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运用需注意哪六大风险_保险知识

2020-04-20
保险如何说资金规划

为了更好地利用保险资金,降低险资的投资风险,按照保监会党委的统一部署,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释放了改革红利,增强了市场活力。那么,保险资金运用需注意哪六大风险呢?

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保监会党委的统一部署,一方面,坚定不移地推进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在深化改革的同时,按照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总体思路,从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分类监管、资产负债匹配监管、非现场监管体系构建等方面,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完善偿付能力约束机制,进一步加大现场检查力度,防范资金运用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重点强调了六大风险问题

一是保险资金不动产投资的顺周期风险值得关注;

二是部分金融产品信用风险加大;

三是保险负债业务呈现短期化和高收益倾向,带来较大的资产错配和流动性风险;

四是道德风险、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风险隐患增多;

五是投资冲动和能力不足的矛盾依然存在;

六是资金运用风险管理薄弱的问题较为突出等。

据了解,、保监会不断推进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切实简政放权,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释放了改革红利,增强了市场活力。一是稳步拓宽投资范围和领域,支持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民生工程建设;二是推进注册制改革,将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等产品的发行方式由备案制改为注册制;三是实行大类资产比例监管,基本做到一个文件管比例;四是切实转变监管方式,把监管重心放在事中事后监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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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跳出保险六大误区


近年来,自愿购买保险的居民越来越多。但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的有关专家提醒广大投保人,购买保险要跳出六大“误区”:

误区一:买保险先看投资回报率有多高,是不是还本。

买保险的首要目的应当是取得风险保障,投资增值是第二位的。风险保障程度高的保险是不能返还保险费的;具有返还保险费功能的保险,风险保障程度会比较低。万能险、投资连结类保险投资功能较强,但缴纳的保险费也比较高。

误区二:买了保险,只要发生事故,保险公司都管。

各种保险都有明确的保障责任范围,超出责任范围的事情,保险公司是不负责赔偿的。

误区三:买了几年保险没出事,保险费白交了。

买保险是防万一,不出事最好。有了保险,随时都处在保险保障之下。

误区四:只要给孩子买上保险就行了。

大人孩子都需要保险,但是买保险应遵循“先大人后孩子”的原则,先把“家庭支柱”保障好。

误区五:保险与储蓄没啥区别,只要存了钱,没必要再买保险。

保险和储蓄区别还是很大:储蓄可随时存取,保险的保险费是不能随意取回的。储蓄是一种自救行为,而保险是一种集体互助行为,能把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

误区六:有了社保就不用再买保险。

社会保险是由政府主办的一种基本生活保障,覆盖面比较广。但社保注重平等,保障水平比较低,而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比较广泛,能够满足各种人的不同需要。

保险知识,购买保险的六大误区


误区一:买保险先看投资回报率有多高,是不是还本。

其实,买保险的首要目的应当是取得风险保障,投资增值是第二位的。风险保障程度高的保险是不能返还保险费的;具有返还保险费功能的保险,风险保障程度会比较低。

万能险、投资连结类保险投资功能较强,但缴纳的保险费也比较高;投资收益以及分红保险的分红收益,随保险资金运用成果而定,有时高有时低,也是不固定的。因此,比较好的办法是根据自己的缴费能力,先安排保障,再考虑投资,将两类保险组合购买。

误区二:买了保险,只要发生事故,保险公司都管。

其实,各种保险都有明确的保障责任范围,超出责任范围的事情,保险公司是不负责赔偿的。需要特别注意,有些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特殊情况,保险公司也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这是因为,保险责任过宽,保户缴纳的保险费就要很高;有些特殊情况列入赔偿范围会助长道德风险,如醉酒驾车造成的事故等。

