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几年保险业在中国市场上的蓬勃发展,商业保险普及率正在迅速提高,一个人拥有几份商业险保单已经很常见。不知道我们有没有发现,不管你是买的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意外保险、教育险还是养老保险,保险合同封面写的都是人身保险合同或者人身保险单。人身保险是什么险种?它和我们最常了解的保险有什么区别和联系?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对保险有一个相对系统的了解。
1、商业保险 和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国家或政府通过立法形式,强制全体公民和劳动者购买的保险。具体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种类别。在社会保险中,自己、企业和政府三方共同承担保险费,而政府同时也作为“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商业保险,是相对社会保险而言的,以盈利为目的,由保险企业经营,受银保监会的监管,国家鼓励购买。商业保险中各方关系就简单多了,个人/企业缴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条款承担保险责任。
2、人身保险 和财产保险
商业保险按照保障对象,有财产和人身两类保险,一个保的是财产,一个保的是人。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包括家庭财产保险、工程保险、运输工具保险、农业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商业信用保险、产品保证保险等。每辆汽车都必须购买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是一种以财产(车辆)为保险标的的责任保险,属于财产险的范畴,承保公司通常是xx财产险公司。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只要是和人的寿险、身体有关的保险都属于人身保险的保障范畴。具体分为三类:保人的寿命的“人寿保险”,保人的身体的“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人的寿命包含一个人的生存和死亡,人的身体存在遭遇疾病或者伤残的风险。因此,人身保险实际上围绕了一个普通人一生中必然会经历的生、老、病、死,和可能遭受的伤残而展开,涉及人生的每一个阶段,它的含义宽泛而深刻。经营人身保险的公司通常是xx人寿保险有限公司、xx健康保险有限公司等。
3、健康保险——保障“疾病”风险的人身保险
健康保险的保障内容与人的健康有关,主要保障的是因为人的内在原因(主要指疾病)造成的健康问题。包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失能收入保险、护理保险。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是我们最常见到的健康保险,我们大部分人购买保险也是冲着医疗和重疾来的。而后面两种健康保险在国内没有单独的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险种,而是把类似的保险责任写进重大疾病保险里面,因此可以通过购买含有失能收入和护理责任的重大疾病保险来实现。
4、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死亡、伤残”风险的人身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指的是因为意外伤害而导致的身故或残疾作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它只保人的“死亡”和“残疾”两项责任,也只有死了或者残了保险公司才会赔偿。值得注意的是意外伤害保险是不报销意外造成的医疗费用的,而我们购买的意外险要报销医疗费用的原因是在意外伤害保险作为主险的基础上附加了可以报销医疗费用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5、人寿保险——保障“生存、死亡”风险的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保的是人的寿命,保险公司承保的可以是生存,也可以是死亡,也可以同时承保生存和死亡。
生存保险,即保险公司只保“生存”的人寿保险。主要是指一部分只有生存责任的年金保险。
例如:被保险人在16岁-18岁上高中的年龄,或者在19岁-23岁上大学的年龄生存,保险公司就会根据合同约定的年龄每年给被保险人(子女)保险金,而这笔钱正好是在被保险人接受教育的年龄从保险公司获得,因此也叫“教育金”,这个时候的生存年金保险我们也称它为“教育保险”;
再如:被保险人到了60岁退休后还活着,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时间,每年/每月给付给被保险人保险金,这笔钱正好是在被保险人退休进入老年生活的年龄从保险公司获得,因此也叫“养老金”,这个时候的生存年金保险我们就叫它“养老保险”;
可见教育保险和养老保险本质上并没有区别,都是保生存的人寿保险,只是在不同的年龄段领钱,由于钱的用途不同而分别称作教育险或者养老险而已。
死亡保险,保险公司只保障“死亡”的人寿保险,部分死亡保险也会包含全残责任。主要包含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
