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交流,越来越多的人趋向了境外旅游。身在外,难免发生意外。所以买一份境外旅游险就显得尤为重要。为自己买份境外旅游让境外旅游变得更顺心,让我们了解更多的关于境外旅游的知识。让我们去探求更多的生活,因为境外旅游险包含着很多的品种,就需要我们去学习更多的境外旅游险知识。就让我们在以后的生活中更加的如鱼得水,更加的适应当今的生活。
目前国际上常见的旅游保险有旅游意外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等,品种繁琐,功能不一,其中旅游意外保险对游客最为重要。境外旅游的可能遇到的风险分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孰重孰轻,一目了然,可有些游客存在错误的认识,对身外之物的行李财产十分看重,其实旅游中最大的风险不是行李,而是人身伤害。
通用的意外伤害保险。投保这些险种境外旅游很有效,但要特别注意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条款,什么是保险责任,什么是免赔责任,理赔的条件是否苛刻等等。
国内各家人寿保险公司均有通用的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是一年一保,保险责任一般包括: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烧伤或不同程度的永久残疾;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导致医药费用开支,将按实际医药费用获得补偿,意外伤害按次赔偿;有些公司在意外伤害的基础上还附加在因疾病或遭受约定的意外事故需入住医院或手术治疗的费用补偿保险,这种附加险仅对被保险人自己需要承担的部分进行赔偿,如果被保险人单位的保险或福利承担100%的费用,则被保险人完全没有必要附加此类险种。
另外如果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入住医院甚至入住重病监护室治疗,可选择投保按实际住院和入住重病监护室日数获得补贴的险种,一般每次最高赔偿以180天为限,这种险种是100%给付的,可以看作是一种由于意外和疾病导致的误工补贴,也可以看作是生病住院期间的营养补贴。
专用的境外旅游保险。这类保险和通用的意外伤害保险的最大不同之处是可以根据旅游安排按日来购买,保险利益不但包括意外身故、烧伤或不同程度的永久残疾和意外医药费用开支,而且还包括通用的意外伤害保险中不包含的因意外或疾病需要运送或送返的报销额,意外或疾病遗体运返费用报销额(遗体送返服务所需费用包括尸体防腐、保存、火化、运输及骨灰盒等材料和服务费用),或丧葬费报销额。
现在短期出国,各国大使馆均签证要求的保险就是这种,欧洲国家一般要求医疗费用保额在3万欧元以上,美国友邦保险公司的境外旅游保险计划的“特别计划”就是专门针对这个要求的产品。如果为了签证使用,当然保额越高保障越好,签证也容易通过。有经验表明,申请法国签证时,泰康保险公司的境外救援险比较容易被接受,另外还有国寿的境外险也很常见。
上网购买是购买旅游险比较靠谱的渠道,上网购买有两种途径:一是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的网站购买;二是可以通过一些专门旅游网站购买,方便快捷。
“平安境外旅行紧急救援医疗保险”突破了普通保险产品“先自付、后理赔”的传统操作模式,客户在境外遇到意外事件或突发急性病时可拨打免费的24小时救援热线电话联系Euro Alarm,由Euro Alarm安排紧急救援和治疗,相关的费用由平安通过Euro Alarm直接支付,从而避免了客户在救援和治疗时急需大量现金的不便,确保客户在第一时间内得到有效的救援和治疗。目前这一紧急救援网络已覆盖全球178个国家。
除此之外,该产品还为出境人员提供了全面的紧急救援医疗保障,责任涵盖安排就医、紧急医疗转送、住院治疗、门诊治疗、牙科门诊治疗、儿童住院期间家长陪同住院、随行子女无人照料时安排子女回国、病情好转后转运回国,及遗体(骨灰)转送回国或就地安葬等内容。根据客户特殊需要,还能提供医疗服务信息咨询、医疗专家咨询、上门诊疗、药物递送、紧急口讯传递、翻译服务等增值服务。
