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首次建立养老金待遇调整机制,今后养老金待遇或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人均纯收入及CPI挂钩。佛山市人社局日前就《关于建立佛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成省内试点城市
根据《意见稿》,佛山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待遇将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根据佛山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农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率和CPI等因素,在兼顾基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佛山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具体调整方案为:基础养老金调整比例=近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农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率×40%+近3年CPI×60%。此外基础养老金每年7月1日起调整,调整周期不超过两年,目前佛山市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标准是2438元,今年将在此基础上上调10%,并从6月起按新标准发放,今年1至5月的调升额则陆续补发。
为什么制定上述调整方案?佛山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一直以来,包括佛山在内的广东省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调整都没有建立正常待遇调整机制,佛山此次成为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的试点城市,“考虑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综合收入水平与物价水平的关联”,该局提出基础养老金的待遇调整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人均纯收入及CPI挂钩的基础养老金待遇调整方案,并认为这种方案“能更为合理地对基础养老金的增长提供科学而直观的影响”。
缓解物价上涨压力
基础养老金待遇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确定后,将对佛山城乡居民产生什么影响?佛山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称,在新的待遇调整机制影响下,佛山享受待遇的参保居民的基础养老金水平将定期得到增长,进一步缓和物价上涨所带来的压力。
另外,根据《意见稿》规定,待遇调整周期内,如果国家和省出台城乡居保待遇调整政策,而佛山市尚未出台相关城乡居保待遇规定,则按国家或省出台的城乡居保待遇调整规定执行;在每个周期中途按国家或省的政策调整待遇的,佛山市的调整期相应按两年间隔期押后调整。
据悉,佛山目前约有退休人员50万人,现行的佛山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档次,分别设为每年360元、480元、600元、720元、84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10个档次。
公正效应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公平正义是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结束了运行多年的养老金“双轨制”,开启养老金“并轨”的改革步伐,这其中所体现的出发点与落脚点恰是“公平正义”。尤其是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改革促进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基本权利的保证、机会平等和按照贡献进行分配,更要实现社会的调剂。养老金的“并轨”改革,从长期看,既是国家通过公共政策调整让每个为国家做出贡献的人都能体面的养老,同时也是借助改革弥补双轨鸿沟和促进社会调剂与公正,进而让养老金制度逐步回归公平。尤其是在改革的关键时期,并轨与否已成为关系到党的威望与执政基础、关系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种普遍政治诉求是否得到有效回应。
“并轨”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免缴费”,而享受的退休金又远远高于普通企业退休金,而“并轨”后“一个统一”的改革是将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由此在形式上并为一轨,这种改革模式是弥合体制内与体制外巨大鸿沟的起点,也是积极应对体制内外两大群体在社会保障的落差方面引起的利益矛盾问题,对不同群体的社会保障资源分配结构进行重构,进而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减压效应
伴随着人口结构的变迁,养老金支付存在压力是不争的事实。“并轨”将涉及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支付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解决思路,养老金由原来的无需自己支付由财政统一支付转变为与单位和个人按一定标准统一缴纳模式,从长远来看,这将增加养老金的储蓄额,从而减轻未来养老金亏空的风险。虽然具体操作规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养老金依然是“三个池子”并存,但一个不可忽视的进步是已然将机关公务员纳入整个社会保障体系,这与各国公务员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走向并轨的趋势一致,立足长远,这一改革将有利于整个社会保险体系的公平与可持续发展。
此外并轨改革的“五个同步”,即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同步实施。这五个同步塑造了不同的改革减压阀:第一个同步为改革减少阻力,避免机关与事业两个群体的恶性比照:第二个同步减少质疑,参照国外模式,构建年金制;第三个与第四个同步是减轻顾虑,确立与养老保险改革紧密关联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形成养老待遇调整的合理增长机制;第五个同步是减少弯路,统一改革时间表,各地区改革齐头并进。
流动效应
由于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养老制度的碎片化、分割化,形成了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流动壁垒,影响着“流动者”的福利得失。根据并轨的改革思路,从制度形式上打破了制度分设、打通制度模式,打造制度上的公平,撤销了不同群体间的流动壁垒,保护着“流动者”的养老保障权益。并轨后,不同类型单位与各类岗位的基础养老金基本趋同,待遇的差别将主要体现在个人绩效(职业年金)与单位效益两个方面,个体贡献多少将于待遇直接相关,这一并轨的取向有利于在保障基础公平前提下,激发社会活力与积极性,促进全社会优质人才的流动。
