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结算,安徽省有序推进医保异地结算试点单位

2021-05-07
个人养老保险规划

家在六安,到合肥看病,医疗报销不用来回奔波,在合肥医院就可直接结算。昨日起,在合肥14家试点医院,六安、芜湖、马鞍山、铜陵4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率先试水异地结算。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还只是单线的,试点后有望横向、纵向均能实现,并向全省推广。

四市单线试点医保异地结算

之前曾报道,7月12日18时至7月14日8时,省人社厅进行职工医保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联网调试。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联网调试工作已在上周末完成。从7月15日开始,参加试点的六安、芜湖、马鞍山、铜陵4市参保人员,如果到合肥首批14家异地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能实现即时报销。

不过,目前实现的仅是单向结算,合肥参保人员到其他四市,以及其他四市之间即时报销还需要等一等。

异地结算将向全省、全国推广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计划,四市单线试点比较稳定以后,会尝试多线,接着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有望年底全面实现。”

目前省人社厅正在对全省所有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实行统一编码管理,一个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定点编码唯一,要求试点市7月底上报,其他市8月底上报,“编码就像一个人的身份证一样,唯一识别的。”统一编码以后,方便计算机快速地辨认,为接下来更为复杂的推广打下基础。

编码完成以后,省人社厅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统一向社会公布,供全省并与长三角地区的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交换互认。“今年是省内异地结算,以后的趋势肯定是向全国范围内推广。”

试行首日异地就医结算者寥寥

在联系合肥多家可以异地报销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现首日办理异地结算报销的人并不多。

“今天是第一天开展职工医保异地报销,目前还没有一个人符合异地结算报销的条件。”昨天18时,合肥市一五医院医保办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分析,“7月15日是试点市实行异地报销的第一天,想要享受这一便利,病人需要在当地完成转诊手续,而完成转诊手续和赶到合肥就医都需要一个过程。再过几天,符合条件的病人应该就多了。”

异地结算方便在哪里

实现异地结算前

外地参保人员来合肥看病,需要自己先行垫钱,再带着发票回参保地报销。不仅费时费力,一些大病患者的资金也跟不上。

实现异地结算后

最理想的是,符合异地就医的外地参保人员跟本市参保居民一样,出示医保卡就能就医,出院时在医院医保结算窗口直接结算,支付个人应该支付的部分就可以出院。

四类人员需求最迫切

异地转院

异地急诊、抢救、留观并住院

转外就医主要是一些疑难杂症或者重病患者,为了寻找优质的医疗资源,需要辗转到省城或者其他较好的医疗机构,这类人对异地结算十分迫切。

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就医

随子女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是各类疾病高发人群,需要长期吃药或者入院治疗。

在职人员因工驻外就医

驻外人员如果出现医疗需求,大多是一些突发疾病。

合肥首批14家异地结算定点医院

1安徽省立医院

安徽省立医院(南区)

安徽省肿瘤医院(省立医院西区)

2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3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4安徽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5安徽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6解放军一五医院

7武警安徽省总队医院

武警安徽省总队医院(南区)

8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

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黄山路院区)

9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

10安徽省妇幼保健院

安徽省妇幼保健院(东区)

11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

合肥市滨湖医院

12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

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广德路院区

13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

14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

扩展阅读

医保异地结算,铜陵市具备医保异地结算业务开通条件


医保异地就医结算是指铜陵市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持社会保障卡在铜陵市以外的地市或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的行为。开通异地结算业务后,铜陵市医保参保人员需要转省直医院或合肥市就诊的,向市县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批准后,持社会保障卡可到安徽省立医院,安徽省肿瘤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二、四附属医院,安徽中医学院第一、二附属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05医院,武警安徽省总队医院,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合肥市第一、二、三、四人民医院,合肥市滨湖医院,合肥市妇幼保健院等定点医院持卡直接结算,将个人自付费用支付后,统筹支付费用由铜陵市与省医保异地结算支付中心直接结算。

在医保参保群体上,铜陵市已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并轨,原新农合参保人员,也属于医保异地结算群体。但因省内其他地市不支持原农合就诊卡读取,必须尽快持身份证件,到社保卡发放合作银行更换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

在报销政策上,因医保是市级统筹,执行的是本市医保结算政策,也就是说,铜陵人在合肥看病,执行的还是铜陵的医保政策。在铜陵市退休的异地安置人员、一年以上长期驻外工作或学习人员、需要转外就医的人员等,均可申办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医保异地即时结算业务的开通,将为参保群众省去奔波垫资之苦。

