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掌控意外伤害险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1-01-18
意外伤害保险规划

很多人会问,有必要意外伤害险吗?答案是肯定的。意外风险无处不在,天灾人祸最是无法避免,一份意外险显得格外重要。本文介绍了意外伤害险中比较细致但是很重要的知识,帮助人们擦亮眼睛,保障人们的合法权益。

人每年遇到的危险中,最容易发生的是受伤。发生概率是1/3,其中,在家受伤的概率是1/80。 意外险很便宜,年费率最低为0.2%左右,也就是说200元可以买到一年期10万元保额的意外险。不过, 有一个现实可能会让投保人不爽,那就是,一旦真发生了什么意料之外的事,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情况不在少数。当然,这并不是说,保险公司是有意推卸赔偿责任。意外险有它的保障范围,它承保的“意外”可能与我们日常所理解的“意外”存在不小的差距。在买的时候,最好把意外险的“意外”搞明白。

意外伤害险中的“意外”含义

有个条件叫做“突然的”,因为中暑是“可预见的”,就没法称为“意外”。一般来讲,花的钱越多,能买到的东西也就越多越好,在保险中,保费和它的保险责任也是呈正比的关系。意外伤害险的保费以低廉著称,这就决定了它所能提供的保障会比较少,有多项条款限制了意外伤害险中“意外”的外延。

它首先要满足4个必要条件―“突然的、外来的、非本意的、非疾病引起的”,此外,保险合同中还会有多项免责条款,来规定哪些情况不属于意外,如醉酒,自杀,户外活动等等。这个定义看起来比较容易理解,难就难在如何判断现实情况是否属于意外,就像美剧《1000种死法》一样,真实个案总是复杂而独特的。

我们举一个比较经典的案例―中暑死亡,够离奇了吧?但对于意外险来说,中暑死亡就不算是意外。第一,它不是突发的状况,因为从中暑到导致死亡需要一段时间;第二,天气炎热导致中暑是可以被预见的事情,人们大可以减少外出或者在阴凉的地方活动,便能规避掉中暑死亡的风险。所以,在保险条例中,中暑是可以避免的,不是个突然的事,所以不属于意外。

即便是划分到保障范围内的“意外”状况,保险公司也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食物中毒属于意外,但如果是因个体体质关系诱发的疾病,那就又不是意外事故了,因为,这是您自身的原因。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像哲学里的诡辩?很多时候, 普通人还真辩不过经验丰富的保险公司。因此,在办理保险时一定要多问,保险销售都知道多说多错的道理,一般不愿多解释,只有投保人自己多发问,才能准确了解保险条款的含义。

意外伤害险获赔条件——伤残到一定程度

能获得理赔的伤残程度,最低要达到七级,才能获得10%的保险金。

当意外险发挥作用时,意味着你已经遭遇重大不幸,因为它只对意外事故造成的死亡或者残疾负责。保险公司可以说是“不死不伤”不赔,伤势最轻也得要断根手指。在保障期间内,如果意外身故,投保人获得全额保险金,且合同终止。如果意外残疾或意外烧伤,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投保人可获得不同比例的保险金。

比如至少一根拇指与食指缺失,才能获得10%的保险金,而烧伤面积至少要达到头部体表面积的5%或躯干及四肢体表面积的10%,才能获得赔偿,赔偿比例最低为50%。赔偿金额=保额×给付比例,如保额是200万,给付比例为10%,那么赔偿金额为20万。

理解意外伤害险免责条款的奥秘

每个人在保险合同上签字时,就承认已了解合同的所有条款,包括免责条款。而免责条款,往往是保险公司为避免事后争议精心设计出来的。在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案例中,保险公司常常重新解释免责条款,以此来证明,它们可以对意外不负担责任。比如有的免责条款说,“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在这些环境中出现意外,都不在理赔范围。

有些事后的补充解释往往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认为,如果没有证据表明,保险公司曾就免责条款向投保人作出过特殊说明,那么免责条款便是无效的。

保险公司对此也有自己的应对策略,它们会让投保者事先在保单上签字,承认自己已经了解合同里的所有内容。因此,投保人在签字前一定要慎重地问清楚免责内容,并且还要将解释的内容写在书面合同里,以避免保险公司事后根据模糊的条款大作文章。 如果在并不完全知情的情况下便签字,那么便可能失去了事后能打赢官司的唯一筹码。

