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汇总,中国农村人身保险市场现状与制约因素

2020-11-11
人身保险知识

刚刚闭幕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在“十一五”期间,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这进一步延续了2004年“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三农”问题的解决被各级政府摆到了优先位置。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保障的新一轮改革,将为中国农村保险市场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中国保险市场只有吸引8亿农民参与,惠及8亿农民,才能够充分发挥保险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中国农村保险市场发育程度很低。如何采取切实措施,促进农村保险市场发展,发挥保险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成为摆在中国保险业面前的一个重大战略问题。

一、中国农村人身保险市场的现状

由于中国至今缺乏对农村保险市场较完整的统计口径和统计数据,我们这里借助县域保险发展情况,来反映农村保险市场的状况。据初步统计,2004年,全国县域保费收入1321.5亿元,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30.6%;其中,县域人身险保费收入958.74亿元,占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的29.7%。以上数据表明,中国的农村人身保险市场还极不发达。

但中国农村人身保险市场的发展实际上有其现实的基础。

一是具备收入基础。

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936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已超出中国人身保险起步阶段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我国1982年开始试办简易人身保险、团体人身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在从1982-1992起步的十年,人身保险业务主要在城镇展开,而同期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并没有超过2100元,低于2004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水平。

二是有现实的需求。主要包括:

第一,农村人口老龄化对医疗、养老保险有极强的需求。目前,我国乡村人口的老龄化程度比城镇更严重。2000年,在我国农村人口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为7.7%,城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城市总人口的比重为7%(刚刚进入老龄社会的门槛),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占镇总人口的比重为6.1%。世界经验表明,农村人口老龄化使得政府只能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发挥有限的作用。农村人口老龄化也会逐步改变人们消费及储蓄结构,提升人们养老的危机意识,为商业养老保险在农村的开展留下广阔空间。此外,老年人群体是一个各种慢性病高发的群体,这不仅对医疗保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由于农村家庭保障功能的日趋弱化,老年人护理问题也日益突出,老年照料护理类的险种,将拥有广阔市场。

第二,农村家庭结构小型化增加了对养老保险的需求。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的变迁,中国农村家庭结构小型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户常住人口,从2000年的4.2降为2002年的4.13,并进一步降为2003年的4.1。农村家庭结构小型化改变了人们“养儿防老”的观念。农民养老观念的变化,为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提供了需求空间。

第三,特殊农民群体的人身保险需求。比如失地农民的保障需求。城市化使得大量农民离开相依为命的土地。在农村传统体制下,农民失去了土地也就丧失了最基本的保障,也给社会增添了不稳定因素。因此,失去土地后的农民对养老保险提出了高质量要求:希望既能解决当前人口的养老,又能惠及后代人。也就是要为有限土地补偿费用寻找一个资金经营者,它可保证资金高效运行,能实现本金的保值和增值,由团体不记名地分享经营利益。失地农民也急需健康保险,以满足医疗保障需求。

再如农民工的保障需求。我国现在大约有1.4亿民工,他们既不能享受国家社会保障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也极少有人为自己和家人购买必需的商业人身保险、医疗保险等。全国政协委员、民盟重庆市委陈万志的调查结果表明:80%的企业主不赞成为农民工购买养老保险;农民工83.2%不愿意买养老保险,90%以上根本就没买。现阶段实行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基金区域统筹政策,与农民工跨省区流动存在着尖锐的矛盾。农民工即使参保也很难享受老有所养的待遇,这是他们消极对待养老保险的主要原因。上海市政府与当地大型保险公司合作,利用大型保险公司遍布全国的网点优势,摸索出了一条“市场之手”与“政府之手”相结合,解决农民工保障问题之路。

第四,农户对保单质押贷款的需求。当前的正规金融安排不支持农户资金借贷需求,农户借贷资金中绝大部分来自民间金融。根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对2万多农户的调查,2003年,农户借款中,银行信用社贷款占32.7%,私人借款占65.97%,其他占1.24%。从实践层面的反映来看,多功能的养老金账户,尤其是能够对农民的生产生活急需提供灵活贷款支持的养老金账户,深受农民欢迎。新疆呼图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证”质押贷款经验为保险业提供了较好的启示。

既具备收入基础,又有现实的需求,那么中国农村人身保险市场欠发达的真正原因在哪里呢?

