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险 你保了几个

2021-04-15
车辆保险知识大全

相信很多车主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自从买了车就不断的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打来电话,询问是否要投保该公司的某某险。拥有爱车的人有很多,懂车辆保险的人却只有少数。面对保险代理人的推销,这些车辆保险产品你了解多少?你给自己的爱车,都投保了哪些保险?

按照目前的政策,车主上路前必须购买交强险。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这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规定,费率全国统一,新车上路必须购买;另一种就是商业险,目前各保险公司的车险条款基本都是统一的。当前,保险公司车险的商业险险种通常由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身划痕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

■第三者责任险:被保险人或者驾驶人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让第三者受到人身伤亡或财产的损毁,应该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赔偿。

■车辆损失险:车被撞坏后,保险公司可以为您修车,按新车购置价投保,根据厂牌型号由统一的车辆购置价格报价平台确定投保金额。

■全车盗抢险: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车上人员责任险:指负责赔偿保险车辆交通意外造成的本车人员伤亡。

■玻璃单独破碎险:是指投保人对被保车辆的挡风玻璃和车窗玻璃(不包括车灯、车镜玻璃)进行投保。在保险期限内,被投保的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挡风玻璃或是车窗玻璃单独破碎,保险人就会按实际损失负责赔偿。

■车身划痕损失险:在使用过程中,被他人剐划(无明显碰撞痕迹)需要修复的费用。很多保险公司并没有这个保险项目,对于一些经济车型来说,也无须投保此险种。

■自燃损失险:由于自己车内的油路、电路、线路等供油系统发生问题、机动车运转摩擦引起火灾,造成车辆的损失,在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为减少保险车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不计免赔特约险: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如果不投保该险,出险时,全责扣20%,主责扣15%,同责扣10%,次责扣5%。

保险专家建议广大司机,车辆保险单一,省钱但不省心,组合车辆保险保障内容全面而且价格实惠。近期车险频道全新上线,您可以登录网站,在线选购适合您爱车的车险产品。

相关阅读

车辆保险法你了解多少


对于大多数车主来说,车辆保险的投保和理赔都是一件费心费力的麻烦事情。而车辆保险法规更是让人感到有点难懂,这给许多车主带来了不小的麻烦,轻则耽误了大量的时间,重则浪费了不少的钱财。其实,只要车主们牢记为汽车购买保险的法则,并在投保和理赔的过程中巧妙地加以运用,将会让您的车险投保变得更加简单。

李先生今年40岁,开了15年的车,也就是说,李先生跟车辆保险打了15年的交道。在与车险的实际接触中,李先生总结了自己的一些经验和心得。

首先,车主们需要注意车辆保险法规的变动。我国汽车类法规条例常常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消费者需求的发展等因素同步发展。机动车保险法规的完善意味着车主们以前的许多不在理赔范围内的损失有可能将获得赔偿,也可能之前的一些条款发生了微调,影响到车主们的车险理赔。例如2009年新的《保险法》正式实施后,就规定了当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应在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的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内进行赔偿。李先生还解释说,新法实施后,给旧车投保时可以不再按照新车价投保,而可以按照旧车的当前价值计算保费,因而使车主们支付的保费更低。

其次是一些理赔环节法规的变动。车辆保险法规在理赔环节的调整大多都是为了提高理赔的效率。例如2009年2月实施的“互碰自赔”条例,即对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不涉及人伤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由各自保险公司直接对车辆的损失进行查勘、定损。李先生强调说,虽然“互碰自赔”提高了车险理赔的效率,但是车主们还是需要注意一些技巧。比如,必须事故当事人同意“互碰自赔”处理办法,才能按照“互碰自赔”办理。此外,还必须由交警认定事故双方均有责任,或当事人根据快速处理的规定自行协商确定各自均应承担事故责任,才能实施“互碰自赔”。

买了汽车就得上保险,车主非保险方面的专业人士,面对一大叠关于车险条款的介绍资料,难免会产生云里雾里的感觉。投保车险,车主不一定要通晓全部车险条款,但是需要注意重要的条款,以免投保后得不到相应的保障。平安车险专家轻松解读车险条款,对相关重要条例作出解释说明,让车主对相关条例看得明明白白,走出车险投保误区。

