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人大代表就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工作赴崇文区调研时,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本市将上调城镇居民社会保障相关标准。与去年相比,此次上调的幅度平均为10%,最高可达18%左右。
据介绍,自1996年以来,本市每年都对城镇居民社会保障相关标准进行调整,调整的幅度主要依据上一年度国民经济、物价、财政收入及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水平。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社保标准上调的幅度平均为10%,最高可达18%左右。本次调整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相关待遇标准增长水平要与本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以各项待遇标准调整的政策规定为依据,使各项待遇标准水平相互衔接,合理适当,保持相关待遇标准的整体性,同时统筹考虑财政、社会保险基金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受能力。
记者了解到,今年调整的社保标准包括: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基本养老金标准、工伤待遇标准(伤残津贴、护理费标准、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另据《北京晚报》报道称,除了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之外,其他社保标准调整将于7月1日公布。
在昨天的调研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郭克利还指出,2006年下半年统计数据显示,我市非公有制企业的农民工中,建筑行业签订劳动合同比率最低,只有46.7%。建筑业还是拖欠工资最严重的行业,高达71%,比工资拖欠比率最低的服装加工业高64个百分点,劳动保障部门将继续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量、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昨日,人社局局长刘珊带队接访。记者在现场近半个小时看到,前来信访人数不超过10人,且集中在局长席前。就业培训、养老保险等科室接访席前更是来者寥寥。现场透露,根据省的部署,养老金倒挂有望年内解决。
上午10时许,记者到达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时,只见几位市民围在刘珊的信访席前反映情况,记者人数甚至超过前来信访的市民。
佛山市人社局养老和事业保险科科长彭晖表示,养老金倒挂现象是普遍存在的,力争年内制订方案解决养老金倒挂问题。“我们要等省出台计算办法,再根据佛山的养老人员待遇水平,制订方案,发给省批,通过加发的方式来解决倒挂,目前,佛山市养老保险基金完全可以承担,市民不用担心。”
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社会保险法》中关于生育保险有明确规定,产妇除了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外,还可享受生育津贴。市人社局医疗保险科科长杨萌表示,佛山的生育津贴方案正报市政府审批,计划按照全市社会平均工资的80%作为产妇产假期间的月工资标准。待方案出台后,在7月1日以后生育的产妇也有望得到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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