二、中国农村人身保险市场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中国农村人身保险市场欠发达的原因很多,主要包括保险主体对农村市场的投入不够、产品设计不合理、营销网络及各项制度建设缺乏创新等几个方面。

第一,大部分寿险公司缺乏开发农村市场的积极性。除中国人寿等少数在农村具有网点优势和先发优势的公司之外,大部分寿险公司对农村市场持观望态度。原因在于:第一,城市市场依然有利可图。在对农村市场缺乏了解的情况下,大部分寿险公司不愿将有限资源分散到农村。第二,大部分寿险公司在县域市场没有网点。开发县域市场需要重新铺设机构、发展队伍、培育市场,前期投入较大,而实现利润的周期较城市长。

由于大部分寿险公司对开发农村市场缺乏投入,造成农村保险市场主体缺乏,市场竞争程度很不充分。不利于保险产品的创新。中国农村市场保险主体太少,中国人寿和中国人保处于垄断地位,所占人身险和产险份额都超过70%,太平洋寿险和平安寿险只在个别地区开展业务,在大部分农村地区,中国人寿处于绝对垄断地位,只此一家,别无选择。在这种缺乏竞争的市场环境下,自然不利于保险产品和业务的创新。

第二,提供给农村市场的保险产品不适合农民的需求。风险保障是农民购买保险的主要目的。但当前为农民设计的保险产品,并不能真正满足农民的切身需要。

首先,产品未充分考虑城乡差异,同质化现象严重。由于我国保险业的快速恢复和发展是在城市进行的,因而所开发的产品也都是针对城市居民不断提高的收入水平、购买能力、保障需求而设计的。目前,在与城市收入水平相差悬殊的农村地区,销售的是同样的保险产品。这些产品的保费、保险金额及保险的范围并不适合农民的实际情况,不能切实满足农民的实际需求。

其次,保险产品价格较高,超出多数农民的保险购买能力。针对农民的保险产品应当是价格低廉,保障适度的,是农民能够承受的。目前,大多数在农村地区销售的保险产品,都不是针对当地农民的具体情况而设计出来的,而是城市低端保险产品的延用。大多数农民不具有消费和购买这类保险产品的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在收入水平相差悬殊的城市和农村,销售相同的保险产品,对农民阶层来说是不公平并且难以承受的,很多产品没有考虑到农民收入较低且不稳定的特点,产品保障的范围广,保额较高,缴费额和缴费期限都超出了农民能够承受的水平。这不仅损害了农民的利益,长期以往,还会降低农民的投保意愿,浪费农村潜在的保险资源,错失农村人身保险市场发展的良机。

另外,农村人身保险产品结构单一,产品数量较少。由于在农村销售的人身保险产品都是从城市保险市场延伸过来的,本身就不很适合农民的实际状况和需要,再从中选择较为低端及适合农民购买的保险产品在农村地区推广,导致农民可选择的保险产品非常有限。目前选择较多的产品有千禧理财、英才少儿、康宁终身、康宁定期和短期意外险卡式业务等几种,保险公司在县域特别是农村提供的保险品种和规模远远不能满足农民对于防老、防病、防灾的迫切需求。例如,康宁终身和康宁定期只提供重大疾病保障,而对于广大农民来说,随着医疗费用的上涨,即使身患一般性疾病,治疗费用也是不小的负担。在一些地区,向农民销售分红险产品,并由于续缴保费的不便利而使趸交业务占比过高,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合适宜的。

第三,营销体系建设与组织形式创新等方面的工作亟需加强。人身保险的营销渠道通常包括个人代理渠道、团体销售渠道及中介代理渠道。目前,我国农村保险的营销渠道主要是以个人代理渠道为主的农村营销服务部体系。自2002年以来,保监会特别重视县域保险的发展,农村营销服务部在2003年和2004年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各省的保险监管机构为支持拓展县域业务,鼓励商业寿险公司加快县域网点建设,开辟了网点审批绿色通道,并鼓励各家公司对达到一定要求的农村营销服务部升格为县级支公司或营业部。但是,总体来看,农村营销网络的构筑远未成型,完整、有效的营销渠道体系的建立也尚需时日。