一、《车险条款》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投保时同类车辆新车购置价值,超过的,超出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新车购置价的,除保险合同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新车购置价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这里的新车购置价指的是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平安车险专家在此提醒广大车主,要注意避免不足投保或超额投保。不足投保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而超额投保也是不合理的,因为车主不能获得与投保额相对应的保障。

二、《车险条款》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因此,平安车险专家提醒车主要避免重复保险,如果你在一家保险公司投险后,不要再从另外的保险公司投保。

三、《车险条款》规定,以下六种情况不理赔:

(1)酒后驾车、无照驾驶、未年检不赔。

具备以上情形者,司机并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发动机进水后再启动造成损坏不赔。

车辆进水,司机强行打火造成损坏,属于操作不当,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3)自己加装的设备不赔

一旦撞车造成损失,保险公司不会对车主自行新增的设备赔偿。但车主可以投保“新增设备损失险”来获得这一部分保障。

(4)部分零件被偷不赔

“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被损坏”为除外责任。因此防盗装置和安全的停放场所必不可少。

(5)放弃追偿权不赔

一旦出险且责任在对方,如果放弃向对方要求赔偿,则意味着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6)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

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发生了碰撞、被盗等损失,责任在修理厂方,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因此,驾驶人在维修和保养爱车时,要选正规的修理厂。

你知道保险的几个关键时期么?_保险知识


买保险就是买放心,但是从购买保险到保险公司承保,以及发生保险事故向保险公司索赔等整个保险过程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投保人要获得一份放心的人身保险,就要注意对人身保险中的几个关键期予以把握。

下面我们就让专业的保险代理人协同专业保险领域律师一起阐述这些关键期,便于客户经理帮助客户了解和把握,事先的点滴了解和防范,胜过事后百倍的弥补和法律纠纷。

空白期

保险空白期是相对于保险合同生效期间而言。《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从《合同法》的角度分析,保险合同的成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承诺生效时合同才成立。一般认为投保人填写投保单是要约行为。投保单交给保险公司时该要约生效。

投保人填写投保单的同时交付首期保费,已经成了国际保险业约定俗成的惯例。从投保人缴纳首期保费到保险公司出具正式保单之前的这段时间,被称为“保险空白期”。

对客户经理而言,要让客户在投保之前了解并认识到“保险空白期”及风险的存在。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在没有拿到正式的保单之前,发生保险事故后很有可能无法获得赔偿,所以要提醒客户投斌应当及时让其保险代理人上缴款项,并且可以通过热线查询和要求保险公司及时签发正式保单并取得该正式保单。

责任期

保险合同生效后,是否一定意味着保险责任的开始?答案是否定的。有些保险合同一生效,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就开始了,但有些保险合同却并非如此。

这里就涉及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和保险责任期的区别。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可以和保险责任期相同,但在保险合同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两者就可能不一致了。

保险合同的有效期是指保险合同自生效到终止的期间。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危险发生后,造成保险标的损失或者约定人身保险事件发生时,保险人所承担的经济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责任开始的时间是保险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时间,从保险公司承担责任开始到终止的期间为保险责任期。在此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反之,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开始的时间才是被保险人真正享受保险合同保障的时间。

例:2000年4月29日,某公司为全体职工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公司收取了保险费并当即签发了保险单。但是在保险单上列明的保险期间自2000年5月1日起至次年4月30日止。

2000年4月30日,该公司的职工王某登山,不慎坠崖身亡。事故发生后,王某的亲属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申请,但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在该案中,保险合同明确规定了保险责任期间开始于2000年5月1日,而保险事故发生在2000年4月30日,正好在保险责任期间外,所以,保险公司对发生在保险责任期间之外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因此,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险责任开始的时间,该时间可以约定在合同生效前某一时间点,也可以约定在合同生效后某一时间点。

实际操作中,一般情况有:

(1)追溯保险,即保险责任期间追溯到保险期间开始前的某一个时点。也就是保险人对于合同成立前所发生的保险事故也要承担保险责任,通常适用于海上财产保险合同;

(2)观察期的约定,一般是合同生效若干日(比如90天、180天)后,保险人才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即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在保险合同生效之后。比如健康医疗险合同通常有观察期的约定,在观察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观察期

