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责任保险是什么?公众责任险案例分析_保险知识

2021-06-09
责任保险知识
公众责任保险是责任保险的一种,其责任范围的大小,取决于保险合同的约定。本文中所讲的三则案例则是真实诠释公众责任保险是如何依法应负赔偿责任。

案例一客户资料:王小姐,28岁,上海某小区业主。

【案例回顾】:陆家嘴物业公司在管理中,采用投保公共责任险办法,为一些住宅区投保,一般按7000元/年缴纳保费,最高可赔偿金额为200万元/年。2001年7月浦东某小区的业主王小姐于夜间进入小区时因天黑而被铁链绊倒,造成左手腕骨折。后来经过物业公司购买的公共责任险,王小姐获得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金额为900元。

分析:根据公共责任保险的相关规定,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在从事所保业务活动中,因意外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疾病、残疾、死亡)和财产损害或灭失所引起法律赔偿责任的保险。这种法律赔偿责任可以是侵权责任造成的,也可以是合同(契约)责任造成的。王小姐因夜间进入小区被铁链绊倒,属于上述情况,所以保险公司按照保险责任做出了相应的赔偿。

案例二客户资料:陈先生,35岁,深圳某小区业主。

【案例回顾】:今年大年三十,深圳某小区业主陈先生在燃放鞭炮时将27D座北阳台的2只空调外机,1台洗衣机,1台烘干机烧坏。保险公司赔偿7000多元,由于灭火时楼上人家地板被水浸泡损坏,保险公司另外赔偿地板损失以及业主借房费用计16000元。

分析:公众责任保险适用范围及其广泛。也承保家庭或个人纯日常生活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他人人身、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业主陈先生在过年燃放鞭炮出现的事故以及因灭火时楼上家庭地板被水浸泡一系列损失都在承保范围之内,所以按照公共责任险的规定,保险公司仍会做出相应的赔偿。

公众责任保险赔偿案例三

某市政公司于2010年5月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公众责任保险,保险责任是其施工过程中的过失造成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赔偿限额为每起事故10000元。同年10月2日,该公司一队工人在维修路边窑井时因下大雨跑回施工棚,忘记在井边设立标志,也未盖好窑井盖子。傍晚时分,雨还在下,一行人骑自行车经过此地时跌入井中受伤,并受感染而致死。

受害人家属向该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市政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院判决被告方应向死者家属支付16756元。你认为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多少?如果保险公司赔偿的不够受害人怎么办?

本案分析如下:

公众责任保险是责任保险的一种,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责任保险约定的事故,为被保险人造成第三人损害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责任范围的大小,取决于保险合同的约定。

所以,在本案中市政公司与保险公司约定每起保险事故的赔偿限额为10000元,险种为公众责任保险,那么保险公司要承担10000元的赔偿责任。法院判决市政公司向受害人支付16756元,而保险公司只赔偿10000元,那么中大财经律师网公司法律顾问、石家庄法律顾问、石家庄律师认为剩余部分应该由市政公司赔偿,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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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公众责任险是什么


什么是公众责任险呢?为什么我们国家提倡发展公众责任险呢?

公共责任险又称“普通责任保险”或“综合责任保险”,指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在从事所保业务活动中,因意外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疾病、残疾、死亡)和财产损害或灭失所引起法律赔偿责任的保险。这种法律赔偿责任可以是侵权责任造成的,也可以是合同(契约)责任造成的。通常公众责任保险承保的合同责任须特别约定。此外,公众责任保险还可以承保因妨碍通行、阻塞道路、失去舒适环境和非法侵入等原因造成的第三者责任。

公众责任保险适用范围及其广泛,既可以承保不同行业的企业和团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他人人身、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也可以承保家庭或个人纯日常生活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他人人身、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公众责任保险的主要险种有:场所责任保险、电梯责任保险、承保人责任保险和个人责任保险。

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办公楼、饭店、工厂、商场、公共娱乐场所等都可以通过投保公众责任保险来转嫁这方面风险。