营销体系的建设也包括营销队伍素质的提高,在这方面,有相当多的工作需要做。很多县域家庭之所以未购买保险的主要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对保险的功能和作用不太了解,不懂保险”,因此必须加大对保险的宣传力度,而农民对保险产品的接受程度,很大程度上受营销员的引导和影响。

除此之外,保险公司专门的农险部门的设立、管理模式创新、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的创新、与政府的合作模式创新、理赔管理的创新等工作,也相当重要,需要加强。一些寿险公司通过参与新型农村医疗合作保险及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取得了较好社会效益。中国人寿安徽、黑龙江分公司对农村网点赔款推行透明化管理。将每月的赔款给付明细张榜公布,并在公布后对已决赔款进行跟踪走访,征求意见,确保赔款公正、公平、准确、合理,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看,包括组织形式的创新等工作,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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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农村小额保险要方便快捷。由于农村地域广,交通不便,能否为农村客户提供快捷方便的保险服务及较高的理赔效率,是农村小额保险实现广覆盖的关键因素。因此,在扩大接报案和理赔申请主体、下放理赔权限、优化理赔流程等方面,对于管理规范的农村服务网点,保险公司应该授予其一定范围内的理赔权限,以提高理赔效率。

其次,农村小额保险要成本低廉。由于农村地区地域分散而复杂,保险营销展业成本相比城市更大。此前一些农村保险产品之所以没有做成小额保险,就是因为业务模式成本太高,不可能渗透到低收入市场。因此,农村小额保险注重创新,寻找贴近低收入农民的低成本运营模式,实现农村小额保险成本低廉是非常重要。所谓“低”,就是农村小额保险要针对低收入人群、低保费、低成本。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保费集合支付、集体展业和借势经营等方式,进行低成本销售。如中国人寿以驻村服务员作为销售主力,采取以“以村统保”为主、组合销售为辅的模式。

再次,农村小额保险要注重回报。根据此前中国保监会印发的《关于印发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保险公司可以委托妇联、村委会等农村基层组织,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或代办机构等销售小额保险。农村基层组织被委以代理销售的“重任”,可以弥补小额保险网点不足和展业人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展业成本。但由于佣金太低,销售成本太高等因素制约了基层代理人积极性。从目前情况来看,农村小额保险的销售奖励方案落后,佣金过低,不仅影响业务员的展业热情,也限制农村小额保险的发展。因此,有了好的“开路先锋”,在销售的实战阶段更要精心计划。如有些地区通过与在农民中具有威信和影响力的企业进行合作,在消除了客户不信任感的同时还降低了成本。

保险知识,我国农村人身保险金融创新模式


根据用途,农户借贷资金可简要分为生产性借款、生活性借款和非正常借款。改革以后,农户借贷资金中大部分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不过,自1996年后由于农民实际收入增长缓慢,部分贫困农产甚至不时需要靠借钱度日。例如1997年以来,占20%的低收入农户平均消费倾向在1.3以上。这表现在借贷资金使用构成上,即生活性借款比重越来越大。另一方面农户的非正常性借款在近几年中也呈增加趋势,表明生产和生活里的风险因素对农户的影响日益加大,例如频繁发生的水旱灾害影响。自然地,减少农村收入风险的关键在于引入灵活的保险方式,吸引更多的农户和农业企业参加灾害保险。更为重要的是,在我国农村青壮年男子作为一个家庭生产与生活的支柱,是一个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这些劳动力一旦遭遇疾病或者意外人身伤害,对整个家庭成员都将是致命打击,从经济角度考虑,该家庭很可能会陷于“贫困陷阱”。农村单个小农家庭经济暴露于这种严重风险之下,对于整个农村经济以及一个农业大国而言都是危险的。为避免这种损失风险和不确定性,迫切需要金融和保险产品的引入,有效地推广农村人身健康保险。

