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职工投保意外伤害险税前扣除吗?

2020-11-27
意外伤害保险规划

为职工投保意外伤害险税前扣除吗?网上有很多人都在咨询这个问题。其实,这个问题并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情况下,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但是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那么,具体哪些情况下为职工投保意外伤害险税前扣除?本文将作出回答。

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请问上述条款中“其他商业保险费”指哪些?“特殊工种职工”指哪些?我公司为职工购买了商业保险,险种为意外伤害险、意外医疗险及意外门诊险,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

回复:《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矿井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精神,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所得税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明确的,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暂按企业财务、会计规定计算。

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尚没有对“其他商业保险费”和“特殊工种职工”进行界定,只有《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企便函[2009]33号)第一条第(八)款规定,如为从事高危工种职工投保的工伤保险和为因公出差的职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险列入税前扣除范围。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矿井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以及为因公出差的职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险,可以税前扣除。但为其他职工购买的意外伤害险、意外医疗险及意外门诊险不能在税前扣除。

意外伤害险税前扣除——相关链接意外伤害险税前扣除相关咨询

问1: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我单位是建筑安装企业,为施工人员买了35000元意外伤害保险,能否税前扣除?回复:《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可以税前扣除。

问2:我公司是物流公司,给司机缴纳的人身意外保险费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可否税前扣除?回复:首先,由于特殊工种范围未见统一政策规定,企业需了解司机是否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特殊工种;其次,在投保险种方面,由于目前运输、物流行业的相关法规并未强制要求企业为司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因而物流企业为司机缴纳的人身意外保险费不能税前扣除。

延伸阅读

办三险一金税前扣除如何计算


办三险一金税前扣除如何计算?目前,有不少企业的财务人员,在计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时,对商业保险不得扣除的政策能掌握,但是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这“三险一金”的税前扣除政策一直把握不准,导致税务检查时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有时甚至被处罚。个别企业的财务人员私下里表示,我们没有少扣少缴的故意,面对领导的责问,很是尴尬。

办三险一金税前扣除如何计算?其实关于企业为个人缴纳的各类保险的税前扣除,政策都作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只要细心把握,上述尴尬的局面是可以避免的。

办三险一金税前扣除如何计算?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这“三险一金”的税前扣除:财税[1997]144号《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

1、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应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领取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3、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的规定,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办三险一金税前扣除如何计算?关于企业发放补充养老保险金的税前扣除:国税函[1999]6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发放补充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职工取得的补充养老基金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税[2005]9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进一步明确: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各种原因退保,个人未取得实际收入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回。

办三险一金税前扣除如何计算?对于“三险一金”账户存款利息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规定也很明确:财税[1999]26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个人帐户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下列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帐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意外伤害险投保知识介绍


意外伤害险,即意外伤害保险,简称意外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根据这个定义,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

生活充满意外,风险无处不在。意外事故都有可能不期而至。很多时候,意外事故不但会给您带来身体伤害,也会给您造成财务和医疗费用等损失。意外险能够让保险公司来承担这部分损失,使自己的损失减到最小程度。许多人都意识到了意外伤害险的重要性,但是却不知道个人如何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接下来,开心宝小编就带您了解一下。

四种方式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首先,消费者可到专业保险公司销售柜面购买:填写投保单,保险公司收具保险费后出具保险凭证,保险生效。

其次,消费者可以联系有资质的个人代理人购买。很多消费者都有为自己服务的保险代理人,消费者可以通过这个代理人购买。

第三,还可以通过有资质的代理机构购买:很多保险公司将系统终端装置在代理机构,客户提供投保信息并向代理机构交付保险费后,代理机构通过保险公司系统打印保险凭证给消费者,保险生效。

第四,消费者还可以通过网站购买。随着网络的普及,很多保险公司都推出了网上直销业务,消费者在网上完成填写投保信息和付费,保险公司出具电子保险凭证通过电子邮箱或短信发送给客户,保险生效。

火眼金睛辨别真假保单

1.由于监管要求投保信息实时进入保险公司系统,2010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出具的意外险保单凭证都是通过保险公司核心系统实时记录,手工填写的保单通常无效。

