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产品责任险承保被保险人(生产厂家和经销商)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责任时,太平洋保险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太平洋产品责任险的保单条款根据产品出口需要而设计。在一个可知也可预算的费用下,把一部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来承担,从而减少企业在开拓销售市场时的后顾之忧。
投保太平洋产品责任险的必要性
产品责任的索赔,通常是由产品的设计、制造、警示及保证、标识和包装上事实存在或被指称存在的缺陷引起的。此外,产品的存储、运输或经销过程也可能导致索赔。也许您认为自己的产品无懈可击,但您是否考虑到产品被误用的情况?在有些地区,甚至消费者故意不当/错误使用产品都可以作为索赔的理由。产品责任保险保障您作为被保险人因第三者使用、消费或操作您的产品造成其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
太平洋产品责任险好不好
太平洋产品责任险产品特点: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与世界最大的再保险公司瑞士再保险公司(SWISSRE)合作,在产品责任险方面具备了较强的承保能力及价格优势,可承保全国范围内大型出口企业。并且与美加地区及欧洲专业的理赔机构GABROBINS合作,在一定区域内提供及时迅捷的理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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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专业无线通讯行业引入太平洋产品责任险
12月1日,国内最大的专业无线通讯产品供应商HYT与中国太平洋财产责任保险公司签订了产品责任保险,为其刚刚投放市场的国产首台防爆对讲机投保。协议签署后,凡由于HYT防爆对讲机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每次事故最高可获得400万元的赔偿。“对于HYT防爆对讲机的性能我们有十足的信心。经过深入的调查,我们发现,和市场上现有的国外品牌相比,HYT防爆对讲机毫不逊色,很多指标甚至比某些国外品牌更优良。”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负责防爆对讲机项目的盛先生说。在严格考察HYT防爆对讲机的质量、公司各项经营状况之后,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很快和HYT签订了协议。“我们希望通过此举消除消费者购买防爆对讲机的信任心理障碍,我们需要把我们的信心传递给消费者。”HYT市场部负责人cherry表示。
案例一客户资料:王小姐,28岁,上海某小区业主。
【案例回顾】:陆家嘴物业公司在管理中,采用投保公共责任险办法,为一些住宅区投保,一般按7000元/年缴纳保费,最高可赔偿金额为200万元/年。2001年7月浦东某小区的业主王小姐于夜间进入小区时因天黑而被铁链绊倒,造成左手腕骨折。后来经过物业公司购买的公共责任险,王小姐获得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金额为900元。
分析:根据公共责任保险的相关规定,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在从事所保业务活动中,因意外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疾病、残疾、死亡)和财产损害或灭失所引起法律赔偿责任的保险。这种法律赔偿责任可以是侵权责任造成的,也可以是合同(契约)责任造成的。王小姐因夜间进入小区被铁链绊倒,属于上述情况,所以保险公司按照保险责任做出了相应的赔偿。
案例二客户资料:陈先生,35岁,深圳某小区业主。
【案例回顾】:今年大年三十,深圳某小区业主陈先生在燃放鞭炮时将27D座北阳台的2只空调外机,1台洗衣机,1台烘干机烧坏。保险公司赔偿7000多元,由于灭火时楼上人家地板被水浸泡损坏,保险公司另外赔偿地板损失以及业主借房费用计16000元。
分析:公众责任保险适用范围及其广泛。也承保家庭或个人纯日常生活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他人人身、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业主陈先生在过年燃放鞭炮出现的事故以及因灭火时楼上家庭地板被水浸泡一系列损失都在承保范围之内,所以按照公共责任险的规定,保险公司仍会做出相应的赔偿。
公众责任保险赔偿案例三
某市政公司于2010年5月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公众责任保险,保险责任是其施工过程中的过失造成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赔偿限额为每起事故10000元。同年10月2日,该公司一队工人在维修路边窑井时因下大雨跑回施工棚,忘记在井边设立标志,也未盖好窑井盖子。傍晚时分,雨还在下,一行人骑自行车经过此地时跌入井中受伤,并受感染而致死。
受害人家属向该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市政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院判决被告方应向死者家属支付16756元。你认为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多少?如果保险公司赔偿的不够受害人怎么办?
本案分析如下:
公众责任保险是责任保险的一种,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责任保险约定的事故,为被保险人造成第三人损害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责任范围的大小,取决于保险合同的约定。
所以,在本案中市政公司与保险公司约定每起保险事故的赔偿限额为10000元,险种为公众责任保险,那么保险公司要承担10000元的赔偿责任。法院判决市政公司向受害人支付16756元,而保险公司只赔偿10000元,那么中大财经律师网公司法律顾问、石家庄法律顾问、石家庄律师认为剩余部分应该由市政公司赔偿,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公众责任险案例一
【案件回顾】去年大年三十,深圳某小区业主陈先生在燃放鞭炮时将27D座北阳台的2只空调外机,1台洗衣机,1台烘干机烧坏。保险公司赔偿7000多元,由于灭火时楼上人家地板被水浸泡损坏,保险公司另外赔偿地板损失以及业主借房费用计16000元。
【分析】公众责任保险适用范围及其广泛。也承保家庭或个人纯日常生活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他人人身、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业主陈先生在过年燃放鞭炮出现的事故以及因灭火时楼上家庭地板被水浸泡一系列损失都在承保范围之内,所以按照公共责任险的规定,保险公司仍会做出相应的赔偿。
公众责任险案例二
【案例回顾】陆家嘴物业公司在管理中,采用投保公共责任险办法,为一些住宅区投保,一般按7000元/年缴纳保费,最高可赔偿金额为200万元/年。2001年7月浦东某小区的业主王小姐于夜间进入小区时因天黑而被铁链绊倒,造成左手腕骨折。后来经过物业公司购买的公共责任险,王小姐获得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金额为900元。
【分析】根据公共责任保险的相关规定,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在从事所保业务活动中,因意外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疾病、残疾、死亡)和财产损害或灭失所引起法律赔偿责任的保险。这种法律赔偿责任可以是侵权责任造成的,也可以是合同(契约)责任造成的。王小姐因夜间进入小区被铁链绊倒,属于上述情况,所以保险公司按照保险责任做出了相应的赔偿。
公众责任险案例三
【案例回顾】2009年12月13日,顾客杨某在成都某超市有限公司罗浮分公司购物时,由于地面湿滑摔倒,致左手手腕及左股骨切面骨折,致残程度鉴定为八级。
【分析】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为在保险单列明地点范围内,被保险人在经营业务过程中因地面湿滑,发生意外事故,造成顾客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根据本条款规定,该事故属于保险责任。
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偿:
医疗费:伤者经治疗,医疗费总计9449.20元,经医生审核扣除不相关费用9.29元,即9449.20-9.29=9439.91元。
交通费:伤者12月13日到医院就诊车费20元。
住院期间护理费:该伤者住院共计28天,根据该伤者所在地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942.60计算,即28天*16942.60/365天=1299.71元。
残疾赔偿:根据成都市2008年城镇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6942.60计算,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起算,八级伤残30%,即16942.60*20年*30%=101655.60元。
小计:102955.31元
合计:101655.60元-300元(免赔)=101355.60元
该保单约定: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0元
综上所述,最终实际赔付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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