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健康险与终身健康险的对比

2020-10-29
保险车险规划与思路

根据《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中关于健康保险的定义:健康保险是指保险公司通过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方式对因健康原因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健康保险是从人身保险分支出来的一支独立险种。

健康保险分类

疾病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减少或者中断提供保障的保险。

护理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的护理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

所谓短期健康保险是指保险期限为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健康保险。

短期健康险与终身健康险的区别

目前的终身健康险,除重疾险外,都是以附加险的形式销售的,投保人不能单独购买。相较之下,传统的一年期健康险大多可以单独购买,其灵活特点非常突出。

“从医学角度讲,很少人能够‘无疾而终’,因此终身健康险产品本身的成本较高,如果设计为主险单独销售,价格也会很高,无论对保险公司还是投保人来说都很难承受。”某专业人士在谈到终身健康险产品时说到。此外,对于两全性质的保险也存在政策方面的限制。出于这两方面原因,目前的终身健康险大多与寿险等主险产品捆绑销售。

保险公司表示:“短期健康险与终身健康险适合不同人群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是互补的。”两类健康险各有优劣,在购买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最符合自身需求的选择。终身险和健康险的PK,并不意味着必有一方被淘汰,反而能够促使两种保险产品不断改进,朝着更符合用户需求的方向发展。

亚健康人群投保时核保医师的处理方法

1.附加除外责任承保对于疾病(如胆囊炎、椎间盘突出等疾病),一般应使用附加除外责任承保。

附加除外责任包括部位除外和疾病除外。

(1)部位除外。在××保险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xxx(姓名)因xx(部位名称)部位所患疾病及其并发症导致的医疗费用,我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2)疾病除外。将被保险人的某一疾病(现症或既往症)及其并发症作为除外责任。该病一般是局限性、诊断容易明确,如子官肌瘤、胆结石等。对全身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不适合疾病除外。

在××保险有效期问内,被保险人×××(姓名)因××(疾病名称)及其并发症所导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2.加费承保(1)某些对全身有影响的系统性疾病无法应用部位除外法及疾病除外法,要考虑加费承保。

(2)加费承保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公式如下:

加费金额=(核保评点手册指引寿险评点/100)×标准保费。

3.拒保如果核保评点手册指引寿险评点超过100点,住院医疗类保险通常不予承保。

相关知识

健康险,除了社保之外还应补充终身健康险


现在,国家越来越支持保险行业的发展,不论是从财力物力甚至是人力方面都给予了最大的鼓励,目的就是号召我们老百姓全民购买保险,而现在的情况是医疗养老行业开支大但是实际上也有非常大的缺口,国家养老方面资金紧张,如果能够通过全民购买保险那是会相对减轻一部分的压力。

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日前表示,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商业保险的渗透率极低,全国医疗费用由商业健康险承担的比例不到2%,而许多发达国家这一比例超过50%。专家认为,随着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入,公费医疗逐步退出舞台,健康险作为社保的补充,潜在的市场需求巨大,而一些特点鲜明、能提供全面保障服务的细分险种,如终身健康险将成为其中的热门产品。

健康险潜在需求巨大

卫生部称,医疗费每年上升14%,全国居民一年医疗负担达6000亿元。一项调查显示,目前政府医疗保险只占医院医疗收入总量的30%,而自费的超过了70%。

在我国,医疗费用由商业健康保险承担的比例不到2%,许多发达国家这一比例超过50%;从养老保险看,我国人均长期寿险保单持有量仅为0.1件,远低于发达国家1.5件以上的水平;随着医疗、养老体制的改革以及生活水平提高,今后健康险和养老险发展空间巨大。

实际上,健康险已经成为近年来发展最为迅速的险种之一。数据显示,2002年以来我国健康险年均增速高达46%,保监会为适应市场的需求和发展,先后批准了多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成立。同时,一些大型中外保险公司也纷纷推出多个健康险种,以满足百姓日益高涨的健康险需求。

专家认为越早购买越划算

专家认为,终身健康险的推出为工作忙碌、生活、健康压力增大的人们提供了一生的保障。据统计,目前我国大、中城市住院率超过5%,即1年里,每千人中超过50人会住院。病人平均每次住院费用为3910元,大中城市住院费用每人次高达6150元(卫生部统计数据),医疗费用的支出占人均收入比例越来越高。因此,一份可以保障终身的健康险不仅对老年人,对年轻人也是必不可少的。

保险专家指出,终身健康险与终身保障型寿险产品类似,在经济能力允许的前提下,越早购买越划算。同样的保障额度,早买不仅便宜,还可减轻年长时的经济负担。其实,终身健康险就是相当于帮助你建立一个专款专用的终身健康保障基金,如果一个人30岁开始购买终身健康险,选择20年缴费期,那么50岁以后,医疗费用就不会成为沉重包袱,生活质量将有保障。

健康险 健康险需找对投保方式


针对公众认为新保险法实施后将促使保险公司调高产品价格的看法,保监会法规部负责人近期曾公开表示,新《保险法》的实施可能会加大其运营成本,但这并不意味着保险产品就要随之涨价,法律上并没有给保险公司增加负担,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加强运营成本管理、加强内控来降低成本。

然而,在保险市场上,公众对于保险产品即将涨价的疑虑却难消除,一些保险公司营销人员利用新法实施前的最后时间,大肆在市场上鼓吹产品停售和涨价的信息,鼓动有意向投保的客户提前投保。

对此,保险专家提醒,对于有保险需求的投保人而言,无需赶这趟“末班车”,新《保险法》对于投保人的利益保护有很大的提升,购买保险产品要针对自己的需求,不是每一类产品都会面临涨价预期,如果找对渠道投保,就无需为营销员鼓吹的“停售风波”而匆忙投保。

9月23日,中宏人寿理财规划师表示,其实即将实施的新《保险法》,可能会使一些保险产品有涨价的预期,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保险都会涨价,比如终身寿险、万能险、旅游意外险、投连险等产品的涨价预期就比较小,而像健康险或重疾险一类的产品涨价预期则会比较大。

“对后两类保险产品,如果想省保费,就需要找对投保方式。”上官东峰表示。

据了解,目前在市场上,“有病保病,无病返本”类的健康险,因为在保障之外还有一定的储蓄性质,比较受消费者的青睐,而消费型的健康险因为“有病治病,无病作废”,让大多数消费者不愿意接受。

保险专家建议,消费者其实可以多看看可以单独购买的消费性产品,带有储蓄性质的返本健康险和没有返还性质的健康险,有点类似现在年轻人买房和租房的区别,如果单从保障的实惠角度来看,消费型健康险更有优势。

以30岁的男性投保10万元额度的某公司消费型重疾险,身故保障是2万元,保障至70岁,20年缴费,每年缴费1420元。而他在同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一份10万元额度的储蓄型重疾险,保障和缴费期限相同,身故保障提高到6万元,并在70岁后给付7万余元的“礼金”,则每年缴费额度需要3380元。

借助新渠道保费也打折

对于没有涨价预期的一些保险产品,保险专家建议,可以通过新渠道来购买,同样能够省下不小一笔。如通过网络或者电话投保交强险和商业车险,则可以最多省15%的优惠,而购买商业旅游保险的话,网上购买最多可以享受到四折优惠。比如在“”上航空意外险有很多选择,对于旅行、商务的人士来说,不失为一种理想的投保渠道,而该公司的交通工具意外险,货运险也有不少优惠。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39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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