公司根据客户出境前往的国家或地区设计了不同的保障额度,充分考虑到各国及地区的医疗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累计的医疗保障额度最高可达人民币112.9万元,确保客户得到最合适的保障。产品还针对不同出境人员的类别,设置了灵活的保障形式和经济的缴费方式,出境人员可自主选择单次和多次旅行的保障形式,任意选定5天以上一年以内的出境时间段,并且可以根据实际的出境天数支付相应的保费。
买境外旅游险特别提醒,熟读条款,了解保障范围,根据自己旅程设置挑选不同产品。
投保之后,要把保单放在家中的固定位置,并告知家人。出游时,随身携带保单编号以及24小时旅游援助电话。遇到航班延误等情况,应该在机场要求开出航班延误证明,保证事后理赔。遇到财物丢失,应在24小时内报警,获取报警凭证,并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一般而言,在出事后2年内均可申请理赔,但时间越长,取证难度越大,保险公司可能因此加收额外取证费用。遇到生病或者严重意外等紧急情况时,要冷静并第一时间拨打24小时救助热线,治疗之后拿齐各种证明。旅途中相关发票要注意保存。
购买爱车之后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投保车险,看似比较简单的一件事,其实想要合适自己真不容易,投保什么车险好,哪家服务质量好,这都是消费者考虑的问题。有些车主片面的追求低价格,却忽视了理赔和服务的低质量。选择车险要结合多方面因素来考虑。
不久前,车主陈先生就因为不知道自己的车辆保险指定驾驶员而自己承担了部分损失。陈先生的一位“铁哥们儿”刚拿出驾照,就想借陈先生的车练练手。但是终究因初学乍练缺乏经验,陈先生的朋友一个不小心就与路边的大树来了个亲密接触。幸亏速度不快,只是把前保险杠撞断了。陈先生看到只是车辆损坏也没有太在意,反正自己投了车损险。
保险公司的现场勘查定损人员倒是来的很及时,不过在核对完资料后告诉陈先生,因为事故发生时不是车辆保险指定驾驶员驾驶,按照合同规定保险公司只能承担此次事故损失80%的赔偿。
陈先生感到非常吃惊,自己的保险当初是委托一位车险代理人办理的,当时要比自己到保险公司投保便宜了两三百块,可是也没有听他说过要指定驾驶人啊?车辆保险指定驾驶员指的又是什么意思?
勘查定损员告诉陈先生,车辆保险指定驾驶员就是在投保时在车辆驾驶驾驶人员上有特定对象,只有指定的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出现事故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足额赔偿,如果其他的人员驾驶出现事故就有一定的免赔率。当然,在保费方面车辆保险指定驾驶员要比不指定的优惠一些。听了查勘定损员的介绍陈先生才明白了当初那个代理人只是利用自己不懂车险的弱点,以车辆保险指定驾驶员降低了一些保费,让自己心甘情愿的掏钱投保。
指定驾驶员是车上人员责任险的其中一项内容,车上人员责任险是保障车上人员权益的一个险种。而指定驾驶员和非指定驾驶员的风险状况是截然不同的,因为指定驾驶员的技能和对车辆性能的了解要超过非指定的驾驶人员,所以规定驾驶员会帮助车主管控风险。车主投保的汽车驾驶员只能是固定的人,这就成为指定驾驶员,指定驾驶人最多可指定3人。由于保险范围不同,指定驾驶员的投保可以获得相应的价格优惠。
如果车主掌握了车辆保险索赔流程,就可以轻松应对理赔事宜。
一般来说,车辆理赔流程大致可分为:
车辆保险索赔流程第一步:报案
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就是及时报案,保险公司一般都会要求投保人在车辆发生损失时48小时内报案,如果发生盗抢则应在24小时内报案。如果出现人员伤亡,还需立即拨打120,毕竟生命比什么都重要。如果车主未能及时报案,可能会造成保险公司在理赔中增加审核流程,延误理赔速度,所以车主切记要在第一时间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
第二步:查勘
报案后,保险公司派查勘员到现场初步查勘,判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一些保险公司如平安车险还提供“7x24小时车险救援医疗费用预付、非道路交通事故援助”为客户提供额外及时的维修和救助服务。在等待保险公司人员到来之前,车主需要保护好出险现场。
第三步:定损
