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汇总,宁夏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受肯定

2021-02-08
城乡居民保险知识

据了解,国务院有关城镇居民参保试点文件发布后,我区围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于10月制订了相应实施意见,并出台了11个配套政策。三个试点城市也制订了相应的配套政策,初步形成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体系框架。根据城镇居民组织程度较低等困难,自治区政府和各试点城市政府从人、财、物和技术等方面给予了支持。自治区政府从2007年购买的公益性岗位中安排了280名高校毕业生充实到社区和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自治区编办也正在积极研究,拟充实人员,加强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队伍建设。目前,全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已安排了近千名工作人员参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

为有效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便捷、经济的服务优势,满足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自治区政府在制度的设计上确定了“坚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首诊、双向转诊、门诊大病在社区服务和管理的原则”,充分利用自治区制定的13个配套文件,解决了社区卫生业务用房、配备了基本医疗设备等政策。此外,银川市、石嘴山市在城镇居民参保的实施方案中,将农民工子女纳入参保范围。督察组表示,这一做法体现了一种人人都能就医参保的理念,值得各地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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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西安启动城镇居民医保


本月参保次月即可享受

《办法》实施后,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应在6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今后,将按年度连续缴费,每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为缴费期,从缴费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

新生儿、完成撤村转居的被征地农民和新转入西安市城镇户籍的各类新出现的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可即时参保并缴纳全年的医疗保险费,缴费次月起享受本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断后接续要补缴费用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未按要求在6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的,以后参保时除正常缴费外,个人还应全额补缴《办法》施行之日起至参保时的医疗保险费(其中低保、重度残疾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补缴50%),补缴医疗保险费部分财政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均不予补助,待遇享受设置6个月等待期。

参保后中断缴费在6个月内的,办理接续手续时,个人全额补缴中断缴费期间的医疗保险费(其中低保、重度残疾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补缴50%)。补缴医疗保险费部分均不予补助财政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次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断缴费在6个月以上的,除按上述规定补缴医疗保险费外,待遇享受设置6个月等待期。未参保、中断缴费期间和等待期内不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就业后可转为职工医保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原则上不得转入或重新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就业年龄段内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从业后转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退休时如达不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可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水平进行折抵。

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户籍人员转为城镇居民后,须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终结后,根据自愿原则作为新出现的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医院不同报销比例不同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家庭病床)医疗费用,实行确定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医院级别分比例支付以及最高支付限额控制的办法。

起付标准最低为250元

起付标准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50元;一级医院35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

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在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有不同的支付比例:

1.城镇非从业居民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承担30%;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承担40%;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承担50%;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40%,个人承担60%。

2.少年儿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城镇非从业居民相应标准提高5%执行。

两种门诊大病费用可报销

据介绍,门诊大病包括:门诊特殊病种(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门诊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和慢性病(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

门诊治疗特殊病种: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门诊治疗慢性病: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治疗慢性病的医疗费累计超过350元的,超过部分由统筹金按照50%的标准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城镇居民医保,扬州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完善亮点新生儿纳入参保政策


从本月起,扬州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进一步统一和完善,其中最大亮点是新增新生儿参保政策,新生儿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可享受规定的城镇居民医保待遇。

产前检查费用

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据了解,结合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将参保居民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将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参照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政策执行。

分区域统一

城镇医保特殊病种

全市分区域统一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种类。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暂按其现行政策执行。市区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暂定两大种类:一类:恶性肿瘤、血透(腹膜透析或灌流术血液净化)、血友病及肝、肾器官移植。二类:精神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再生障碍性贫血。

全市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待遇政策也得到统一。各类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的起付标准均为500元,具体结算办法:一类门诊特殊病种费用的结算办法类同住院;二类门诊特殊病种费用在规定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政策范围内报销70%,一个结算年度内最高补助限额为2000元。

新生儿参保

可享城镇居民医保

从本月起,我市新增新生儿参加居民医保政策。

新生儿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放心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申报手续,并缴费到账的(以缴费到账时间为准),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医保结算年度结束之日止,按照规定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新生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通过下一步宣传力度加大,新生儿参保人数不久将会出现增长高峰。一方面新生儿的法定监护人要及时办理参保并按时缴费,另一方面个社保中心要积极协助市民办理。

合肥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政策问与答


近来有不少合肥市民资讯医保大病保险的相关问题,这里小编总结了一下大家共同的疑问,下面详细给大家解读,具体如下:

问: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

答:大病保险具体报销范围是参保居民住院在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的所有医疗费用,包括超过结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即16万元以上的在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非医保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指的是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这三个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问:报销时需要带哪些材料?

答:一是患者本人报销,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居民医保卡原件、银行(工商、农业、中国、建设、邮政)有效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到规定的报销网点办理报销款项转账支付手续。二是代办人员报销,需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参保人居民医保卡原件、参保人的银行(工商、农业、中国、建设、邮政)有效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代办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到规定的报销网点办理报销款项转账支付手续。三是18周岁以下患者报销,其父母还需携带户口本或关系证明,方可将报销款项转入报销人员其父亲或母亲的银行(工商、农业、中国、建设、邮政)有效活期存折或银行卡。

问:看病费用高,能否提前结算?