又称为等待期,一般是指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一定时期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所致的医疗费用,保险人不承担责任。与疾病因素有关的保险,也就是说大部分医疗保险单有观察期的规定,但意外伤害类的保险没有观察期。观察期的实行意味着保险合同虽已生效,但被保险人并不能马上获得保险保障,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尚未开始,只有观察期届满后,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才开始。

例:邬女士在2003年12月1日买了一份女性重大疾病保险,该保险的观察期为60天。2004年1月5日,不幸降临到邬女士身上,她被查出患有乳腺癌。她了解到,重大疾病保险是即时给付型保险,只要医院确诊就可以获得足额保险金。她遂于2004年1月8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请求。但保险公司查看保单情况后,做出拒赔决定,理由是:该保单还在观察期内,保险公司不需要承担保险责任。

观察期的设立并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而是由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中规定的,对保险公司而言是一种免责条款。根据《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犹豫期

也叫冷静期,是指在投保人、被保险人签收保险单后一定时间内,对所购买的保险不满意,可以无条件要求退保。

它的产生,是为了防止客户因一时冲动而做出购买保险的决定,因此对于客户来说,它无疑起到了缓冲器的作用。需要注意的是,与观察期一样,犹豫期并不是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是需要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来确定。据了解,众多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都有犹豫期的规定,一般犹豫期为十天,在这十天内投保人随时可以反悔、撤销保险合同,保费也将无条件地退还给投保人。犹豫期是投保人不可忽视的权利。

在这里要明确的是,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要求解除保险合同。只不过如果超过了犹豫期再退保,投保人就不能要求全额退回已缴纳的保费,只能部分退回,即保险公司将代理人的佣金和管理费等费用扣除后,把剩下的现金价值退还给投保人。但现金价值和缴纳的总保费相差悬殊,通常一旦超过犹豫期后,因投保初期投保人交费少,保单成本摊销大,越早解约,保单的现金价值相对于所缴保费的比例越低,此时投保人的损失也就越大。

因此投保人必须充分利用犹豫期,冷静考虑自己投保的险种、期限和保障功能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如有不满意处,应在犹豫期限内通过保险代理人或者直接与保险公司协商、进行变更或要求无条件退保,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宽限期

宽限期是指在分期缴纳保险费的保险合同中,在首次缴付保险费以后,如果投保人在各分期到期没有缴费,保险公司将给予投保人60天的宽限期限,投保人只要在宽限期内缴纳了保险费,保险合同就继续有效。

根据《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如果被保险人在宽限期内没来得及缴费就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要对此负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应扣除当期应缴纳的保险费。规定宽限期的目的是对保单所有人非故意的拖欠保险费提供一些保护,此外也给经济陷入困境的保单所有人提供一个较为宽裕的筹款时间。

保单中的5个关键期

时期含义天数

空白期交纳保费的时刻,并非就是合同生效的时刻至少1天

责任期合同生效后,并非意味着理赔随即生效1-2天

观察期健康险保单的特殊性所在60天

犹豫期这段时间内可以无条件退保10天

宽限期如果忘记了按时交纳保费,这段时间内还可以弥补60天

投保人尤应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认真阅读保险合同条款,看保险合同中有无犹豫期的约定,如果有则可放心购买,尽量充分利用“犹豫期”的相关规定条款;

2收到保险单后,一定要亲自填写保单回执(尤其是日期),因为保险公司对犹豫期的认定,是以回执日期为起始日进行计算的;

3万一需要退保,投保人无需任何理由,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口头请求无效,并且请注意时间期限。

提示:以上的几个关键期,有的是在任何一个人身保险中都存在的,比如空白期、责任期;有的是在特定的人身保险中存在,比如观察期、犹豫期;有的则是在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比如宽限期。观察期、犹豫期一般是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而产生,宽限期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根据《保险法》的直接规定而产生。宽限期给予未及时续保的投保人以特殊保护,但这种保护也是有限的,投保人不能对人身保险合同一签了之,应对人身保险合同的续费问题加以足够重视。这些关键期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在享受权利、承担责任上的分水岭,投保人稍有偏差就可能得不偿失,失去投保的意义。

清楚了车辆全险包括什么险种


目前的车辆全险包括什么内容,主险和附加险两大部分。其中主险包括车辆损失险部分和第三者责任险部分。附加险主要包括9个: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