异地就医结算,试点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联网调试工作将开展


按照安徽省人社厅要求,试点市需要进行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联网调试。为保证工作进度,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加班加点,于5月27日前完成了市社保中心16297条诊疗项目与省人社厅下发的4762条项目的比对工作,同时将中心的药品编码与省人社厅下发的编码进行了规范和统一,累计更新药品编码5363条。此外,材料费项目也与省厅下发的437条目录进行了对应,对材料的报销目录管理和程序进行规范。市社保中心还及时与铜陵市首批3家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对应,已完成了其上传的累计9556条包括诊疗目录、药品目录和材料目录在内的“三个目录”项目的审核工作,并导入市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内运行。

按照省人社厅统一安排,7月中旬,试点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联网调试工作将同时开展,届时,铜陵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结算系统将暂停运行,系统调试结束后重新运行。联网调试工作结束后,如果系统运行正常,从7月20日开始,铜陵市医保参保人员转院至合肥及其它三个试点城市,或长期居住在合肥及试点城市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均可持医保卡实时结算。

目前,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平台结算的省份,既有设立周转金的,如云南、浙江、湖南等省;也有未设立的,如福建、江苏等。有地方反映财政、审计不允许就医地使用当地医保基金垫支异地人员医疗费用,导致医疗机构垫付资金周期较长,因此意见很大。设立省级周转金,既可减轻定点医疗机构资金垫付压力,同时对定点医疗机构在申请预付资金时设置一定的条件,可以促进定点医疗机构加强自我管理和约束。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即使没有设立周转金的地区,绝大多数也是希望设立周转金的。

异地就医,《河北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试行)》 在省内异地就医实现即时结算


7月6日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河北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试行)》7月1日起开始实施。

结算项目范围按就医地政策执行

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医疗费直接结算项目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包括耗材,以下简称三个目录),暂按就医地医疗项目执行,待全省三个目录统一后,按省统一目录执行;自付比例按参保地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实行之前,跨统筹区到外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住院治疗、异地定点药店购药,扔按各地原政策规定执行。

应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参加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员、实行医疗费实报实销或医疗费统筹的离休人员、实行医疗费实报实销的6级及以上伤残军人,均属于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范围。

但河北省先启动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将生育保险、实行医疗费实报实销或医疗费统筹的离休人员、实行医疗费实报实销的6级及以上伤残军人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并按本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需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分长期和临时两种情况。长期异地就医参保人员,是指异地安置、长期异地居住一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因工作需要,长期异地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在职人员,在省内跨市级统筹区就医、购药的参保人员;临时异地就医参保人员,是指因参保地医疗条件所限,按照逐级转诊制度,需转往上级医疗机构诊治的(以下简称转诊转院)参保人员;因出差、学习、培训或探亲期间,在异地突发疾病(急诊抢救病种),需临时在省内跨统筹区紧急诊治的(以下简称急诊)参保人员。

参保人员在省内跨统筹区异地就医的,应事前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参保人员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需变更或终止异地就医时,也应该按照参保地有关政策规定,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终止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省内跨统筹区就医、购药及医疗费如何结算

异地门诊(购药):参保人员在临时外出期间,在省内跨统筹区使用个人账户门诊就医和购药的,不需要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参保人员在省内跨统筹区门诊就医、购药,使用社保卡在任何一家就医地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都可以直接挂号就医,在就医地定点药店购药,发生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使用个人账户直接结算;个人账户用完后,就医结算按参保地医保政策规定执行。

异地住院

1、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的参保人员异地住院。须到本人居住地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时,应首选确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本人在居住地选择的医疗机构,为确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使用社保卡按参保地政策待遇标准直接结算;本人在居住地选择的医疗机构,为非确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使用社保卡现金结算,回参保地按规定审核报销。

2、急诊异地住院。参保人员因患急诊抢救病种,按急诊办理异地住院的,所住医疗机构为省内确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且参保地经办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为其办理临时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使用社保卡按参保地政策待遇标准直接结算。所住医疗机构为非确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使用社保卡现金结算,回参保地按规定审核报销。

3、转诊转院异地住院。须到本人所转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转医疗机构为省内确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使用社保卡按参保地政策待遇标准直接结算;所转医疗机构为非确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使用社保卡现金结算,回参保地按规定审核报销。医保异地结算: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

广州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情况


2009年开始,广州便先后通过不同的模式在部分医疗机构实现了广佛、广肇、穗莞等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广州参保人在周边部分城市间异地就医垫付医疗费的问题。另外,广州已分别与海南省、云南省、南昌市建立了相关合作,在对方的异地就医指定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联网直接记账报销,无需参保人先自行垫付费用后再回原参保地办理零星医疗费用的报销手续。

广州市医保局与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在广州签订《泛珠三角区域部分省及省会城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广州—云南)合作协议》,共同启动两地间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至此,广州已分别与海南省、云南省、南昌市建立了相关合作。