2.拿到意外险保单后,应查看是否有保单号、险种名称、保单生效时间、保险期间、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等关键内容,注意购买的是哪家保险公司的保单,查看保单印章是否清晰,是否印有该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和保单查询方式。

3.收到保险凭证后,立即通过保险公司公告的服务电话和门户网站,查询保单是否真实有效,各保险公司的全国统一客服电话通常为“95”开头的5位号码。

4.在销售航空客票、汽车票、公园门票等售票点购买意外保险的,查看该售票机构是否有保监局颁发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以及《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代理销售保险业务。

5.通过个人业务员购买意外险的,应在本地区保险行业协会网站上核查该业务员是否具备“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

6.网上购买或激活的保单,应该收到保险公司的短信或邮件承保通知或电子保单,而非销售网站的通知,且在保险公司门户网站上能够自行根据保单号码等信息核查出保单真实性。

7.通过票务公司或其他渠道获赠的意外险保单,其核实方法同上。

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如何购买?


员工在公司因工作而导致的意外伤害,应当如何赔偿?公司是否应当负担其医药费和其他损失?什么是员工意外伤害保险?其保险制度是怎样的呢?

建筑法的出台,为我国建立建筑业企业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提供了法律依据。

其中有四层涵义:

(1)意外伤害保险是强制性的,不管企业是否自愿或经营状况好坏,都必须依法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2)投保人是施工企业,不是职工个人;(3)被保险人是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主要是指施工现场上的作业人员,不包括非施工现场的企业行政后勤人员;(4)保险费由企业支付,不是个人支付。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介绍

一、适用对象年龄在1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都可作为被保险人。

二、投保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被保险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由其监护人作为投保人。

三、受益人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同时,残疾或烧伤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四、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其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一)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残疾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残疾的,保险人按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五、附加险

1、附加务工人员意外伤害门诊医疗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急诊治疗,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2、附加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保险期间内入住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对于该被保险人的实际住院日数,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3、附加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4、附加务工人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六、保险期间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1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相关资讯:金昌公路总段试验室为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公路试验检测人员常年在野外作业,工作条件艰苦,试验仪器操作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较高。为了减少安全隐患,确保职工安全作业,近期,金昌公路总段试验室出资7000元为全体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减轻了职工医疗负担,有效确保了职工的身体健康。

此项举措,极大地提高了职工个人及单位的抗风险能力,从而使试验检测人员能更好地投身于试验检测工作,对促进试验室安全健康发展,维护和谐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团体意外伤害险投保须知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则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由于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与被保险人的年龄和健康无关,而是取决于被保险人的职业,而一个团体的成员从事风险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所以与人寿保险、健康保险相比,意外伤害保险最有条件采用团体方式投保。团体意外伤害险如何投保?投保有哪些要求和注意事项?

因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通常取决于被保险人的职业及其从事的活动,与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和健康状况关系不大,所以对于从事风险性质相同的工作的团体内众多成员而言,可以采用相同的保险费率。因此,相比保险费率主要依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和健康状况而定的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而言,意外伤害保险最适合采用团体方式投保。在实务中,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确实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期满可申请续保,保险费率根据投保单位的行业或工作性质来确定。由于是团体投保,能够有效降低逆选择和经营成本,通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率要比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率低。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和给付方式等均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但保单效力方面有所不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一旦脱离投保的团体,保单效力对该被保险人即行终止,投保团体可以为该被保险人办理退保手续,而保单对其他被保险人仍然有效。

团体意外伤害险投保要求:投保人数一般不得低于5-6人,对于风险类别较高的工种,要求投保人数不低于20人;保险期间一般不超过一年,如需长期投保可以每年续保;根据保监会规定,目前大多数团险要求实名制投保(建工意外、极短期会展项目等除外)方案设计及报价:需提供投保员工人数、职业或工种、保额需求或费用预算等信息;投保及缴费:需填写投保书、提供员工清单(团体保险投保人名清单模板)、通过现金或支票缴费;签收保单合同及发票。售后服务:人员变更(增、减、替换):变更后不少于约定的最低投保人数,累计变更数量不超过约定的替换率,已获理赔人员不能参与变更;出险理赔申请:需要提供身份证、事故证明、诊断证明、发票等单据,续保:需在保险到期日前提交续保申请,避免脱保。

投保“团意险”应注意哪些事项?