答:一个结算年度内最多可报销两次。参保人员可选一次或两次报销。“一次报销”即选择在年度结束后所有费用一次性报销;“两次报销”即在年度结束前报销一次,余下的费用在年度结束后再报销一次。单次住院报销申请的应在20日内完成补偿;年度报销申请的应在30日内完成补偿。

问:哪些人能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答:享受居民大病保险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参加合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缴费的人员,二是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个人住院在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超过了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参保人员。

问:起付线标准是多少?

答:起付线标准依据合肥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2013年度(享受待遇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2万元。

问:具体到何处报销?

答:本市有四个报销网点,(1)庐阳区:中国人寿合肥市分公司寿春路柜面(庐阳区寿春路90号,电话62637378);(2)蜀山区:中国人寿合肥市分公司金寨路柜面(蜀山区金寨路384号金融大厦,电话62646571);(3)包河区:中国人寿合肥市分公司新都会内柜面(包河区马鞍山路1000号新都会22楼,电话62687364);(4)瑶海区:中国人寿合肥市分公司长江东路柜面(瑶海区长江东路1005号,电话64695751)。合肥城镇居民大病保险通过政府公开招标,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合肥市分公司承办,可充分利用其专业优势,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以上是有关合肥医保的相关问题,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网合肥医保专题。

保险知识汇总,城镇居民保险解答


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于07年12月1日正式启动,老人、小孩等将也有医保。

据介绍,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主要有: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居民;享受低保的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且无固定收入的60周岁以上的老人;18周岁及以上,60周岁以下的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上述人员为自愿参保,每年缴费一次,缴费额由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共同构成。从缴费次年的1月1日起,参保人员即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报销一定比例的普通门诊、门诊重诊和住院的医疗费用。

据悉,江岸、江汉等7个中心城区的城镇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受惠人群达121万余人。蔡甸、江夏、东西湖、汉南、黄陂和新洲等6个远城区,根据新政策制定该区实施意见,暂实行区级统筹。

[学生参保一年只交20元]

具有我市城镇户籍,且不属于职工医保覆盖范围的5类城市居民,可参加居民医保。

居民医保每年缴费一次,缴费额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构成。具体标准为:

1、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居民,政府每人每年补助80元,家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20元;

2、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由政府全额补助,家庭(个人)不缴费;

3、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且无固定收入的60周岁及以上老人,政府每人每年补助370元,家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50元。

4、18周岁及以上,60周岁以下的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政府每人每年补助80元,家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340元。

据了解,同时具备上述两项及以上补助条件的参保居民,按政府补助额“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补助。

[新生儿上完户口就可参保]

符合条件的居民,可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照片,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还需分别提供低保证和残疾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

参保后居民每年缴费一次,缴费期限为每年的11月1日至12月30日。

新生儿可在完成户籍登记后,即可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缴纳当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门诊费一年最多报30元]

参保缴费的居民,从缴费次年的1月1日起,即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从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按时足额缴费的,不能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居民医保参保者可享受门诊报销待遇。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在100元及以下的,医保基金支付30%;100元以上的费用个人自理。

参保居民还可在门诊进行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和肾移植术后抗排异等3种重症疾病治疗,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住院将有起付线]

参保居民生病住院,将按其所住的医院等级,设不同的起付线。起付线以下,由个人支付,起付线以上的,由医保基金和参保居民按比例分担。具体比例为: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和惠民医院住院的,医保基金支付6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医保基金支付5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医保基金支付40%。

参保居民因危、急、重症等情况在门诊实施紧急抢救后需住院的,其紧急抢救费用并入住院医疗费用;经抢救后不需要住院的,其紧急抢救医疗费用并入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用乙类药个人先付10%]

参保居民在门诊治疗重症疾病和住院,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和药品目录范围内乙类药品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付10%,余额再按其就医医院的等级,按上述比例报销。

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使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甲类药品,诊疗必需的,可按国家和省规定使用部分乙类药品。超出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将不予报销。

参保居民按规定使用体内置放材料、置换人工器官和血液制品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将按一定比例支付。

[赴外地就医个人先付10%]

参保居民经批准转往外地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付10%,余额再按其所就医的医院,按规定的比例报销。

[一年最多可报3万元]

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医保基金累计支付的参保居民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3万元。居民连续参保缴费满3年以及上的,医保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会更高。居民中断缴费后再次参保的,视同首次参保。

[五类情形不报销]

根据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医保基金将不予支付:

1、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治疗的;

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3、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所致伤病的;

4、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由他方承担医疗费赔偿责任部分的。

5、按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住院只埋“个人的单”]

参保居民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就医。目前我市所有的城镇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均为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居民因病情需要转往城镇职工转院定点医疗机构或外地医疗机构治疗的,须由本市定点三级医疗机构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并报社保经办机构核准。除紧急抢救外,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应负担的部分,由个人支付;医保基金应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记账。因转诊或紧急抢救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在治疗结束后的30日内,持有关单据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保险知识汇总,西安:城镇居民医保工作全面启动