社会呼吁应该强制推行公众责任险的理由有二:一是我国公共场所运营单位保险意识普遍较差,公众责任险投保率较低,强制企业投保公共责任险,能够行之有效地保障公共生活的安全;二是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在美国、日本、德国、瑞士等国家,责任险的发展均是依靠建立法定责任保险制度来加以推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从多家保险公司了解到,近几年,公共责任险的收入虽普遍呈现出稳步上升的趋势,但这背后仍存在一些顽症。保险公司的初步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投保公众责任险的企业中,大型企业的投保率高于中小型企业;外企、国企的投保情况好于私企,尤其以外企公司投保率最高。一些保险公司,如太平洋产险公众责任险的投保公司中,外企占到了五成。一些中小企业、私企投保率普遍不高,一方面有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的主观原因,另一方面也因其盈利一般导致承保率低。

其次,从立法的角度看,目前我国推行的强制险种主要有三大类:第一类是由立法机关制定的强制险,包括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船舶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煤矿企业意外伤害保险及建筑行业意外伤害保险等;第二类是行政法规中规定的强制险,包括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沉船打捞责任保险及旅行社职业责任保险等;第三类是由一些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强制险,如地方性人大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对公众责任保险作出的强制保险规定等。

太平洋公众责任险介绍:

产品特点

1、 参与社会公共管理的职能比较强;

2、 适用范围广泛:该险种可适用于工厂、办公楼、旅馆、商店、医院、学校、影剧院、展览馆等各种公众活动的场所;

3、 责任保障充分:覆盖了机构和个人面临的大部分责任风险。

(一) 户外广告媒体公众责任险基本内容

户外广告媒体公众责任保险对户外广告媒体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负责赔偿。

(二) 承保范围

凡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具有经营户外广告业务资格的广告企业设立的合法的户外广告媒体,其所有者或租用者,均可依照规定投保本保险。包括广告路牌、商业招牌、实物广告、霓红灯广告、箱式灯光广告、玻璃橱窗广告及各种屏幕显示广告。

(三) 投保基本流程和手续

1、投保人提交填好的投保单。

2、保险人接到投保单后,经核对、查勘调查认为符合承保条件时签单承保。

3、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4、被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出具保险单。

责任范围

1. 在本保险期限内 , 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范围内 , 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 , 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 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 本公司按下列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2. 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 , 本公司亦负责赔偿。

3. 本公司对每次事故引起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裁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 , 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期限内 , 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对上述经济赔偿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火灾公众责任险面世及介绍


一个与公众切身利益有着紧密关系的全新保险品种进入市民视野。昨日,厦门市消防支队、市保监局联合推出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正式面世,标志着厦门市将保险纳入火灾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全市商场、宾馆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首先纳入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范围。

近年来许多地方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后,善后处理时往往因赔偿、补偿不到位,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困难,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也给当地政府带来巨大压力。建立火灾公众保险制度,有利于利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调节火灾风险、进行灾后赔偿。2009年新《消防法》实行,新《消防法》规定:国家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火灾公众责任险是指在保险有效期限内,被保险人在经营场所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时,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所引起的医疗费用和抚恤费用以及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作为赔偿资金的提供者向受害人提供赔偿的险种。从它的定义可以看出,火灾公众责任险正是利用市场机制来解决公共场所火灾善后赔偿的手段。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运用市场机制加强火灾防范和消防管理的重要方式。

火灾公众责任险是“责任保险”的一种,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后,将由保险公司向受害第三方及时提供赔偿,它与普通家财险或企财险中的火灾险并不一样,后者是保险公司对于家庭或企业发生火灾后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的补偿。

火灾公众责任险无疑是对公共场所人员的一种保障,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一样,凸现人性化关怀。然而,作为投保方的休闲娱乐场所对投保该险却不甚积极。不少还搞不清楚什么是火灾公众责任险。记者在南京路、四川路一些知名商场走访,询问火灾公众责任险投保情况,几乎80%处于保险缺位。也有商家这样表示“我们所有的保险都买了,我们投保了财产一切险,没问题的”。事实上,财产一切险和责任保险根本是两个保障范围完全不同的险种。

为解决普及率不高的问题,“火灾公众责任险”强制的呼声很高,不少业内人士建议,早日把火灾责任险纳入法定保险范围。去年,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也曾呼吁,有关各方应共同探讨将公共场所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明确为法定保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火灾责任保险

