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强制保险费率与什么有关 又如何计算

2021-03-30
机动车保险知识

在楼市,有“金九银十”的说法,在汽车行业,同样也有这种说法,因为每年的九月十月都是汽车销售市场最为火爆的时期。无论人们打算购买什么汽车,不管乐不乐意,都绕不过一件事,那就是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既然躲不过,那么我们就得好好了解一下机动车强制保险费率,以后用上了就能获得更好的保障。

通常情况下,车主在购买了交强险之后,还会购买其他商业险以覆盖机动车强制险无法保障的风险区域,其中第三者责任保险是多数车主选择的险种。机动车强制保险的赔付级别低于三责险,前者是由保险公司对投保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造成的责任和损失进行赔付,即车撞人了,保险公司对被撞的人进行赔偿,但该险赔偿金额有限,超过的部分就由保险公司按照三责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因此,机动车强制保险费率可以说是对交通强制险非常必要的补充。

除了上面提到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之外,保险公司还根据车主的需求推出了各种车险险种,车主可以选择合理的险种组合来获得更全面的保障。比如,平安车险就为客户设计了不同类型的险种组合,目前有两种精选组合套餐,基本保障型和性价比高型,这两种套餐符合了大多数车主的需求,既实惠保障又全面。当然,车主们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自由定制险种组合方案,平安网上车险的资深车险专员会为车主提供合理的建议,帮助车主制定最合适的险种。车主在登陆平安网上车险后,根据投保页面的指引填写基本信息,就能很方便、快捷地利用机动车强制保险费率获得车险报价,还可以直接在网上支付完成投保,并且交强险也可以通过该网站一并办理。

此外,车主还应该注意的是,机动车强制保险费率目前是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浮动的。如果全年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二年的费率可能下浮。反之,上年发生了交通事故,第二年的机动车强制保险费率会上浮,可以说出险次数越多,机动车强制保险费率上浮程度也越大。

机动车强制保险费率方案(以下简称费率方案)适用于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本费率方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机动车强制保险费率表及说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办法、保险费的计算办法和解除保险合同保费计算办法等4个部分组成。

根据机动车强制保险费率计算基础保险费

1、一年期基础保险费的计算

投保一年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根据《机动车强制保险费率表》中相对应的金额确定基础保险费。

2、短期基础保险费的计算

投保保险期间不足一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按短期费率系数计收保险费,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具体为:先按《机动车强制保险费率表》中相对应的金额确定基础保险费,再根据投保期限选择相对应的短期月费率系数,两者相乘即为短期基础保险费。

短期基础保险费=年基础保险费×短期月费率系数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浮动因素和浮动比率按照《机动车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52号)执行。

三、保险费的计算办法

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四、解除保险合同保费计算办法

根据《机动车强制保险费率保险条例》规定解除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按如下标准计算退还投保人保险费。

1、投保人已交纳保险费,但保险责任尚未开始的,全额退还保险费;

2、投保人已交纳保险费,但保险责任已开始的,退回未到期责任部分保险费:

退还保险费=保险费×(1-已了责任天数/保险期间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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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机动车强制保险 享受车族生活


机动车强制保险是我们有车一族必须要加入的一份保险。意外随时都会发生,所以我们为车加入一份强制险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不可以避免意外,但是我们可以在发生意外后得到最好的保障。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中的一份子,所以我们必须为自己的车加入一份强制险。生活还要继续,人生需要保险。了解机动车强制险,享受车族生活。让我们去沐浴这温暖的阳光吧。

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机动车强制保险作为一项全新的保险制度,与之前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有着本质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实行强制性投保和强制性承保。在《条例》颁布之前,我国已有一些地方通过地方立法或部门规章要求机动车必须投保三者险,但从法律效力和适应性上看无法满足现实需要。如今,机动车强制保险成为我国的法定险种,其强制性不仅体现在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必须投保该险种,同时也要求具有经营该险种资格的保险公司一律不得拒保或随意解除合同。

(二)实行限额内完全赔偿原则。商业三者险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即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

(三)保障范围宽于商业三者险。为有效控制风险,减少损失,商业三者险规定了较多的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额)。

(四)实行不盈不亏经营原则。机动车强制保险业务具有社会公益性,保险公司经营该项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实行单独核算。

(五)实行分项责任限额。商业三者险实行的是同一责任限额,即无论人伤或物损均在一个限额下进行赔偿,并由保险公司自行制定责任限额水平。

按照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76条和《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条例》第21条到23条的规定,机动车承担交通事故责任,以及保险公司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义务的具体范围如下: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在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况下,机动车和交强险投保的保险公司都不承担赔偿义务;在机动车一方完全没有过错,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全责的情况下,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强险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总额不超过12.2万元的赔偿义务,其中死亡伤残赔偿不超过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不超过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不超过1千元。在机动车一方有部分过错,非机动车、行人一方也存在过错的情况下,要适当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但是交强险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承担总额不超过12.2万元的赔偿义务,其中死亡伤残赔偿不超过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不超过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不超过1千元。

