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意外险补充工伤保险

2020-10-21
工伤保险知识

如今一些少数福利好的企业都会考虑给企业员工投保除社会保险以外的其他商业保险,如团体意外险、团体健康险、团体养老险等商业保险,作为企业福利的一种,温暖人心的同时又给了员工更多的保障。

也许有的老板会问,我都已经给员工上了社会保险了,还需要再买团体意外险吗?其实,这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一句话来说就是,团体意外险是工伤保险的必要补充。

工伤保险是社保五险一金中的“一险”,主要责任是针对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

工伤保险必须是在工作时,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且只对医疗费用予以报销,且上下班途中现在已经不算在工伤范围内。

而团体意外险,则是针对所有被保险人的所有因意外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予以报销,同时,如果被保险人导致残疾,还可以按比例赔偿残疾津贴。

团体意外险是不分时间地点以及受伤原因的,全天24小时,无论何种原因,在什么地方受到伤害,只要是因为意外情况导致的(违法犯罪情况除外),就可以赔付。

团体意外险可以在工伤保险报销1次后,剩余部分由意外保险来报销。

由此可见,商业意外险提供的则是工作和休息时遭受的意外伤害保障,优势体现为时间、空间上的广度。比如上下班途中遭遇的意外,假如是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害可以由工伤赔偿,其他情况的意外伤害则不属于工伤的保障范围。

工伤保险实际上保障对象的是雇主,其保险标的是雇主对雇员在法律上应负的责任。工伤保险险具有偿付的替代性和保障性特征,即代替雇主承担对雇员因工受伤、身故或患有关职业病的经济偿付责任,保障雇主免受经济赔偿、给付的风险。而人身保险直接为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提供保险保障,其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在保险责任有效期限内,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身故或残疾,保险公司将给付相应的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残疾保险金,保险金付给被保险人的受益人或被保险人。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为每一位被保险人设有保险金额,在保险期限内,员工个人不论一次或多次遭遇保险事故,该员工获得的保险给付总额以保险金额为限。若不幸发生保险事故,有多位员工受伤,每人获得的保险给付总额以各自的保险金额为限,总给付金额没有限制。工伤保险在各个时期及地方政府的规定下,对发生工伤意外的员工进行补偿。

扩展阅读

什么是团体补充工伤险


近年来,社会保障制度逐渐完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逐渐成为企业员工福利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社保有广覆盖、低保障等特点,不能完全满足企业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发生的意外风险。而商业团险则能有效补充工伤保险等保障不足的特点,提高员工福利,同时,降低企业风险。

六种职业类别 类别越高风险越大

据中国人寿西安分公司团体业务部主管田甜介绍,团体保险包括团体人寿保险(团体定期(终生)人寿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健康保险(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补偿保险)等种类。目前大部分企业为员工购买的是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健康保险。根据公司的性质和员工工种的性质不同,投保的保费也有所不同。比如经常在高空作业、井下作业、煤矿作业的企业员工的保费和同样在这些企业坐办公室的员工,同样的保额,前者的保费会相对更高一些。因为这些工种在日常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会更高。

据了解,保险公司根据企业员工工种的不同,具体列出了各类别工种对应的职业类别,每种职业类别对应的年交保险费也有所不同。比如机关、团体、公司的职员、学生都是一类,保额为1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年交保险费为250元;机关、团体、公司的司机、记者、环卫工人为二类,保额同样为1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年交保费则为350元;出租车司机、公交车司机、导游的职业类别为三类,保额为1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需年交保费400元。职业类别越高,从事工种的风险性也就越大,同样,保额缴纳的保费也越高,共有六类职业类别。

阳光保险团体补充工伤意外伤害保险

产品特点:为各大中小型企业员工带了全面的综合性的工伤保障。

投保范围

凡十六周岁以上(含十六周岁)六十五周岁以下(含六十五周岁),已按规定参加当地工伤保险,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工作的团体在职人员,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凡已按规定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并按期足额交纳工伤保险费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作为投保人为本单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单位投保时,其投保人数不应低于五人,而且本单位符合投保条件的人员必须百分之七十五以上投保。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单上载明,最长为一年,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约定终止时止。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的基本责任部分,并根据投保人的选择承担可选责任部分的保险责任。

基本责任:工伤意外残疾保险金。

可选责任:工伤意外身故保险金;工伤意外医疗保险金;工伤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

团体意外险,团意险与工伤保险的区别是什么


现在,很多公司认为社会保险的费用太高,从而没有给员工们购买社会保险,而是给员工们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作为公司的老板来说,公司旗下那么多的员工,人人都给购买社会保险的话会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如果将社会保险换成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话便能够节约不少钱,而在员工发生意外事故的时候,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一样能够予以赔偿,相当于社会保险当中工伤保险的功能,还能够节约一笔不小的钱。所以不购买社会保险而去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何乐而不为呢?