公共场所人流复杂,安全管理难度大,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人员的意外伤害,重则危及生命。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面临一项主要风险,就是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而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其中因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的损失占有很大比重。

系统功能及特点

人保财险火灾责任险的承保范围:工厂、办公楼等非开放性场所类;教育、医疗、文体类;宾馆、饭店类;商业、服务类;娱乐、餐饮类;其他具有公共场所性质的类别。

了解人保财险对哪些重大火灾事故进行了赔付

2003年7月8日,湖北十堰火车站小商品批发市场发生火灾,我公司共赔付1,072万元。

2004年7月29日,山东临沂灯具城发生大火,我公司赔付906万。

太平洋公众责任险险种介绍分析


意外事件的增加,让民众意识到了安全问题。越来越多的人接触到公众责任险产品,那什么是公众责任险产品呢?以下,小编为大家介绍太平洋保险的一款公众责任险产品。

频发的安全事故,使得越来越多的公众意识到公共生活中的安全风险问题。随着法律维权意识的逐渐加强,公众对公共安全保障的要求有所提高,加上目前我国现有公众责任险并没有充分发挥其功能的现状,在当前强制推行公众责任险确实是一条看似直接有效的措施,然而有专家认为,由于其涉及面甚广,很难在很短时间内找到各方平衡的办法。

太平洋公众责任险产品简介

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适用于工厂、办公楼、旅馆、住宅、商店、医院、学校、影剧院、展览馆等各种公众活动的场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及自然人均可为其经营的公众活动场所投保该险种。

产品特点:1、参与社会公共管理的职能比较强;2、适用范围广泛:该险种可适用于工厂、办公楼、旅馆、商店、医院、学校、影剧院、展览馆等各种公众活动的场所;3、责任保障充分:覆盖了机构和个人面临的大部分责任风险。

(一) 户外广告媒体公众责任险基本内容

户外广告媒体公众责任保险对户外广告媒体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负责赔偿。

(二) 承保范围

凡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具有经营户外广告业务资格的广告企业设立的合法的户外广告媒体,其所有者或租用者,均可依照规定投保本保险。包括广告路牌、商业招牌、实物广告、霓红灯广告、箱式灯光广告、玻璃橱窗广告及各种屏幕显示广告。

(三) 投保基本流程和手续

1、投保人提交填好的投保单。2、保险人接到投保单后,经核对、查勘调查认为符合承保条件时签单承保。3、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4、被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出具保险单。

(四) 主要保险责任

户外广告媒体发生意外事故(主要是倒塌、脱落、坠落),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为应付诉讼、仲裁或协商解决保险事故所需支付的费用及其他费用,保险人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付。

(五) 保险金额的确定

本保险单承担的年累计赔偿限额根据被保险人的年营业额确定,并且设立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和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另外还设立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金额和人身伤害赔偿金额。保险费根据年营业额与费率相乘得到。

(六)赔偿基本流程和手续

保险责任:1、保险公司受理被保险人索赔案件;2、前往事故现场查勘;3、核定保险责任和实际损失程度;5、计算赔款;6、赔付结案。

(一) 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范围内,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 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

赔付案例:路灯不亮导致老太摔成骨折 保险公司最后赔了2.67万元

什么样的情况能用公众责任险赔付?陈先生说有一个重要的赔付前提,即业主或访客在小区内产生的人身财物损失,是因为小区物业管理不当、治理不到位而造成的。

而天安保险浙江分公司的余经理,举了个让他印象深刻的具体案例。2008年,杭州某物业公司给旗下所有小区都投了公众责任险,一年保费共计两万余元。那年夏天,该物业管理的一个小区中,一位八十多岁的老太太在小区楼梯上摔了一跤,摔成股骨颈骨折,老太太提出,要物业赔付全部损失7.5万元。

事后,保险公司进行了现场查勘,发现国家规定每级楼梯高度应为17cm-18cm,而这个小区每级楼梯高度超出国家规定范围7cm以上。此外,由于事件发生在晚上,附近的路灯坏了,物业却没有及时修缮,再加上物业未摆放提示性标语,才导致老太太摔成骨折。这种情况,适用于公众责任险赔付范围。

由于老太太的医疗费大部分都由医保报销,最后经过双方协商,保险公司赔付了2.67万元。“赔付金额,几乎超过了当初的投保金额。”余经理说。

公众责任险费率是多少?


