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汇总,夷陵区进行相应调整

2020-11-09
如何进行保险规划

昨日,从夷陵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该区已对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一是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水平。具体为: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甲类费用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75%,乙类费用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65%;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甲类费用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65%,乙类费用报销比例由45%提高到55%;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甲类费用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55%,乙类费用报销比例由40%提高到45%。

二是提高城镇职工(居民)住院床位费标准。一级医疗机构由8元/天调整为15元/天;二级医疗机构由15元/天调整为20元/天;三级医疗机构由20元/天调整为25元/天。M.bX010.Com

三是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30000元调整为上年度本地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

四是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和大额医疗保险。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0%的额度启动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同时按每人20元的标准建立居民大额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

相关知识

保险知识汇总,大连失业金第4次调整


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近期大连市再次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每人每月将增加失业保险金140元至160元,失业保险待遇水平平均提高150元,增幅33.3%,是历年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

根据新标准,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每月最高可领取770元保险金,同时医疗、生育、丧葬抚恤等补助金也有相应提高。其中门诊医疗补助金也由原先的40元增加到50元。

据了解,此次调整是为配合大连市新市区规划而进行的。同时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还对部分先导区的待遇标准进行了重新核定。标准调整后,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10年,户籍在庄河、普兰店和瓦房店的每人每月560元,其他区市县每人每月630元;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及其以上,户籍在庄河、普兰店和瓦房店的每人每月640元,其他区市县每人每月720元。

据了解,这次调整是大连自2006年以来的第4次调整。

保险知识汇总,湖北省低保政策略有调整


户籍改革地区可搞新试点

在准入条件方面,由以前强调当地常住“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调整为当地“常住居民”或持有“非农业、农业户口”居民,以顺应正在逐步推行的户籍制度改革要求。也就是说,已经或正在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地区,可以开展按“常住地居民”界定城乡对象试点。

在受理申请方面,更改为“向常住地(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低保经办机构或受委托的村(居)民委员会(社区)”提出书面申请。乡镇(街道)低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组织入户核查,初步符合条件的提交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公示;评议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街道)经办机构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在调查核实基础上集体审批,并再次在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给《社会救助证》和资金领取凭证。

困难对象可增发临时补助金

按新规程规定,对保障对象中痴呆傻残、高龄老年人、未成年人及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对象,对其本人可按不低于本地保障标准20%比例增发补助资金或定额增发临时补助金。

对未享受五保待遇,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或赡养、扶养(抚养)人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鳏寡孤独农村低保家庭,可参照分散五保供养标准核定补助资金。

此外,对长期在城乡福利机构从事公益服务劳动的低保对象,也可增发一定数额的临时补助金。

享受低保时限分多种情况

新规程规定,对城镇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男18-60岁、女18-55岁且身体状况良好)的保障家庭,一次享受低保最长不超过一年。保障期内,家庭人均收入发生变化的,按规定进行调整;已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低保待遇。保障期满后符合条件需要继续享受的,重新申请审批,审核审批手续从简。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村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的保障家庭也可以实施限期保障,保障期限一般为1-2年。

对积极再就业的低保家庭实施低保渐退。积极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可继续享受1-3个月低保补助,也可对家庭中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再保障一定期限。对自主创业后家庭人均收入未超过当地低保标准150%的,可延长保障一年。

保险知识汇总,南京调整失业保险金计发政策


记者10月15日从南京市劳动保障局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南京将调整失业保险金计发办法,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

目前南京的失业金计发按照“三挂钩一照顾”的办法,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大约是最低工资标准的50%左右。目前南京在领失业金人员有2.2万人,失业保险金月平均发放标准为574元,在本省13个省辖市中名列第3位,低于苏州、无锡。按新的计发办法计算,南京的失业保险平均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699元。

新办法鼓励多缴多得。比如30岁的职工蔡先生月收入2000元,明年1月份失业后每月可以领取2000×40%=800元。如果他平时的月工资很高,达到2200元以上,那么他一旦失业后,按照规定,最高可拿到850元(目前南京的最低工资标准)。当然也有保底,失业保险金最少也有330(目前南京城区的低保标准)×1.3=429元。