细数车辆全险包括什么

一、车辆全险包括什么基本险?基本险又称主险,指不需附加在其他险种之下、可以独立承保的险种。除了国家强制投保的交强险之外,平安车险的基本险部分包括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共四个独立险种。选择“全险”,则意味着投保全部四种基本险,确实可以有效预防损失。

二、车辆全险包括什么附加险?附加险指附加在基本险合同下的附加合同,可以用相对较少的保费辅助基本险形成更全面的保险。平常所称的“全险”中除了四种基本险外,一般还包括作为车损附加险的两个险种:玻璃单独破碎险与车身划痕损失险。实际上,基本险附加险共有几十种之多,且各家保险公司具体承保险种稍有不同。

三、车辆全险包括什么不计免赔条款?不计免赔条款分为基本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和附加险基本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投保不计免赔险,相应险种通过事故责任划分确定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但是不计免赔条款并不非适用全部险种。如保险条款中明确有责任免除和绝对免赔条款部分,则仍由被保险人承担。例如王先生的车辆划痕是由其儿子造成,符合责任免除条件,因此无法得到赔偿。

专家提醒,那种认为投保了汽车全险,保险公司就包赔一切的想法,是对“全险”片面化的误解。所谓“全险”并非一个险种,只是投保了基本险、附加险常见险种及不计免赔险的“组合险”。即便投保了所有险种,各险种理赔时也都存在一定的免责条款。最后,车主投保前须研读保险车辆全险包括什么,认清车辆全险包括什么险种,从而巧上车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2010年10月,海南经历了连续的强降雨,不少车辆在水中被泡受损,林先生开了不足半年的新车也是其中之一。不过当时林先生并不担心,因为他觉得自己投保了“全险”,保险公司会承担所有损失。新车全险包括什么险种呢?车辆所有损失真的能获得全赔吗?

受灾后,林先生到承保新车全险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却告知,只能赔付车身泡水的损失,发动机的损失不予赔付。维修费用最贵的发动机不能获赔,这让林先生很受伤,同时也有疑惑:“全险”不是应该“全赔”吗?究竟新车全险包括什么险种呢?

业内人士指出,很多车主和市民对新车全险存在认识误区,甚至连车辆全险包括什么险种都不清楚,这既不利于保险公司尽快完成理赔程序,也不利于获得应享有的全部赔偿。该人士提醒车主,要认清自己所投保的险种,根据合同规定申请赔偿。

“全险”并不等于“全部险种”

根据业内人士的解释,“全险”只是人们日常一个通俗的说法,从保险业内来说,“全险”的说法并不准确。事实上,机动车辆商业险有很多种,主要比如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车损免赔额特约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油漆单独损伤险等,此外还有若干附加险种。每个险种的投保的对象、责任和理赔都不相同。

因此,如果一些代理保险公司推销新车全险的时候,车主一定要搞清楚车辆全险包括什么险种。一般来说,人们所称的“全险”是指购买了主要的机动车辆商业险,特别是指机动车损失险等。其也有特定的保险范围,只能范围内赔偿。以林先生为例,如果他仅仅只投保了机动车损失险,那么因为发动机泡水或涉水行驶中二次启动发动机而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确实是不赔偿的。

如何为发动机投保

如果车主在投保机动车损失险也购买了涉水附加险,那么强降雨和泡水造成的车辆损失基本都可以获得保险公司赔偿。也就是说,如果林先生投保了涉水险,发动机的损失也就可以获得赔偿。

经过此次水灾后,林先生终于弄清楚了新车全险包括什么险种,并表示,下年投保车险的时候一定要认真分析自己的需求,为自己量身定制车险组合,而不是一味地“求全”盲目投险。实际生活中,有许多车主和林先生一样,对保险事宜并不了解,在这里,笔者要提醒各位,只有详细了解保车辆全险包括什么,才能有效保障财产安全。

保险有6大误区!你中了几个?如何解决?


没什么存款先不买,等以后有钱了再买保险;我有社保,看病都能报销,用不着买保险;别买小公司的保险,万一出事了不给赔;选保险要一定要带分红性质的,可以赚钱才不会亏。以上这些买保险时的想法,你是否也有过呢?

有买保险的意识是好事,但有时也会存在一些的认知误区,以至于在给自己配置的时候没合理的选择。

那么,保险究竟会有哪些误区呢?