一般情况下,单方事故车辆受损不是很严重的,保险公司的查勘人员在现场就可以直接定损,客户也就可以直接将车辆开去修理了。但是如果车辆受损严重需要大量拆检才能定损的或者是多方事故的,受损车辆就必须根据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的要求开往定损中心定损。
第四步:递交索赔资料
保险合同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应当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该车险事故处理结案之日10天内,向保险公司提交事故的必要单证。递交了理赔所有的单证,车主就基本完成了车辆保险索赔流程,可以安心等待保险公司的领取理赔款通知。
第五步:领取赔付款
在提交完相关索赔资料后,最后一步就是拿到保险公司的赔款了。
车险投保注意事项
投保车险,首先要选择可靠的保险公司。不同保险公司提供的价格和服务是不一样的,车险价格需重点考虑。一般来说,保险价格与保险责任范围成正比,保的项目越多保费就越高。同时,车险服务不可忽视。
其次,认真阅读车险条款。保险合同专业性强、篇幅长,有的车主觉得买了保险,保险公司就应该什么都管,因此草草在合同上签字了事。其实,大多数保险纠纷,问题都出在车主与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的理解分歧上,所以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增强维权意识,仔细观看其格式条款,尤其是涉及到保险公司明确责任的条款更是购车险注意事项。
最后,选择合适的投保渠道。
我们知道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有个最大的时间点,便是15年。
养老保险最少要累计交满15年,到达退休年龄时才能申请按月领取养老金。
这里小编要提醒一点:15年的年限是职工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前提条件。这个15年是累计缴费,也就是说在你申请养老金之前,这个年限必须累计15年,不管在这个过程中你中断了多少次。
养老保险还是一个时间点便是:退休年龄。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必须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1.正常退休: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长期在管理和技术岗位上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井下、高空、高温、低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从事特殊工种时间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3.因病提前退休: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可办理病退。
根据延迟退休方案的实施,男女性职工最终将65岁退休。综上所述,职工只有达到退休年龄后,才可以领取养老金。
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终身医疗待遇:男性满25年;男性满20年。
根据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简单说:如果终身医疗保险是要满足男性缴满25年或女性缴满20年的最低年限才可享受终身医疗保险待遇。
注:由于各地区存在差异,终身医疗保险缴费的最低年限也存在差异,有的地区要求终身医疗的最低缴费年限在男达到30年,女达到25年等。
一般来说,医疗保险男性累计缴纳25年,女性累计缴纳20年的时间,在年限上达到了规定年限,那么就可以享受终身养老保险待遇。
对于终身医疗待遇享受每个城市的缴费年限规定都是不一样的!
所以,下面小编整理了几个城市的终身医保政策年限,给大家作为参考:
医保政策年限
从上表可以看出,多数城市对于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还是比较长的,为了保障自己退休后能享受到完善的医疗待遇,医保最好一直缴纳哦!