公众责任险主要承保被保险人在其经营的地域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或其他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他人(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这类险种最终目的是使第三方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补偿。那么,公众责任险费率是多少呢?公众责任险的费率受哪些因素的影响?

公众责任险的功能

首先,受害人在损失发生后能得到保险公司的经济补偿,缓解善后负担,促进社会稳定;另外,保险公司在承保前的防灾防损工作及投保时浮动费率等措施,引导投保人主动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可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对这一保险业者眼中最能发挥社会管理职能的险种,大多数市民却知之甚少,尽管很多时候他们无意中正得到它的保护。

公众责任险费率是多少?

公众责任险是个大概念,涉及到很多行业和领域。公众责任保险一般无固定费率表,而是根据具体的被保险人的风险情况逐笔议订费率,从而保证费率与保险人所承担的风险相适应。公众责任保险的费率按照保险期限不同,一般分为1年期费率和短期费率。如果赔偿限额和免赔额增减时,公众责任险费率也适当增减。但是,公众责任险大多成本不高。以电梯为例,每台设备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为400万元,每人责任限额为40万元,而保费不高,低于10层的600元,高于10层的每增加一层上涨10元,自动扶梯每台每年800元。

公众责任险多用于酒店以及娱乐场所内。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在承保之前,会对投保公司进行一次比较系统的现场勘察。通过勘察来确定投保单位的通风、消防设施情况、工作人员的整体结构和素质,并对单位所处的地理位置等进行一定的考察研究,最后综合以上各个方面来计算公众责任险的费率。通常情况下,公众责任险的保费费率都会预留一定程度的弹性,借此保证投保单位和保险公司双方的利益。专家还提醒说,新办企业和饭店、商城、娱乐场所等应该主动投保火灾责任险,在投保时,也应该选择正规的大型保险公司,这样自己的利益才更有保障。

另外,小区里的公众责任险,主要就是指物业管理责任险。这个险种就是指业主和访客,在小区里因为物业管理不当和治理上不到位而造成的人身和财物的损失,本来物业公司要承担相应的风险,上了这种保险之后就可以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了。”业内人士介绍,不同小区公众责任险的保费不同,公众责任险费率基本上在3%。-5%之间浮动,保险公司会先进行风险查勘,考察小区的规模、人口、小区设备及道路状况、保安素质等,根据查勘结果,与物业公司共同协商保险费率。

公众责任险的保费如何计算


公众责任保险是由经营者或组织者购买,将其在公共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或其他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给他人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而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转嫁给保险公司的一种保险。公众责任保险所承保的公众责任有两个特征,一是致害人所损害的对象不是事先特定的某个人;二是损害行为是对社会大众利益的损害。即实际上是对经营者或组织者之外的受害方即消费者和民众的补偿。近日,云南香格里拉火灾又开始引起人们对公众责任险的关注。那么,公众责任险的保费如何计算呢?

公众责任险的保费如何计算

从风险评估的角度看,饭馆酒楼、游乐场、酒吧、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以及大型体育场馆、大型游乐公园等公众场所的特点是人员高度密集、风险隐患多,属于保险公司谨慎承保的业务种类,承保条件较为苛刻,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需要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目前,公众责任险的保费有两种计算方式:一是以赔偿限额(累计或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计算依据;二是按业务场所面积大小计算保费。保费因经营规模大小和保险金额的多少而不同,一般在几百至几千元不等。

公众责任险的使用范围及赔偿金确定

公众责任保险的使用范围非常广泛,主要有场所责任保险、承包人责任保险等--包括我们熟知的宾馆责任保险、电梯责任保险、展览会责任保险等。公众责任险的赔偿金确定:1.保险人接到出险通知或索赔要求;2.核实责任事故的相关情况;3.写出查勘报告,作为判定赔偿责任和计算赔款的依据;4.进行责任审核;5.作好抗诉准备,必要时可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或同被保险人一起出面抗诉;6.以法院判决或多方协商确定的赔偿额为依据,计算赔偿金。