一、没钱不买

有些人只要一说到买保险,就会觉得这是有钱人的事,只有他们才会买保险。而像自己这样没钱的就没必要买,花那么多钱买保险,还不如管好自己的吃喝拉撒就够了。

其实不然,事实是越穷越要买保险。

试想一下,如果你没个几十万的积蓄,万一哪天真得了大病,治病的钱哪里来?是借钱还是靠众筹呢?如果没借到治还是不治……

买保险不是会让你变穷,而是为了在真遇到了风险,所带来的经济危机转嫁给保险公司承担,给自己一个心安。

二、跟风买保险

前面我们说到没钱不买,那这里也说说有跟风买保险的事儿。

在买保险前,很多人觉得身边同事或亲戚都在买的就是好的,也就跟着一起买。就像去吃饭时,看哪家人多就选哪家饭店。

以这种情况买保险,必然会买错。到最后发现保额低保费高,保障内容又不是很适合自己的保险。每个人的需求都不同,不要因为周围人买了,就盲目跟风。买保险前,应认真想想再搭配适合自己的保险。

三、有社保就够了

很多人认为看病有社保就完全够用了,社保是国家的,绝对的安全可靠。但是生病报销社保是有限制的。

1、仅限社保内用药,没有在医保范围里的药品和项目需要自费,像很多重大疾病需要的进口药,这些社保都不报销。

2、无法做到100%报销,一般是50%-90%。通常社区医院治疗费用报销90%,非社区医院治疗报销比例会降低,(各地标准不同),总之越好的医院报销比例越低。

3、有报销上限,各城市的标准不同,通常20万封顶。

如果不幸患癌或其他重大的疾病,医疗的费用支出是巨大的,单靠社保无法解决大部分的医疗费,社保报销后剩余的部分需自己承担 。

所以,小病靠社保,大病还得靠商业保险。

四、只选大公司,小公司容易倒闭

很多人在买保险时很喜欢问:哪家保险公司好?公司大不大?只以保险公司大小说事,其他没听过名字的保险公司就容易是骗子,以及觉得不够大的公司很容易破产倒闭,怕买的保单后续得不到理赔。

保险公司的大小跟它的产品好不好没有直接关系,也不能以保险公司的大小来评判理赔能力。

其实,你认为的保险小公司并没你想象的那么小。

根据保险法规定,一家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净资产。再来说保险牌照,这是极其稀缺并且含金量巨大,有钱都不一定能有牌照。

另外,不仅在成立时有严厉的要求,对于保险公司在后续的资金运用的监管、偿付能力的监管,以及再保险机制的监管都是极其严厉的。

所以,保险公司只有相对的大小,但凡能开得起保险公司的实力都不容小觑。名气较响亮的大公司都是基于几十年的市场运营,其他保险公司虽然没有那么高的知名度,但一样都是受保监会监管的正规公司。

五、买保险为了投资理财

有些人在买保险的时候,首要关心的是投资回报率和是否返本,但保险不是存款也不是投资,过分看中投资可能会失去本身配置保险的意义。

一定要记住,保险最主要的功能是转嫁疾病和意外风险,用尽可能小的成本撬动更大的杠杆。

六、网上投保不放心

现在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都会把一些产品放到网上售卖。对于在网上买保险,问的最多的是“价格比线下买便宜那么多,会不会不靠谱”,“能不能理赔”。

小编想说,真的请放宽心。

第一,价格会更便宜,是因为没有“中间商”赚差价啊。设想下保险公司在线下开设营业点,要考虑员工工资、销售人员的销售成本等费用支出,而网上售卖则可以完全省去这些费用,可以更大的让利打响知名度。

第二,网上投保的电子保单一样具有法律效应,跟纸质保单是一模一样的。两者的区别只在于购买的渠道不同而已,但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只认保单,根本不在乎你是从那里买的,因为最终还是保险公司赔偿。

第三,只要正常投保、没有隐瞒病情未如实告知和没有恶意骗保的情况,符合理赔条件,保险公司都不会赖账不理赔的。

最后,建议大家在买保险时,勿盲目跟风买保险,也勿过分追求保险公司大小。应根据自身需求优先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合理的搭配。在保障相似情况下,再对比背后的承保公司。​​​​

