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讯: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社会养老保险处获悉,从今年5月份起,该处将推出一项惠民新举措与市邮政储蓄银行商定:每月1日至6日,由该行指派专人在市人社局北院二楼办事大厅设立专柜,集中为新办退休人员办理养老金存折(卡)开户事宜;其它时间段申报退休的新办退休人员,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邮政储蓄银行指定网点(附后)自行开设养老金存折(卡)。这意味着,届时,凡参加市本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新办退休人员退休后,不用再到邮政储蓄银行排队领取养老金存折了。
据悉,根据经办要求,新办退休人员在办理养老金存折(卡)开户业务后,凡属单位统一办理退休的,可将养老金存折(卡)复印件或开卡信息的复印件(与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及一寸照片交给单位劳资人员;凡属市社保处档案室办理退休的,则将资料交市人社局北院三楼档案室登记。这样新办退休人员办完退休手续后可“少跑一趟路”,且不用再去邮政储蓄银行排队领取退休养老金存折了。此举既方便了群众,又确保了养老金发放、领取更安全,特别是长期居住在外地的新办退休人员,可减少许多不便。
此外,因在邮政储蓄银行其他网点开设养老金存折(卡),不便享受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优惠政策,需要一些特定程序。为此,市社保处本着为民服务的宗旨,主动与养老金发放银行对接、协商,除了每月派专人设专柜在办事大厅办理开户外,邮政储蓄银行还在各城区主要交通要道口选择网点作为养老金存折开户办理网点,新办退休人员在指定网点办理,即可享受这一优惠政策。
市社保处相关负责人建议,新办退休人员最好办理存折,以便更直观地查看本人养老金发放明细情况。他同时透露,今后,市社保处将根据工作发展和实际情况,为企业离退休人员推出更多更好的便民服务举措。
对于上述两个表述,在今年3月期间,曾接到多起市民的来电咨询,质疑为何中山本地的政策与国家的法律规定不一致。查询发现,在今年市两会期间,有市人大代表也专门就此提出建议,希望能“免除中山退休人员缴交医疗保险费”。但近日获悉,因国家相关配套政策没出台,因此,中山的退休人员仍需按现行规定缴纳医保费用。
市民:
退休还要交
医保费负担重
早前,有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市民拨打本报的报料电话,称中山现行的医保政策让退休人员还要缴交医保费,增加了原本收入不高的退休人员的经济负担,这一做法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不相符。该市民表示,“如果参保人工作多年,在职时已每年缴纳医保费,但退休后还要一次性缴纳数额较大的医保费,或者逐月缴费直至死亡,否则就不能享受补充医疗待遇,这个规定很不人性化。”
人大代表:
中山政策与国家法律内容不符
与此同时,注意到,黄树标、陈君钰等9位市人大代表在今年中山市两会期间,联名递交了《要求免除我市退休人员缴交医疗保险费》的建议,提出现行的退休人员缴纳医保费用会加重他们的经济负担,认为《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对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是否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互矛盾。建议中山市对退休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执行,修改现行的《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退休人员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部门回应:
中山是按要求收缴费用
近日,市人社局对此进行了回应。据介绍,按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但目前国家未明确退休人员的累计缴费具体年限,因此,各统筹地区可按照各自规定的缴费年限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
市人社局表示,国家《社会保险法》当中的配套文件《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目前正在制定中,征求意见稿对退休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有明确规定。由于《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尚未出台,为使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政策与国家有关法律有效衔接,中山计划在《基本医疗保险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后,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及时修订中山本地医保政策。
此外,市人社局现阶段正在调研周边市有关退休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情况,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框架下,尽快出台中山市退休人员社会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有关规定。
有市民提出:如果在职期间已缴满25年医保,是否可以停止缴纳医保,退休后是否也可享受免费医保待遇?只有退休人员才能享受到缴满规定年限后不缴费也可以享受医保的待遇,“医疗保险是在参保状态之下才能享受医保待遇,如果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旦终止参保,就不能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参保职工退休时未达到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的年限,补缴费用包括其实际缴费年限与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相差的期间内,应当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全部医疗保险费用。
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生住房方面或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时,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怎样取住房公积金?根据相关要求,退休人员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如下资料:1、申请支取表一式2份;2、单位证明信1份;3、退休批复复印件1份;4、身份证复印件2份;5、住房公积金龙卡复印件1份(如果没有龙卡,单位提供往来收据);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提供《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尚未办理退休手续但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提供本人身份证。
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封存后,职工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对于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科研院所院士,如单位还在为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办理提取但不销户,可提取到账户余额的百元部分。
怎样取住房公积金——相关链接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住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退职)的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7.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9.出国、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本人、配偶或继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 住房消费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二) 销户提取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虽然大家日常生活中经常提到住房公积金,但是相当部分朋友对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并不是很了解。很多临近退休的朋友,都特别想知道离休退休人员如何提取公积金。本文在此将加以介绍,以帮助大家解决这一难题。
职工因离休、退休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对账簿或联名卡);(4)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5)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本人《离休证》或《退休证》,未取得离、退休证的,本人身份证上注明的年龄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5周岁),并由所在单位劳 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每个城市政策有一些差异,具体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南充离休退休如何提取公积金?南充离休退休人员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住房公积金储蓄存折;2、单位行政盖章的《南充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黄色);3、提取人身份证;4、离、退休证或离、退休批复文件。以上3—4项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公积金管理机构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般应由离、退休人员本人办理。遇国家政策调整,必需材料相应增减。每周五下午和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业务。
