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无论定期的还是终身的,最终赔的钱都花不到自己身上,这点是挺让人讨厌的。但是,我们拼命赚钱,我们疯狂加班,绝不仅仅是为了自己,更为了“爱我们和我们爱的人”。
1、寿险是什么?都分哪些种?
寿险,简单说,是以人的身故为赔付条件的一种保险。无论是疾病身故、意外身故还是自然死亡,甚至投保两年后自杀,寿险都能赔付。当下市面上的寿险产品,保障责任一般包括两项:身故和全残(等级最高的伤残),满足其中一项,即可获得赔付。
寿险按照保障期限,一般分为终身寿险和定期寿险。
终身寿险就是保一辈子的寿险,人终有一死,所以如果买了终身寿险,肯定会获得赔付,但是因为肯定赔,买起来价格非常贵。定期寿险是只保一阵子的寿险,保障期限可以自己设置,例如保20年、30年,保到60岁、70岁等。定期寿险的赔付就不像终身寿险那样板上钉钉了,例如保到60岁的定期寿险,如果被保人60岁前去世,则保险公司赔付。如果被保人过了60岁依然在世,那么保险公司不赔付。因为不是必然赔付,定期寿险的价格要便宜得多。另外需要注意,即使定期寿险到期不赔付,我们已经交的保费保险公司也不退还。
我们老百姓买保险还是更喜欢返还的,要不就觉得钱白花了。所以,保险公司“想民所想”,开发了“能返还的寿险”——就是咱们常见的“两全保险”。
两全保险全称“生死两全保险”,简单说就是“生死都赔”,它的赔付分两种情况:如果被保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那么保险公司直接赔付“死亡保额”,合同终止。如果被保人在保险期间结束时仍然生存,那么保险公司按约定的金额赔付“生存保额”。总之,两全保险的“两全”,说白了就是:出了事能拿赔偿金,不出事到期后返本,两边都不让你吃亏。
而很多人买定寿而不买两全,不是两全险不好,而是因为:它太贵了!所以,两全保险虽然返保费,但未必适合所有人,就像是奔驰宝马,开着是拉风,但不是普通家庭都能买得起用得起的。
2、定期寿险适合哪些人?
有以下某种特征的朋友,一定要记得购买定期寿险:
1)身背债务,例如房贷、车贷,人死债不灭,不要自己撒手走了,还要家人帮你还贷。
2)有子女需要抚养,我们把孩子带到世间,就有义务把他们抚养成人,即使不幸离世,定期寿险也能让这份责任延续。
3)有父母需要赡养,现在手机上经常会看到年轻人猝死的新闻,你有没有想过,万一自己某天突然不在了,日益年迈的父母怎么办呢?而定期寿险,可以在我们突然离世后,给父母留一笔养老钱,聊尽反哺之义。
4)家庭的经济支柱,如果你是家庭的挣钱主力,是家里的经济支柱,买寿险要优先给你买。
谁的离世给家庭造成的经济损失最大,谁就是全家最需要定期寿险的人。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被保护的力度也应该越大。
3、终身寿险有必要买吗?
定期寿险,主要是防范家庭支柱在尽家庭责任时突然离世,核心目的是为了保证被保人离世后,其他家人的生活不受影响。终身寿险,虽然也是寿险,但更像是储蓄,因为你知道,保险公司迟早会赔付,你的家人最终肯定会拿到一笔钱。所以,买终身寿险有点像在银行储蓄,最终我们会把钱连本带利拿回来。只不过到时候取钱的不是我们自己,而是我们的家人因此,如果你有储蓄、理财特别是有财富传承的需求,可以考虑终身寿险。
那么,终身寿险作为财富传承的工具,有哪些优点呢?
首先,终身寿险有一定的杠杆,买入后可以保证财富的增值,虽然增值不是太快,但是二三十年也可以翻一倍。另外,终身寿险可以指定受益人,被保人身故后钱都赔给谁,可以提前由被保人指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家庭财产分割的纠纷。当然,终身寿险的缺点也很明显,就是杠杆很低,这也是它保障功能偏弱的原因。
定期寿险更适合普通家庭的经济支柱,保障功能强,保费便宜,普通人花很少的钱,就能给家庭一个“保底的保障”。而终身寿险更适合有财富继承需求的高净值家庭,通过保险的制度设计,帮助家庭顺利便捷地进行财富传承。
4、寿险,就是爱与责任
寿险,无论定期的还是终身的,最终赔的钱都花不到自己身上,这点是挺让人讨厌的。但是,我们拼命赚钱,我们疯狂加班,绝不仅仅是为了自己,更为了“爱我们和我们爱的人”。
有人说:一个人成熟的标志,是懂得了爱与责任。而薄荷君想加一句:一个人懂得爱与责任的标志,是给自己买了一份寿险。
首先,终身重疾险和寿险,从保险种类上来说就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险种。
普通的重疾险提供的是健康保障,当被保险人确诊罹患保险合同约定保障范围内的疾病,保险公司即进行赔付;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保障。终身保障有两种形式,一是为被保险人提供的重大疾病保障,直到被保险人身故;另一种是当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极限年龄(如100周岁)时,保险人给付与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相等的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一般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都会含有身故保险责任,因风险较大费率相对比较高。
寿险提供的是生命保障,寿险又分为几个种类,有保生存的生存保险,也有保死亡的死亡保险,还有生存死亡均有保障的两全保险。
