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绿洲员工福利系列包括13款产品,满足多种组合需要,为员工提供意外伤害,门诊费用,住院费用,住院定额给付,补充医疗,重大疾病,重症监护等全面保障,让员工的凝聚力成为企业成长的动力。
产品特色
●功能强大,保障全面
●人性设计,灵活搭配
●网点齐全,服务卓越
●缴费灵活,处理便捷
投保范围
五人以上特定团体成员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该特定团体的参保成员应占团体中符合参保条件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
保障范围
意外伤害: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Ⅲ度烧伤、残疾、身故赔偿。
门诊费用: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急)诊医疗费用。
住院费用:
被保险人意外伤害或因患疾病住院、门诊诊疗费用补偿。
住院定额给付: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疾病住院,本公司在一定期限内按住院日×定额给付金额给付保险金。
补充医疗:
扣除被保险人已从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公费医疗或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以及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本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对其剩余未获补偿或给付的部分给付门诊、住院医疗及大病医疗保险金。
重大疾病: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三十种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重症监护: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入住ICU病房,按入住ICU病房日数×日定额给付金额给付医疗保险金。
包括险种
1、主险
●身故:国寿绿洲团体定期寿险
●意外伤害: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型)
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型)
2、附加险
●残疾、烧伤:国寿附加绿洲残疾和烧伤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型)
国寿附加绿洲残疾和烧伤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型)
●综合门诊:国寿附加绿洲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
国寿附加绿洲门诊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
●住院:国寿附加绿洲住院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
国寿附加绿洲疾病住院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
●疾病:国寿附加绿洲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津贴:国寿附加绿洲住院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
国寿附加绿洲重症监护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
国寿附加绿洲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
人们在选择外出旅游时,都不会忘问关于旅游意外保险的事情,由此可购买,近几年团体旅游兴起,团体旅游意外险越来越受到重视,团体旅游意外险的种类也日趋多样化。
“游客在选择时可以根据自己的旅游行程,选择适合的保险。”保险专家提示,如交通意外险,是提供以乘客身份乘坐飞机、火车、轮船、汽车灯交通工具时的意外伤害身故及意外残疾保障,保险期限从7天到1年不等,购买金额也从10元到200元不等。
投保团体意外险,除一般应保管好保险合同、履行好如实告知义务、索赔注意单证齐全等各种保险常规知识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点:
一是投保团意险前后应采用适当方式向员工明确宣示。经常听见有人说,人死了,残废了,钱还有什么用?但在实际生活中,发生人死亡、伤残的意外事故后,解决问题的焦点恰恰集中在钱赔多少的事情上。因此明确进行这是增进职工福利的宣示,是必要和合适的,体现了管理层对员工的关怀和爱护。
二是需提供投保员工人数、职业或工种、保额需求或费用预算等信息;需填写投保书、提供员工清单、通过现金或支票缴费;
三是投保后被保险员工人数或工种发生变化,应于10日内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合同批改处理,避免因工作疏忽,造成不必要的理赔纠纷。
四是要明确指定受益人。主要是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没有指定受益人,该保险金按法定继承程序分割。明确指定受益人,可以减少事后处理的精力。投保后,要求变更受益人,应及时书面告知保险公司。
另外,保险专家建议游客在选择交通意外险的同时,还可以选择旅游意外险,这些意外险的保额是可以叠加的。另外,在保障范围方面,旅游意外险除了意外伤害身故、残疾赔偿,还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支出保障;24小时全天候境内紧急救援服务;行李物品或旅行证件损失等等更多服务。
与三五好友、亲戚自驾出游是有车族热衷的出游方式。然而自驾车的风险不言而喻。此外我们在游玩的过程中还可能会遇到很多措手不及的事情,因此,了解团体旅游意外险种类,购买一份适合自己的团体旅游意外保险,为自己的出行保驾护航。
“旅游责任险”按年投保,一次性投保,保险期限一年。“责任险”保险金额是“三个限额”的最低投保额度,即每人责任赔偿限额(国内游8万元,入境出境游16万元)、每次事故责任赔偿限额(国内社200万元、国际社400万元)和每年累计责任赔偿限额(国内社200万元、国际社400万元),三者必须同时满足。
旅行社可根据以往经验、各自的组团接待量、管理水平、抗风险能力等选择合适的投保额度。这意味着投保额度将成为一种强有力的市场竞争手段:投保额度相同,组团接待量越多的旅行社越能体现出规模优势从而降低单位成本;投保额度不同,有实力的旅行社可利用提高投保额度赢取客源,扩大市场份额。
旅行社责任保险,就是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该险种的投保人为旅行社。投保后,一旦发生责任事故,将由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对无辜的受害旅客进行赔偿。旅行社责任险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
专家提醒,“个人投保的意外险不能代替旅行社的责任险。”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今年刚进行修改的新《旅游法》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就旅游活动中的一些事项,以明示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或警示,包括正确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方法,必要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及不适宜参加相关活动的群体等。同时,旅行社应依法提示参加团队旅游的旅游者按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但无论旅游者是否投保都不构成对旅行社的免责。业内人士表示,“如果出现了旅行社的违约行为或者侵权行为,旅行社不能因游客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就可以不赔偿,而仍要通过旅行社责任险的方式对游客进行赔偿。”
旅行社责任保险与旅游意外险
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导游或者领队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该险种的投保人为旅行社。投保后,一旦发生责任事故,将由保险公司对受害旅客进行赔偿。
旅游意外险保障的是在整个保险期间内,旅游者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造成身故、残疾的结果或意外医疗费用的损失,不论是否属于旅行社的责任,都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如今,企业为了转嫁用工风险,降低经济损失,纷纷为员工投保团体保险,其中以团体意外险最受用工者的青睐,如今,团体雇主责任险也备受关注,那么,这二者到底买哪个比较好呢?