公众责任险 保费——相关链接

公众责任险保费收入中占比不足1%

“公众责任险是一个较成熟的险种,在国内开展财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理论上都可以办理。但是由于以往购买这一险种的单位很少,公众责任险在全部保费收入中占比不足1%。”据一位保险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在各家保险公司中,公众责任险的保费虽然逐年递增,但在财产险总保费中的比例仍没有超过5%。从国际上看,目前责任保险在财险业中所占的比重一般高达30%以上,在美国已经高达45%,而在我国这一比例仅为4%左右,与GDP之比仅为0.03%,这两个比例分别为国际平均水平的1/3和1/10。

野生动物公众责任险保费越多亏损越大

2010年,针对补偿资金不足和损失调查掺水的问题,云南省林业部门决定在全国率先探索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的方式。2010年以来,该省先后在西双版纳、临沧、普洱、迪庆和保山5个州(市)22个县(市)投入2866万元保费开展了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试点。截至2012年12月底,5个州(市)发生赔案4953起,30921户受灾,已定损4953起,已赔付5197万元。

“公众责任保险既可以弥补经费不足问题的困境,政府和村民之间又因为有了第三方介入,野生动物肇事的救济体制改变,解决了统计不准的难题。例如,西双版纳以往最高补偿近两千万元,现在只有一千至一千两百万元。同时,救济更加及时了,实行公众责任保险之前,一般是年底汇总损失数据,第二年补偿。实行公众责任保险之后,补偿很及时。由于挤掉了虚报的损失,救济标准比以前大幅提高,老百姓得到了更多实惠。”业内人员说。他告诉记者,两相对比,西双版纳、临沧和普洱3个州(市)6个县(市)中,公众责任保险赔偿费约为国家试点项目补偿的两倍,约为地方经费补偿的4倍。但试点也带来了新的问题。“投保以后,由于引进保险公司保底,老百姓得到了大量实惠,但是,这几年,参与的几家保险公司均亏本经营,赔付金额超过保费收入。华泰保险公司已退出,只有太平洋保险公司在坚持。”

太平洋保险云南分公司农险业务部总经理贺旺告诉记者,“自2010年1月在西双版纳试点野生动物公众责任险以来,公司在这一险种上一直亏本,目前承保范围虽扩大到了西双版纳、普洱、迪庆、保山、临沧、丽江6个州市的34个县,但这些地区都是野生动物肇事的重灾区,承保越多亏得越多。”

火灾公众责任险可以为火灾买单_保险知识


火灾过去后的几个月,饭店依然是废墟一片,姚祥也因为背负巨大的经济和精神损失而被迫外出打工。“假如要是当初买了火灾公众责任险,他也许就不会背负这样大的沉重包袱。”谈起这件事情,一位消防官兵告诉记者。据来自消防部门和保险公司的数据显示,合肥市近九成居民不知道火灾公众责任险。

九成多家庭未购买火灾公众责任险

“火灾公众责任险在市场上早就推出,但买的很少。”昨天,人保合肥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合肥市只有几家大的商场和信誉比较好的企业购买,现实情况是该险种在责任险销售额中所占比例很小,几乎都可以忽略不计了。”

业内人士表示,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实际上是一个非常好的产品。记者曾对某小区三十多户居民进行火灾公众责任险,结果发现近九成多市民表示,根本不知道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更不知道在哪里购买。对于记者提出的“一旦着火,你该怎么办”的问题,大多数人表示“只能认倒霉”。

年交150元火患损失基本无忧

就姚祥的遭遇,某保险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做了简单的分析。假如姚先生每年拿出150元的保费,购买某保险财产保险一款定额产品。姚先生家的房子是2008年入住的,假使他在入住当初就买了这种综合保险的话,截至目当前应是交了2次全年保险,共计300元。

“一旦房子发生意外损坏(失火被烧毁),姚先生房屋装修花费4万元,电视、床等家居用品费用2万元,合计损失6万元。根据他的投保协议,只要是在保险范围内,我们就会全额支付他6万元钱。”该业内人士进一步解释,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投保了家庭综合保险的客户,万一家中失火,根据损失大小,后期以定损金额为准,房屋装修累计最高赔付限额是8万元;家居用品最高赔付金额是5万元;假使客户家中失窃,还能享受盗抢险赔付,最高限额是3万元。

