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健康险的特点及投保办法

2021-02-18
投保险财产规划

团体健康保险是以各种社会团体为投保人,以其所属员工为被保险人(包含团体中的退休员工),当被保险人因疾病或分娩住院时,由保险人负责对其住院期间的治疗费用、住院费用、看护费用,以及在被保险人由于疾病或分娩致残疾时,由保险人负责给付残疾保险金的一种团体保险。

团体保险对团体投保绝对人数要求一般不得少于50人。近年来对投保人数的要求逐渐降低,对10人甚至10人以下的团体也可以承保;要求投保团体的参保比例为全部合格职工人数的75%,如果保费全部由雇主负担,则全部职工必须100%参加。

团体健康保险除提供与个人健康保险相类似的医疗保障外,还提供一些个人健康保险所没有的保障项目,如牙科医疗、处方药费用等。与个人健康保险相比,团体健康保险具有以下特点:

(一)保险费率低

团体健康保险的管理费用低于个人保险,团体健康保险的保险费通常由雇主在雇员的薪资中扣缴,收费便利。事故发生时,雇主方面常会先做初步处理,协助雇员填写或准备各种证明及其他相关事宜,从而大大减少了理赔时的人力物力。由于雇员早日返工有利于雇主的利益,因此,雇主会制止雇员的索赔欺诈或不适当延长病假时间。团体健康保险业务由保险公司与团体代表直接接洽即可订立每年收入巨额保险费的保险合同,行销较个人保险简便且行销费用大大减少。

(二)核保标准宽松

团体参保,相对个人而言,其道德危险和逆选择的情形较少。对个人健康保险核保时,主要审查年龄、性别、职业、业余爱好、生活习惯、家族病史、既往病症等,而对团体健康保险核保时,则主要审查团体规模、新成员流入量、团体的稳定性等。

(三)给付条件优厚

团体健康保险的给付手续简单,给付处理迅速。在西方国家团体健康保险还有税收方面的优惠。

团体健康险投保办法

企业投保团体健康险时首先要确定保险金额。如保费支出太多可能会成为负担,太少则起不到保障功能。保障范围是另一个关注焦点。目前市场上的团体健康险保障范围主要包括:因意外或疾病所致的门急诊或住院医疗、住院津贴、手术津贴、重大疾病等。通常与意外险搭配在一起。

团体健康险保单中的免赔额和给付比率则是很容易被忽视的一个重要环节。市场上很多团体健康险对门急诊费用会有50-500元不等的免赔额。对于住院医疗、医药费用给付比例也有不同,有的医保范围内的全额给付,有的只给付80%。团险的优势就在于保险公司能根据企业的需求设计针对性强的保单,企业可以就免赔额和给付比率进行约定。

相关阅读

团体健康险如何投保与理赔?


人们投保是为了给自己增加一份保障,很多人因为不了解保险导致一些理赔难的问题,对此,专家呼吁消费者正确了解保险,是获得理赔的根本前提。今天就一起了解一下团体健康险的投保与理赔措施。

团体健康保险是以各种社会团体为投保人,以其所属员工为被保险人(包含团体中的退休员工),当被保险人因疾病或分娩住院时,由保险人负责对其住院期间的治疗费用、住院费用、看护费用,以及在被保险人由于疾病或分娩致残疾时,由保险人负责给付残疾保险金的一种团体保险。

在团体健康保险中,团体是指保险关系的相对方即被保险人。团体保险中的团体除了具有团体的一般属性外,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参加团体保险的团体不能是为投保团体保险而组成的团体,而必须是已经存在的、有特定业务活动、实行独立核算的正式法人团体。

团体保险对团体投保绝对人数要求一般不得少于50人。近年来对投保人数的要求逐渐降低,对10人甚至10人以下的团体也可以承保;要求投保团体的参保比例为全部合格职工人数的75%,如果保费全部由雇主负担,则全部职工必须100%参加。

为了合理地控制理赔成本和管理费用,避免逆向选择,通常对投保团体的成员资格做出限制性规定。第一,团体保险只针对团体中的全职或专职员工,兼职员工不能作为团体保险的被保险人。第二,参加团体保险的团体成员应为正常的在职工人,退休人员、病休员工和临时工等一般不能作为团体保险的被保险人。第三,团体中的成员应具有一定的流动性,使团体的平均年龄始终保持在相对稳定的水平。第四,对于新进员工则要求经过试用期后才能参加团体保险。