然而,明显地,农村现有的金融制度安排并不能满足这种复杂的多层次、多元化的保险需求。目前中国农村还没有建立起成形的社会保障体系,养老、医疗、自然灾害问题仍然是农户家庭自身要面对的风险,并没有一个公共池(如保险机构或社保基金)来分散这种农村风险。现有的国有保险公司以及政策性的农业保险机构并未能有效开发农村保险业务,建立股份制商业性运作的专业农险公司可能是可行的方案。然而还必须认识到,相对于城镇,农户的保险需求较为分散,并由此导致较高的信息和交易成本,正规商业性金融机构一般不愿涉足农村金融市场,农民的保险需求则往往因得不到保险服务或保费太高而受到抑制。本文下面将探讨一种金融创新模式以降低农村人身保险产品成本、增加供给,试图为金融产品进入农村提供有益的探索。我国整个农村市场难以启动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农村金融市场发展长期以来是一个难题,这里的研究尝试对该问题解决提供部分和有益的建议。

二、农村人身保险市场的现状:中介缺失

人身保险作为一种金融产品,正逐步在我国城镇中普及。然而在广大农村市场,该保险却远未得到发展。这与农村人口众多、收入波动较大所产生的潜在客观需求之间形成强烈对比,突显出农村人身保险金融市场中供求脱节、交易困难的现象。

成供求脱节的原因,从需求方面讲,当然可能解释为由于农民保险意识淡泊,低估了保险的保障功能,例如不少人甚至根本不知道有人身保险这一产品。然而更为本质的原因应该在于农民受经济条件所限,缺乏足够的资金支付能力或者心理支付能力去购买保险。(u从供给方面说,农村传统的保险组织制度(如互助合作组织)由于抗风险能力不足已不被广为采用,而国有或者股份保险公司则由于经营成本过高而不愿进入农村市场,或者说由于其保费较高而不能在农村有效开拓市场。供求矛盾使得农村保险市场供求难以匹配。

一供求矛盾可以借助简单图示加以说明,见图1。横轴Q表示保险数量,纵轴P表示保险价格。DD曲线为需求曲线,OABS曲线为供给曲线。从需求方面讲,当保险产品的价格超过某一特定水平时,农民对该产品的需求可能会骤降,这是因为绝大多数农民的收入较低,当价格超过他们的货币支付能力或者心理支付能力时,会有较大比例的消费者退出需求群体,从而造成需求断点。而从供给方面讲,由于农村市场较为分散,保险公司进入农村市场的信息成本和营运成本比较高,所以

保险知识汇总,农村保险市场的发展


人们通常把陆地称为第一空间,海洋称为第二空间,空中称为第三空间,宇宙称为第四空间。近几年来,西方航空界把300米以下的空间称为“第五空间”。因为距离300米以下的空域,地形复杂,地物阻隔,雷达发现角的可控度非常有限。因此,第五空间又是现代制导式武器的“死角”。现代最先进的防空导弹,对付中、高空目标有很高的命中精度,但对低空目标却难以捕捉和攻击。此空域因距离地面太近,预警时间无法保证,被视为防御的“死角”。

参照这一标准,对保险市场空间进行划分,可把直销称为第一空间,个人代理称为第二空间,中介代理称为第三空间,电销、网销称为第四空间,农村市场则可称为第五空间。因为,从目前整个保险业发展态势、市场主攻点和城乡业务占比等因素分析,主要集中在城市和县域层面,对农村市场关注和投入力度弱化,保险密度和深度严重偏低。另外,因监管机构对农村网点设立的严格限制,造成一些公司即便想拓展农村市场也鞭长莫及。以上两点造成农村保险市场成为当前保险业发展的“死角”。随着国家支持农村发展政策的持续和农村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保险市场支撑保险业未来快速发展的作用更加凸显。毋庸置疑,城乡统筹发展是任何一家保险公司的最佳经营模式,因为谁率先抢占农村市场,掌握了“第五空间”的绝对经营优势,谁必将赢得保险业未来发展的话语权。

从战略高度定位农村保险市场发展。“思路决定出路,战略决定地位”。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56%,农村区域占全国总区域的70%。随着县城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保险市场蕴涵着巨大发展潜力,谁占领了农村保险市场,谁就是未来保险业发展进程中的主宰者。因此,发展农村保险,对任何一家保险公司而言不仅是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实现社会和谐发展应尽的社会责任,更是通过对农村市场的充分挖掘,培植新的增长点,实现公司引领市场发展的关键性战略。