提醒一点:医疗保险的这个时间是累计缴纳时间,不是连续缴纳时间哦。
医保的断缴时间:3个月。
医疗保险中断可能会重新计算连续缴费年限的。医疗保险自中断之日起,将有3个月的缓冲期,一旦超过这个期限,将视为中断参保,再缴纳便要重新计算连续缴费年限。同时医疗保险一般可以中断3次,否则也要重新计算连续缴费年限。
医保的连续缴纳时间跟门诊大病、输血待遇、年度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地方医保的最高支付限额相关。
这个相关也不是小事哦。连续缴费时间是跟参保人享受的医保待遇,即报销额度挂钩的。连续缴费时间越长,医保报销的额度就越高,所以,如果你的医保中断后重新缴纳,那么你能享受的医疗报销额度也要从最低开始了。
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的使用前提——缴满1年。
大部分城市的生育保险报销需要累计缴费一定的时间,才可以报销,有的地区是一年,有的地区是6个月。但是如果生孩子的时候累计时间还未到达规定时间要求,也是报销不了的。各位准父母一定要知道哦。
生育报销的福利待遇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生育津贴;2.生育医疗报销。
生育津贴:是指女性职工生育前或生育后的,会给予相应的带薪产假补贴;男性职工同样也享有陪产假。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其中,男性的陪产假也是如此计算。
女性产假天数有统一规定:
1、女职工生育正常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男性陪产假:最短的陪产假有7天,最长的则有1个月之久,多数地区的陪产假为15天。
所以各位宝爸爸妈们一定要记得领取自己的生育津贴哦。
生育医疗报销:
女性职工的生育医疗报销:
在产假检查上,一般会在520到1400之间。
另外还会给一定的定额付费。
比如:正常分娩给3000元,人工干预分娩为3300元,剖腹产的给4400元。
如果女方没有生育保险,男方有生育保险,女方可以根据男方的生育报销进行报销:
报销条件如下: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2.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2个月以上;3.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如果符合以上条件,女方便可用男方的生育保险进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但比例在50%左右,并不能完全报销。所以说,女性报销自个的生育保险更为好一些。
与女性生育报销不同,男性的妻子仅享有生育医疗费用,不享受生育津贴费用。
1、难产或多胞胎生育:2000元,多增一个200元;
2、顺产:1200元;
3、流产:200元;
3、妊娠满7个月顺产:1000元;
5、妊娠满7个月剖腹:1500元。
以上差不多就是生育前和生育后准爸妈能报销的费用了。
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使用前提——缴满1年。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包括: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至于领取年限则跟缴费年限直接挂钩,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所以,失业保险的领取必须要缴满1年哦。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即交即用的保险。所以只要你符合工伤制度,便可申请工伤,但工伤也有时效问题。
工伤保险还有2个时效问题,工伤鉴定最好举例工伤发生时间不超过1个月,不然鉴定是可能会出现很多问题,如果企业在1个月内未为职工申请鉴定,建议职工自行前往鉴定中心进行鉴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视同工伤。
解决办法:一旦不幸发生意外,一定要第一时间去报工伤,千万别拖!
小编提醒:以上数字,大家一定要清楚。有些地区政策不同,会存在略微的差异,大家可询问当地社保局,得知具体数字规定。
今天就说到这里,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这款产品好不好?适不适合我?这个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买?有什么限制吗?等问题。
关于身故保障,尤其是寿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
比如:该给谁买?不该给谁买?买多少?最高限额是多少?什么产品最适合?等问题。
