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林绍彬倡议城乡一体并实行梯度医保

2020-10-22
城乡居民保险知识

全国政协委员、福州市第二医院副院长林绍彬建议:城乡一体,实行“梯度医保”。

目前,我国实行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简称“新农合”)等三种医保制度。全国政协委员、福州市第二医院副院长林绍彬认为,三元制设计缺乏公平性、选择性,也存在职能重叠交叉、投入重复浪费等现象,建议建立城乡居民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实行“梯度医保”。

三种保险存在重复投入

林绍彬表示,三种保险制度都强调“保基本”,而医保目录却有差别,有高有低。由于三种医保规则不同,无法衔接,导致变更保险险种时出现待遇落差。三种医保还存在职能重叠交叉、投入重复浪费的现象。

林绍彬说,部门内部层层设置专门机构和人员,每个定点医疗机构(各级定点医院)内部也分别设置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报销窗口,负责各自的报销和结算工作,存在部分人力、财力、物力资源重复浪费,特别是机构重叠造成了人力资源、办公场地、信息系统的重复投入和浪费。

此外,由于参保管理和信息系统不统一,造成城镇医保和新农合存在重复参保的现象。不仅增加了城乡居民的负担,还增加了财政支出的压力。

应建城乡一体化基本医保体系

林绍彬建议,尽快出台《全国基本医疗保险法》或加快修订《社会保险法》。应该建立城乡居民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将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进行整合,按参保对象的经济水平和医疗需求设定不同的保障层次,并确定与之相适应的筹资与待遇水平,以满足不同经济水平人群的医疗保障需求,实行“梯度医保”。

林绍彬表示,要想做到人才、资源、信息、资金共享,提高效率和管理水平,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只有在城乡居民一体化医保制度的框架下,将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的经办机构全部整合起来,将三者结合为一,最大化地做到城乡一体,实行“梯度医保”。实现

延伸阅读

城乡居民医保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湖北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要求该省从2017年起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这一方案要求,湖北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起管理体制、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七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此前由卫生计生部门承担的新农合管理职能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城镇居民医保管理职能,以后统一由人社部门承担。

方案要求,该省今年8月底前完成机构、职能、人员整合和资产移交工作;9月底前研究制定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政策;年底前完成对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的审计、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开发和与医疗机构系统对接工作。

方案还要求,湖北省统一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政策和筹资标准,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统一的医保制度包括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保障待遇,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

另外,还要求实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提供就医、查询、结算一体化服务。

城乡居民,福建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实行“五统一”


城乡一体化一直是各地努力的目标,而实现城乡一体化要努力的方面有很多。其中近些年比较受关注的是医保报销标准的一体化。而近期福建省将实行城乡医保“五统一”将首开先例实现城乡居民执行统一缴费和报销标准。

据悉,福建省城乡居民将执行统一缴费和报销标准。省政府经研究同意正式出台《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一体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今年内,我省将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设区市统筹,各统筹区内将实行“五统一”,即统一参保登记,统一缴费标准,统一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结算办法。同步建立市级统筹、政策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新《实施意见》还明确,我省将整合现有医疗保险信息资源。提升12333服务平台功能,为城乡居民提供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服务、权益记录查询、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等服务。通过建立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医疗救助服务水平,加快救助资金拨付,提高医疗救助效率。通过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救助管理部门信息共享,实现救助信息主动提醒和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26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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