保险知识汇总,养老保险新规是如何调整的


“我负责任地告诉大家,这次完善制度,单位和个人的缴费负担都不会增加,养老金计发办法的改革和个人账户规模的调整,都只是结构上的调整,退休人员不会降低待遇水平。”12月15日上午,针对新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上向中外媒体作上述解读。相关人士还表示,调整退休年龄时机尚未成熟。

《决定》中明确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养老金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城镇企业和职工的缴费比例仍为28%左右,其中单位缴纳20%,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

■个案分析

个案一

李先生,60周岁退休,缴费年限35年(其中视同缴费年限25年),退休时,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1485元,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350元,个人账户储存额为11313元。

●按新计发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为1023元

●按老计发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为884元

新办法比老办法增加139元。按照过渡期内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一定比例(10%、30%、50%、70%、90%、100%)逐年递增计发的政策,李先生增加的139元按10%计发为13.9元,实发的基本养老金应为897.9元。

个案二

张女士,50周岁退休,缴费年限25年(其中视同缴费年限15年),退休时,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1215元,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350元,个人账户储存额为9256元。

●按新计发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为587元

●按老计发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为602元

新办法比老办法减少15元。按照过渡期政策,对于按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按老办法计发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张女士的基本养老金仍为602元。

结论

实行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后,职工缴费工资高、缴费年限长,其基本养老金水平相应较高,新办法是增加的。

反之,职工缴费工资低、缴费年限短,退休时间早,其基本养老金水平相应较低,新办法是减少的,但由于设定了过渡期政策,不会降低基本养老金水平。

■新制度不增加负担不降低待遇

孟昭喜1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新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单位的缴费比例没有做任何调整,并没有增长。个人账户的规模虽然缩小了,但是也标志着个人在养老保险当中的责任相应也小了,而国家要承担更多的责任。

他还指出,这次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主要是调整养老金的结构,以利于建立一个激励和约束机制,而不可能降低退休人员的待遇。

“针对不同的人群来讲,比如在这次完善制度之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他们仍然按照国家原来规定的标准,继续领取养老金,同时随着养老金的调整而增加养老保险的待遇,对他们来讲,根本不存在降低待遇的问题。”孟昭喜解释说。

“对于另一类人群,就是我们通常讲的‘新人’,也就是1997年国家建立统一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以后参加工作的人来说,他们参保之后,将来随着计发办法的改革,他们的养老金结构将要发生一定的变化。它的基础养老金部分,由于与缴费工资的高低和缴费年限的长短挂钩,一般来说会有所增加,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于账户缩小了,会有所减少,但是总体来说,应该和改革之前大体相当,或略有提高。”

■个体户参保缴费比例为20%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统一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对上述政策做出统一规定,主要出于以下考虑:一是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维护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

二是改变各地政策差异较大的现状,统一规范基本保险制度。另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国统一联网,缴费可以累积计算,中断再继续或转移地区都没问题。

三是国家出台优惠政策,为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法创造了条件。首先,改革后城镇企业职工缴费总比例为28%左右,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统一规定为20%,比企业职工低8个百分点。其次,国家规定,对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后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再次,针对城镇贫困残疾人的具体困难,国家规定城镇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从结余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给予适当补贴。

■改革后养老金如何计算

近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对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进行了改革,那么计发办法改革后养老金如何计算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计发办法改革,是以参保缴费年限为基础,以计发基数、计发比例和计发月数调整为重点,以建立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为出发点,以保障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为目标,采取“新人新制度、老人老办法、中人逐步过渡”的方式来设计的。

关于“新人”。《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属于“新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退休后将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退休时间的早晚直接挂钩。他们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关于“中人”。《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本决定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中人”。由于他们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为保证改革的顺利推进,本决定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等原则,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过渡办法。在过渡期实行特殊的过渡政策,按照新计发办法,养老金减少的不减发,增加的逐步增加,保证他们的待遇水平能有所提高。

关于“老人”。本决定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老人”,他们仍然按照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同时随基本养老金调整而增加养老保险待遇。

■调整退休年龄时机尚未成熟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15日表示,《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没有对退休年龄进行调整。我国的退休年龄比较低。《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退休年龄为: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而在制定这个政策时,全国人口平均寿命只有50岁左右。另外,国家在不同时期还陆续制定了一些关于职工提前退休的规定。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在退休年龄方面出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退休年龄偏低与人口寿命延长的矛盾。目前我国人均寿命已经达到72岁左右,其中城镇人均寿命已经超过75岁。二是女职工按不同身份执行两种退休年龄,在企业早已打破干部、工人身份界限的情况下难以操作,实际工作中引发诸多纠纷。三是提前退休问题比较突出。据抽样调查分析,目前我国企业职工退休时的平均年龄只有53岁。