大家对保险有任何问题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联系小编,小编立马回给予解答哦。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有越来越多的家庭买了汽车。到目前为止,我国的机动车保有量早已突破了2亿大关。如此巨大的汽车消费群体带动了车险市场的持续升温。汽车保险是人们行车生活的有力保障,每一位车主都不能忽视了车险的投保。那么,买汽车保险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每个车主未必知道买汽车保险注意事项,汽车保险对于用车而相当重要。但重要性高,并不意味着买保险不必省钱。下面,我们就为大家提出一些购买保险的建议。首先,对于新车而言,自燃的机会较低,自燃险并非必买险种。同时,玻璃单独破碎险发生的概率也较低。对于旧车或改装线路的车辆,自燃险则最好购买。最后,不计免陪险对于不少车主也较为有用,也可以考虑购买。
除交强险外,车主应尽量购买的车险主要包括,车辆损失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购买这两个险种能在发生事故后,尽量将车主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点。另外,车主可以根据自身用车环境来考虑是否购买盗抢险。
注重购买渠道的选择
(一)合理选择保险公司
消费者应选择具有合法资格的保险公司营业机构购买机动车辆保险。机动车辆保险的售后服务与产品本身一样重要,消费者在选择保险公司时,应了解各公司提供服务的内容及信誉程度。部分保险公司还对直接在其营业机构购买机动车辆保险的消费者提供优惠。
(二)合理选择代理人
消费者可以通过代理人购买机动车辆保险。选择代理人时,应选择有执业资格证书、展业证及与保险公司签有正式代理合同的代理人;应当了解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涉及赔偿责任和权利义务的部分,防止个别代理人片面夸大产品保障功能,回避责任免除等条款内容。
注意购买机动车辆保险的选择
(一)根据实际需要购买
消费者选择机动车辆保险,应了解自身的风险和特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个人所需的风险保障。对于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现有产品应进行充分了解,以便购买适合自身需要的机动车辆保险。
(二)了解机动车辆保险内容
条款。消费者应当询问所购买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是否经保监会批准,认真了解条款内容,重点关注保险责任、除外责任和特别约定,被保险人权利和义务,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申请赔款的手续,退保和折旧的规定。保险公司是否对于除外责任做出说明,是否提供附加险对除外责任进行承保等。
保险费的计算。保险公司或代理人应当向消费者提供费率表及费率表说明并进行解释。消费者应当关注其费率是否与保监会批准的费率一致,了解保险公司的费率优惠规定和无赔款优待的规定。通常保险责任比较全面的产品,保险费比较高;保险责任少的产品,保险费较低。
其他买汽车保险的注意事项
(一)对保险重要单证的使用和保管。消费者在购买机动车辆保险时,应如实填写投保单上规定的各项内容,取得保险单后应核对其内容是否与投保单上的有关内容完全一致。对所持有的保险单、保险卡、批单、保费发票等有关重要凭证应妥善保管,以便在出险时能及时提供理赔依据。
(二)如实告知义务。消费者在购买机动车辆保险时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与保险风险有直接关系的情况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公司。
(三)购买机动车辆保险后,应及时交纳保险费,并按照条款规定,履行被保险人义务。发生赔案,应按照条款规定的程序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四)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对于保险合同产生的纠纷,消费者应当依据在购买机动车辆保险时与保险公司的约定,以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五)投诉。消费者在购买机动车辆保险过程中,如发现保险公司或中介机构有误导或销售未经批准的机动车辆保险等行为,可向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一、了解目前保险公司能提供哪些人身险的保障?
据保险一位代理人介绍:分红加健康、量身订做、保费豁免,提前给付、多倍保额等等,这些销售手段和产品概念在各寿险公司都被普遍应用。“我们这些代理人,想拿下展业资格证,除了对每一款主险和附加险都烂熟于心,公司还要求我们要具备“打包”的本领——针对客户不同的需要作不同的产品组合,消费者的选择余地很大。”他翻开产品手册对记者说,就比如我们的IPA组合,主险也是分红型寿险,附加险有意外医药补偿、住院费用补偿、以外手术费用补偿、以外急病住院补偿、ICU病房补偿、交通意外补偿等多方面的保障。
二、分析自己的投保动机。
是想理财还是寻求健康和意外保障?如果是前者,可以考虑一些分红险、投连线、万能寿险等。如果是后者,可购买健康险、意外险。如果想兼具这两个功能,可考虑“打包”,购买一个完善的保障计划。
三、评估自己已有的保障程度。
如果想通过保险来提高自己的保障,首先要看看自己的单位已经给你建立了哪些保障。现在以一般的单位都有了基本医疗保险,有条件的还建立了补充医疗保险。这已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我们的求医问药问题。购买商业保险想达到怎样的保障目的?你一定要心里有数。