在正式启动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合作后,广州与云南省的参保人在办理了异地就医申请手续后,在对方的异地就医指定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联网直接记账报销,无需参保人先自行垫付费用后再回原参保地办理零星医疗费用的报销手续。

据悉,2009年开始,广州便先后通过不同的模式在部分医疗机构实现了广佛、广肇、穗莞等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广州参保人在周边部分城市间异地就医垫付医疗费的问题。

广州医保相关资讯:

广州居民医保缺口政府将“兜底”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昨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向媒体介绍,《条例》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两大重要的变化,一是2014年1月1日起首次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最低缴费年限调整为15年;二是明确规定当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出现收不抵支时,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补贴。《条例》规定了在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出现收不抵支时,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补贴。按规定,在《条例》实施后的10个月之内须出台相关执行细则,目前人社部门正在积极起草,力争提前出台细则,明确《条例》执行细节。

广州医保趸缴见底 缴费年限上调5年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经过2年多的审改,已获得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通过,新《条例》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条例》将退休人员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最低年限由10年调整为15年,与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保持一致。对此,陈敏解释说,调整最低缴费年限,目的之一是确保基金的收入规模和适当积累。“目前广州市医保基金积累的重要来源之一是参保人一次性缴付的保险金,按照目前医保基金的使用情况,10年过渡金仅够退休人员3年使用,基金支付的压力越来越大。”此前,广州市居民医保基金已经“穿孔”,2009年度至2011年度,基金缺口累计约为2.7亿元,因此2013年年度广州市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额度已经提高。但新《条例》在资金投入、政府补贴、经费保障等方面明确了各级政府的具体职责,特别指出,当医保统筹基金出现收不抵支时,由各级政府兜底。

异地就医,江苏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除南京、扬州外均可使用省社保卡刷卡结算


在联系的过程中,我们发现,随着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的推进,以往只有泰州市、苏州市、盐城市三家地级市可以使用省社保卡联网结算,参保人员想在省内其他地级市异地就医的,必须到就医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再重新领一张当地的医保卡,而且有的地级市异地就医经办地址与领卡地址不一致,增加了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的难度。经最新统计,除南京市及扬州市只能使用当地卡结算外,其他地级市均可使用省社保卡刷卡结算,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从去年年初推进以来,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减少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办理的难度,更加便民、惠民。

该负责人表示,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服务对象为:省内跨市(省辖市)有异地就医刷卡结算需求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主要包括三大类: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居外地退休人员和长期驻外工作、学习人员(6个月以上);因大重病等需要转外就医的人员。

“已开通省平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功能的地区均可为上述人员办理登记手续,要尽量简化手续,原则上不要让驻外人员返回参保地,同时做好异地就医政策解答,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规范、优质、便捷的异地就医经办服务。”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时,要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在通知其办理手续时,一次性告知办理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各地须设立异地就医专门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参保人员,通过电话、短信、书面等多种方式通知其办理手续。

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不能轻松解决异地就医问题


作者简介:

胡大洋,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

正文:

近年来,人口流动加剧,异地就医现象普遍存在。通过向不同医保统筹地区人口开放医疗资源,异地就医看似提高了百姓就医的公平性,但并不能保证就诊“方便最大化”。对长期居住在外地、参保地和就医地医疗资源集中程度类似的患者而言,异地就医确实能发挥便民作用。但对参保地和就医地医疗资源集中程度差异较大的患者来讲,前往医疗资源优质集中、人口密度高的大城市大医院就诊并不能方便就医。因为这些医院仅是承担本地患者的就医需求,就已存在医疗资源供应紧张的局面,外地患者前来就诊将增加医院服务压力、延长就诊排队时间、降低就诊质量,给本地患者和异地患者都带来不便。也就是说,异地就医能否方便百姓,要综合考虑医疗资源集中程度和人口密集程度。同时,异地就医患者异地消费医疗资源、由参保地医保基金买单,中间缺少诊疗监督环节,就诊过程中医院的诱导需求行为和患者的道德风险行为不受付费方监督,将导致参保地医保基金的流失和浪费,影响基金的可持续性。

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能消除个人垫付、事后报销的弊端,减轻个人负担。但异地就医过程中出现的医疗资源紧缺、患者就医压力大的问题,并不能完全通过即时结算得以解决,相反,放开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会进一步加剧京广沪及省会城市三甲医院异地就医需求的快速膨胀,造成医疗资源更加紧张,老百姓看病更加不方便,所以说,即时结算并不是解决异地就医问题的治本之道。

笔者认为,要解决异地就医诸多问题,需重点关注如何实现异地就医过程中的医疗分流,保障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并确保参保地和就医地政策、信息和监管渠道的通畅。(详见《中国医疗保险》第七期23页)

