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汇总,七台河市失业保险工作突出

2021-05-05
失业保险的知识

东北网11月24日讯今年,七台河市人社局失业保险扩面、保费征缴、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等工作全省领先,在近日下发的《全省失业保险工作情况通报》上受到省人社厅通报表扬。

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被列为市政府20件民生实事之一,按照上级要求,市人社局积极主动工作,把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积极开展调研,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市级统筹方案,经多方征求意见、多次协调,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出台了我市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方案,10月份起实行市级统筹。

失业保险信息化建设全面上线。我市失业保险上线工作率先在全省通过了验收,失业保险业务实现了网上操作,今年失业保险财务也实现了上线,解决了手工记账工作量大、管理落后的问题,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失业保险扩面、保费征缴全省第一。以私营企业和事业单位为扩面重点,加大政策宣传和检查力度,联合劳动监察、地税、工商等部门多次组织召开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劳资人员参加的社会保险扩面座谈会,并在会后加强跟踪督办,使多家用人单位参保登记、缴费或补缴欠费。到10月末,全市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为91306人,新增参保职工4519人(占全省参保扩面人数的56%),新增参保企业70余户;失业保险费征缴4880万元,完成省厅下达全年计划的158%,完成率在全省排名第一。

确保失业人员领到失业保险金。上调了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的每月365元提高到每月490元,提高34%;为1067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172万元,发放率为100%。

继续开展失业动态监测工作。每月定期与30家重点监测企业进行联系,确保每月监测数据及时上报,为上级领导掌握就业失业情况提供了第一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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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湖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运行良好


市委副书记、市长马以日前在调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时强调,要认真落实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高认识,正确把握原则,科学设计制度,积极稳妥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我市的社会保障体系。副市长方新旗陪同调研。

马以一行实地走访了在全市率先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试点的德清县钟管镇东舍墩村,与村干部和村民亲切交谈,详细了解基层群众对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想法和意见。64岁的村民潘新妹一次性交纳了6000多元的养老保险金后,在次月就拿到每月120元的保障金;村民倪敏儿为99岁的奶奶曹法珍办理了养老保险。在东舍墩村,村民参保率达到90%以上,村民对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非常欢迎,纷纷表示新制度的建立不但让群众享有了基本生活保障,还促进了家庭和睦、村庄和谐。

在充分肯定了德清县和有关部门所做的工作后,马以指出,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实现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关键举措,是落实市委关于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若干意见的重要着力点,是有效化解老龄化问题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马以强调,要科学设计符合湖州实际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设计时要深入调查研究、正确把握原则,从源头上将这项惠民制度明确目标、定好基调、找准方向。要坚持城乡统筹。将广大农村居民和城镇无社会保障居民统一纳入制度范围,通过提高制度吸引力和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积极鼓励和引导广大城乡居民自愿、自觉、自发地参加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来,充分体现制度的公平性和普惠性。各地区要立足实际,从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出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期盼相符合。

马以强调,要积极稳妥推进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各项工作。各县区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全面指导协调各项工作,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做好试点总结,尽早形成成熟可行的实施方案,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老有所养。

保险知识,高风险工作的保险规划


刘女士今年36岁,在某酒店后勤部门工作,丈夫程先生40岁,是北京市的出租车司机,儿子小岩今年15岁,正在上初中。刘女士一家没有住房贷款压力,家庭月收入7000元左右,一家人每月的花销在3000元左右。因为收入有限,所以刘女士想为丈夫投保一些经济适用的保险,另外,儿子小岩快要上高中了,以后考大学还要一笔支出,想购买一种无风险返还型保险。

保障分析

购买保险不仅是家庭保障的基础性投资,更是家庭防损性投资,是家庭收入损失的补偿。如果一个人遭遇意外或者疾病风险,就意味着他首先要承受这个风险带来的损失,如治疗费用的支出等,其次要承受因健康下降无法工作而导致的收入丧失,而后者对家庭的意义更为重要。

刘女士丈夫的职业风险较高,又是家庭收入的主力,优先为其购买充足的人寿保险必需而又急迫。通过媒体相关报道我们得知,出租车司机由于工作时间长,长期处于紧张状态等原因,致使其较常人面临更高的健康风险及意外风险,所以建议刘女士的丈夫优先考虑健康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刘女士一家月净收入为4000元,年纯收入接近5万元,合理的保险费用支出应该控制在家庭年收入20%以内,即1万元以内的保费支出较为合理。保险保障的总金额在年收入6倍以上较为合理,即刘女士丈夫的保险金额可在30万元以上。

鉴于刘女士家庭实际收入及保障情况,建议为刘女士儿子优先投保消费型重大疾病保险,360元/年即可建立起10万元的重大疾病医疗账户,投保年限可自由选择。

救助保险,绥化市启动两低人群医疗救助保险工作


绥化日报绥化6月19日电6月16日,记者从全市低保对象和低收入人群医疗救助保险工作会议上获悉,从6月份开始,我市全面启动城市低保对象和低收入人群医疗救助保险工作,这标志着我市在解决民生问题上又进行了一项新探索。

试行办法规定,医疗救助保险参保对象患一般疾病,在指定的医疗就诊住院发生的费用,由当地人寿保险公司在规定的救助保险金额范围内,扣除100元免赔额后,按比例进行给付,每人每年最高累计限额为1万元;对已参加当地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医疗费用额度较大的城市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家庭人员,参加医疗救助保险后,其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至封顶线之间扣除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部分后需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当地人寿保险公司按照55%的比例进行保险赔付,每人每年累计最高给付限额为2万元。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以上部分按照比例进行保险赔付,每人每年最高给付限额5万元;对未参加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市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家庭人员,参加医疗救助保险后,其医疗费用超过一般疾病住院医疗救助保险最高限额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比例进行赔付,每人每年最高限额为7万元;对于需特门诊治疗(如尿毒症门诊透析、癌症放化疗、肾移植抗排异反应患者)的参加医疗救助保险人员,每半年或一年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扣除100元免赔额后,按照40%比例进行给付,每人每年最高限额为2万元。

市委常委、副市长夏永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民政局代表市政府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分公司签订了城市医疗救助保险协议,各县(市)区民政局向市民政局、县(市)区人寿保险支公司向中国人寿保险绥化分公司领导递交了责任状。

市政府秘书长康长桥主持会议。

保险知识汇总,吉水县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办法》规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家庭(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门诊费用适当补偿,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凡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本县户籍的城镇居民,都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家庭(个人)缴费、政府适当补助和其他渠道相结合的筹资机制筹集基本医疗保险费:成年居民每人每年缴费150元,其中个人缴费90元,财政补助60元;未成年居民(指参保时未满18周岁者)或者已年满18周岁的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学生,每人每年缴费50元,其中个人缴费30元,财政补助20元。城镇低保对象、国有农林水困难企事业单位和城镇困难大集体企业的退休职工、已失业又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六类参战人员、以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负担。及时、足额、连续缴纳参保费用的参保对象,可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免费健康咨询、健康教育、建立健康档案等卫生服务;可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时享受有关优惠优待卫生服务以及享受《办法》规定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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