需要注意:在单位参加了社会医保,自己还投保了商业健康保险,在报销时并不一定能获得双份赔偿。目前的商业健康险大致分三类:疾病型———被保险人患病时,保险公司给付约定数额的保险金。费用型———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一定补偿。补贴型———当被保险人因患病导致收入减少时,保险公司予以补贴。
其中,费用型保险产品,即涉及到报销医药费的险种,由于药品和诊疗都是可以计算价格的,对被保险人的医疗费损失进行偿付时,将以实际医疗费用支出为最高偿付限额。假使投保人在多家保险公司同时投保,理赔时他所能得到的总赔付也不会超过实际医疗费用,最多只能获得100%的赔付。
专家建议已参加了社会医保的人,在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时,不妨选择住院津贴型医疗保险,或“重大疾病”类保险,被保险人只要患了符合保险责任规定的大病,就可以得到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的保险金,且与社保医疗费的报销无关。
四、仔细阅读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和现金价值表。
前者是告诉你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不赔付;后者是告诉你一旦退保,你能拿回多少保费。
现在很多保险公司要求业务员给客户做保单年检,但是有很多的客户不愿意;有的客户甚至为了不要当年的交费收据而不让业务员上门服务;而有的客户虽然是让业务员上门服务了,但针对业务员提出保单所存的问题时也不理会,因为这种保单当年是看在人情份上签的,所以客户对保单认知不大,除非出险了,否则并不知道自己买的是怎样的保险。
所以保险服务人员上门服务还是很有必要的,因为这样可以看出单保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引起客户对自己买的是什么的保险产品有一个认识。
一、保额够不够
很多客户或多或少都买了一些保险,但他们有些是碍于人情,有些跟风。即便只买了100元的意外卡,只要保单在手,他们就会认为自己的保险够了,却并不知道自己到底拥有多少保障,出险时能向保险公司转移多少风险。
二、结构不合理
有时候在给客户做保单整理时,发现客户的大多数保单都是投资型的产品,保费花了不少,其中妻子与小孩占了大部分,而作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的他,风险保费只有1000元左右,非常不合理,如果真的遇到风险时,家人还是交不起保费,整个家庭的生活马上就会改变。
三、把保单束之高阁
有些客户购买保单后将其束之高阁,时间一久他对保单的保险责任、利益没有清晰的认识,甚至连提供服务的保险公司名称、续保的续费时间都忘记了,甚至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浪费”与“缺口”并存
很多客户在购买保单时常出现一个矛盾的现象:一边铺张浪费,一边却还存在保障缺口。有次在给你客户做保单年检时,发现客户虽然买了一大叠保单,却多是银行出售的短期储蓄型分红保单,这些保单一是保障做的少,二是保单的合同期短,不利于给予客户长期的保障。另外,客户的大病医疗,终身寿险和子女教育都还敞着口,一旦生病或发生意外,就要动用储蓄,甚至卖掉房子。
所以保险公司的服务人员上门服务是很有必要的,作为保险公司的客户,应该接受保险提供给优质服务。这也是体现一个公司的工作方式及态度。
(一)付了保险费后,保险单还没有拿到手,却发生了保险事故,这时保险合同有效吗?到底能否要求保险公司理赔?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贝政明律师认为:这类合同是有效的,也可以要求理赔。这个答案来自法律、法院判例行和业内惯例。
前两年曾经出现过一个著名的案例:2001年10月5日,谢某向广州信诚人寿申请投保人寿险100万元,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200万元,填写了投保书,而且在次日缴纳了首期保险费共计11944元。10月18日凌晨,谢某在其女友家中被其女友前男友刺杀致死。由于还在核保,谢某临死都还未拿到保险单。信诚也只愿意“融通赔付100万元”。
但最后法院判决认为:这份保险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均已成立、有效,谢某、信诚人寿均应按约履行,也就是共赔偿谢家300万元。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法院的判罚是有依据的。“从法律上讲,保险单并非保险合同本身,也并不是保险合同有效订立的必备条件,而只是保险合同成立的证明或称书目凭证。”这位人士如是说,“保险单是否签发,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除非双方当事人约定以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人承诺的唯一形式。”
(二)保险公司同意承保甚至已经签出保险单,但保险人未能及时缴费,合同有效吗?能不能要求保险公司理赔?