今年我市将全面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使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60%;同时将为城镇居民提供10万个就业岗位,降低登记失业率,进一步解决就业、社会保障、劳动权益维护等方面问题。

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记者昨日从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我市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去年参保登记的基础上,城六区进一步完善具体操作办法和程序,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待遇享受。5月底前,其余区县启动实施居民医疗保险,年底使全市居民参保率达到60%。今年还将推进养老金年金试点,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各项政策,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帮助城镇10万人就业

今年我市将帮助城镇10万人就业,使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3万人。还将全面推进再就业,对“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进行重点帮扶。加大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实行开发一个安置一个,全年实现公益岗位安置总数达到2.2万个,帮助“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数达到1.1万人。继续开展针对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服务活动,通过举办招聘会等形式,为大中专毕业生搭建就业平台。建立一批毕业生见习基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对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进行职业指导、就业服务、创业指导和政策扶持,鼓励其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

创业带动就业

今年我市将着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扩大创业培训范围,提高创业培训质量。进一步发挥小额贷款的作用,实行劳动保障、担保公司、银行等部门“一厅式”办公,实现小额担保贷款审批、担保贷款一条龙服务,将发放6200万元贷款。另外将加快规范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外来务工人员人力资源市场和永久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任务,同时推进其他区县永久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保险知识汇总,西安启动城镇居民医保利好多


缴费标准

少年儿童: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筹集。个人缴纳30元,财政补助70元。

其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少年儿童,个人缴纳10元,财政补助90元;重度残疾(持有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少年儿童,个人缴纳10元,财政补助90元(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补助50元)。

城镇非从业居民:按每人每年250元的标准筹集。个人缴纳180元,财政补助70元。

其中,享受低保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230元;重度残疾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230元(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补助150元)。

另外,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可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为其直系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

报销额度

参保后,城镇居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住院和门诊大病的总费用):城镇非从业居民为3.5万元,少年儿童为4万元。参保城镇居民连续缴费满10年的,从下一年度起最高支付限额可适当提高。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和支付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再负担,可以通过建立大额医疗补助、商业健康保险等方式解决。

退费手续

参保城镇居民已缴纳次年医疗保险费,在当年12月31日前死亡的,由其家属持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费手续。

城镇居民医保,没有城镇居民医保的人今后都将享受社会医保


“除了城镇职工,城镇另外一些居民,像老人、小孩、没工作的、低保对象和重症残疾人,这些都曾经是医保的盲区。”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黄亚萍说,目前全省这类居民大约有500万人,今年要开始“扫盲”——在全省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参保率达60%。“十一五”末,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医保。

怎么缴费?

涉及到500万人口的城镇居民医保,可不是件小事。“待遇水平太高,各方面承受不了;太低,起不了保障作用。”黄亚萍说,最后确定城镇居民医保待遇,要高于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低于城镇职工基本医保。

要达到这个待遇,省劳动部门做了一个统计,城镇每位老人的保费,每年至少是300元,小孩的至少100元。

事实上,杭州、绍兴、湖州这三个国家级的试点城市,已经达到或者超过这个标准了

这300元和100元,并不是全部由个人支出,政府也要补助的。目前的规定是,重症残疾人和低保对象,这部分医保费用全部由政府来买单。

城镇老人、小孩和没工作的人,政府补贴1/3——也就是之前提到的老人的300元,实际上自己只要出200元左右,剩下的都由政府来出;小孩的话,自己出60元左右,政府补贴其余的。

另外,国家正在制定相应的政策,如果一个企业为职工配偶、子女缴纳城镇居民医保,那么国家将给予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

缴费之后保什么?

城镇居民医保,原则上是要保障最基本的医疗需求。“从实际情况看,大病住院是影响参保对象基本生活,造成‘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原因。”黄亚萍说,城镇居民医保,重点解决大病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

“常规门诊当然也是我们今后医保所要覆盖的范围,它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各地可以根据各自的情况适度超前。”但黄亚萍表示目前就全省而言,它还不是主要矛盾。

“目前城镇居民医保的报销率为50%左右,高于农民,低于城镇职工。”

截至去年10月底的数据显示,全省开展试点工作的统筹地区有41个,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为147.8万人,占试点地区应参保人数的53.9%。

保险知识汇总,城镇居民医保四月覆盖全市


记者昨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列为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的厦门、福州、南平,去年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参保试点。截至去年底,3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已达62.3万人。省委省政府决定比全国进度提前两年,争取从今年4月起在全省所有市、县(区)全面建立并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据介绍,去年以来,福建财政对所有参保居民,成年人按筹资标准的40%即不低于80元、未成年人按筹资标准的50%即不低于4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三类人群,再给予成年人每人每年不低于9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的补助;获得财政补助后,缴费仍有困难的,由政府帮助解决。目前,福建3个试点城市的以上三类人群所需缴费,全部由政府资助。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去年底,厦门市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率先在全省建立城乡统筹、全面覆盖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今年7月起,厦门将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移交劳动保障部门,且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240元(其中农民个人出资50元、政府补助190元);同时,建立城乡一体的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城乡居民使用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刷卡就医。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336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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