鼓励市民购买火灾公众责任险

合肥消防部门提供一组数据显示,今年1~9月份,合肥市共发生火灾843起,死亡4人,直接经济损失4265308元。从起火场所上看,居住类火灾居多,共发生300起,占火灾总数的35.5%。因为大部分家庭均没有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无法对因火灾造成的对伤害做出赔偿。

“新《消防法》明确规定,鼓励公众购买火灾公众责任险”合肥消防支队宣教处副主任葛秀芳表示,由于火灾公众责任险属于商业保险,消防部门只能鼓励支持,而不能强行推广。“遗憾的是,合肥市民购买该险种的家庭几乎没有。”葛秀芳告诉记者。

责任险的范围和费率应改进

专家表示,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推广普及状况不理想的原因,一方面是大部分公众场所业主以及家庭个人存在侥幸心理,保险意识淡薄;另一方面是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比较单一,费率水平比较低,保险公司缺乏推广该险种的动力。同时缺乏法律赋予的强制性措施。

专家表示,现阶段可以采取一定的强制性措施,提高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普及程度。

平安公众责任险怎么样?


目前平安在售的责任险多达50多个,但是常用的还是场所类、职业类和雇主类责任保险。平安公众责任险属于场所类责任险。平安公众责任险包括餐饮业综合保险、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物业责任保险等等。既可以提高经营者抵御风险以及履行赔偿责任的能力,还可保证公众因在公共场所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能够得到及时补偿。本文将详细介绍平安公众责任险。

平安公众责任险产品特点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逐步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经济活动过程中常常因疏忽或意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照法律须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责任,伴随着公众索赔意识的增强,此类索赔逐渐增多,影响当事人经济利益及正常的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平安公众责任险正是为适应上述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转嫁这种风险的需要而产生的。具体特点如下:1、保险标的无形:该险种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法律责任,为无形标的;2、适用范围较广:该险种可适用于工厂、办公楼、旅馆、住宅、商店、医院、学校、影剧院、展览馆等各种公众活动的场所;3、表现形式丰富:主要有普通责任、综合责任、场所责任、电梯责任、承包人责任等,我国则主要表现为场所公众责任。

平安公众责任险承保期间和承保范围

平安公众责任险的保险期限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平安公众责任险主要承保被保险人在其经营的地域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或其它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可适用于办公楼、旅馆、住宅、商店、公园、影剧院、展览馆等各种公众活动的场所。

平安公众责任险的保险责任

第一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区域范围内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二条 在保险期间内,发生本条款第一条所规定的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受害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院判决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三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保险知识汇总,公众责任险缺失 谁来为商家“保险”?


最近看到某媒体报道,因天降大雨,有一王老先生就近到一商店避雨。不巧,由于商店内地面打滑,王老先生摔了个大跟头,造成腿部骨折。商店认为王老先生并未在商店内购物,不是自己的顾客,不予赔偿。而王老先生觉得自己在商店内受伤,商店应承担责任,遂将商店告上法庭。于是产生了顾客和商家之间的责任纠纷。

抛开该起纠纷中孰是孰非不谈,从风险防范的角度看,事后有人建议,王老先生应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这样一旦遇到这种突发事件自己有经济保障。从王老先生的角度,此举固然可取。但是我们从商店的角度看,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各种商家面临的责任纠纷日益增多,责任风险加大,商家们是否也该想些办法为自己“保险”?

其实,一般的营业性场所,如:餐厅、酒店、商场、银行等,都面临同样的风险。这样的营业性单位都具有保护其进入客户基本人身安全的义务。对于那些形成事实客户关系的顾客,商家需要对其人身安全承担责任,这可能比较容易达成一致。大家可能会产生疑问:如果进入这些场所的人并未与商家构成交易关系,如同上面的案例中发生的那样,那么商家也应对其受伤负责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商家开门做生意,一切进入其营业场所的人,都是其潜在客户,享有“被邀请者”地位。商家对于被邀请者的人身安全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商家有义务保证自己的营业场所对所有“被邀请者”都是安全的。

一般来说,这种责任赔偿可大可小,商家难以预测。那么,如何转移责任风险就是商家必须考虑的问题。自然而然我们会想到,是否可以通过投保的方式,使商家可以转移适当额度的风险,从而避免由于此类事件而引起的经营损失,甚至是经营危机?