在机动车一方负全责,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情况下,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交强险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承担总额不超过12.2万元的赔偿义务,其中死亡伤残赔偿不超过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不超过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不超过1千元。在机动车一方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情况下,交强险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不承担赔偿义务,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2)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在受害方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交强险投保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义务;在受害方负全责,致害方无过错的情况下,致害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致害方交强险投保的保险公司仍然承担无责任赔偿义务,即总额不超过1.21万元的赔偿义务,其中死亡伤残赔偿不超过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不超过1千元,财产损失赔偿不超过100元。在双方都有过错的情况下,要按照双方的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交强险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承担总额不超过12.2万元的赔偿义务,其中死亡伤残赔偿不超过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不超过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不超过1千元。在致害方负全责,受害方无过错的情况下,致害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交强险投保的保险公司需要承担赔偿义务,即保险公司要承担总额不超过12.2万元的赔偿义务,其中死亡伤残赔偿不超过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不超过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不超过1千元。在一方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另一方无过错的情况下,交强险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不承担赔偿义务,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了解保险费率 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表解读


保险对于大家来说已经不再陌生,在人们的生活中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可能很多的朋友在购买的时候只看保险多少钱,也就是保险费,却不知道保险费率是什么?保险费率表是什么?

保险费率是指按保险金额计算保险费的比例。以财产保险为例,它是根据保险标的的种类,危险可能性的大小,存放地点的好坏,可能造成损失的程度以及保险期限等条件来考虑的。计算保险费率的保险金额单位一般以每千元为单位,即每千元保险金额应交多少保险费,通常以‰来表示。

保险费率一般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两部分组成。习惯上,将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两部分组成的费率称为毛费率。纯费率也称净费率,是保险费率的主要部分,它是根据损失概率确定的。按纯费率收取的保险费叫纯保费,用于保险事故发生后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和给付。附加费率是保险费率的次要部分,按照附加费率收取的保险费叫附加保费。它是以保险人的营业费用为基础计算的,用于保险人的业务费用支出、手续费支出以及提供部分保险利润等。

保险费率表

机动车辆保险车辆损失险费率

党政机关、事业团体非营业

第三者责任保险

5万

10万

15万

20万

30万

50万

100万

客车

6座以下

652

913

1,030

1,108

1,239

1,402

1,597

6-10座

624

874

986

1,061

1,186

1,342

1,529

10-20座

745

1,043

1,177

1,266

1,415

1,601

1,824

20座以上

957

1,340

1,512

1,627

1,819

2,058

2,345

货车

2吨以下

821

1,149

1,296

1,395

1,559

1,764

2,010

2-5吨

1,166

1,633

1,843

1,983

2,216

2,507

2,857

5-10吨

1,326

1,857

2,095

2,255

2,520

2,851

3,249

10吨以上

1,680

2,352

2,654

2,856

3,192

3,612

4,115

低速载货汽车

697

976

1,102

1,186

1,325

1,500

1,709

机动车辆保险第三者责任险(商业险)费率

第三者责任保险

5万

10万

15万

20万

30万

50万

100万

6座以下

652

913

1,030

1,108

1,239

1,472

1,916

6-10座

624

874

986

1,061

1,186

1,409

1,835

10-20座

745

1,043

1,177

1,266

1,415

1,681

2,189

20座以上上

957

1,340

1,512

1,627

1,819

2,161

2,814

保险费率表 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表中车辆种类A., B类是指什么?

(一)八类车辆是指:

1.整车进口的一切机动车辆。

2.主要零配件由国外进口,国内组装的套牌车辆。

例如:羊城牌(广州)小轿车套本田系列、金冠牌(深圳)旅行车((6座以上)套丰田海狮、大霸王、三菱太空车。

3.合资企业生产的16座以上(含1 6座)的客车。

4.外资、合资企业生产的摩托车。

5.下列车辆品牌和车型。

北京切诺基V6、广州本田、上海别克、上海帕萨特、湖北雷诺、长春奥迪系列、天津丰田。

其他合资企业生产的国产化率低于70写的机动车辆。

(二)B类车辆是指除A类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

(三)对于难以确定是A类或是B类的车辆,由当地保险同业公会提出划分意见报保监会在当地省级派出机构审定。

机动车辆盗抢险修改前与修改后在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上有何区别?