投保注意事项

企业在投保团体健康险时应注意以下一些问题:1)确定保险金额。投保多少健康险,是让企业头痛的事情,保费支出太多则会成为负担,如果太少则起不到保障的功能,一般要根据企业的员工福利体系,根据保险在各项保障中所占的地位,确定投保保额。

关注保障范围。目前,市场上的团体健康险保障范围主要包括:因意外或疾病所致的门急诊或住院医疗、住院津贴、女性健康、重大疾病等。保险公司将团体健康险灵活搭配,进一步满足企业需要:有的团体保险将健康险与寿险、意外险组合在一起,如中宏的"团体福利精选计划"、"团体福利菁英计划"等;有的团险则是将健康险作为附加险种,如金盛的"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附加团体住院医疗保险",增加了保险组合的灵活性;另外还有独立的团体健康险,如太保的"管理式团体健康保险",购买时不必附加于其他险种之上,可以单独投保。

购买时,企业应提供员工的详细资料,如人数、年龄、身份证、男女比例、职业、健康申明,如有必要,还需提供员工健康告知书。保险公司将根据详细情况给出精准的费率。团体健康险的最低人数为5人或者8人,并且投保人数要占企业总人数的75%以上,以防范投保人逆向选择的道德风险。

看清保单中的免赔额和赔付比率,很多团体健康险对门急诊费用会有50-500元不等的免赔额,有的则没有。此外,对于住院医疗、医药费用赔付比例也不同,有的为医保范围内的全额给付,有的只给付80%。如果公司福利情况好,可以选择免赔额度低,给付比例高的保险,充分发挥团体健康险的保障功能。

团体健康险投保后,保险公司会给每位承保成员服务卡和手册,方便其有问题能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咨询;当企业有人员流动时,投保单位在团险业务人员的帮助下提供相关的单证资料(各公司要求不完全一样)即可办理人员变更或减少手续,一般5个工作日内都可以处理完毕。

凡事都应该知己知彼。被保险人首先需要了解自己享有的保险权益,才能更好地获得保障。投保了团体健康险后,员工需要了解的主要为保险责任、保障额度、保障期限、除外责任,以及具体申报理赔时需要提供的材料等,这些信息一般可以从保险公司为企业提供的员工手册上了解到。一旦出险,客户可以先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咨询,或者拨打保险公司的热线电话,再进行相关理赔。

有的企业可能会同时向几家不同的保险公司投保健康险,这在理赔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多次使用医疗费用收据的问题。为此须提醒广大团体健康险客户:为了顺利理赔,客户必须留意相应保障项目的“责任免除”事项,同时对于以下细节应予注意:

1)非本人就诊的费用无法得到理赔,因此不要让他人代诊。在此,也提醒一下,应仔细检查申报理赔的发票上的姓名是否与本人一致,如果不一致,基本上会遭到拒赔。导致这样的原因可能有:有些医院开具发票时可能将病人的姓名打错,或者本人姓名与投保时已不一致,因此客户必须在这些环节尽量细心,如有改名,须提供有关机构的更名证明或者户口本等,最好能及时通过自己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告知保险公司做更新。

(2)了解哪些是公司所购团体健康险中指定的医院,必须要前往这些医院就诊,如果在指定范围之外,一般都不予理赔。

(3)在无特别约定的前提下,在医院药房以外的机构购药的费用将不会获得补偿(如自行到社保定点药店购药的费用)。如果确实因为医院药房无该种药品,而需到外面购买,需由医院门诊办公室等部门加盖外配章。

(4)无病症单纯开药:有的员工看病时让医生开一些与病情不相关的药品,以备病时用或保健。这样开出的药品以及相关费用将不会获得赔偿。

(5)提供的材料中要有与发票一致的病史,仅提供发票、无病史或者病史不完整,也会影响理赔。

(6)无病症检查视同例行的常规体检,保险公司是不会予以报销理赔的。因此只有当客户有症状时进行的医学检查,符合报销范围的部分才能得到正常理赔。

团体人身险的投保特点


团体人身保险,即团体保险,是用一份总的保险合同,向一个团体中的众多成员提供人身保险保障的保险。在团体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团体组织”如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独立核算的单位组织。

团体人身保险是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为保险对象,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疾病死亡或意外事故伤残的,由保险人按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团体人身保险为死亡残废保险,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死亡则给付全额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伤残则根据不同伤残程度按有关规定给付全额或部分保险金。

