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如何确定投保车险时的保险金额

2020-11-12
车险保险基础知识

机动车辆保险由基本险和附加险两部分组成。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中有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损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额特约险。

(一)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在以下三种方式中选择其一来确定:新车购置价(含车辆购置附加费)、投保时的实际价值(指同类型车辆市场新车购置价减去该车已使用年限的折旧,折旧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每满一年扣除一年,不足一年的部分不计折旧,但最高不超过新车购置价的80%)和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确定方式,直接影响和决定了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所支付赔偿金额的多少和被保险人所获得的损失弥补程度。如果保险金额低于新车购置价,保险车辆全损,按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予以赔偿,但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车辆部分损失,按保险金额与新车购置价之比承担比例赔偿责任。如果保险金额为新车购置价,保险车辆全损,按保险车辆的的实际价值予以赔偿,保险车辆部分损失,按部分损失全额予以赔偿。鉴于保险车辆部分损失的几率远远大于全损,为使被保险人的风险得到充分的保险保障,建议投保人按新车购置价足额投保。

(二)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应根据自己所面临责任风险的大小,按条款规定的档次选择确定。

(三)在投保基本险的基础上,投保人还可视自己的需要,选择投保一种或多种附加险,具体的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可参考保单中的规定或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

延伸阅读

普通家财险保险金额如何确定


一般来说,普通家财险主要是对房屋本身及房屋装修做出保障,当房屋由于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而造成损失的时候,房屋或装修损失可由保险公司赔付。在投保普通家财险的时候,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在投保家财险主险的同时附加对室内贵重物品进行盗抢险的投保。除了盗抢险以外,还有很多其他的家财险附加险险种,投保人可以根据需求进行投保。那么在投保时,普通家财险的保险金额该如何确定呢?

普通家财险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

保险金额的确定是否合适十分重要,它直接关系到发生损失时保险人的赔付责任和被保险人交纳的保险费数额的高低。

①房屋的保险金额的确定:如一幢使用了5年的砖混结构房屋,一旦发生损失,要进行重建,恢复原来的砖混结构,需要支出重建费用20万元,则这幢房屋的保险价值即为20万元,被保险人应按此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即20万元。相反,如果把保险金额确定为10万元,那么一旦损失,被保险人只能得到损失的一半的赔付;如果把保险金额确定为25万元,由于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20万元,超过部分无效,即使发生损失,造成房屋的全损,被保险人充其量也只能得到20万元的赔偿,同时还多交了与保险金额5万元相适应的保险费,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②室内财产的保险金额:由于室内的家庭财产一般无账可查,且财产的品种、质量、新旧程度差别很大,因此保险金额的确定一般只能根据家庭财产的实际情况,由被保险人自行估价确定。口j以先从大件、贵重的物品算起,如彩电、冰箱、家具、洗衣机、贵重衣物等,再加上一般的财产。最后再估计零星财物。根据各项目财产的实际价值,由被保险人分项目自行确定保险金额,如家用电器保险金额10万元、家具3万元、衣物及床上用品保险金额5万元、文化娱乐用品及其他生活用品保险金额2万元、代保管的财产1万元,则保险金额共计21万元,此21万元是家庭财产一旦灭失时,保险人赔付的最高金额。

投保注意:普通家财险贵重物品并非都保障

据了解,最常见的家财险的保险责任通常只包括四项内容,即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外来原因和施救费用。只有一些新险种才将有明显痕迹的盗窃和入室抢劫列入保险责任。比如同一家保险公司的安居综合保险,如果选择其中的A款产品,当遭遇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时,房屋及屋内一些财产的损失可获得相应的赔偿,但是,因被盗或入室抢劫所遭受的损失却得不到赔偿;只有选择其中的C款或D款产品,才能部分解除盗窃、抢劫所造成的后顾之忧。此外,有的家财险还包括责任险,承保市民居所附属的安装物、搁置物、管道发生意外造成倒塌、脱落、坠落、爆裂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如家中花盆不慎掉落砸伤他人,保险公司会负责赔偿他人的损失。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普通家财险所保障的财产通常只包括家具、用具、家用电器、衣物和床上用品等室内财产,一些新条款才将现金、金银、珠宝等列入保险财产的范围。仍以上述安居综合保险为例,如果选择了其中的A款,当遭遇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时,能获得理赔的家庭财产只包括家具、家用电器、床上用品、服装等,现金、金银珠宝等的损失就不能获赔;而如果选择的是D款,就相当于在A款的基础上加保了对现金、金银珠宝等损失的赔偿。另外,就算是投保了涵盖盗抢责任的家财险,市民在投保时也要注意条款中通常会有诸多的条条框框影响理赔。