强化各级领导的机遇意识和执行力。拥有资源并不意味着公司可以高枕无忧,稳操胜券。必须以最优的方式去分配和运用公司资源,才能获得竞争优势,获得长期优异业绩。当前,加快农村市场拓展不是“要不要、行不行”的问题,而是“必须要、马上办”的紧迫性战略举措。否则,随着同业销售网点的不断铺设,公司销售网络优势将逐步减弱。各级领导者必须要有强烈的机遇意识和执行力,做到“见事早、行动快、定位准、快半拍”,细化农村市场规划,打造“以城为主、以农为辅、城乡并进、立体发展”的格局。

强力推进农村营销服务部运行。应做到以下几点:(1)建立专项经费。当前,影响营销服务部运营的关键问题是费用持续投入不足。可以建立专项费用划拨制,即对测算后的基本费用通过两种方式解决:一种是按省、市公司5∶5比例拨付,专项使用;另一种是按省、市、县4∶4∶2比例拨付。减轻基层费用压力的同时,将营销服务部运营产出指标纳入支公司经理业绩考核,待运转成型后取消专项费用机制。(2)共建共享原则。以人保集团为例,借助人保交叉销售模式,积极推进农村保险“三网合一”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盘活好财险网点和寿险营销人员等多种资源,用其所长。在品牌宣传、产品投放等环节进一步强化协同,通过资源共享、费用分摊等方式,实现低成本扩张。(3)建立销售作业团队。在农村,因信息闭塞、民风淳朴,更多地需要感情交流和面对面沟通。为此,在选人用人上可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在乡镇驻地层面选拔技能高、人脉好的人员,建立精锐个人销售团队,负责较为集中的客户群销售;二是在所辖村层面建立村协保员(联络员)队伍,每一个村聘任1-2名协保员,通过面对面方式负责所在村的客户群介绍推荐工作,并协助做好信息搜集工作。(4)优化资源配置。通过费用初期扶持、扩大保费规模、落实属地缴税、争取优惠奖励政策等措施,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农村营销服务部的发展、盈利、服务和竞争功能。

加大拓展农村保险市场创新力度。(1)险种创新。不断研究推出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农民需求强烈的新险种,增强将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需求的能力。(2)展业创新。规范从业人员行为,切实通过扎实热忱、艰苦细致的工作和高质量的服务,赢得农民信赖,形成良好的农村保险发展环境。(3)服务创新。要立足农村市场实际和客户群体现状,坚持“扩大功能、就近服务”,充分利用与移动、联通等协作关系搭建好技术支持平台。(4)宣传创新。改变只见标语不见内容的宣传做法,进行面对面宣传和讲解,用丰富、生动的实例,使农民加深对保险的认识,提高投保积极性。

强化行业观念和文化建设,净化保险生态环境。农村保险市场虽具发展潜力,但各方面差距明显,加之服务和面对的对象素养不一。因此,既强化“机不可失”的抢抓机遇意识,又彻底克服发展浮躁、急功近利的思想“顽疾”,杜绝“跑马圈地”式的粗放发展,防止风险失控。大力培养诚信文化和责任文化,净化生态环境。让每一个保险从业人员都形成明确的、统一的思想认识,使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勇担社会责任成为行业的良好风尚。

中国保险市场,中国保险市场开放的目标


关于中国保险市场开放的目标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 中国的保险业发展迅猛。2002 年, 我国实现保费收入 3 053.1 亿元, 同比增长 44.7% , 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是近年来增长最快的 一 年。其 中, 财产险保费收入 778.3 亿元, 同比增长13.6% ; 人身险保费收入 2 274.8 亿元, 同比增长 59.8%。保险深度 3% , 同比增加 0.8 个百分点; 保险密度 237.6 元, 同比增加 68.8 元。保险公司总资产 6 494.1 亿元, 比上年末增长 41.4%。②保险公司由改革初的 1 家发展到目前的 40 多家。2002 年以来, 中国保监会先后批准了德国慕尼黑再保险公司、瑞士再保险公司、美国信诺保险公司、英国标准人寿保险公司、美国利宝互助保险公司和日本财产保险公司等进入中国市场筹建营业性机构。此外, 美国ACE 集团参股华泰, 拥有 22.13%的股权; 荷兰国际集团与北京首创集团宣布在大连成立首创安泰人寿保险公司; 汇丰集团参股平安保险; 美国友邦保险在北京设立分公司, 等等。这表明, 外资进入中国保险市场的步伐逐步加快。

