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四季度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

2020-11-13
城乡居民保险知识
7月8日,甘肃省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有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意见,明确建立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结算信息系统,实现基本医保经办简化报销手续,让参保群众得到“一站式”服务。

《意见》要求,庆阳、定西、金昌3个试点市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甘肃省其它市(州)也要做好在今年第四季度启动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准备工作。

《意见》指出,卫生计生和人社部门要及时向商业保险机构提供补偿数据信息,积极建立大病保险“一站式”服务和信息系统规范化服务模式,承办商业保险机构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对外服务窗口设置等相关问题。承办商业保险机构在运行过程中要加强管理,控制风险,做好大病报销资格审查、医药费用审核报销、结算支付和业务咨询等工作,并发挥商业保险机构网络等优势,为参保(合)人提供异地结算等服务。

《意见》要求,各级医改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管和考核,督促其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防止信息外泄和滥用,对违法违约行为及时处理。还要建立大病保险信息通报制度,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待遇水平、年度收支情况等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大病保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6673.html

上一篇:保险知识汇总,养老险缴费中断 如何办理接续补缴

下一篇:保险知识汇总,社保基金停止开户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