制定意外伤害险组合有利于权益的保障

既然我们知道意外险特挑剔,不妨做个保险搭配,比如再买个意外医疗险、意外后停工误工险。

遇到了意外伤害,通常都需要进行医疗诊治,但意外险却无法报销医疗费用,仅赔付一笔赔偿金便再无其他。所以说,在购买意外险时,一般还应同时购买意外医疗险,15元能购买一年期保额5000元的意外医疗险,这样便能获得住院补贴或者医疗报销费用。尽管前提都是意外,但比起意外险,意外医疗险要更温暖一些,不要求达到伤残的结果,也就是说只要受伤入院治疗,便可能得到赔偿。

当然,意外医疗险同样也有自身的限制条件, 比如必须去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能报销的药品也有所限制等等。比较容易让人忽视的情况是,疫苗类药物是不在可报销的范围内。如果被狗咬伤,抗菌消炎、包扎等诊疗费由保险公司承担,但后期打狂犬疫苗的费用则需要自己负担,这其中的原委是,打狂犬疫苗主要是为了预防以后发生狂犬病,与此次咬伤意外无关。

另外,在意外伤害险、意外医疗险之外,还可以再搭配意外后的停工误工险,补偿请假带来的收入损失。3种险的共同特点都是保费低廉,加起来不过数百元,但由此便能获得比较全面的意外保障。当然,购买怎样的保险组合,还取决于投保人对自己可能面临的意外风险的预期。

可以看出,意外伤害险的选择非常有技巧,只有对症下药,合理选购,才能在风险到来时得到更加完善的保障。全面掌控意外伤害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切尽在知识小讲堂。

扩展阅读

掌控员工意外险,维护员工自身利益


员工意外险是公司给员工的一种福利,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稳定。员工意外险对于员工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员工对这方面的知识应该更加的关注。正对一些公司的偷换及不合理的理赔现象等,员工应当及时发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本文主要介绍了员工意外险对员工的重要性及办理过程,在理赔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帮助员工在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过程中占据有利的地位。

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员工意外险的不可替代性

在最近一次执法检查中,市人社部门发现,很多企业偷换概念,把本应给员工上的工伤保险换成了人身意外险,给员工以后的工伤赔偿和治疗带来很大隐患。执法部门发现,用人身意外险代替工伤保险,成为不少企业彼此心照不宣的做法。原因在于,在保险市场上买一份人身意外险只要百把元,而工伤保险要贵得多。该市人社部门介绍说,目前社保缴费基数为1900元,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1-2%,办一份工伤保险一年至少要200多元。正是这两个险种相差一倍的保费,让很多企业“恋”上了人身意外险。

用人身意外险代替工伤保险,这种行为不但不合法,还会给日后的赔偿和医疗带来很多问题。劳动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工伤保险与人身意外险是完全不同性质的险种,前者是社会保险,强制缴纳;后者是商业保险,属于自愿缴纳,两者之间是不能相互替代的。

两者性质不同,在员工权益保障方面差别也很大。如果员工上的是工伤保险,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只要符合相关条款,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上都可以报销,企业和个人没什么负担。相反,人身意外险有一定的免赔额和赔付上限,赔付率低。当地就有现实案例,一家企业因为买的是人身意外险而不是工伤保险,员工出现事故后,尽管扣除了商业险赔款,企业还是赔了约60万元。这种事如果发生在小企业,要么根本赔不起,要么会让企业赔得一蹶不振。“人身意外险只能作为工伤保险的补充而不能替代工伤保险”,人社部门表示提醒广大企业主切莫贪小便宜,“一旦出了事,工伤认定后,该赔付的钱还得由企业自己掏,得不偿失”。

员工意外险的办理

首先要根据员工的职业类别来评定,如果是一到三类职业,每人100元,如果是4类职业,每人150元,5类职业200元。

具体保障如下:

意外身故10万

意外残疾最高10万

意外医疗1万

意外住院现金补贴30元/天

1、办理团体人身意外险应该先了解一下,保险公司的团体意外险都保障哪些范围,有哪些免再责,看是否适合自己的需求。

2、然后要求保险代理人提供方案说明,选择适合自己的方案。

3、准备相关投保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人员清单,包括职业和身份证号码。

4、提供现金保费或者网银转账或者支票支付保费,保险公司预先收取保费并核保。

5、核保通过后,保险公司缮制保单,并将保单和发票交给客户。

员工意外险的赔偿问题——案例分析

现在很多公司都会给员工购买团体意外险或者是员工意外险给员工的一种福利,那么真的当员工发生工伤时,团体意外险应该给谁呢?