团体人身险的投保特点

1、危险选择的对象基于团体。团体人身保险的保险人在承保时选择的对象是团体而不是个人。因此,进行对象选择的重点是审查团体的合法性和团体成员的比例。投保团体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组织,如各种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

投保团体中参加保险的人数,与团体中具有参加资格的总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保险人规定的比例。通常规定,如果团体负担全体保险费,符合条件的人必须全部参加;如果团体与个人共同负担保险费,投保人数必须达到合格人数的75%以上。另外,对少于 10人的团体可能不能投保团体人身保险。

2、被保险人不需体检。对投保团体进行选择后,可以确保承保团体的死亡率符合正常水平,对个别具体的被保险人就不需体检了。由此,既方便了被保险人,也节省了成本费用。[3]

3、团体人身保险的保险费率低。由于团体人身保险的保险手续简化,节约了大量的费用,从而降低了附加保费,毛保费自然降低。而且,团体人身保险的死亡率比较稳定,与个人保险的死亡率基本一致,甚至低于个人保险的死亡率,也使得团体人身保险的费率低于个人保险的费率。

4、团体人身保险采用经验费或由于针对团体设定保险费率,其团体的死亡率随团体人员的工作性质不同而不同,因此,不同方向类别的团体适用不同的费率。该费率根据投保团体的理赔情况制定,为经验费率。

5、团体人身保险使用团体人身保险单。团体人身保险以集体的名义投保,投保人是组织,其使用的保险单为团体人身保险单,即一份总的保险单,而不像个人保单那样,通常针对单个的被保险人分别开立保险合同。在团险的保险单中要明确投保人与保险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其变更等合同行为在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进行。通常,被保险人的保险金给付通过投保人或专门的账户进行,不直接面对单个的被保险人。

6、团体人身保险的保险计划具有灵活性。团体人身保险的投保人是单位团体,保单使用团体保单,保费统一缴纳,因此,保险人对于团体人身保险给予了一定的灵活性。如在保险期限上,可以是定期、终身、定期与终身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在保费缴纳上,投保人可以选择是趸缴、分期缴纳、趸缴与分期缴纳相结合,定期或不定期缴费等多种缴费方式;在被保险人方面,被保险人可以是确定的个人,也同以是约定条件下不确定的个人;在保险金的给付上,可以是定额给付,也可以是根据被保险人不同而不同的非定额给付。

团体意外伤害险的特点及注意事项


团体意外险和个人意外险不同,团体意外险是面对团体而设计的,在购买团体意外险时只需一张团体意外险总保单就成。

团体意外险特点

相对于个人投保,保费低,保障高;保险有效期内可以随时变更人员,满足企业人员流动管理需求;即可以根据员工的职业类别投保,也可根据投保单位类别投保,公平合理,方便快捷;保险期间灵活,即可以按月年投保,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选择;残疾比例由保监会统一规定,理赔确定;保费既可以作为员工福利由公司支付,也可以由公司和员工共同支付;分担员工发生意外时产生的医疗伤残死亡抚恤金等费用,转移企业财务风险,也是对员工及员工家庭负责的最好体现。

团体意外险投保要求

投保人数一般不得低于5-6人,对于风险类别较高的工种,要求投保人数不低于20人;

保险期间一般不超过一年,如需长期投保可以每年续保;根据保监会规定,目前大多数团险要求实名制投保(建工意外极短期会展项目等除外)

团体人身意外保险与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相比较而言,二者在保险责任、给付方式等方面相同,区别比较明显的是:保单效力有所不同。在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一旦脱离投保的团体,保险单即对该被保险人失效,投保单位可以专门为该被保险人办理退保手续,保险单对其他被保险人仍然有效。

团体意外保险不单单是一项简单的员工福利,也是公司和员工之间的平衡手段。当员工不幸发生意外伤害时,尤其是发生了人身伤害事故时,保险的理赔几乎必然伴随劳资纠纷。作为公司来说需要把员工的人身利益放到首位,而保险代理人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劳动法》知识和人力资源背景才能更好地帮助公司和员工把问题提前化解。如果公司一旦发生与团体保险理赔相关的劳资纠纷的时候,保险代理需要以专业的精神为双方提出合理的建议,让团体意外保险为公司转嫁风险,为员工提供安全保障,以达到双方平衡的目的。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34250.html

上一篇:盗抢险理赔限额和理赔项目介绍

下一篇:重复购买医疗保险如何理赔?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