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国际保险经营主体的运行程序(一):确定费率(三)

2020-04-07
保险人的未来规划

三、确定费率

(三) 增减法

增减法又称修正法, 它实际上是以分类法分类为基础的, 在已规定的同类基本费率前提下, 再根据经验, 就各个保险标的的预期损失和实际损失的差别加以对照衡量后, 对基本费率进行增减修正而确定费率的一种方法。增减法是一种较为细致的计算费率方法, 既具有灵活性, 又切合客观实际, 能更好体现费率的公平原则, 因而也是一种科学实用的方法。增减法在具体运用中, 通常又可分为三种。

1 . 表定法M.bX010.CoM

表定法是保险人对每一具有相似危险的类别, 规定若干客观标准, 然后依照这些标准情况下的危险程度, 制定基准费率, 并以表格形式列示。保险公司核保人员将实际投保标的所具有的危险程度与原定标准对照比较, 如若各项条件较原定标准为好, 则按基准费率进行减低修正, 反之则作增加修正。如火灾保险中,依据各个保险标的建筑结构、 占用性质、 防范措施的不同, 对基准费率进行修正; 企业财产保险就生产条件、 自然条件、 管理水平、防灾安全措施以及规模大小的差异作修正。

由此可见, 表定法适用性很强, 可对各类规模的投保单位所具有同种性质不同程度的危险, 确定具体费率。表定法根据各投保单位安全防范措施、 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 可对费率作增减修正, 这有利于鼓励和促进被保险人积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减少灾害损失。但表定法的灵活性为保险公司业务人员所把握, 有时也会由于竞争和因其他因素而发生波动偏差。

2 . 经验法

经验法是根据被保险人以往的损失经历和经验, 对分类费率进行增减变动而制订的费率。它一般以被保险人在过去一段时期内(通常为 3 年)的平均损失为依据, 制订未来时期被保险人可采用的费率。

经验费率大多适用于主观危险因素较多, 损失变动幅度较大的危险。如机动车辆保险、 公众责任保险、 盗窃保险都是依据以往损失发生频率和受损程度, 修正基准费率的。无损失记录, 在机动车辆保险的续保中, 便可享受费率优惠。

3 . 追溯法

追溯法是以保险期内保险标的实际损失为基础, 计算被保险人当期应缴的保险费。由于保险标的实际损失情况必须到保险期前后才能见分晓, 因而确切的应缴保险费也必然在期满后才能计算。于是使用追溯法时, 就得在保险期限开始前, 以其他类型费率作为预定费率, 到期满后再根据实际损失对已缴保险费作修正。

尽管世界各国制订费率的具体方法依不同险种而各异, 而且在激烈的竞争中, 各国越来越倾向于采用费率的自由化政策, 费率会波动, 会依各个公司的经营规模和效率表现出差异, 然而任何一个长期获得卓有成效经营结果的保险公司都必然会自觉遵循适当性、 合理性和公平性的原则, 既保持强大的竞争实力, 又保证良好的经营业绩。

相关知识

保险公司,国际保险经营主体的运行程序(四):损失控制


一、损失控制

防灾防损控制赔付率是保险运行中的重要环节, 因为保险的整个经营活动过程实际上就是不断认识危险、 防御危险、 控制损失和补偿危险损失的过程, 是贯穿于每份保险有效期内的经常性的工作。保险公司在既定保险费收入的情况下, 要尽可能减少赔款支出, 将赔款数额占保险费收入的比率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因此 “防重于 赔” 必 然是全世 界商业保险公司的 经营宗旨。而“防” 就得采用科学的措施和手段, 减少事故发生次数, 降低损失程度, 控制保险赔付, 力求最佳经济效益; 同时, “防” 也可减少社会财富的损失, 保护生产力,促进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

保险防灾防损的首要工作就是对承保标的的危险评价结果建立档案, 并根据以往承保经验, 制订具体的防范措施。对一些承保单位风险管理制度不全, 职工缺乏安全意识的, 或企业对自身面临危险程度认识不清, 疏于管理的, 保险公司都应针对其具体情况加强宣传教育, 督促其拟订确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其次, 保险公司防灾人员要深入承保单位, 定期观察承保标的的危险变化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防损方案, 帮助被保险人做好防范工作。事实上危险往往有一个累积过程, 只要及时了解和认识危险的变化情况, 当即采取控制措施就可减少事故的发生率。