年纪大了怎么避免进入“保险真空”阶段,教你几个妙招


我们都知道,人上了年纪总是容易出现这样那样的身体不适,患病的几率大大增加,如果年轻时提前购买了一些保险的话还好,如果没有的话,其实上了年纪之后,再购买保险就非常非常难了。

保险公司也深知老年人的赔付几率高,所以老人,尤其是高龄老人,一直处于“保险真空”地带,能选择的产品非常少。

通常来说,目前市场上针对老年人的保险主要有3类,分别是医疗险、防癌险、意外险。

医疗险的购买对年龄和身体状况会有要求,年龄太大或身体有问题,如糖尿病、三高或者其他病史都是不能购买的,即使可以购买,保费也偏贵。

第2个就是防癌险,如果由于年龄的限制或者身体健康状况无法满足医疗险的投保要求,防癌险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防癌险是属于重疾险的一个品类,也是属于“确诊即陪”的,但是保障的疾病种类只有一种,就是“癌症”,但这也可以帮助我们规避到很大的风险了。

这种保险的价格也并不便宜,悦悦就给自己67岁的母亲买了一款交费10年,保障10年,保额为15万的防癌险,每年的保费是3630元,也还是比较贵的。

最后就是意外险,意外险是老年人可以购买的门槛最低的保险,除了对年龄有要求,其它没有什么要求。针对老年人的意外险,除了通常的意外险保障内容,一般还会包含骨折等老年人容易发生的意外保障。

为老年人购买保险,可以依据自己的经济条件在医疗险、防癌险、意外险中进行选择,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话,当然都购买是最好的。

有人会对老年人的重疾险抱有疑问,不知道该不该买,重疾险对于年龄大的老人是不合适的,因为高龄老人的重疾险保费很贵,保额还不高,这样是很不划算的,还不如自己存钱应付风险。

悦悦的父母和公婆都已经60多岁,甚至接近70岁了,可购买的保险也很少,甚至意外险都不多,最近悦悦努力也在为他们寻找合适的保险。

最后我帮他们都购买了一款叫“孝心保”的产品,这个产品是太平人寿的,这个公司是央企,信用还是有保障的,另外这款产品的一个好处就是80岁以下都可以投保,性价比相对来说也还是不错的。

“孝心保“一年的保费是365元,获得保障是普通意外身故10万,普通意外残疾是5万,公共交通意外身故20万,公共交通意外残疾15万,意外医疗可报销1w,骨折双倍赔付,意外住院有每天100元的津贴,如果大家也对这款产品有兴趣的话可以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了解。

保单,做好保险服务 你就成功了


服务是营销中的一项很重要的项目,当我们在营销过程中打动客户取得成功后,售后的服务没做好,那你还是失败了。

不管营销任何产品,有营销,就必须有服务的环节。保险公司的服务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当然是从递交保单开始的。只是,大部分的营销人员一旦把客户的保单签下来,其热情就会锐减,注意力就转移到开发新客户上面去了,常常忘记把客户的保单送过去,在他们心里,客户保单下来了就意味着保险营销的结束,这是做保险营销失败的最大原因,也是根本原因。

细心做保单

围绕着客户保单可以做很多事情,但前提是要细心。递交保单的目的是进一步让客户弄清楚他所投的保险的内容和意义,自此与客户建立一种互相信任的长期服务关系,为下一步服务和深度营销打下基础,而绝不是急功近利,立竿见影。而许多营销员在递交保单时就迫不及待地请求客户做转介绍(目前的销售流程课件上也是这么教的),甚至把递交保单作为寻求转介绍的重要手段,这是错误的做法。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客户就这份保单会生发出许多问题和疑问,这就需要我们细心打理。例如:自己设计一个很有个性又体现你个人服务理念的保单封套;将客户所投保险的保障内容和主要事项简明扼要地罗列详细,打印到一张精美的信笺上,同保单一起呈送给客户;选择一个合适的时间,事先约好,郑重地将保单亲自送给客户,再一次跟他陈述这份保险的保障内容以及重要意义。这样,我们在营销中与客户建立起来的信任就依然持续,客户也可以感受到我们服务的关怀了,而我们的成功就迈出了第一步。