误区三:买了几年保险没出事,保险费白交了。

其实,买保险是防万一,不出事最好。有了保险,随时都处在保险保障之下。不出事,我为人人;出了事,人人为我,这才是保险的作用。

误区四:只要给孩子买上保险就行了。

实际上,大人孩子都需要保险,但是买保险应遵循“先大人后孩子”的原则,先把“家庭支柱”保障好,这其中也包含有对孩子的保障。

误区五:保险与储蓄没啥区别,只要存了钱,没必要再买保险。

保险和储蓄虽然都是应对风险的办法,但是它们之间的区别还是很大:储蓄可随时存取,灵活性很大;保险的保险费是不能随意取回的。储蓄是一种自救行为,没有把风险转移出去,“万一”的事来了,钱还没攒够,难免陷入困境。而保险是一种集体互助行为,能把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利用获得的保险金有助于渡过难关。

误区六:有了社保就不用再买保险。

社会保险是由政府主办的一种基本生活保障,覆盖面比较广,应当积极推行。但社保注重平等,保障水平比较低,而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比较广泛,保障程度可以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能够满足各种人的不同需要。因此,有了社会保险也还需要商业保险作补充。

保险知识,购买健康险的六大注意点


首先,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什么,不保什么。现在的健康保险产品成百上千,但不管怎么变,条款里面永远有这么一条--------“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

其次,记得查看现金价值表,明确保单值多少钱。一些人身保险单都具有一个叫“现金价值”的概念,这意味着在某个时间点,投保人如果需要让保险变现时,它能变出多少来。

再次,耐心填写投保单,实事求是一丝不苟。为了避免可能的纠纷,因此要做到“知无不言,有问必答”。

第四,务必亲笔签名,切勿找人代笔。不管投保人还是被保险人,都要由本人亲自签署姓名。如果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需经被保险人的法定监护人同意并签名。

第五,做好有可能体检的准备。投保健康险大多数时候并不需要体检。保险公司通常会对高保额或有健康状况特殊告知的被保险人进行体检。

第六,明白犹豫期内的权利。许多保险产品都设定有犹豫期,犹豫期的期限是我们收到并书面签收保险合同起10天内。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过了犹豫期,投保人要“退货”的话就进入常规退保流程,只能获得保单现金价值。在保险责任的前期,现金价值往往少于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所以犹豫期过后的退保将造成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

保险知识,购买健康保险要注意六大特殊条款


保险专家提醒,购买健康保险一定要看清楚保单条款,特别是一些特殊条款,如补偿原则、免赔款条款、受益人条款、等待期条款、给付限额条款、等待期条款等。须注意特殊条款一:给付限额条款。该条款针对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规定了费用或服务量的最高限额。限额以内由保险人承担,限额以外的部分需要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须注意特殊条款二:等待期条款。又名观察期条款。健康保险合同基本上都设定了这项条款,旨在减少被保险人的逆选择,控制道德风险。该条款规定,在保险单生效后的一段时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发生医疗费用支出或导致收入减少,保险人不负责赔偿。通常来说,一年短期健康险的等待期为31天,长期健康险的等待期为90天-180天。须注意特殊条款三:体检条款。该条款要求被保险人在提出索赔后,保险人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接受由保险人指定的医生或医疗机构的体检,以便保险人确认索赔的有效性和具体赔付金额。该条款适用于疾病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须注意特殊条款四:比例给付条款。又叫共保条款,它规定,对医疗费用中超过免赔额部分的,采用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共同分摊的比例赔偿办法。一般而言,被保险人自己需要承担的自付比例一般为20%-30%,其余部分由保险公司承担。这样的规定,是为了控制被保险人在接受治疗时的医疗费用总额。须注意特殊条款五:免赔额条款。该条款是健康保险合同的常用条款,也是健康保险合同区别于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的重要特征之一。该条款的基本内容是,当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须自己先支付一部分医疗费用,即保险人只负责对其医疗费用中超过免赔额的部分进行补偿。须注意特殊条款六:受益人条款。该条款规定,一般情况下健康保险合同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身,如果被保险人死亡,其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这一点与人身保险下的其他保险不同。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38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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