案例:珠海外来工周先生是珠海一家货运公司的司机,2011年5月31日,他开车在深圳时遭遇交通事故,致其右小腿受伤,并做了右小腿截肢手术,交警认定其负主要责任、对方承担次要责任,由于其是在工作时受伤,劳动部门也已于去年7月认定其是工伤,但令他困惑的是,其原本上班时每月工资有4000元左右,工伤后工资降至1500元,上个月又变成1300多元。

周先生还反映,公司为员工购买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每人20万保额,但公司拒绝把赔偿款给他,说意外保险的受益人是公司,所以保险补偿也理应归公司所有。

针对周先生的求助,广东林氏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叔权表示,根据法律,周先生被确定为工伤后,在治疗期间、未作伤残等级认定之前,公司应按照其受伤前的标准发放薪水,不能降低,当伤残等级作出后,根据法律,单位可适当调整其工作岗位,并按该岗位发放薪水,不调整岗位的,应按照伤残等级酌情发放,假如周先生被工伤认定标准为伤残五级,那么工资就应当按受伤前工资额度的70%发放,法律对此有明文规定。

林叔权同时指出,员工工伤致残,单位还应当根据伤残等级给予一次性工伤赔偿,单位给员工购买了团体意外保险,实际上是为单位减轻了风险,如果工伤赔付额低于保险金额,那么多余的钱,公司可以自己使用,如果工伤赔付额超过了保险金额,单位还要另外多掏钱支付赔偿。

住房公积金,连云港催促企业补缴公积金达360多万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月30日讯:单位给职工少缴、不缴住房公积金,怎么办?面对这种情况,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通过开展专项稽核审计工作,切实为广大职工维权。昨日,笔者从该中心获悉,今年以来,中心对全市36家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稽核审计,发现并催促补缴公积金共计360多万元,有效地规范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

一直以来,有个别单位法律意识淡薄,认为社保必须缴,公积金可缴可不缴,对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抱有不情愿的心理,存在漏报、瞒报、低报缴存人数和缴存基数等现象。加之,有些职工为保住工作,不敢过于声张,即使单位不给缴存公积金也无可奈何。这些因素都导致公积金制度在执行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面对这样那样的矛盾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对日常工作中职工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以及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单位进行稽核,做到日常稽核与重点稽核兼顾。通过调查分析,今年以来,中心对职工反映和发现的36家单位公积金业务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了全面稽核审计。

该中心归集科负责人介绍,通过审核这些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按时缴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数、基数、比例等情况,工作人员发现这些单位公积金制度建立情况总体上较好,但是住房公积金制度没有覆盖到所有缴存职工,缴费基数与实际发放工资不符等问题较为普遍,直接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政策规定,中心向这些单位下发了催建催缴通知书,一共增加归集资金360多万元,有效保障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该负责人说,单位给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能够增强职工对单位的认同感,拥有对工作的获得感,激发职工干事创新热情,有效促进单位各项事业迈上更高台阶,对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据透露,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进一步完善公积金稽核工作程序,实现稽核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并积极开展全市住房公积金扩面专项行动,不断丰富扩面手段,不断提高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清镇市社保局大力推动工伤保险


日前,从清镇市社保局获悉,今年前3月清镇市参加工伤保险单位1068家,参保职工42162人,占贵阳市下达全年目标任务42000人的100.39%;征缴工伤保险基金352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400万元的25.14%,实现一季度“开门红”。

抓好工伤保险,扩面工作是重点。今年来,清镇市社保局加大宣传力度,在确保原有企业职工应保尽保、单位正常续费无拖欠的同时,努力拓展征收渠道,宣传工伤保险政策,基本实现了工伤保险无缝覆盖。及时督促断保、未全员参保以及未参保企业参保;对已经参保的企业敦促其全员足额缴费。加强稽核,一方面核实参保人数,另一方面核实缴费工资,防止出现少缴、漏缴现象。同时,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解决农民工在清镇务工期间工伤问题出发,推行农民工工伤保险政策,积极与住建、安监等部门进行协调,通过设置行业“门槛”,督促其参加工伤保险,抓好特殊行业职工参保,密织农民工“工伤网”;主动与财政部门等相关单位做好衔接,及时完成全额单位保费以及老工伤资金纳入财政统筹拨付等办法积极探索新途径、开辟新领域,全力推进工伤保险扩面征缴。

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了解汽车划痕险理赔流程,维护自身权益


前天下午,沙女士把车停在京华大酒店门口的收费停车场。结果下午2点停过去,6点左右取车时,就看到了划痕。两道划痕从驾驶座的后视镜下,一直延伸到后车门。她找工作人员询问,想调监控。可对方说是监控死角,看不到,并且停车场只供车辆停放,不管车辆安全,因此处理划痕的修理费只有沙女士自行承担了,好在买车时,沙女士就为自己的车投保了划痕险,但是,沙女士不了解汽车划痕险理赔流程,理赔起来比较费时间。