按照保障期限来划分,寿险可分为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热卖的万能险,也是终身寿险的一种。寿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虽然目前市面上越来越多的重疾险产品都兼顾了重疾的保障责任与寿险的保障责任,但终身重疾的身故责任只有在重疾责任未使用的前提下有效,当我们罹患重大疾病时,一旦确诊,就可以获得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金用于治疗,但同时身故保障责任也会随之终止。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无法保证重大疾病可以彻底治愈,如果同时投保了寿险,万一在治疗过程中不幸去世,由于保险可以叠加赔付,那么也可以得到寿险的相应赔偿,双份的保险金能更好地保障家人未来的生活。
通常来说,寿险的额度会高一些,可覆盖房贷、子女教育费用、养老费用等,而重疾险则是对医疗费用与康复期收入损失的补偿。所以,购买重大疾病保险之后我们还可以再补充一份寿险,完善自身的保障。
如果现在没有那么多的钱去买终身重疾险的话,那么建议你先买定期重疾险一般分为1年、5年、10年、20年、30年或者保到60岁/70岁几种。因为一年期的每年都要重新投保,保费按投保年龄递增。年龄越大,核保要求越严格,而且50岁以上可以投保重疾保险就比较少了。一般都会选择保险期间较长的投保。
投保人购买寿险产品应注意一些重要的条款。例如,误报年龄条款寿险保单误报年龄条款规定,对于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且“真实年龄”不符合同要求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人寿保险以人的身体和生命为投保对象,期限一般较长,合同条款也较复杂。保险专家提醒,寿险合同中有些其他险种没有的条款,普遍适用于所有寿险产品。因此,投保人购买寿险产品应注意以下五项条款。
寿险对人类而言,是每个人对他自己及家庭应尽的责任以及是一种支付人生必需费用的手段。包括对自己、对父母、对妻儿、对朋友、对社会。寿险是人生永恒不变的伴侣。
寿险到底是什么?寿险对人类而言:是每个人对他自己及家庭应尽的责任以及是一种支付人生必需费用的手段。
每一个人都不是凭空而来的,最简单的,我们是上辈人繁衍下来的。我们生来就有父母、祖父母,将来我们也终究会有妻子儿孙。人一生短短几十年,就生活在这种亲情循环中。我们身不由己的来,同样最终又身不由己的去,来时赤条条一无所有,去时一缕青烟终于也烟消云散。既然如此,我们活着时剩下的就只有那份责任了。
我们是在父母最恩爱的时候孕育出来的——爱的结晶。因为这份与生俱来的爱,人类的责任就世代相传,与生命同在。我们在婴儿时期身不由己地接受父母长辈对我们的责任的同时,实际上也无可推脱地背上了对他们的责任。这种责任与生俱来,死后还留存于世,逃不掉,甩不脱。生生世世,历代相传直至永世。
那么人类的这份责任是什么呢?
对自己、对父母、对妻儿、对朋友、对社会。
对自己——很多人都认为人对自己没有责任,那是错的。在人所有的责任里面,对自己的责任乃是最重的。老子道德经第十三章:有“贵以身为天下,若可以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以托天下。”意思是说:只有把天下看得比自身还轻的人,才可以担当天下之任,只有爱自身超过胜过爱天下的人,才可以把天下托付给他!千万别误会此中的“把自己看得比天下重和爱自己胜过爱天下”并不是教导老子天下第一的论调。而是说:要珍惜自己,要爱护自己,不要让天下的身外之物浸染腐蚀自己。这样,才可以为天下人办事。在一个人所有的责任中,对自己的责任是首先而又首要的。没有一个对自己都不会负责的人,会对其他人、对天下负责任的。
为自己尽职尽责,想一想自己的日常,你都安排和预计了吗?人沉沦于红尘中,实在是渺小和脆弱的。我们有太多的恐惧害怕。
对自己尽责就是保证自己一生无论在何时何种情况下都能应付人生出现的种种危机和风险,以便让我们有机会履行?
四招教你读懂寿险首先,读懂“犹豫期”条款。
保险公司规定的“犹豫期”一般为10天,投保人在“犹豫期”内可无理由退保,这时保险公司应全额退还投保人所缴保费。但如何计算“犹豫期”,各家公司不尽相同,所以要事先询问清楚。通常“犹豫期”自投保人签收保险合同日开始计算,但有部分险种例外,如投连险,很多公司规定如果客户由于出差等原因无法在近期签收保险合同,将把合同生效日后第11个自然日视作合同签收日,签收日起10个自然日为“犹豫期”。
第二,读懂“责任免除”条款,知晓未年检的驾照或车辆将导致无法理赔。
所有保险合同都存在“责任免除”条款,大部分保险公司会对“驾驶”作出免责,如“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除外”。而保险公司通常把过期或未年检的驾照也列为“无照”。根据多数保险公司对“无有效行驶证”的解释,如果车辆未按期年检,行驶证处于无效状态,也不能获得理赔。
第三,关注重大疾病保险“期满利益”条款。
很多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险是捆绑在两全险上,那就要注意这个两全险的期满利益究竟是指返还累积缴纳的保险费、还是返还保额?如果返还保费,是有息还是无息返还?当然,返还保额最合适,因为除非是五十岁左右的中年人购买重大疾病险会出现累积保险费和保额“倒挂”的现象,大部分投保人累积保费都远远低于保额,如果是分红型的,还要分配红利。
第四,重视“宽限期”条款。
在每年固定日期,保险公司会去客户指定的银行账户扣保险费,但有时客户会因为种种原因账户上的余额不足导致扣款失败,但并不马上导致保险合同的失效,一般都有“宽限期”条款。如果超过保险费到期日仍未交付保险费,从保险费到期日起60天内为宽限期,如果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仍可理赔。超过宽限期仍未交付保费会导致保险合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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