当然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一步到位,上述公正效应、减压效应、流动效应的显现,既是万众期待的改革成效,同时也是下一步改革推进的重点。
7月1日起,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引发社会热议的养老金并轨问题也将迎来实质性进展。订立聘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建立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等新规从今日起将开启新一轮的事业单位改革。
目前,辽宁省已有部分事业单位及个人缴纳了养老保险,省人社厅表示,辽宁事业单位养老金暂不与新规挂钩,仍按现有的计算办法执行,待国家实施意见出台后,辽宁将制定配套法规体系。
该《条例》适用对象包括我国现有的111万个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事业编制3153万人。至于我省多少单位及个人涉及此次改革,相关部门并未给出具体数字。关于《条例》施行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担心的就是自己拿到手的养老金比并轨前多还是少,尤其即将退休的人群。省人社厅的工作人员表示,至少目前,我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还是依照现有的计算办法,养老金缴费暂不与退休金计算办法挂钩,很多人担心养老金变少的情况暂时不会出现。至于未来会如何,就要看是否会有新的事业单位养老金计算办法出台。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各地各部门要抓紧完善配套政策法规体系,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此我省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条例》是明确了改革的方向,但具体的执行细则,还要等国家的具体实施意见出台后,辽宁将会制定配套的法规体系。
养老金全国统筹这一政策目标虽然已经提出多年,但是连省级统筹也没能完全实现。统筹的另一层含义,是以财政为主,统一个人所得税和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形成国民养老金。如此,即使由于收入过低而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的人,也能够得到一份基础养老金,其本质相当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但是其水平会进一步提高。
“基金现收现付的压力是减轻了不少,但整个养老金账户的亏空很难填补。”在养老金账户调整运行近半年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人士坦言相告。按照人保部的有关规定,自2005年起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的规模由(本人上年工资总额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这项改革各地进度不一,上海迟至今年方始启动。
人保部的意图是充实社会统筹账户,并通过经营增值使养老金账户转为良性运行,但实际运作情况并不乐观。即使是在账目比较清楚、个人账户相对较“实”的上海,养老金支付压力也一直在加大。“财政每年给100个亿补亏空。”前述人保局人士称。
据悉,关于是否有必要建立个人账户,复旦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曾为上海市做过课题研究。课题负责人、复旦经济学院院长袁志刚教授和封进副教授的相关论文指出,养老金本质上是退休一代以一定的方式索取当前的产出,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这应该包括一系列的产业及公共政策调整,而采用何种形式的养老保险制度是第二位的。
账户亏空难填
根据人保部新规,今年起养老个人账户里的资金总额有所减少。“直观地看,就是用个人的钱去救社会统筹资金之急。”江苏省某市人保局副局长表示。
3%的资金划拨,确实大大缓解了养老金社会统筹的支付压力。以上海为例,企业年金存量的总体规模约在180亿元至190亿元之间,3%是一个非常可观的数字。
但由于历史欠账,养老金实际运行很不乐观。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框架设立于1997年,养老保险费的60%进入现收现付制的统筹账户,40%进入对应于基金制的个人账户。在现收现付制下,制度的第一代人享受到了作为馈赠的养老金,由此产生了一笔债务;个人账户几乎全部被用来支付现有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因而成为一种名义账户。因此我国的养老金账户可以说是几乎没有积累,并且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到来,支付压力将难以承受。
从筹资这头来看,养老金“开源”的可能性几乎没有我国养老保险的缴费率从1991年的16%增加到1997年的24%,已经到达比较高的水平。国资委的研究人士曾透露,将来可能考虑让一部分国有资本的收益和支出进入社保、养老,并使之进入国家财政年度预算的总盘子,但上述设想停留于中长期规划。
转轨效应不定
养老金现收现付制的运行遇到财务困境、公共财政受到很大压力时,基金制就显得很有吸引力。据分析,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引入个人账户,也主要是基于现收现付制的负担日益沉重这一事实。
“基金现收现付的压力是减轻了不少,但整个养老金账户的亏空很难填补。”在养老金账户调整运行近半年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人士坦言相告。按照人保部的有关规定,自2005年起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的规模由(本人上年工资总额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这项改革各地进度不一,上海迟至今年方始启动。
人保部的意图是充实社会统筹账户,并通过经营增值使养老金账户转为良性运行,但实际运作情况并不乐观。即使是在账目比较清楚、个人账户相对较“实”的上海,养老金支付压力也一直在加大。“财政每年给100个亿补亏空。”前述人保局人士称。
据悉,关于是否有必要建立个人账户,复旦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曾为上海市做过课题研究。课题负责人、复旦经济学院院长袁志刚教授和封进副教授的相关论文指出,养老金本质上是退休一代以一定的方式索取当前的产出,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这应该包括一系列的产业及公共政策调整,而采用何种形式的养老保险制度是第二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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