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可见,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包含两部分:一是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二是因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合理费用支出。

对上述两部分费用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修改前的机动车辆盗抢险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的规定,由于机动车辆盗抢险是机动车辆损失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故保险金额可与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保持一致。其确定方式有三种:一是与保险价值相等二是按投保当时的市场价值确定;三是协商价值。一般来说,盗抢险的保险金额不单独列明,而是以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作为盗抢险的保险金额。机动车辆盗抢险条款规定,盗抢险的保险费率为机动车辆损失险保险费率的20%—30%。这也就是说,盗抢险的保险费为车辆损失险保险费的20%—30%。计算公式为:盗抢险保险费=(车辆损失险基本保费+保险金额×费率)×20%-30%不难看出,盗抢险的保险费是车辆损失险保险费的20%—30%,而不是车辆损失险与第三者责任险保费之和的20%—30%。

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的浮动机制


对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的浮动存在着一定的误解说。大家都知道,机动车辆保险一般可以分为交强险和商业车险,目前国内大部分地区已经实行交强险双挂钩机制,对于3年未出险的车主,交强险保费甚至会下浮30%。而有出险事故记录的,交强险最高会上调90%。需要注意的是,不良记录跟车不跟人,即使办理变更机动车号牌号码,或者转让车辆,该车的交强险费率仍然延续按照浮动标准上浮费率。

交强险整体保费不高,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内的商业车险对车主影响更大。就目前而言,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商业车险还未实行比较明确的浮动费率制度,不过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是机动车辆保险制度改革发展的大方向。09年底北京保监局、北京保险行业就发布的《北京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就提出了北京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的整体思路:保持基础费率不动,调整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系数。征求意见稿中,与费率挂钩的浮动系数拟锁定为四项:“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多险种同时投保”“平均年行驶里程”以及“老、旧、新、特车型特殊风险”系数,以期做到“高风险车辆高费率,低风险车辆低费率”。

无论是从整个市场的财险业务来看,还是从单个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量来看,机动车车辆保险业务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做好机动车车辆保险,其中一个很重的部分就是保险费率厘定的问题。对于保险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的厘定,要考虑的因素非常多,如果我们能够将机动车的风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进行匹配,这样我们不仅能够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交通环境也可以得到改善;同时我们也可以提高保险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针对机动车商业保险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因子,笔者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建议。

第一,很多财险公司在对浮动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厘定时会将驾驶员上一年的索赔次数作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的一个考虑因素。好比《北京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中,随着索赔次数的增加,费率浮动系数逐渐增加。虽然索赔次数能够体现机动车投保人的一定风险信息,但是如果将其看作其风险信息的全部,却是极不合理的。因为对于相同索赔次数的投保人,他们的索赔额也可能会存在巨大的差距。个人认为可以创造出一个新的索赔次数,即考虑索赔额的索赔次数,称之为“有效索赔次数”。考虑索赔额的索赔次数建立在加权平均这样一个思想基础上,有效索赔次数等于该驾驶员年索赔额总和除以该地区上一年平均索赔额。其中该地区的平均索赔额为该地区总索赔额除以该地区总索赔次数。用考虑索赔额的索赔次数作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系数,相对于只考虑索赔次数的浮动费率系数,能够更加全面地利用投保人的信息。

第二,可以在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厘定时增加一个因素,即关于机动车驾驶员违章扣分。交通事故的发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机动车驾驶员违章驾驶,如酒后驾车、闯红灯、超速行驶等等。根据专业机构数据跟踪研究显示,瑞典、芬兰25%至29%的严重损伤道路交通事故与酒精有关,英国25%至49%的严重损伤道路交通事故与酒精有关,在加拿大和美国,这一比例达到43%至63%。在我国,因为超速行驶和酒后驾车造成的交通事故举不胜举。违章驾驶的驾驶员因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即使违章驾驶也不一定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不同驾驶员的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应该最大限度体现该驾驶员所具有的风险,只有实行“赏罚分明”的机动车费率浮动措施,才能够最大限度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安全驾驶”的意识,进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畅通的环境。

保险费率,保险费率的结构


(一) 保险费率的结构

保险费率是保险的价格, 是计算和收取保险费的标准和依据。

保险费率的制定、运用是否正确、合理, 直接关系着保险人能否履行保险责任, 关系保险经营的稳定性。因此, 保险费率是保险经营的重要内容。

保险费率是由三部分组成的, 即: 净费率、第一附加费率、第二附加费率。

净费率是以正常损失率为基础的, 它所请求的保险费是用于对正常损失进行的赔偿和给付。保险事故的发生虽然对于个体的保险标的来说具有偶然性, 但从整体来看, 即集合众多保险标的来看, 保险事故的发生是有规律的, 灾害损失大体稳定在某种水平上。这种较为稳定的损失, 可以视为正常损失, 它是净费率的基础。