普通家财险——相关链接普通家财险与房屋所有权没有任何关系

普通家财险租房者也可投保。家庭财产保险是针对用于居住房屋以及其内部财产的保险,与房屋是否为居住人所有没有关系。家财险是短期消费型险种,可以根据需要选择短期和长期的保障期限,短期可保7天、15天或30天,长期可选择1年。目前,市场上的多数家财险产品一般都在100~300元,保险期限多为一年。家财险理赔所需的资料因应不同事故原因而有所不同。保险公司为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受损程度等,会要求客户提供本次事故相关的证明文件,如被盗时的公安证明以及使用暴力手段破坏门窗而入的照片;受损物品维修的报价和维修费用的相关发票等。专家提醒,“投保人需提供因抢劫或入室盗窃而致整件被盗失或抢走物品的发票或收据的原件,上面须列明购买价格。若没有发票或收据原件的,保险人将以投保单所载相应分项限额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

保险金额,保险价值的确定与保险金额(一)


 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 可以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并在合同中载明, 也可以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超过保险价值的, 超过的部分无效。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一、保险价值的确定方法

 保险价值是指财产投保或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本法第19 条规定,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的事项之一即有保险价值。依本条规定, 保险价值的确定有以下两种:

 (一) 投保人和保险人在合同中约定

 财产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基于共同的意思表示, 对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在这里, “ 约定” 的含义不仅仅指当事人主观约定, 也包含合同当事人根据保险财产在订立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估定。凡记载有合同当事人事先约定的保险价值的合同,即定值保险合同, 采用这种保险合同的保险, 即定值保险。凡属定值保险,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 不论所保财产当时的实际价值是多少, 保险人都要按保险合同上订明的保险价值计算赔款。

 一般对货物运输保险、船舶保险以及飞机保险等多采用定值保险。

 (二) 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可以按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确定。

由于财产保险是以赔偿实际损失为原则, 所以, 在保险事故发生时, 保险价值通常按保险标的在当时的市场价格即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在保险事故已经发生需要确定保险赔偿限度时才去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 叫不定值保险。对于不定值保险的保险价值, 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并不加以确定, 因此, 不定值保险合同中不记载确定的保险价值。

 二、保险金额

 (一) 保险金额的确定

 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 是指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之时针对具体的保险标的, 根据其保险价值而实际投保的货币金额。

 财产保险合同的补偿性及其他性质, 决定了保险金额只能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来确定。而财产保险有定值保险和不定值保险两种。因此, 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 大致可以通过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1. 定值保险的确定

 由于定值保险在订立财产保险合同之时就已经以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而确定了保险金额, 所以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受损之时不必考虑保险事故发生之时其实际价值, 这样就简化了索赔、理赔的程序。目前我国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企业财产保险合同, 一般都是按照保险财产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固定资产原值或流动资金金额来确定保险金额。很明显, 这也是采用定值保险的方法来确定保险金额的。

 2. 不定值保险的确定

 因为商品的市场价格总是随着供求关系及其他因素的变化而不断地发生着变化, 所以, 保险合同中所载明的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有可能发生变动, 而不定值保险其赔偿数额是根据保险事故发生之时的实际价值来计算赔偿数额。如果此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低于财产保险合同所列的保险金额, 那么保险人就按照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赔付。如果保险标的此时的价值高于财产保险合同所载明的保险金额, 那么就按该保险金额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的比例来计算赔偿金额。

 3. 重置价值保险

 重置价值保险, 是指在财产保险合同中, 按照保险标的的重置价值来确定保险金额的一种保险方法。对于保险标的而言, 重置价值可能高于该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 所以重置价值保险也属于超额保险。例如, 重置一间新的房屋的价值是远远地高于以一间年久失修的老房屋作为保险标的的标的物的价值。

 4. 第一危险保险

 第一危险保险其实就是说保险人只对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标的物的损毁以保险金额为限给予赔偿, 而该保险金额则是根据推测, 确定以保险标的在未来的第一次保险事故中可能造成的最高损失金额为保险金额的。对于第一次保险事故发生之后的其余财产价值, 则被视为第二危险, 如果再发生损失, 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其责任。例如, 被保险人将其投保的100 头牛投保第一危险保险, 双方当事人推定其保险金额为80000 元, 被保险人是足额投保。事隔不久, 被保险人所饲养的牛, 因有10 头患有“ 疯牛病”

 而被杀掉, 被保险人因此损失8000 元。保险人据第一危险保险的有关规定, 则应按保险金额足额赔偿被保险人80000 万元, 至于剩下的90 头牛, 如果再染上“ 疯牛病”, 或者因其他原因而造成损失, 则属第二次危险, 其责任由被保险人自负。

货运险保险金额如何确定和分类?


