由所代理保险公司报经其所在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备案后,方可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个人代理人的业务范围:
(1)代理推销保险产品;
(2)代理收取保险费。
业务员的好坏至关重要,其对险种的建议,条款的解释,直接影响到今后的服务,影响到你的权益,据业内人士介绍,保户与保险公司的纠纷90%是因为业务员的不实说明或说明不足。建议选择业务员时可向保险公司了解其基本情况,更重要的是需要你仔细阅读保险公司出具的正式材料,有疑问通过保险公司的咨询电话了解。
4.认真阅读并读懂险条款
索取并详阅保险计划中,有关保险商品的「保险单条款」内容,特别注意下列两类条款:
(1)保险责任条款。
(2)除外责任条款。
所谓除外责任项目系指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的项目。各保险公司每一张保险单或保险商品,都列有除外责任项目;除外责任项目的多寡与内容,因保险法规、保险种类等及保险公司设计保险商品时,保险费率订定是否包括而定,并明列於保险单条款中。
豁免保费特别险是一个纯消费型的附加性的保险品种,是帮助保险消费者(通常为父母亲,其次是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等监护人)拥有在最糟糕情况(死亡、残废、失能、大病等)下豁免交费义务的特殊权利,是将来家庭生活动荡情况下的稳定利器。它往往是附加在需要长期交交费的保险品种之后(一年期的保单后面基本没有此附加险),所需要的费用很低,数百元甚至是数元的范围,但是作用很大,被称为保险中的保险、保障保险中的战斗机。
豁免保费险主要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因为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而豁免投保人交费义务,第二类是由于投保人发生保险事故而豁免投保人交费义务。保险事故又分为很多种,常见的有因疾病死亡,因意外死亡,因病全残,因意外而全残,罹患重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丧失工作能力,生命终末期等。
实际承担保费的人作为投保人参加豁免保费险,比较符合豁免保障的目的,比如父母(甚至爷爷辈监护人)。收入多的投保人承担的保额多一些,豁免保费的权利就多一些,因为他们责任大,出事后对保单影响更大,同时他们的风险往往也大一些。当然收入少的投保人承担的保额少一些,豁免的责任额也少一些。
建议消费者都要及时地购买豁免保费险,除非孩子的监护人(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有特殊状况。选购这类保障型的保险,这也是考验一家保险公司是否有实力,是否尽到保险责任的一个体现。如果你挑选的保险公司没有豁免保费的险种的话,那你就要考虑这家保险公司的可靠程度了。如果给你分析和推荐相关产品的保险服务员没有给你推销这款保险中的“战斗机”的话,就是你需要考虑这位保险服务员的专业程度了,虽然豁免保费特别险对应的销售额(以及佣金)都较低,但对于孩子的父母长辈来说,意义重大,可以让孩子不至受到意外突发事件的二次伤害。
例如下列案例:
2007年3月起,网上流传着一个不幸中又万幸的故事,现引用如下,部分文字有删节:
我是一个高三的学生,或许你们会说我的阅历不足,可是在《政治》这门课上,我学到的是要全面地看问题,分析客观与主观。我所说的这个故事是发生在我们家的例子!