主动做保全

在客户保单有效期间内,往往免不了一些保全工作,最常见的有客户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的变更;附加险事宜、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身份信息的变更和补充、保单复效(原来服务得好的不会产生此类问题)等等。客户一旦有这样的变化或者需求,就应当主动与客户取得联系,亲力亲为,不要等客户来找。这样做不但客户满意,而且对营销员自己也有很大好处,起码不会与客户失去联系。

另外,诸如客户保单续期缴费(转账)、质押贷款、理赔资料的完善和相关手续的办理、保险金或红利领取等事项,都应当主动出面帮助客户办理,这些客户需要办理的事项,都是我们为客户提供服务的确切理由,我们的服务尽在其中。

好好用节点

中国人有逢年过节走亲访友的习惯,此时,一定不要忘了我们的客户。换句话说,走亲访友让我们维系了亲情和友情,而走访客户则保持、维护和延续了我们的保险营销生涯。所以,我们很有必要利用好每一个节假日(即节点),把节点的文章做足、做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别待在家里,也别只顾亲戚朋友而忘了客户。每一个节点都是最好的服务时机,不同的节点又可以变幻出不同的服务方式。

客户家的红白喜事、生日、门市开业日,其家父家母的寿诞日、孩子升学结婚就业,本人升官、发财、喜迁新居以及家装完毕等等, 甚至客户保单周年日都可以上升为“节点”,于是,我们的服务又上了一个台阶。

特色做服务

服务没有特定的方式,没有人能说得出服务的规范做法是怎样的。殊途同归,只要是客户喜闻乐见的,就是恰到好处的。相反,就是不恰当的,流于形式的。所以,服务不能随大流,而要有特色,有个性,要贴近生活,符合客户的实际需要。一句话:实实在在服务!

例如:客户患病住院了,你未必花很多钱买高档补品才令客户满意,之前的保险能用得上,协调主治医师做好理赔前的一切准备,亲自帮客户完善所有理赔资料,整个过程尽量少让客户跑腿。协调公司有关部门尽快理赔,这便是最好的服务了,客户会发自内心地满意,甚至是感激。

不把客户当“外人”,常走访,常沟通,常交流。把营销和服务齐头并进,做好营销的同时,在适合的时间,做好保险服务,让客户体会到我们的营销理念,体会到我们的用心,那我们就成功了。

保险知识,你的家财安全 你做的了主嘛


目前,市场上家财险分普通型和投资型两种。普通型保费在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保险期限多为一年,保额从10万元到30万元。发生损失时,投保者只需将损坏物品的价格证明以及气象证明拿到保险公司,就可得到赔偿。保险期满后,所交纳的保费不再退还,继续投保需重新办理手续。

投资型家财险保费较高,有的高达上千元,保险期限为三年或更长,投保对象也有一定针对性。例如根据自住者、出租屋的房东、租房者的需求不同,投保者根据需求选择相应产品。例如,某财产公司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中的“出租无忧”,就是专门针对出租房进行保障的。这类保险可涵盖房屋出租人责任保险,保险期间,如被保险人出租的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发生火灾、爆炸、电气线路或电器设备漏电、煤气泄漏、房屋或室内物体倒塌等,造成房屋承租人或其家庭成员人身伤亡的,可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此外还有一些投资型产品,例如某财险推出“金牛第三代投资保障型家财险”,此产品收益率高于同期国债0.03%和随银行利率联动的特点,但这类产品每份保费5000元,投保人应量力而行。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家财险费用相对较低,但投保人也要精打细算。保险金额不要超过财产的价值,一般来说,对于超额投保的部分,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此外,将同一财产选择不同保险公司投保,也不会得到多份赔偿。因此在确定保险金额时应注意原值投保。

此外,许多家财险增加了人身意外保障。投保人根据家庭成员的人数来投保意外险,对于被保险人数,保险公司一般也有限制,如人保财险家财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必须同住在保险财产地址内,除家政服务人员外的家庭成员,最多5人。

不是所有财产都可参保

可保财产:拥有全部产权的房屋及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衣物和床上用品、室内装潢、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属于家财险保障范围。

不可保财产:作为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均为不可保财产。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40087.html

上一篇:购买少儿健康险要注意四大事项—儿童重大疾病保险查询

下一篇:选购少儿重疾险 重疾险是医保的必要补充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