保险的种类很多,货物运输险(简称货运险)就是针对流通中的商品而提供的一种货物险保障。货运险保险金额是多少?如何确定? 进出口货运险的保险金额有哪几种?

如何确定货运险的保险金额

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金额采用定值保险方式,由合同当事人双方对保险货物的实际价值事先议定,作为保险金额的依据,载明于保险单上,确定这个价值通常使用下面两种标准:

(1)目的地成本价。所谓目的地成本价是指货物的购进价格(包括发货票价或调拨价)加上运达目的地的一切运杂费、包装费、保险费及税款等费用。

(2)目的地市价。所谓目的地市价是指货物到达目的地的销售价格,也就是到达目的地的实际成本价再加上合法的利润。

进出口货运险的保险金额按不同种类分别约定:

一、国内货物运输保险业务:按启运地成本价或者协商价确定。其中启运地成本价是指按货物在启运地购进时的成本价(以发票为准)或调拨价或购进价加运费、包装费、搬运费等来确定。

协商价不得超过保险价值。一张投保单不同单价、不同品名的货物,保险金额应分别列明,同时须填写总保险金额。另外,也可按照增值税发票价计算保险金额,即保险金额=货价*(1+增值税)。

二、进口货运险保险业务:进口货运险保险金额以进口货物的CIF价格为准,若要加成投保,可以加成10%为宜。若按CFR或FOB条件进口,则按特约保险费率和平均运费率直接计算保险金额。按CFR进口时:保险金额=CFR价格*(1+特约保险费率);按FOB进口时:保险金额=FOB价格*(1+平均运费率+特约保险费率)。

三、出口货运险保险业务

在国际贸易中广泛采用的装运港交货一般有三种价格:到岸价(船上交货价,即FOB价);成本加运费价(即CFR价);到岸价(包括成本加运费加保险费,即CIF价)。

一般来说,各国保险法及国际贸易惯例一般够规定出口货运险的保险金额在CIF货价基础上适当加成,加成率一般是10%,也可以与被保险人约定不同的加成率,但一般不超过30%。保险金额=CIF货价*(1+加成率)。

如果是CFR报价,则应折算成CIF价,CIF=CFR/[1-(1+加成率)*保险费率];如果是FOB报价,则需先在FOB价中加入运费,变成CFR后,再折算成CIF价。

国内货物运输险如何投保

1、购买货运险,必须到保险公司或合法的保险代理处办理。只有取得保险公司统一编制的专用货物运输保险单才是有效的保险凭证。否则,发生货损,将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的国内运输保险赔偿。

2、凡由保险代理处签发的货物运输保险单均按编码输入保险公司电脑中心,客户可通过电话投保报单系统查询保险单是否为有效的凭证(铁路车站和航空公司直接代办的保险单除外)。

3、货物必须在装车起运前投保国内运输保险,并按规定一次性缴交保险费。 凡货物已起运,将不得增、减保额或退保。

4、买货运险时保险金额可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计算,要求足额买货运险,否则,货物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公司将按规定比例摊赔。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的内容


(一)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金额应不低于:

建筑工程--保险工程建筑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原材料费用、设备费用、建造费、安装费、运输费和保险费、关税、其他税项和费用,以及由工程所有人提供的原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施工用机器、装置和机械设备--重置同型号、同负载的新机器、装置和机械设备所需的费用。

其他保险项目--由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商定的金额。

(二)若被保险人是以保险工程合同规定的工程概算总造价投保,被保险人应。

本保险项下工程造价中包括的各项费用因涨价或升值原因而超出原保险工程造价时,必须尽快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据此调整保险金额。

在保险期限内对相应的工程细节做出精确记录,并允许本公司在合理的时候对该项记录进行查验。

若被保险工程的建造期超过三年,必须从本保险单生效日起每隔十二个月向本公司申报当时的工程实际投入金额及调整后的工程总造价,本公司将据此调整保险费。

在本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限届满后三个月内向本公司申报最终的工程总价值,本公司据此以多退少补的方式对预收保险费进行调整。

否则,针对以上各条,本公司将视为保险金额不足,一旦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本公司将根据本保险单总则中第 (六)款的规定对各种损失按比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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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您车险保险金额怎么算?