事实上,承保商家责任风险的险种早已存在,只不过在中国的财产责任保险市场上总是不及车险等热门险种那样耀眼。通常我们称这类保险为公众责任保险。

公众责任保险又称普通责任保险。它主要承保被保险人在各个固定场所或地点、运输途中进行生产、经营或其他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投保人可就工厂、办公楼、旅馆、住宅、商店、医院、学校、影剧院、展览馆等各种公众活动的场所投保公众责任保险。不同场所的责任保险,可以有不同的内容和条件。保险人在公众责任保险中主要承担两部分责任:一是在被保险人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时,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二是在责任事故发生后,如果引起法律诉讼,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相关的诉讼费支付责任。

公众责任保险包含的范围非常广泛,其业务复杂、险种众多。主要包括以承保被保险人因非故意行为或活动所造成的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综合公共责任保险;以承保特定场所经营者对进入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负有的经济赔偿责任的场所责任保险;以承保各种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卸作业和各类加工的承包人在承包合同项下的工程或其他作业时所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的承包人责任保险;以承保承运人根据运输合同、规章或提货单等与发货人或乘客建立承运、客运关系,在承担客、货运输任务过程中,对旅客、乘客或托运人所发生的责任事故,依法负有损害赔偿责任的承运人责任保险;以及主要承保私人住宅及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所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个人责任保险。我们前述案例中,主要涉及的是场所责任保险。

从中国保险市场的角度分析,公众责任保险发展的空间非常大。从需求方看,至少有三个因素会使当今社会对公众责任保险的需求提高。其一,消费者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如同本案例中,过去人们很难想象会发生借商店避雨而滑倒还要商店赔偿的事情。其二,目前中国已经步入老龄社会,老年人口在社会中的地位将会变得越来越重要。由于老年人身体本身的脆弱性,发生损害的概率将会增大。其三,也是很关键的一点,在经济学上我们经常强调“有效需求”,而不是“需求”,原因是只有“有效需求”才能成为市场中真正的需求。而我国的服务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形成了一批对公众责任保险有购买能力的商家。而众多商家又使得保险公司的风险集合能够汇聚到足够多的风险单位。

从供给方看,中国财险市场的主要保费份额和增长点大多集中在车险等险种,公众责任保险,尤其是场所责任保险份额很低。面对当今业已接近白热化竞争的车险市场,财产保险公司是否也应该将目光转向诸如场所责任保险的其他险种?一方面可以避免在有限的险种上争得“头破血流”;另一方面公众责任保险也很好地体现了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有利于增强保险公司的社会形象。

国内公众责任险条款您知道么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逐步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经济活动过程中常常因疏忽或意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照法律须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责任,伴随着公众索赔意识的增强,此类索赔逐渐增多,影响当事人经济利益及正常的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因此我们需要要了解公众责任险条款是什么,以便发生意外知道如何快速解决。

保险对象

第一条凡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及自然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二条公众责任险条款,在本保险有效期限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以及由于意外事故造成下列损失或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三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盗窃、抢劫。

(三)政府有关当局的没收、征用。

(四)核反应、核于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第四条被保险人的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代表、雇佣人员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以及上述人员所有的或由其保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

(二)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

(三)被保险人与他人签定协议所约定的责任,但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在此列。

第五条下列属于其他险种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国从事医师、律师、会计师、设计师、建筑师、美容师或其他专门职业所发生的赔偿责任。

(二〕不洁、有害食物或饮料引起的食物中毒或传染性疾病,有缺陷的卫生装置,以及售出的商品、食物、饮料存在缺陷造成他人的损害。

(三)对于未载入本保险单而属于被保险人的或其所占有的或以其名义使用的任何牲畜、车辆、火车头、各类船只、飞机、电梯、升降机、自动梯、起重机、吊车或其他升降装置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公众责任险条款,未经有关监督管理部门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固定场所或设备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七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公众责任险条款中负责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因在本保险单列明的地在范围内所拥有、使用或经营的游泳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二)被保险人因在本保险单列明的固定场所内布置的广告、霓虹灯、灯饰物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八条本保险单列明的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公众责任险条款中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九条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一切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条被保险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回答保险人就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十一条被保险人应按约定如期缴付保险费,未按约定缴付保险费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在本保险有效期限内,保险重要事项变更或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应办理批改手续或增收保险费。