另外,好的医疗资源往往集中在大城市,比如北上广以及一线发达城市的省会城市,这样形成了医疗资源没有合理的分布,所以对于一些二线城市以及较发达的三线城市,也应当加强重点医院的建设以及医疗资源的分配。这样在减少一线城市就诊压力较大的同时,也可以带动三线城市经济以及居民生活水准的发展。

异地就医,朔州、临汾:职工医保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通讯员林毅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把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作为落实国家医疗保险政策的一项重点工作,放在发挥医保效能的重要位置来抓。今年1月起,实现了全市所有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在省城、部分地市之间转诊就医,划卡就可即时结算的畅通惠民新模式。截至目前,已有1200余人次在省定点医院进行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一直是困扰医保职能有效发挥的瓶颈,也是全市广大参保人员的迫切愿望和期盼。本着“政府得民心、群众得实惠”的原则,市人社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市医保中心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方法途径,经过半年的联网测试运行,于今年1月起,实现了全市所有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在省城、部分地市之间转诊就医,划卡就可即时结算的畅通惠民新模式。这项利民工程的顺利开展和实施,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了过去参保职工异地就医,先行垫付,出院后回参保地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的一系列繁杂程序。

在建立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中,市医保中心以畅通医保运行机制为目标,建立全省范围内的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制定社保“一卡通”就医结算办法,实现了医保患者不再为医疗费用结算而跑远路、费身心;对异地结算管理岗位人员进行了业务流程的学习和培训,并实行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医保惠民政策好事办好,好事办实。

据了解,由于退休返乡、驻外工作、或因病需要转诊到省城就医的患者,可持社会保障卡在所属参保地的医保中心办理转诊就医备案后,即可享受异地就医结算便民政策了。现与我市实现异地就医结算的省城定点医院有山西省人民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山西省肿瘤医院(山西省第三人民医院)、山西中医院、太原市中心医院、山西省心血管疾病医院(心研所)、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妇产科部分)、山西省眼科医院、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太原市第三人民医院(传染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部队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264医院等25所和部分地市定点医院30所。

12月23日上午,朔州市职工医疗保险转往太原、大同就医的参保职工分别在太原市山西医科大第二附属医院、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数据上传测试成功,这意味着朔州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时,持社会保障卡将实现医疗费联网结算。

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启动后,朔州市参保人员到省内其他地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其他地市到朔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医疗费用除自付部分外,其余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有效地解决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费用垫付多、负担重、报销不方便等问题。目前朔州市首批确定的四家定点医院为:人民医院、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第三人民医院。

今年以来,市医保中心以全省“社保服务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在市人社局党组的领导下,把为老百姓办实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作为工作出发点,在实现市内定点医院住院直接结算的基础上,又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为了推动这项工作,市医保中心早安排、早部署,于10月份启用了全省“三个目录”统一编码,并成功接入省级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与经办机构实时联网,并对县区的经办人员进行了操作培训,为一下步全市正式启用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打下了基础。

异地就医,河北省着手开始异地结算,为居民带来更多福利


记者昨日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河北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试行)》7月1日起开始实施。规程有了,实现直接结算又近了一步。

如何结算?项目按就医地自付比例按参保地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即参保人员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在本统筹区之外省内其他统筹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定点药店购药发生的医疗费(由商业保险机构支付的除外),通过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按参保地政策标准直接结算,参保人只需支付个人自付和自费部分;应由个人账户、统筹基金支付或应报销的划卡记账。

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医疗费直接结算项目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下简称“三个目录”),暂按就医地医疗项目执行,待全省“三个目录”统一后,按省统一目录执行;自付比例按参保地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省内异地就医要备案

参加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员、实行医疗费实报实销或医疗费统筹的离休人员、实行医疗费实报实销的6级及以上伤残军人,均属于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范围。

但河北省先启动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将生育保险、实行医疗费实报实销或医疗费统筹的离休人员、实行医疗费实报实销的6级及以上伤残军人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并按本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需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可能会碰到省内跨统筹区长期或临时两种情况。

长期异地就医参保人员,是指异地安置、长期异地居住一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因工作需要,长期异地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在职人员,在省内跨市级统筹区就医、购药的参保人员。

临时异地就医参保人员,是指因参保地医疗条件所限,按照逐级转诊制度,需转往上级医疗机构诊治的(以下简称转诊转院)参保人员;因出差、学习、培训或探亲期间,在异地突发疾病(急诊抢救病种),需临时在省内跨统筹区紧急诊治的(以下简称急诊)参保人员。

参保人员在省内跨统筹区异地就医的,应按事前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当然,参保人员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需变更或终止异地就医时,也应该按照参保地有关政策规定,事前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终止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河北省对于参保人员的情况都已经做了明确说明,市民可以按照自己的状况进行比对。先了解到自身的报销情况,做到防患于未然。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445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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