除一般应保管好保险合同、履行好如实告知义务、索赔注意单证齐全等各种保险常规知识外,这里就日常容易忽视、并可能因此引起纠纷的几个有关事项进行重点提示。

一是投保团意险前后应采用适当方式向员工明确宣示。经常听见有人说,人死了,残废了,钱还有什么用?但在实际生活中,发生人死亡、伤残的意外事故后,解决问题的焦点恰恰集中在钱赔多少的事情上。因此明确进行这是增进职工福利的宣示,是必要和合适的,体现了管理层对员工的关怀和爱护。

二是投保后被保险员工人数或工种发生变化,应于10日内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合同批改处理,避免因工作疏忽,造成不必要的理赔纠纷。

三是要明确指定受益人。主要是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没有指定受益人,该保险金按法定继承程序分割。明确指定受益人,可以减少事后处理的精力。投保后,要求变更受益人,应及时书面告知保险公司。

什么是意外伤害和意外伤害险


意外伤害包括意外和伤害两层含义。伤害是指人的身体收到侵害的客观事实。意外是就被害人主观状态意愿的。意外伤害保险中所称的意外伤害是指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

意外伤害的构成要件。意外伤害的构成包括意外和伤害两个必要条件。仅有意外而无伤害的客观事实不能构成意外伤害。反之,仅有伤害的客观事实而无意外,也不能构成意外伤害。只有在意外的条件下发生伤害才构成意外伤害。因此,什么是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在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明显、剧烈地侵害被保险人身体的客观事实。

什么是意外伤害保险?

市场上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大体可分为3类: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特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又称“一般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或称“日常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意外险被保险人以日常生活中可能遭受意外伤害为保险事故而与保险人订立的合同。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期限一般以1年为期,其特点是保持传统的个人投保方式,向居民提供一种安全保障。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是一种以各种社会组织为投保人,以该社会组织内的在职人员为被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残废、死亡为保险责任范围,而订立一份保险合同的伤害保险。最后一种是特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这是一种保险责任范围仅限于某种特种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合同。

其中最主要的是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电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旅行意外伤害保险

这种合同以被保险人在旅行途中,因意外事故遭受伤害为保险事故。保险人一般对约定的旅行路线和旅行期间保险事故承担责任。如飞机失事或船舶碰撞而致旅客的伤害即是。这种保险合同,又可细分为国内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国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保险

主要针对交通工具遇到交通事故给被保险人造成的伤害、残疾和死亡,而且赔偿范围扩大到交通工具之外的等候场所。它所承保的危险有:(1)作为乘客的被保险人在交通工具行驶、飞行过程中所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2)作为乘客的被保险人在交通工具搭乘场所(候车、候机、候船)时所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3)作为行人的被保险人因遭受空中物体坠落而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4)被保险人被交通工具所撞,或因交通工具发生火灾、爆炸所遭受的意外事故。

电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

这是指被保险人乘电梯时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伤残或死亡时,由保险人付赔偿责任的保险合同。投保人是置办电梯或者安装电梯的社会组织或经济单位,被保险人是使用电梯的乘客,保险责任仅限于在专门载乘顾客的专用电梯内的意外事故。

意外险雨后热销

私家车的意外保障一直是一块有待加强的洼地,但是近来市场上寻找以驾驶员事故为保障标的的人越来越多。有车一族必须要引起重视的是机动车驾驶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俗称司机意外险),这个险种可赔偿司机溺水,在大雨中行车溺亡概率很小,发生此类小概率事件,即便溺水司机未投保人身险,如果购买了此项保险,亦可获得赔付。普通的车损险或者三者险不涉及人员伤亡的赔偿。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90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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