截至 2002 年底, 共有来自 12 个国家和地区的 34 家保险公司在我国设有54 个营业性机构。在地域上, 保险业对外开放城市已从上海、广州扩大到了深圳、大连和佛山。

事实上, 保险业的开放程度超越了入世承诺。到目前为止, 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佛山等地都已有了合资保险公司或国外、境外保险公司分公司, 外资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约占全国保费收入的 2% , 中国保险业全面对外开放的格局基本形成。

中国保险市场已初步形成了以国有保险公司为主体, 中外资保险公司并存, 多家保险公司竞争发展的新格局。中国开放保险市场的承诺预示着市场竞争机制将逐渐在保险经济资源的配置中起主导作用。

中国保险市场的开放目标就是要建立多元化的保险营销目录

保险市场,再保险发展现状


再保险发展现状

(一)再保险市场发展现状

自2006年我国彻底取消了法定分保,全面实行商业分保,再保险市场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我国再保险市场经历改革开放,已经成为国内保险领域开放度最高的部分。中资再保险公司历经多年改革,目前已有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专业再保险公司,实现了快速发展。作为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再保险市场与直接保险市场最显著的区别就是它不受国门限制,是一个具有广泛开放性的国际市场。正因此,自2003年在国内市场上第一家外资再保险分公司开业仅三、四年时间,外资在保险公司已占中国再保险市场公司总数的一半,保费收入大幅增长。根据《中国再保险市场发展规划》,截止2006年底外资再保险分公司总资产为36.26亿元,占全国专业再保险公司总资产份额的12%。

此外,其他外资在保险公司也加快了进入中国的步伐,2007年4月,劳合社再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正式开业获准经营非寿险在保险业务;法国再保险公司和汉诺威再保险公司获准筹建分公司,分别经营非寿险业务和人身险业务。

(二)再保险市场发展展望

1.国内社会经济环境良好

近几年,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社会发展日趋多元化,法制建设日益完善,公众保险意识不断增强,国内社会经济环境良好。保险需求更加多样化,保险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发展空间更加广阔。

2.保险业的功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十一五”期间,保险业的服务领域将更加广泛,在国家基础建设、企业年金管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解决“三农”问题以及应对公共突发事件中发挥重要作用,成为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保险业功能充分有效的发挥,需要再保险市场的强力支持,需要再保险提供更加多样化、专业性的风险保障服务。我国再保险市场发展面临着巨大发展空间。

3.保险监管力度不断加强

随着直接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保险业面临的风险更加复杂,保险监管力度也将进一步加大。随着偿付能力、公司治理结构和市场行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将促进保险业调整业务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风险意识,从而更加重视再保险机制的应用,加强风险管理,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改善偿付能力状况,从而刺激再保险的潜在需求转化为有效需求,为再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4.保险市场日益国际化带来机遇

“十一五”期间,我国保险业对外开放的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将会有更多拥有强大技术和资本实力的国际知名保险和再保险公司进入中国。中外资保险公司在全面开放的条件下,将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公平竞争、共同发展。这一局面,为我国再保险市场加快与国际再保险市场接轨的进程、广泛参与国际竞争、加强与国际再保险市场的交流与合作、提升专业技术与服务水平、提高创新能力、提高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带来了新的机遇。

保监会2007年7月l1日印发的《中国再保险市场发展规划》中明确了中国再中国保险行业年度报告目录

保险需求,中国保险市场发展回顾与展望(二)