第三, 保险公司要进行防灾技术的研究, 不断积累新的防损经验, 进一步提高防损效率。保险业发达国家一般都设有专门的防灾技术研究中心, 德国专门配备高水平技术专家, 拨出大批专用资金, 研究各种防灾技术, 并运用于保险实务。美国也有数家著名的防灾技术研究机构, 其中一家是保险商品实验室, 专设防盗、 化学、 电子、 电器、 供暖、 电讯等 6 个部门, 为保险人及其他任何厂商鉴定分析保险标的物或产品的安全性能。美国保险集团的各类风险管理技术人员多达 7 000 人, 每年咨询设计费收入达数亿美元。日本东京海上火灾保险公司和安田火灾保险公司也都设有安全技术部, 专门就汽车安全、 产品防灾安全、 锅炉安全等问题进行研究, 取得很好的效果。此外, 保险公司还通过筹集防灾基金, 与社会专业防灾部门密切配合, 共同防御灾害损失。如保险公司与消防部门联手宣传防火、 防盗安全知识, 与交通管理部门一起对交通事故多发地段加强管理, 竖立警示牌, 分流车群,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发生率。

有鉴于防灾防损的重要性, 保险发达国家往往还组成同业协会, 发挥其控制损失、 开发新技术、 保障财产人身安全的功能。如美国保险协会(American Insurance Association)设有工程与安全服务部门, 为会员公司提供教材, 开展教育研讨, 同时也提供教材于立法者和政府官员, 这些教材包括《 国家建筑准则》 、 《火灾预防准则 》。美国保险联盟、 独立保险业国家协会、 保险咨询机构、 独立保险代理人和专业保险代理人以及专业同业协会(公路安全保险协会、 国家汽车失窃局、 纵火控制保险委员会) , 甚至国家安全委员会、 国家火灾保护协会也致力于损失控制和社会防范教育工作。

保险经营,国际保险经营主体的营运目标(一)


一、国际保险经营主体的营运目标

保险经营主体一般是指按商业原则, 自主经营风险业务、 独立核算、 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就普遍意义而言, 国际保险经营主体要追求以下几个目标:

第一, 获取利润, 增强实力。这是由商业保险的性质所决定的, 商业保险经营者要照章纳税, 依法经营, 要对自身经营结果负全部责任; 同时, 需承担自我积累、 自我发展的责任。因此, 保险经营主体必然需要在经营过程中精确预测各类风险的发生频率,合理确定自留责任限额, 恰当分散累积责任, 管理运用好资金, 确保自身的偿付能力; 在运行过程中还要谋取利润, 不断增强自身实力。从国际上绝大多数保险主体采用股份制的形式来分析, 其用意也是不言而喻的。因为股份制企业不仅要积累发展基金, 而且还要给出资人定期回报, 以吸引资金再投入。即使是合作性质的相互保险公司乃至个人承保人, 也都有获取正常利润、 增强实力、 取得发展后劲的需要。

第二, 为拓展市场, 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保险经营者是按商业原则, 通过提供适销对路的商业险种和细致周到的服务来吸引分散于社会各行各业、 千家万户的自愿投保人的。自然组织的投保人越多, 其经营的风险就越分散, 筹集的保险基金也就越雄厚, 资金运用的收益可望更丰厚, 同时也为其降低成本、 发挥规模效应创造了必备条件, 为其业务纳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奠定了基础。因此, 不断扩大市场占有份额, 树立良好社会信誉乃是国际上任何形式保险经营主体追求的共同目标。

ISO9000 是用于评价生产型企业和服务型企业质量体系的国际标准, 由三部分组成: ISO9001、 ISO9002 和 ISO9003。这一认证系列是企业质量承诺的一种标志,为世界所确认和接受。企业以 获 取 这 些 认 证 作 为 保 持 其 声 誉 和 竞 争 力 的 重 要 因 素。ISO14000 是商业活动环境责任认定的国际标准。实力强大的知名保险公司都以能同时获得 ISO9000 和 ISO14000 为荣耀。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在中国率先获得了这些认证。规范的保险经营就要取得这些认证, 这已成为各家保险公司努力的方向。

保险经营主体作为独立运行的经济实体, 要在市场经济环境中, 在激烈的竞争中求生存、 求发展, 不仅要对自身经营行为、 经营结果乃至未来发展承担全面责任, 而且还负有一定的社会责任。保险企业经营风险业务, 为众多投保企业和个人提供保障,其涉及的社会面之广, 承担的责任之大远非一般企业所能相比,保险经营失败所产生的遗留问题远较一般企业复杂。因此, 世界各国政府对保险企业的经营形式都通过专门的法律加以限定, 并确定其资产条件, 规范其经营行为, 同时也配以专门的财务审核和清产保证金制度, 尽可能避免社会发生动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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