如今,购买保险已经成为一种投资理财与购买保障的最好方式。据统计,每年购买保险人数呈上升的趋势,购买保险,我们就要考虑到保险金额怎么算,今天我们就讲一下车险保险金额怎么算?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越来越多的家庭需要购买车险,随便在网上一搜各种计算公式就都能够找得到,即使这样面对繁复的计算公式和公式里种种的专业名词,让很多人都看得云里雾里,到最后还是有很多新手车主都搞不清楚汽车保险费怎么算,只能投保时请代理计算。

有的车主听到车损险、全车盗抢险、不计免赔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等种种的商业险种头都晕了,整个投保下来钱都交了还没搞清楚到底有哪些保障,其实有的事情根本不需要那么复杂。

想要三分钟算出车险保费么?车主想要自助选择险种,不再被保险人员的滔滔不绝灌输而埋单?只需要登录官网,使用车险计算器,输入几项基本信息,三分钟之内即可获得报价。“基本型、热门型、全保型”三种的车险搭配方案,可以满足车主的不同需求。如果对保险熟悉的车主还可以自主搭配需要的险种。

与多数车主的认识不同,进行车辆保险计算时,所参照的新车购置价是要包含购置税在内的,而且车主可自行选择足额或不足额投保,所得出的车辆保险计算结果也大不相同。

新车购置价是指保险合同签定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附加费)的价格,它是投保时确定保险金额的基础。而购置税是按新车购置价格(不含税)的10%(2010年12月31前,1.6L以下的车辆减按7.5%)征收的,所以车主要计算出自己所缴纳的购置税,然后与裸车价格加总,才能确定车辆保险计算的标准。

比如,有车主购买一辆10万元的国产车(1.6升以上),去掉增值税部分后按10%纳税。则所应缴纳的购置税是100000÷1.17×10%=8547元。这样他在投保车险的时候,所参照的计算依据就是新车购置价108547元。

在车险险种分项计算的时候,车主也有足额或不足额投保的两种选择,保费高低有别,保障程度自然也有大有小。其实,足额或不足额投保的差别主要体现在车损险、盗抢险等损失类险种上,而如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则为相对固定额度的险种,主要与车主选择的保障上限相关,所以可能出现奥迪与奥拓保费相同的情况。

比如针对车损险,车主可以有三种投保方式可供选择,分别是按照新车购置价投保、按折旧后的实际价值投保,以及与保险公司协商投保标准。

其中按照新车购置价投保也就是常说的足额投保,这样在发生事故时,车主将会获得足额赔偿(需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如果选择后两种投保方式,则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将按比例赔偿。

保险费的计算

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费率,按车辆使用性质(非营业运输、营业运输等)、车辆种类(客车,货车、挂车、各种特种、专用车辆以及摩托车)、国产或进口等不同分别制订。

(1)车辆损失险保险费。 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费为基本保险费与保险金额乘费率之和,即:

车辆损失险保险费:基本保险费+(保险金额×费率)之所以有"基本保险费"一项,主要原因之一是为了缩小新旧车辆保险费差距。即不论新车旧车,保额大小,先有一个相同的固定基数,这比单纯用保险费率计算,可避免产生由于保额大小不同,其保险费相差悬殊,而赔款却大致相同的不合理情况,使保险人所收的保险费与其应负的经济责任尽可能取得平衡。

(2)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是根据不同的赔偿限额, 采用不同的固定保险费,即按照车辆的种类、使用性质以及事故损失率,确定固定的保险费。

(3)短期费率,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一般是按年费率计算的,如果被保险人投保的保险期限不足一年,可按短期费率计算保险费。短期费率有两种:

按日计费:应交保险费=年保险费×保险天数/365 按日计费适用于已参加车辆保险的被保险人在办理新的车辆投保时,保险公司为了统一续保日期而签订的短期保险。 按月计费:

应交保险费=年保险费×应交费率

按月计费短期费率表

保险期(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应交费率(%)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85 90 95 100保险期限不足一个月者按一个月计费,按月计费适用于应被保险人要求而签订的短期保险。 单程提车(保险期限以临时牌照有效期为准,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按年保险费的30%计收保险费。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62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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