那么,团体意外险与社保工伤险有什么区别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详细讲解下!

团体意外险,即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形式,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则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

工伤保险是针对在工作的时候发生意外事件造成了人身伤害的险种。

团体意外险与社保工伤险两者的区别:

一、购买的费用不同:

一般的团体意外险每人每年200元左右。

社保工伤险每人每月50-100不等。(根据行业,根据人数)

二、两者保障的范围不一样:

工伤保险是社保五险一金中的“一险”,主要责任是针对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工伤保险必须是在工作时,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且只对医疗费用予以报销,且上下班途中现在已经不算在工伤范围内。

团体意外险,则是针对所有被保险人的所有因意外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予以报销,同时,如果被保险人导致残疾,还可以按比例赔偿残疾津贴。

而且,团体意外险是不分时间地点以及受伤原因的,全天24小时,无论何种原因,在什么地方受到伤害,只要是因为意外情况导致的(违法犯罪情况除外),就可以赔付。团体意外险可以在工伤保险报销1次后,剩余部分由意外保险来报销。

三、保额不同:

团体意外险的住院医疗费最高1万,身亡10万。

工伤保险住院医疗费在范围内的全额报销,身亡60-100万左右。

商业保险中的团险不仅仅包括团体意外险,还包括团体补充医疗,团体重大疾病,团体企业年金等等多种,并且这些基本上都是企业在报税的的时候,可以税前列支的。

企业可买职工人身意外伤害险补充工伤保险


钟老板经营着一家衣橱加工厂,随着生意不断做大,工人也多了起来。直以来钟老板都遵守国家规定,只要是公司的员工都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为其买了社会保险,想的就是给员工和企业一份保障。因为一直狠抓安全生产,这几年也没有发生过工伤事故。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不幸的事情还是发生了,2012年,员工小周在工作中被锯子把左手拇指、食指完全锯断。虽然工伤保险报销了基本医疗费,但是,由于小周落下残疾,要求老板一次性赔偿伤残补助金数万元,钟老板很后悔没有办理职工意外伤害险,否则,职工人身意外伤害险就可以为员工赔偿了。所以,提醒企业如果有条件一定要为员工购买职工人身意外伤害险补充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作为我国劳动保护法律体系中的一种安排,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已经于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员工发生工伤保险事故后,绝大部分费用都可按社保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进行报销,但是也有一些费用,社保工伤保险是不给报销的。比如,《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五至十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或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而终止劳动关系的,自与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与经办机构的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企业可买职工人身意外伤害险可避免老板自掏腰包

职工人身意外伤害险属于团体意外险的,保险公司直接支付给员工。职工人身意外伤害险可投保补充工伤保险。补充工伤保险,也称“工伤责任险”。补充工伤保险是从国家目前开办的基本工伤保险中衍生出来的一个新的业务领域。它是指企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工伤保险的基础上,为减轻其因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工伤职工的待遇方面的经济负担,分散工伤风险,通过投保商业保险而形成的业务。其保险责任为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五至十级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目前,商业补充工伤保险产品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采取团体意外险的条款,一种是采取的雇主责任险的条款,两种都可帮老板规避老板承担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只是在具体赔偿对象稍有区别。

职工人身意外伤害险——相关链接职工人身意外伤害险不能取代工伤保险

案例:肖某于2011年10月进入某建筑公司打工。该公司为了预防不测,为工地的建筑工人购买了职工人身意外伤害险,但未参加工伤保险。2011年12月,肖某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受伤,得到了保险公司的赔偿。后来肖某听说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还可以认定工伤,于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部门认定肖某为因工受伤,并鉴定其为伤残十级。肖某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遭公司拒绝。公司认为,他已经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就不应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肖某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经劳动仲裁委调解无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裁决:该公司支付肖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

评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应享受7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是国家为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其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保险费。职工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行为,是非强制性保险,具有自愿性,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了劳动,单位为其购买职工意外伤害险,这只能算是单位给予职工的福利。因此,职工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不能取代工伤保险待遇。应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内蒙古《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18条规定,工伤职工被鉴定为十级的,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其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12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平安团体意外险介绍


风霜雨雪还有天气预报让人们提前防范,但是工作、生活中的意外无处不在,常常让人防不胜防。假如,危险和灾难真的不幸降临,伤者怎样才能得到及时的救护?家中的亲人以后的生活怎样维持?这些都是让人揪心的难题。如今意外伤害险受到人们关注,平安团体意外险保障范围广、保费低的明显优势更是让一些单位和企业团体所重视。

平安团体意外险根据被保人的职业性质、工作环境来决定投保,最少5人,年龄18-65周岁都可以投保,网上就可办理,非常方便。保费大致在几十元至几百元之间不等,保额从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保险期限有一个月、三个月、一年等多种选择。

平安团体意外险承保公司企业员工的一般意外伤害和交通意外伤害,还提供意外伤害医疗与垫付,另有意外住院误工补偿,24小时医疗救援服务,意外险保额最高30万元,是员工福利、企业关怀的首选!

