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社保养老保险新政策有哪些内容

2020-12-10
保险规划有哪些功能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2013年社保养老保险新政策,具有农村户籍,在吉林省城镇居住,从事个体经营、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灵活就业的农村居民,年龄超过16周岁的,本人自愿,可参加所在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本文将介绍吉林省社保养老保险新政策的具体内容。

社保养老保险登记与参保

凡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持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非全日制就业、灵活就业的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发放的《居住证》(暂未实行居住证的,可提供《暂住证》),向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参保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将信息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后,进行登记备案。

缴费参照城镇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灵活就业人员办法,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12%划入社会统筹基金。缴费困难的,可选择缴费基数的60%、80%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一经选定,在同一年度内不得变更。参保人员应按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能以向前补缴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达到领取待遇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若干规定,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

社保养老保险接续与领取

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要求参保人员未达到领取待遇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异地就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办理。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待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后,按统一规定办理;参保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保人员在享受待遇前死亡的,暂按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办理,个人缴费部分返还给法定继承人。

根据现行养老金核定政策,养老金的核算与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个人账户储存额以及退休时上年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直接关系,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个人账户储存额越多,相对的养老金核定越高。由于核定养老金不可缺少的参数———退休当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目前尚无法预计,因此无法计算到时的养老待遇水平是多少。

相关链接1:重庆社保养老保险新政策

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适用对象:用人单位职工或个人参保人员(以下统称参保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参保人员提出申请,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补缴条件的,可办理补缴费手续。

补缴标准:对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时间在5年内(含)的(从本人申请办理补缴手续的上一年起计算,下同),按照渝劳社办发[2006]248号文件规定计算应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金、个人账户利息和统筹基金利息;对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时间超过5年的(补缴时间最早不得早于1993年3月),超过部分应补缴的费用按参保人员申办补缴手续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平均工资x本人各年度缴费指数之和x缴费比例(20%)计算(详见附件),不再加收个人账户利息、统筹基金利息及滞纳金等。

本项所“各年度缴费指数”,指用人单位职工相应年度缴费基数与对应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以下统称社平工资)的比值;个人参保人员(如: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等)为本人申报的各年度缴费基数对应上年度社平工资的比值。具体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计算。

相关链接2:人社部表示加快养老保险顶层设计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求公平和效率要统一,要体现制度的公平性。社会保险制度发展的历程是先从企业开始,配合企业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转制,给企业充分的用人自主权,减轻企业的负担。由以前计划经济的企业保障逐步探索建立社会保险这样的社会保障,这是一个重大的突破。后来我们又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制度,通过试点,先后建立了农村、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把制度覆盖到所有的人群,体现了制度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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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跨省转出办理流程

[必备材料]

1、参保人本人办理: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2、由他人代办: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1、转出人员向本局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3、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意转入,向本局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本局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无误后,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办理转移基金划转手续,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6、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传送给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跨省转入办理流程

[必备材料]

1、参保人本人办理:出示身份证(或按需提供户籍证明);

2、由他人代办: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3、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在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工作人员查询参保人本地参保情况、户籍情况、人事调动情况,确认是否符合转入条件。

2、参保人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办理转入。

3、工作人员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发送给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

4、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办理转出,本局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表式附后),确认转移基金到账、金额无误后,进行参保人员转入信息登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接续。

省内转出办理流程

[必备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2、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属单位停保的单位出具委托证明)

3、新参保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省内)》、《养老保险历年实际缴费工资清单》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填写《省内基本养老保险转出申请表》,提供在新参保地(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省内)》和《养老保险历年实际缴费工资清单》。

2、工作人员审核:(1)人员身份是否符合省内转移条件;(2)两地是否存在重复缴费时段。符合条件又无重复缴费的,打印本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由参保人员核对是否缴费无误并无欠费,签名确认。

3、工作人员办理终止参保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一式三份,信息表上如已包含转入地社保机构信息可省略此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一式两份)并盖章,将相关资料交给参保人,告知参保人到转入地社保机构进行个人账户接续。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保人群: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新农保”缴费年限是多久?每月大概能领多少养老金?从什么年龄开始领取?

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其间因特殊情况可以间断,只要累计满15年即可。地方可采取按年缴费方式收缴保费。

如果按最低费率4%,最低缴费年限15年计算,一年可以拿到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5%。养老金从60岁开始领,不分男女。人保部社会保险研究所一位专家据此推算:2008年,中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4761元。如果按该标准测算,符合条件的农民一年可以领到1190元养老金,“当然,届时农民人均收入肯定要高于现在的水平。”

农民工可参保

农民工也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但是之前基本领不到,因为公司负担不起,能逃就逃。就算办了的,一换地方就取不了,所以农民工纷纷退保。2010年初出了个《办法》,要求公司改为交12%,又给了一个异地接续的方法,再不许办退保。

“新农保”的缴费基数、费率、基础养老金各是多少?

个人缴费以当地县级行政区上一年农民人均收入为缴费基数,原则上费率为4%~8%,农民自愿多缴不超过15%,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确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主要参考了农村低保的水平、贫困线标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农民收入水平等因素,由国务院确定最低限标准,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适时调整,各地可视财力适当提高。

而据人保部有关负责人透露,根据试点草案,基础养老金底线为55元。“但是上不封顶,根据地方财力而定。”

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312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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