 一、20 世纪90 年代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的回顾

 2 . 国民经济的发展推动了保险商品的需求

 20 世纪90 年代以来, 我国的保险业稳步发展, 中国的保险市场被公认为世界上最大的也是最具潜力的市场。

 20 世纪90 年代保险需求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保险业的发展是建立在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之上的, 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证分析表明, 社会保险需求与经济发展水平、收入水平密切相关, 它们之间存在着相对稳定的内在联系, 保险需求的收入弹性具有大于1 的倾向, 保险业始终伴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首先, 生产力和科技的发展带来了风险结构的变化。我国正处于经济增长时期, 生产力的高速发展离不开巨额投资, 在科技日新月异的时代, 投资总量的增加带来风险的增大。生产力的发展在增加经济总量的同时也改变了原来的经济结构。资本密集型产业逐步取代劳动密集型产业, 高新技术被广泛应用于生产之中。经济结构的变化也影响了原来的风险结构, 高新技术产生的风险在风险结构中的比重逐渐增大。近年来备受关注的“计算机犯罪” 就是高新技术风险的典型代表。随着经济的发展, 由于风险结构的变化引起的保险需求的变化将会日益明显。其次, 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引起消费结构的变化。当人们低层次的需求得到满足之后, 就必然产生更高层次的需求。人们满足了在正常的工作和收入条件下吃、穿、住的低层次需求后,安全需要就成为人们的追求。为了提高生活质量, 特别是在发生意外事故和丧失劳动能力时能保持基本的、安定的生活条件, 人们必然增加对人寿保险的需求; 家庭财产的不断积累和增加促使人们对家庭财产保险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最后, 国家综合经济实力的增强, 人们的风险意识不断增强, 也促进了产、寿险业的蓬勃发展。

 20 世纪90 年代我国经济体制的转轨促使保险需求的进一步增加。

 体制转轨中, 承担风险的主体发生变化, 企业和个人成为承担风险的主体。国家和企业不再包揽劳动者的生老病死, 劳动者需要通过参加社会保险和购买商业保险来获得保障, 其中, 以参加社会保险的方式享受以往的社会保障待遇,通过购买商业保险来获得基本保障之外的保障。以社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只能为大多数社会成员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它不能涵盖所有的社会成员。而对于生活水平较高的一部分人来说, 保障水平的降低本身就是一种风险, 这种风险只能通过购买商业保险来转移。企业不再包个人的“ 大锅饭”

 的同时, 国家也不再包企业的“ 大锅饭”, 企业发生灾害事故后不能从国家财政获得补助, 只能通过购买保险来弥补损失。同时, 体制转轨产生了许多新的风险。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是“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的微观经济主体, 企业只有通过买保险为自身的生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此外, 随着改革的深化, 一些潜在风险显性化,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企业和个人将直接面对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未曾表现出来的通货膨胀、利率变动、劳动力过剩等风险, 特别是近几年出现的“ 下岗” 问题, 而社会保险只能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人们只能依靠商业保险来满足风险保障的需要; 1996 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在短短三年的时间内连续七次降息, 人们不得不考虑不能完全依靠储蓄满足个人理财的需要, 还应当把资金投资于其他领域。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加快, 可以预料, 未来投资型、价格指数相关型、储蓄型的保险品种将备受人们青睐。

 医疗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也是推动20 世纪90 年代人身保险需求的重要因素。20 世纪90 年代中期开始, 我国推行医疗制度改革, 其指导思想是“低水平、广覆盖”, 这就决定了基本医疗保险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们医疗尤其是大病医疗费用的问题。根据改革的精神, 参加基本医疗社会保险者从社会保险处得到的医疗费用的限额是当地平均工资的四倍; 同时, 医疗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仅局限于城镇职工和政府公务员, 农民的医疗问题并未提上议事日程, 几亿农民的医疗保健仍然困扰着政府决策层。总之, 医疗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为商业性人身保险, 特别是医疗保险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保险公司,中国保险市场发展回顾与展望(七)


 三、入世后中国保险业面临的市场格局的变化

 1 . 市场潜力

 WTO 将迫使中国企业市场化, 但这需要一个功能强大、覆盖完备的保障体系。鉴于发达国家基于现收现付制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负担沉重的教训, 以及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和国家财政压力等客观原因, 中国将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执行低福利政策, 逐步建立三支柱养老体系, 即在现收现付制的基础上, 建设企业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让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养老和医疗的商业化将为商业保险的发展创造巨大空间, 许多学者预计: 未来5 年内, 我国保险业将以每年20% ~30%的速度增长, 高于金融行业平均速度, 成为我国发展最快的行业。这一趋势将延续15~20 年。到2025 年, 预计商业保费总收入将达到5 万亿元( 其中, 人寿保险保费收入将达到3 万亿元) , 超过英国、德国和法国, 总量居世界前5 位。商业保险占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60% , 保险业总资产届时将达到金融总资产的35% , 中国市场保费收入将占到世界保险市场的5%。中国将成为名副其实的最大新兴市场。