第一附加费率是以异常损失为基础的, 它所请求的保险费是用于对异常损失进行的赔偿支付。保险事故的发生尽管具有一定的规律性, 但是损失的稳定性和规律性只有在广大的空间上和较长的时间上才能显现。同时, 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使某一时期的实际损失背离正常损失。如果实际发生的损失小于正常损失, 那么对保险人的财务稳定性并无不利的影响; 如果实际发生的损失小于正常损失, 那么, 净费率请求到的保险费就不足以补偿实际所发生的损失。这超过正常损失的部分, 就称为异常损失, 它只能由第一附加费率请求的保险费来补偿。

第二附加费率是以保险人经营保险学原理目录

保险费率,保险费和保险费率的区别与联系


保险费是指被保险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保险费的数额同保险金额的大小、保险费率的高低和保险期限的长短成正比,即保险金额越大,保险费率越高,保险期限越长,则保险费也就越多。交纳保险费是被保险人的义务。如被保险人不按期交纳保险费,在自愿保险中,则保险合同失效;在强制保险中,就要附加一定数额的滞纳金。交纳保险费一般有4种方式:一次交纳、按年交纳、按季交纳、按月交纳。

保险费率是指按保险金额计算保险费的比例。以财产保险为例,它是根据保险标的的种类,危险可能性的大小,存放地点的好坏,可能造成损失的程度以及保险期限等条件来考虑的。计算保险费率的保险金额单位一般以每千元为单位,即每千元保险金额应交多少保险费,通常以‰来表示。保险费率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两个部分组成。这两部分费率相加叫做毛费率,即为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计收保险费的费率。

当您支付保险费时,您是否留意过,您所交的保险费是您所买保险的合法价格吗?您在买保险时有没有像买商品那样复过秤?事实上,个别保险公司超过规定标准多收客户保险费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也曾发生过。

其实目前,我国已开办的保险种类达几百种之多,每一险种都有各自的保险条款和费率标准,而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条款和费率的制订须通过人民银行批准,保险公司不得擅自更改、制定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因此,您在向保险公司投保时,首先要向保险公司索取您所买险种的保险条款和费率规章,并加以仔细阅读,特别是要了解一下该险种的保险费率,看是否与人民银行批准的保险费率相吻合。倘若您发现保险公司多收了您的保险费或对该保险费率有怀疑时,您可向人民银行反映,寻求帮助。

财产保险费率应如何计算


买保险就是把自己的风险转移出去,而接受风险的机构就是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接受风险转移是因为可保风险还是有规律可循的。通过研究风险的偶然性去寻找其必然性,掌握风险发生、发展的规律,为众多有危险顾虑的人提供了保险保障。

众多保险中,财产保险算是比较受追捧的一种,所谓财产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财产保险,包括财产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等以财产或利益为保险标的的各种保险。那么,财产保险费率的费率应如何计算呢?接下来小编就带您了解一下。

财产保险费率

保险费率是指单位保险金额应交付的保险费。保险费率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纯费率,另一部分是附加费率。保险公司按照纯费率收取的保险费用来支付保险事件发生后形成的保险赔款,按照附加费率收取的保险费,用来支付保险公司业务费用,如营业费用、监管费、保险税金等。

财产保险费率计算方法

财产保险的纯费率与保险标的损失频率和损失金额有密切的关系,一般损失频率和损失金额越高,纯费率越高。具体体现如下:财产保险的纯费率=损失频率×损失金额=(理赔次数/保险单位数)×(损失总额/理赔次数)=损失总额/保险单位数式中,理赔次数是指构成理赔条件的损失次数;损失金额是指补偿金额与理赔费用之和;保险单位是指度量保险成本的单位。

财产保险的附加费率与保险公司具体开支和费用管理具有密切关系。除保险税金、监管费等支出具有刚性以外,其他费用支出,公司管理越严,支出金额越少,相应附加费率就越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附加保险费率=业务开支总金额/保险单位数

厘定费率的主要方法

厘定费率的方法主要有观察法、分类法和增减法三种。观察法是对个别保险标的的风险要素进行分析,观察其优劣,估计损失概率,直接决定保险费率的方法。分类法是对危险进行分类,对同一类的各风险的损失概率进行测算,根据它们共同的损失概率,厘定保险费率。增减法又称为修正法,是指在同一费率类别中,对被保险人给以变动的费率,其变动幅度或基于保险期间的实际损失经验,或基于其预想的损失经验,或同时以两者为基础。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由于非寿险精算技术基础与水平不同,以及统计资料完整性上的差异,采用的方法也不同。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360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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