答案是可以的。除非当事人双方事先约定保险合同须至保险费缴清时才生效。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缴付保险费是一种义务,而不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投保人缴费与否是不影响保险合同订立的有效性的。保险公司只要同意承保,即使投保人没有及时缴付保险费,保险合同依然成立。
“而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保险法》的司法解释,在保险合同签署并成立以后,投保人还未交付保费而出现意外的,投保人也应该得到赔偿。”贝政明律师这样告诉记者。
但业内人士同时提醒说,在法院以往的具体判例中,这种情况下,通常会判双方属于混合错误,会判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但投保人也会因为没有履行约定义务而受惩。
按正常程序办才是上策
看完以上介绍,也许有人会认为投保时有漏洞可钻,甚至可以故意拖欠保费而同时继续享受保险利益。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比如经保险公司多次催缴后,投保人仍然没有缴保费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或终止该合同。这样,这份保险合同就不可能继续存在,更不可能发生效力了。
同时,若你已经付了钱但没拿到正式保险单的,也要及时向保险公司索取。广州信诚败诉,但并不代表以后你遇上这种情况,也一定能幸运获得胜诉。按照正常程序走,才是上策,才是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好途径。
此外,沪上某外资保险公司的法律顾问还请大家注意:“合同生效了并不完全代表保险责任的开始。尤其是健康险合同,一定要注意保单上注明的‘等待期’(又称‘观察期’)是多少天。
“保险理赔难”的说法由来已久。很多人觉得保险投保容易,到了理赔的时候就磨磨唧唧,以各种理由拒绝赔付保险金。真的是这样吗?
显然不是!就2019年上半年各保险公司公布的理赔数据而言,获赔概率均在97%以上。
也就是说,100人递交理赔申请,也就不到3个人被拒了。
无法获得保险理赔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卡在了理赔调查这一关。
一、什么是理赔调查?
理赔调查是指案件处理人员按照保险条款,通过实地走访、搜集资料等方式,进一步理清事实经过、确定保险责任。
最后制作成调查报告,以供核赔人员参考。
理赔调查是保险公司的合理排“雷”手段,主要是为了避免有人恶意骗保或者带病投保。
保险公司毕竟不是慈善机构,若是不负责任地乱赔钱,再多的保费也不够挥霍,这对其他的投保人来说也是不公平的。
不过嘛,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需要进行理赔调查的。真要“事必躬亲”的话,保险公司就算有再多的人手也忙不过来。
所以,保险公司通常采取“一松一紧”的核赔方式。
对表现正常、金额较小的理赔案件快速审核通过,对存在异常或者金额庞大的案件严加审核,深入调查。
二、哪些情况需要调查?
1、投保没多久就出险
买了保险不到一年就出险了,尤其是刚过了等待期就来申请理赔的,是保险公司的重点“盯梢”对象。
试想,一个人刚投保了50万的重疾险,90天的等待期过了没多久便确诊了肺癌,跑来申请理赔。
这样的情况难免会惹人生疑。要知道,现在重疾险的健康告知都比较严格。
你有个结节或者体检指标异常的都要求告知,更有甚者连家族病史和肥胖与否都有所限制。
能顺利通过健康告知的人,起码表面上身体健康状况还是不错的,短期内突发重疾的概率相对较低。
所以,短期内出险的客户不排除带病投保或者骗保的嫌疑,此类理赔案件也是保险公司必查的。
2、理赔资料存在明显异常
申领保险金的时候,提供的理赔材料缺三短四,不足以作为赔付凭证的。或提供的材料存在涂改、伪造等嫌疑的。
还有一些医疗险,报销的金额超出了正常的医疗标准,明显存在不合理费用的。
例如购买了营养品、住超出保障范围的VIP病房等。
再就是,投保时登记的职业与出险时的职业有较大差异的。
比如投保的时候填的是3类职业,等出险的时候却在从事5类高危职业。这种情况多发生于寿险和意外险中。
“事出反常必有妖”,只要有些许的异常出现,保险公司都会慎重排查,这也是对广大投保人的负责。
3、理赔金额过于庞大
这点很好理解,理赔金额超过了一定的量级,自然更容易引起保险公司的注意。
同样都是丈夫身故,妻子申请寿险理赔,一个只赔10万,一个则要赔1000万,保险公司肯定会花更大的精力去仔细核查1000万的保单。
如果这份千万保单是妻子给丈夫买的话,保险公司甚至有理由怀疑她的投保动机,还会从财务负债情况着手去进行严格调查。
这不是保险公司故意刁难高额保单,而是出于“人性本恶”的角度考量,谨慎地排除骗保的嫌疑,减少公司风险。
毕竟,前阵子不还有一个新闻报道,丈夫为了谋求财产,推妻子下悬崖的事件嘛?