 未来3~5 年的转型时期, 是竞争主体迸发、冲突和融合的时期。预计保险公司数量平均每年以5~10 家增长, 到2005 年可能接近100 家(不含代理和经纪公司)。在业务范围上, 以综合性保险公司为主体, 部分专业保险公司将诞生并逐步壮大, 如健康保险公司和年金公司; 另一方面, 保险服务将按照价值链进行专业化, 经纪公司、代理人公司和保险基金公司将出现并对传统服务方式产生重大的冲击。在性质上, 目前尚有中资和外资之分, 到2005 年,所有公司都可能已经股份化和公众化, 但市场仍然是中资起源的大型保险公司占主导地位, 为寡头垄断模式, 前10 家公司市场份额将在80% 以上, 中小公司将面临很大的生存压力。

 3 . 增长方式

 在市场规则建立的过程中, 保险公司的增长方式也将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未来的竞争将是强者更强, 弱者更弱, 或者大鱼吃小鱼, 快鱼吃慢鱼, 集团化将成为新的竞争模式。此外, 资本运作将成为企业扩张的一种重要手段。未来几年, 绝大部分保险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 大型企业和跨国集团通过合并/ 联盟进行扩张, 进行机构网点、渠道的兼并收购, 或者与银行、证券等行业进行纵向合并/ 联盟, 以提供更加多样化的服务。

保险市场,现状及发展前景(一):我国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一)


一、 我国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

要肯定我国保险市场在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成绩, 也必须认识到现在保险市场上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是每一个保险市场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所必然经历的, 但这些隐患如果不及时分析其原因,并采取相关的措施予以解决, 那么后果将是毁灭性的。这些问题的根源是多方面的, 多层次的, 下面我们将从宏观政策、 供给方面、 需求方面、 中介市场等四个角度进行分析:

1. 宏观政策方面的问题

一个市场能够迅速成熟和发展起来, 宏观调控机构为每一个公司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至关重要。现代的制度经济学、 产权经济学强调宏观部门由于其权利的垄断性和强制性, 将对资源的配置起到重要的影响作用, 但这种影响是通过宏观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实现的,保险市场也不例外。有效的宏观政策可以推进保险市场的发展,使其迅速壮大起来,但其任何弊端都有可能将保险市场引入歧途。

(1)市场竞争模式不确定。

上个世纪 80 年代末, 独家公司垄断保险业务的格局被打破, 经过十余年的市场培育, 我国保险市场多家竞争的局面已初步形成。

但令人遗憾的是, 时至今日对我国保险市场的竞争模式尚未有一个明确的表述。即使是作为保险法规 “母法” 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 也只是在第一章第七条原则提出 “保险公司开展业务, 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

竞争模式不确定,以下问题就难以避免: 一是对市场竞争的规划缺乏全局性, 其典型特征就是出现 “目标缺陷” , 既没有长期目标, 也没有阶段性目标。二是对竞争市场的培育陷人盲目性。一个缺乏整体目标的市场建设不可能在建设过程中避免盲目性, 这是不言而喻的。三是对不正当竞争的抵制陷入被动。由于竞争模式不确定, 从而导致对竞争行为的积极引导不足, 这就势必使抑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出现 “头痛医头, 脚痛医脚” 的被动局面。

(2)保险法制度不健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保险业同我国的各项事业发展一样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这表现在:保险机构增多, 保险市场对外开放有了新的发展,保险业务量迅速扩大, 同时,保险市场还引进了竞争机制,保险公司逐步适应了竞争规律, 逐步接受了竞争的现实。但与目前我国保险事业已经有了一定基础的情况相比, 我国保险立法仍处于初始阶段。虽然我国 《 保险法 》的颁布结束了我国长期以来保险业务无法可依的局面, 为依法办保险、 依法管保险提供了法律保障, 但现在仍存在问题:一方面是人们的保险法治观念淡薄、 缺乏良好的保险法制氛围;另一方面是 《保险法 》 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 缺乏有效的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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