上海离休退休人员如何提取公积金?1、无离、退休证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提供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公积金提取
1、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记者王丹记者日前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今年我市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已从本月初全面展开,此项工作将持续到9月底。据介绍,今年认证工作重点是本地居住70岁以上、异地居住半年以上的退休人员,争取认证率达到100%。认证工作以街道为单位,本地居住退休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所居住社区认证。对行动不便、体弱多病的退休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将主动上门认证。在今年认证中微机下载数据没有的退休人员,各社区将填写《退休人员社区管理登记表》,做好纳入社区管理退休人员录入工作。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发函不回,发函退回、地址不详的人员,将进行登记。同时,今年我市还将把新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各街道、社区对新增退休人员开具《企业退休人员居住地调查表》,填写《退休人员社区管理登记表》,及时录入微机,纳入社区管理。对外地退休人员居住在我市的,我市居住地社区将协助其进行认证。本地退休人员到外地居住的,需到市社保局社区处取表,按相关规定进行认证。据市社保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为保证社保基金的规范管理,保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防范冒领等行为的发生,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中两年养老金资格未认证人员,今年市社保局将分期、分批停发其养老金,待认证后予以补发。市社保局希望广大退休人员配合各街道社区开展认证工作,以保证养老金的及时领取。
未达年限者退休一次补足
医疗保险政策专题吸引了广大网友发帖提问,自25日14时系统开放以来,共收到网友发帖75件,其中在线回复21件,涉及其他业务54件。从网友的发帖情况看,主要咨询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和办理程序,涉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个人账户、医疗保险住院待遇、医保门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续,以及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等问题。不少网友对于退休后医保的享受存在疑问,蒋晓光表示,根据政策,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职工退休时,应由管理单位在30日内持职工档案、退休审批表、基本医疗保险证卡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审核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从其被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下周聚焦事业单位招聘
虽然这次是医疗保险专题,但网友关于养老保险、小额担保贷款等其他业务的发帖占了较大比例。按照济南人社在线管理办法,济南市人社局将对涉及其他业务的54件发帖进行分类线下办理,安排相关业务处室和单位在3日内给予网友直接反馈。7日内将对现场和线下回复情况再逐一进行审核,完善系统静态网页。网友可以浏览静态网页,了解与个人情况相近的相关政策解读。
济南市人社局提醒广大网友,为了提高“济南人社在线”在线办理效率,请按照上线专题安排有针对性的发帖提问。“济南人社在线”第二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专题将于下周五准时上线。
日前,记者从市机关事业单位保险中心获息,截至6月30日,我市已完成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工作,月补发工资增加了206余万元,合计补发1872余万元,共有5993名离退休人员受益。
根据《辽宁省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实施意见》,市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保险中心积极组织了这次调待工作。由于涉及到事业单位每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待遇问题,中心领导班子非常重视,全力以赴完成好这项工作。在操作层面上,他们协调市劳动保障信息化中心,改变过去人工录入操作方式,开发编制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新的软件平台,减少了在操作上的录入时间,避免了操作过程中的失误,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仅用了一周时间就准确地完成了这次调待工作。
在人员安排上,他们加班加点地工作,以克服人员不足,并且强化责任意识,制定相关责任制度,本着边审理边录入的工作程序,责任到科、责任到人,以确保调待工作的顺利实施。在调待养老金过程中,他们严格的按照增加离退休费的办法对数据进行核实比对,遵照时间结点,按照标准对离休费、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无职务(技术等级)人员退休费等进行细致的调整,以使这项党和国家惠及广大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好政策得以充分落实。
到昨天为止,我们谈了5天的劳务工医疗保险。从今天起,我们将分8期谈一谈社会医疗保险。
深圳于1996年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3年颁布实施《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及其配套文件。我市社会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及其所属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和具有本市户籍的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中的本市户籍从业人员也参照执行。
具体而言,社会医疗保险包括了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等制度,实行和遵循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等原则。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金管理模式,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则实行社会统筹。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又分为综合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两种形式。凡是具有本市户籍(含蓝印户口,以下同)的在职人员;退休前具有本市户籍,由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退休前具有本市户籍,参加原养老保险行业统筹并由广东省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在职人员都可以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经用人单位申请,非本市户籍的在职人员也可以参加综合医疗保险。
对于非本市户籍的在职人员;由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非本市户籍退休人员;具有本市户籍,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则可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
参加综合医疗保险或住院医疗保险的人员应当同时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
具有本市户籍的在职人员应当同时参加生育医疗保险,退休人员不参加生育医疗保险,非本市户籍的在职人员暂不纳入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其生育医疗费用按照《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五条的规定解决,即在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所在单位应全部负担,但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不适用以上办法。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深圳企业在市外设立的分支机构、办事机构的职工,参加机构所在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在本市就业的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员的医疗保险,则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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