投保平安团体意外险,除一般应保管好保险合同、履行好如实告知义务、索赔注意单证齐全等各种保险常规知识外,还需要注意投保后被保险员工人数或工种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合同批改处理;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避免因工作疏忽,造成不必要的理赔纠纷。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保险金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在48小时内及时通知保险人。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

团体意外保险都有固定的费率,投保人可以选择每人保多少,然后乘以费率,再乘以被保险人数量。当然,投保平安团体意外险就没有这么繁琐,只要登录平安网上商城点击自由报价,就会有页面弹出,只要在上面勾选,填写相应的资料就可以完成投保。而且,免费注册平安会员后还可以享受到更多的折扣优惠。

企业购买团体意外险的作用

团体意外险是以团体为保险对象,以集体名义投保并由保险人签发一份总的保险合同,保险人按合同规定向其团体中的成员提供保障的保险。企业出面购买团体保险能有效控制成本,能有效转嫁企业风险。同时也能增强员工忠诚度和归属感,达到企业和员工“双赢”局面。

企业购买团体意外险的条件

人数要求:达到或超过团体中符合参保条件成员总数的75%(少于8人,100%)。最低要求5——7人,高风险20人以上。

企业购买团体意外险须提供的资料:1.需要提供正确盖章签字的投保书,协议书;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3.盖章的人员清单(人员清单需包括员工姓名、身份证号、工种)。

小微企业团体意外险

产品特色:承保公司企业员工的一般意外伤害和交通意外伤害,还提供意外伤害医疗与垫付,另有意外住院误工补偿,24小时医疗救援服务,意外险保额最高30万元,是企事业单位给员工的首选福利!

被保险人:小微企业在职员工,年龄18-65周岁

保险期间:3个月、6个月、12个月可选

团体意外保险的作用 为何购买团体意外险


现代企业发展的步伐飞速前进,在大型的新型企业中,各个部位环节莫不是人在发挥作用。为了留住人才,各大企业都在用不同的方式挽留人才,让他们继续为企业效力。而在一些高危行业中,公司给员工投保团体意外保险成为企业转移用工风险的主要手段,一方面是为了强化员工的企业归属感,另一方面也可以在意外真的发生时减少企业的经济负担。

专属本公司的团体意外保险制定

对于企业来说如果是整个企业想要投保意外险的话,很明显,由于需要投保的数量多,业务规模比较大,那么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这就属于一笔比较大的订单,它就会给您提供各种各样的优惠措施,或是打折,或是在保险合同中约定更高的保额或是更低的免赔额等等,也就是说,团体意外险投保相对于个人意外险投保有更高的议价能力,同时团体意外险投保还可以把需求告诉给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设计出一种最适合拟投保公司的团体意外险,相对于个人意外险的单一或是不适用,团体意外险显然更具有符合企业特点的性质。

购买团体意外保险的作用可以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可以稳定企业的永续经营-当企业不幸发生意外灾害时,团体保险可以帮助企业主渡过难关、继续经营,保住万里江山。

第二:可以减轻雇主法律上的责任-当职业灾害发生时,藉由团体保险可以帮您解决员工职灾伤残及死亡的问题,减轻企业经营的风险。

第三:可以减少员工的流动率-透过团体保险的保障,身故或残废的员工都可以获得适当的照顾,员工生活有保障,自然可减低流动率、提升生产力了。

第四:可以吸收高素质的员工-优秀的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根本,透过团体保险的福利计划,更可以吸收优秀的人才,赢得员工的忠诚,避免人才的流失。

第五:团体保险费用的支出可以享受免税的优惠-每位员工、每月二千元内的团体保险保费,可以核实认列费用,既为员工谋福利,又为公司节税。

团体意外保险不单单是一项简单的员工福利,也是公司和员工之间的平衡手段。当员工不幸发生意外伤害时,尤其是发生了人身伤害事故时,保险的理赔几乎必然伴随劳资纠纷。作为公司来说需要把员工的人身利益放到首位,而保险代理人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劳动法》知识和人力资源背景才能更好地帮助公司和员工把问题提前化解。如果公司一旦发生与团体保险理赔相关的劳资纠纷的时候,保险代理需要以专业的精神为双方提出合理的建议,让团体意外保险为公司转嫁风险,为员工提供安全保障,以达到双方平衡的目的。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25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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