三、理赔调查如何进行?
保险公司的理赔调查分很多种,像意外身故导致赔付的寿险和意外险属于“刑侦”的范畴,要从多方调查取证,这里就不一一详述了。
我们今天还是具体讲讲大家比较关心的“医疗跟踪”,也就是病史调查吧。
病史调查的适用范围较广,重疾险、医疗险以及因疾病身故导致的寿险都可能用到。
那么,病史调查的渠道都有哪些呢?
1、社保卡的就诊记录
在社保普及的当下,普通职工几乎人手一份社保,而其他的灵活就业人士就算不买社保,也会投一份新农合医保。
因此,通过社保卡来获取被保人的就医记录,可以说是保险公司最方便、也最常用的调查方式了。
保险公司会以你的“社保卡”为窗口,了解到你所有的报销以及消费记录,可以查看是否长期使用医保卡购买慢性病类药物,又或抗癌药等。
所以说,九尾君一再强调,社保卡不能随便借人。不然有了错误的就诊记录,让保险公司误以为你有既往病史或者带病投保就不好了。
2、医院或体检机构的就诊记录
以医保的报销情况为线索,保险公司还会去你之前看病的医院调取住院、门诊就诊记录和病历。
并根据病历基本信息、主诉情况、病史记载情况、治疗情况及医嘱护理情况来综合分析判断客户投保前是否健康。
此外,保险公司还会去被保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地的体检机构及进行调查走访,尤为关注工作单位每年的例行体检。
体检指标能够比较直观地看出一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数据可不会骗人。
3、保险公司之间共享理赔记录
保险公司之间虽然是竞争关系,但到了理赔调查的时候,各家公司却非常配合,毫不吝啬地分享自己的理赔数据。
保险公司只需要通过身份检索,就能知道被保人有无既往理赔记录,是否存在“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四处骗保的情况。
4、第三方调查或侦探机构
在调查方面,保险公司毕竟不是专业的,通过就医记录顺藤摸瓜还行。要是碰到道行比较深厚的“骗保专业户”,还是得歇菜。
这个时候,保险公司就会将重点怀疑的案件交给专业的调查或侦探机构处理。
这些调查或侦探机构会360度无死角地对案件进行全方位盘查,一点的蛛丝马迹都不会放过。
所以,千万不要存侥幸心理,企图和保险公司“斗智斗勇”,人家的外援可比你强大。
5、面谈
约被保人本人或受益人面谈,是保险公司的常规操作。
在面谈的过程中,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会以录音的形式,询问有关于案件的全过程,包括各种细节。
比如被保人的就医情况、身体健康状况以及负债情况等等。
一旦你有不合适的举动和发言,都会被专业的谈话人员捕捉到,并留作拒赔的佐证。
最后
很多偏见的形成都源于不了解,所以才会有“保险骗人”的老观念。
其实,保险公司卖保险都是正经合规的,理赔调查也是为了防止有人“骗保”。
对偌大的保险公司来说,多赔一单,少赔一单真的没啥影响。
只要你投保的时候如实完成健康告知,切实符合投保要求,出险的时候按照要求提交理赔材料,就不会有任何问题。而且,现在保险公司的理赔速度是很快的,通常1-2天保险金就能到账,不会耽误看病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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