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 分三种情况

2021-04-09
财产保险规划

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应该按照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来确定,但是由于财产保险实施的目的在于补偿遭受的实际损失,因此确定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并非容易。如何确定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这需要分情况来论述。

1、企业财产保险

在企财险中,固定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有三种:按照账面原值来确定、按照账面原值加成确定、按照重置价值确定。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的重置价值。流动资产(存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按最近12个月任意月份的账面余额确定或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流动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的账面余额。

2、家庭财产保险

家财险中的房屋及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等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购置价或市场价自行确定;室内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实际价值分项目自行确定。不分项目的,按照各大类财产在保险金额中所占的比例确定。

3、机动车辆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包括机动车辆损失险、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以及附加险。

机动车辆损失保险金额的确定一般有三种方式:

一是按照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的价格。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根据投保时保险合同签订地同类型新车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并在保单上注明。无同类型新车市场销售价格的,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

二是按照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

三是按照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协商确定。对于投保车辆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在保险合同中列明设备名称与价格清单,可以按照设备的实际价值相应增加保险金额。新增设备随保险车辆一并折旧。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387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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