考虑到我国人口寿命延长的实际情况和养老保险基金压力,有关方面曾提出统一女职工退休年龄、延迟退休年龄、取消提前退休等意见。但是,我国是人口大国,劳动力多,设计退休年龄必须统筹考虑社会保险与就业。目前,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仍在进行中,就业的矛盾十分突出,考虑到改革退休年龄涉及到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大家的意见不够一致等情况,目前改革的时机还不够成熟。因此,本着慎重的态度,《决定》没有对退休年龄进行调整。目前的主要任务是执行现行退休年龄,控制提前退休。

保险知识汇总,宁波:医保“一卡通”顺利进行


宁波医保“一卡通”工作顺利推进。从相关部门获悉,首批社保卡信息采集工作已经完成,下个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全市范围内试发行1万余张社保卡,10月起持卡人员可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异地就医实时结算,11月起可实现在省内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实时结算。

目前,全市范围内已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直接联网结算,为全市范围内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就医结算“一卡通”打下坚实基础。根据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和社保卡建设统一要求,近期,我市还将完成异地结算系统建设和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接口系统的升级改造,为我市今年11月纳入全省医保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做好准备。

首批社保卡信息采集主要针对宁波市户籍且已领取二代身份证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其中,全市范围内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和部分在杭州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全市范围内异地工作人数相对集中的部分企业在职职工、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是首批发放对象。此前,人社部门以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信息为依据准备了13306人的预采集数据,与公安人口户籍库进行了比对后确定有效信息数据11354人。

据悉,即将发放的社保卡加载了金融借记卡功能,对应的银行主要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等,参保人可自愿选择其中一家。“一卡通”试行后,参保人员凭本人的社保卡及医疗保险证历本在医保定点机构范围内就医购药时可以直接刷卡记账。

为确保过渡期内原有的医保磁条卡和新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同时使用,人社部门正加快社保卡数据准备和系统建设,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店)读卡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在两卡并行的“双轨过渡”期内,人社部门将按照应用为先的原则,逐步发放和使用社保卡。

保险知识汇总,福建将进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


从正在福州举行的福建省经济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福建将进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

据了解,福建省政府已经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符合条件参加新农保的农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参保档次由农民自由选择。

根据《意见》,新农保筹资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1200元,以每100元为一个缴费档次,各试点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福建省的这个《意见》要求,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村民参保缴费给予适当补助。同时,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同时,政府补贴向农村人口倾斜,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农村低保户,农村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为其代缴不低于5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45~59周岁生育两个女孩或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缴费补贴的基础上,省财政再增加20元缴费补贴。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另外,新农保养老金待遇为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保险知识汇总,齐齐哈尔市特定疾病医保政策再调整


1月19日讯从今年1月1日起,龙江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再次进行调整,调整后,城镇职工和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受益面扩大。

此次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涉及两方面:一是调整城镇职工特殊慢性病医保待遇。对于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肝移植术后并经过特殊慢性病鉴定合格的,特殊慢性病月支付限额由原第2-3年的月限额2500元、3年以后的月限额840元调整为从鉴定之日起第二年开始每月限额3330元;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患血友病并经特殊慢性病鉴定合格的人员,可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待遇。血友病月支付限额标准为1670元,报销比例为80%;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患尿毒症需长期血液透析治疗的参保人员,门诊血液透析报销比例由原来的80%提高到90%。二是调整城乡民民特殊慢性病医保待遇并将脑性瘫痪、偏瘫肢体综合训练等部分康复治疗项目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实施肝移植术后且经过特殊慢性病鉴定合格的,其门诊待遇由原来的第1年月限额3000元、第2-3年月限额2000元、3年以后每月限额800元调整为第1年月限额4170元、一年以后月限额3330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实施肾移植术后且经过特殊慢性病鉴定合格的,其门诊待遇由原来的月限额3000元调整为月限额4170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患尿毒症需长期血液透析治疗的,门诊待遇由每次透析费用报销70%调整为80%。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56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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