我的爸爸是一个外资企业的经理,也是全家的家庭支柱。妈妈是一个典型的家庭主妇(大学毕业,平时就写些东西不工作),我们一家的经济条件或许可以说是中上了。这样的家庭或许就是每个保险业务员最希望了解的家庭,可是开始我的家庭原来一直在拒绝这些人。
直到11岁,爸爸的一个得力助手也是好朋友付叔叔因为骨髓癌死了,年仅26岁。我们都住在一个高级住宅小区,作为家庭的支柱,由于他的离去家庭完全陷入困境,虽然公司给了他们家20万元作为补偿,可是这仅仅能支付他们家两年的生活,所以他们不得不把车和房子全卖了,住进了一个普通的小区。
为此事爸爸一下子忧伤了不少,每日沉默寡言。在此期间,一个以前的保险代理人再次进入我的家庭,爸爸接受了。他给自己设计了一个保费总额达到12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和养老保险组合,然后给我妈妈也买了大病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给我买了少儿保险和健康医疗保险。每年爸爸都要给保险公司交20多万元,这些钱对我们家来说算不上太多,可对于爸爸来说似乎有了依靠,心踏实了。
高三那年爸爸因车祸离开我们,当保险公司将120万元现金送到我们家的时候,还告诉我们以后的钱都不用交了,我看见妈妈哭了,似乎比爸爸车祸那天哭得还狠。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对比付叔叔一家来说,我们不用去卖车、卖房了,爸爸已经把一切都在生前给我们准备好了。
爸爸去世一个多月了,妈妈告诉我,让我别伤心。爸爸走了,永远回不来了,可是爸爸把一生都给了我们,或许可以说,爸爸永远还在我们身边。或许我没有妈妈那么深的感受,我也写不出妈妈的感受,可是看见妈妈对着那个保险代理人哭的那一刻,我知道,保险没有骗人,根本不是以前我们家理解得那样。
保险给了我们勇敢面对生活的勇气。
现在想想,那个保险代理人离我家起码需要坐2个小时的车程才能到,可是之前在两年里他平均一个月联系我们家一次,在我们接受保险却未买保险之前他平均一星期来我们家一次,又坚持了两个月。买了后每次过节或爸爸、妈妈和我的生日都会来我们家看看或发短信,坚持到现在已经9年了。
现在妈妈也跟我说过,很对不起那个代理人,因为我们家以前就没过于重视过他,只是应付而过,买保险也就是爸爸一时精神紧张才买的,家里也不缺这个钱。
文章是妈妈看着我写的,妈妈哭了,我也哭了。我没了爸爸,可是爸爸留下的,是全部,是他永远的灵魂陪伴。再次我也和妈妈,谢谢那个代理人,我要对那些负责的保险代理人说声谢谢。
团体意外险,即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形式,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则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
团体意外险都有固定的费率,客户可以选择每人保多少,然后乘以费率 ,再乘以被保险人数量 。
团体意外险对被保险人的年龄有要求,费率也因职业类别而不同。从事越危险的职业,保费就越高。期限一般是一年或更短期。保障范围一般是意外伤残再附加意外医疗。
投保团体意外险,除一般应保管好保险合同、履行好如实告知义务、索赔注意单证齐全等各种保险常规知识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点:
一是投保团意险前后应采用适当方式向员工明确宣示。
二是需提供投保员工人数、职业或工种、保额需求或费用预算等信息;需填写投保书、提供员工清单、通过现金或支票缴费。
三是投保后被保险员工人数或工种发生变化,应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合同批改处理,避免因工作疏忽,造成不必要的理赔纠纷。
四是要明确指定受益人。主要是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没有指定受益人,该保险金按法定继承程序分割。明确指定受益人,可以减少事后处理的精力。投保后,要求变更受益人,应及时书面告知保险公司。
由于有些投保人平时并不十分了解自身的保障和理赔的手续,忽视了一些细节,反而令理赔程序更费周折。所以为了顺利索赔,投保人必须留意相应保障项目的“责任免除”事项,同时对于以下情况也需要注意:
1.非本人就诊的费用无法得到正常赔付,因此不要让他人代诊。
2.了解哪些是公司所购团险中指定的医院,必须要前往这些医院就诊,如果在指定范围之外,一般都不予理赔。
3.在无特别约定的前提下,在医院药房以外的机构购药的费用将不会获得补偿(如自行到社保定点药店购药的费用)。如果确实因为医院药房无该种药品,而需到外面购买,需由医院门诊办公室等部门盖外配章。
4.无病症单纯开药:有的员工看病时让医生开一些与病情不相关的药品,以备病时用或保健。这样的相关费用将不会获得赔偿。
5.仔细检查申报理赔的发票上的姓名是否与本人一致,如果不一致,基本上会遭到拒赔。导致这样的原因可能有,有些医院开具发票时可能将病人的姓名打错,或者本人姓名与投保时已不一致,因此客户必须在这些环节尽量细心,如有改名,须提供有关机构的更名证明或者户口本等,及时通过自己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告知保险公司作更新。
6.提供的材料中要有与发票一致的病史,仅提供发票、无病史或者病史不完整,也会影响理赔的成功率。
7.无病症的检查视同例行的常规体检,保险公司是不会予以报销理赔的。因此只有当客户有症状时进行的医学检查,符合报销范围的部分才能得到正常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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