雇主责任险与工伤责任险同属责任保险范畴,与团体意外险在本质上有所不同,责任保险只能由财产保险公司经营,而团体意外险只能由人寿保险公司经营,雇主责任险和工伤责任险所保障的是雇主,即企业、公司根据中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承担的对员工的经济赔偿责任。而团体意外险保障的是源公司员工因意外所造成伤害,被保险对象是员工个人。
1.在雇主和工伤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是雇主,而在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是单位的雇员(职工)。
2.雇主和工伤责任保险的标的是雇主依法对雇员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标的则是被保险人(雇员)的身体或生命。
3.在雇主和工伤责任保险中,保险人的赔偿是代替被保险人(雇主)履行了应尽的赔偿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中,保险人根据条款对被保险人进行给付,但这种给付并不能免除或减少投保的单位或雇主对被保险人应尽的赔偿责任。从法律上讲,得到团体意外险给付的职工仍可根据法律或雇佣合同在向雇主行使要求赔偿的权利。
4.团体雇主责任险在增加了扩展24小时意外险后,其便涵盖了团体意外险的保障范围。
5.在保障期间方面,在保单有效期内,“雇主责任险”只保障雇员在受雇并且在执行任务期间;虽然在保险期间,但雇员所受伤害或者侵犯第三人权益并不是发生在执行雇主安排的任务,或者与完成安排的任务有关的活动期间,雇主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人也就当然地不承担对雇主的赔偿义务。而“人身意外伤害险”不同,只要在保单有效期内,排除合同规定的除外责任的情形,无论被保险人是在受雇期间并执行任务,还是受雇期间不执行任务,还是不受雇也不执行任务,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受到伤害都能得到保险人的赔偿。
6.“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与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为受益人。如果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被保险人在事故中伤残的,保险金一般由被保险人自己享受。如果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死亡的,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的,那么被指定的人是保险受益人;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人为保险受益人。
“雇主责任险”的受益人只能是雇主。雇主如果先于雇员死亡,那么雇主的法定继承人在处理完与雇员的赔偿后是“雇主责任险”赔偿金的法定继承人;如果雇主在投保时指定了受益人的,那么被指定的人就是“雇主责任险”赔偿金的受益人。由于雇员不是“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因此,雇员不能指定第三人为保险赔偿金的受益人。
对于企业而言,其核心竞争力集中体现在企业的吸引力、凝聚力、员工的忠诚度和工作的创造性,这些都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完善的福利保障制度,以免除员工的后顾之忧,使其“轻装上阵”,全力以赴,并因此感受企业对员工切身利益的周到考虑和温暖呵护。
国寿绿洲员工福利系列包括13款产品,满足多种组合需要,为员工提供意外伤害,门诊费用,住院费用,住院定额给付,补充医疗,重大疾病,重症监护等全面保障,让员工的凝聚力成为企业成长的动力。
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系列保险(A型)人性设计 灵活搭配
产品设计通俗易懂,保障责任简单明了,可方便的组合成多种搭配以满足企业需求。
功能强大 适用面广
绿洲系列产品可根据企业需求灵活确定保险金额、保险金给付比例、等待期等事项。
责任多样 覆盖全面
保险责任涵盖企业员工身故、意外伤害、门诊与住院医疗、重大疾病等多种风险,为客户提供全面保障。
低廉保费 高额保障
以优惠的费率为企业提供高额保障,全面减轻企业的财务压力。
交费灵活 处理便捷
多种可选的交费方式,完善的后台处理体系,让客户更轻松的享受保险服务。
选择绿洲 劳享无忧
选择中国人寿绿洲系列产品,让您的员工更从容,让您的企业更稳健。
国寿绿洲员工福利系列产品保障项目意外伤害: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Ⅲ度烧伤、残疾、身故赔偿。
门诊费用: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急)诊医疗费用。
住院费用:
被保险人意外伤害或因患疾病住院、门诊诊疗费用补偿。
住院定额给付: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疾病住院,本公司在一定期限内按住院日×定额给付金额给付保险金。
补充医疗:
扣除被保险人已从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公费医疗或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以及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本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对其剩余未获补偿或给付的部分给付门诊、住院医疗及大病医疗保险金。
重大疾病: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三十种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重症监护: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入住ICU病房,按入住ICU病房日数×日定额给付金额给付医疗保险金。
国寿绿洲员工福利系列产品投保须知投保范围
五人以上特定团体成员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该特定团体的参保成员应占团体中符合参保条件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最长为一年,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由投保人与本公司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费由投保人在投保或续保时一次交清,也可以按本合同约定的分期交付方式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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