其实,像沙女士这样的车主还有很多,虽然为自己的爱车投保了汽车划痕险,去不晓得汽车划痕险理赔流程。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汽车划痕险理赔流程。

由于汽车划痕险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要想使爱车得到更加全面的保障,车主应该考虑各大基本险种和附加险的合理搭配,根据自己的行车环境和习惯来选择车险,以达到花最少的钱得到最全面保障的作用。

1、确保车辆划痕是否属于车辆划痕险的范围,车主只有在投保了车损险的基础上,才能投保划痕险这种附加险。划痕险与车损 险最大的区别在于划痕险针对的是车身漆面的划痕,而不是碰撞痕迹明显或者是 划了个口子或者是有个大凹坑。我们要根据划痕险那“他人恶意行为造成保险车辆车身人为划痕”理赔范围来进行判断它是否属于其中的范围。

2、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车辆划痕情况,如果车子在行驶过程中出现的碰撞、刮擦导致的汽车漆面划痕,就不属于划痕险理赔范围,而是出现由划痕险来赔的无刮擦、碰撞痕迹时的单独划痕,所以我们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另外,划痕险是一种附加险,车主只有在投保了车损险的基础上,才能投保划痕险。划痕险的保险责任是“他人恶意行为造成保险车辆车身人为划痕”,如果是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就属于免责范围了。划痕险针对的是车身漆面的划痕,若碰撞痕迹明显,划了个口子,还有个大凹坑,这个就不属于划痕,属于车损险的理赔范围。

除此之外,还应该注意保险公司其他的免责条款,客户应该了解以下几种情况,汽车划痕也是得不到赔偿的;一种是车主或司机的故意行为造成车子的损坏的情况下,另一种是车主和其他人纠纷导致车子受损,还有一种就是车子的自然老化和损坏。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汽车划痕险每次赔偿均有15%的绝对免赔率,即最高只赔损失的85%;汽车划痕险在保险期内有赔偿限额,若车主在保险期内多次索赔,赔偿金额累计达到赔偿限额时,划痕险便终止失效了。由此可见,即使大家投保了划痕险,还是要对爱车倍加呵护,以免爱车遭受保险责任范围之外的损害。

由于划痕险的赔付率普遍在200%到300%间,基本上处于亏损运营,大多数保险公司都只针对新购买的车或者两三年内新车承保。划痕赔付限额一般是2000元、5000元。要注意的是,划痕险是累计赔付的,也就是说如果投保的划痕险保额是2000元的,出险不限次数,但赔偿累计金额不能超过2000元,超过两千元保险合同就自动终止。

以往很多车主都习惯把平日开车过程的一些“小刮小蹭”的刮痕攒起来,数日或者数月后再到维修店一起维修,并由车行代为索赔和维修。但以后,这种情况将难再实现。车主如果想获得理赔,在车子出现刮花后必须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勘查现场备案,并根据理赔手续自己向保险公司索赔。

参加工伤保险,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政府下发工伤保险意见文件


为切实保障建设项目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日前,本市根据人社部、住建部、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天津工作实际,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建委、市安全监管局、市总工会四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对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方式,缴费基数和费率,企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农民工发生工伤后办理工伤认定手续等问题进行了明确。

在本期及下期的“工伤预防专栏”中,记者将对市人力社保局工伤保险处有关负责人进行专访,并对该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怎样参保

按照国家人社部等四部门103号文件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针对建筑行业特点

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

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可在各项社会保险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

本市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

缴费基数、费率如何计算

以建筑施工项目为单位参保的

可按照项目工程合同总造价的0.66%。,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本市辖区内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含改扩建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概算中将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标,并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拨付给施工总承包企业或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企业,由总承包单位到市或各区县建筑安全质量监管部门设立的工伤保险经办窗口,一次性申报缴纳建设项目使用的全部农民工(包括各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的工伤保险费。

经办窗口按照规定核定建设项目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开具《工伤保险缴费通知单》。

总承包单位根据缴费通知单缴费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收费专户,缴费专用收据即为工伤保险参保证明。

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总承包单位办理缴费手续时,应填写《建设项目登记、缴费申报表》,并提供:

1.工商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

已经开工在建的项目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如何办理

已经开工在建的项目,尚未参加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应当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工程建设单位按照剩余工程量合理确定剩余投资额和剩余工期,按《通知》要求核算农民工工伤保险费并支付给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按照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到经办窗口及时补办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手续。防止出现后续不能理赔的情况。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32997.html

上一篇:货比三家就选“车险超市”

下一篇:康宁终身寿险保大病种类超过10种吗?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