第十三条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缩小或减少损失;立即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程度。

第十四条被保险人获悉可能引起诉讼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当接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书后,应及时送交保险人。

第十五条公众责任险条款,被保险人应选用合格的人员并且使拥有的建筑物、道路、工厂、机器、装修的设备处于坚实、良好可供使用状态。同时,应遵照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对已经发现的缺陷立即修复,并采取临时性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财产综合险与公众责任险孰轻孰重_保险知识


公众场所责任事故发生后,对受害一方提供的安抚补偿资金目前主要来源于事故责任业主、政府财政和公众责任险赔偿三个方面,而政府财政计划中用于灾难事故的赔偿抚恤金十分有限。在这样的背景下,社会迫切需要一种分散风险、防灾防损的工具来减轻压力。而为受害人承担法律赔偿责任的公众责任险,作为以市场化的方式辅助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公众责任保险?不太清楚,反正我们上着财产保险呢。”除了有一家商场最近投保了公众责任保险外,其他几家的答复大多如此。不少商家对公众责任保险比较陌生,但他们大多投保了财产保险。也就是说,商家对自己财产的重视程度,远胜于应承担的公众责任。商家尚且如此,医院、学校、车站等地方,其公众责任险的投保情况也就可想而知了。

全国责任险保费收入仅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4%。从目前办理业务的实际情况来看,在投保的责任保险里,绝大部分是产品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而在公众聚集的餐饮场所、大型商场、娱乐场所、医院、学校等直接关系到千百万人切身利益的经营服务机构,投保公众责任险的则是凤毛麟角。既能为消费者提供意外风险保障,又可以为商家筑起“防火墙”的公众责任险为何受到冷落呢?

之所以商家对财产综合险与公众责任险“厚此薄彼”,一是消费者维权的意识不强,不了解,不清楚;二是心存侥幸地认为“出险概率”低,没有必要购买保险去转嫁风险;三是公众责任险的赔偿金额较高,其经营风险远远大于普通的财产综合险,有的保险公司对公众责任险热情不高,这些因素加在一起,公众责任险的处境就显得比较“尴尬”。

据了解,公众场所责任事故发生后,对受害一方提供的安抚补偿资金目前主要来源于事故责任业主、政府财政和公众责任险赔偿三个方面,而政府财政计划中用于灾难事故的赔偿抚恤金又十分有限,密云游人踩踏事故、重庆井喷事件、吉林中百商厦火灾,这些巨额补偿无疑加重了政府或企业的负担、在这样的背景下,社会迫切需要一种分散风险、防灾防损的工具来减轻压力,生而即为受害人承担法律赔偿责任的公众责任险,作为以市场化的方式辅助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业内人士呼吁,政府应尽快建立相关制度,引导公众责任保险的发展迫在眉睫。

小贴士:如何选购财险?

首先,是多问多看。财产保险综合险现在门类比较齐全,基本能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但许多消费者并不知道有这类保险产品的存在,建议大家多了解保险产品方面的信息,路过保险公司的经营网点时也不妨进去咨询一下,这样购买时才能有的放矢。

其次,选择实力强、诚信度好的保险公司。确保在理赔过程中更通畅。

再次,全面了解保险条款,弄清自己想要转嫁什么样的风险,比如是想转嫁火灾、爆炸引起的损失还是自然灾害引起的损失,或是意外事故引起的损失,这对客户理解保险产品的功能、维护自身权益非常重要。

最后,要正确看待财产保险综合险的投入。由于财产保险综合险一般不返本,也没有利息、分红的收益,许多人都认为不值得花钱,如果不出事故不遭灾,钱就白花了。其实,风险不发生就是“万一”,一旦发生就是“一万”,恐怕几十年的保险费也不够一次灾害的损失,所以大家要认识到财产保险综合险的重要性。再说财产保险的价格一般都在百分之几甚至千分之几,用这么低的价格买一个保障还是非常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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