死亡保险的保险责任很简单,死了以后保险公司就赔钱。定期寿险,是由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约定年龄或者一定期间,可以是1年也可以是数十年。假如在约定时间内人死了保险公司就赔钱,人没死,合同终止。如果不想在这上面加一个期限的话,定期寿险就变成了终身寿险,人终有一死,这笔保险金终会通过保险公司给到自己约定的受益人手里。
一般情况下,定期寿险适合保障一个人在作为家庭经济支柱的年龄段(家庭责任期)提供保障,因此保障期间以不超过70岁为宜。而终身寿险的受益人终究会在被保险人死后得到这笔保险金,常常用于家庭财富传承而非单纯的保障。如果是给自己买终身寿险就是把财富传承给下一代,给自己的子女买终身寿险实际上是把财富传承给孙子一代,可理解为提前立下的遗嘱。
两全保险,即同时保障 “生存”和“死亡”的人寿保险,既保“生”也保“死”。
主要包括传统两全保险和新型两全保险,如:传统型两全保险、分红型两全保险、万能型两全保险、年金保险、分红型年金保险、万能型年金保险、投资连结保险等。事实上,我们接触到了绝大多数保险都是两全型的人寿保险,因为分红、年金和万能险基本上都有身故责任,只有极少数年金保险仅包含生存给付责任。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很多时候会遇到所谓“带返还”的重大疾病保险,这其实是一种误导,重大疾病保险作为健康保险是不可以返还的,而有返还功能的重疾险只是在重大疾病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份两全人寿保险而已,保险费是额外缴的。
总结一下,几种常见的人身保险是如何通过不同的险种设计实现对一个人的生、老、病、死、残进行全方位的人身保障。
商业保险——人身保险——健康保险——医疗保险——病;
商业保险——人身保险——健康保险——重疾保险——病;
商业保险——人身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死、残;
商业保险——人身保险——人寿保险——教育保险(分红、年金)——生;
商业保险——人身保险——人寿保险——养老保险(分红、年金)——生、老;
商业保险——人身保险——人寿保险——定期寿险——死;
商业保险——人身保险——人寿保险——终身寿险——死;
有了对商业保险中个险的系统了解,对我们根据需求来选择保险有着重要的引导作用。有什么样的担忧选择什么样的保险,不止是说给专业从业者听的,也是我们每个人购买保险的时候需要奉行的原则。
无论您生活在城市还是农村,保险都会以各种方式接触到您!随着人类活动的范围越来越大、科技的进步、生活节奏的加快以及各种压力的增加,人们的风险意识也越来越增强,从而保险意识也越来越增强。与此同时,发展到今天的保险已经细分化,其囊括的险种超过100种。而且这个数目仍在上升。
现在,购买保险已经逐渐成为一种时尚的理财方式;一方面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迫使人们寻求商业保险作为补充保险;另一方面,随着市民理财观念的增强,带有理财性质的产品将吸引更多消费者的注意。
那么,到底一个家庭应该买多少保险呢?
专家指出,这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确定的数目,主要取决于:第一:家庭所面临的风险,即保障需求;第二:家庭的经济能力;第三:家庭结构状况;第四:所处的人生阶段。每种因素要结合考虑,并且要注意优先次序和不同险种的合理搭配。
首先,家庭购买保险一定要有明确的目的,也就是分析家庭所面临的风险,比如意外风险和疾病风险等。其次,要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一般一个家庭适合的保障与适宜的保费有基本的计算方法,保险费支出占家庭总收入的10%-20%、保险金额累计是家庭年总收入的5-10倍为宜。当然,买保险也不一定要一步到位,如果觉得保费支出压力过大,可以先买最需要的险种,以后再分次购买。就一般情况,具有储蓄、返还、投资成分的终身险费用较高,而定期险和意外险等短期险的费用较为低廉。第三,要考虑家庭的结构状况,包括有无孩子、孩子的大小、是否需要赡养老人、和家庭当中有几个人有收入,只有把家庭中所有的风险因素考虑到,而且结合家庭的结构才能将风险降到最低。第四,所处的人生阶段不同,购买保险是考虑的因素和多少也相应的不同。比如一个30岁的和一个50岁的人考虑的因素和多少会有很大的差异,结婚与没有结婚的人考虑的因素也会不一样。
考虑以上四种因素,每个家庭可以购买的份额自然会变得简单,同时,我们也要强调,要选择一个专业的代理人,经过他们的需求分析和计算,会帮助您选择一条合理的方案和可以承担的保费额度。避免保单之间的交叉重复,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社保最低缴纳15年才能享受养老待遇。但是,退休时社保没能交够15年的情形并不少见。在某些城市,比如南京、上海市可以社保一次性补缴,但是在很多城市这却是不允许的。
南京:退休时社保期限不足可延期缴费或一次性补缴退休时,社保交费年限不足规定的15年,这一类人群如何办理正常退休?今天上午,在南京市人社局“向人民汇报”现场,南京市人社局局长朱志宏透露,这类人群可继续延期缴费或一次性补缴。
朱志宏表示,按照目前的养老保险制度,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基本条件,是必须缴费满15年。如到退休年龄缴费还不满15年的,可以继续延期缴费,如果再延期5年达不到15年的,可以通过一次性补缴的方式来解决办理正常退休。
上海:要求社保一次性补缴不低于15年费用上海市社保规定以后除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外,凡要求补缴城保的,均需一次性补缴不低于15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基数按不低于补缴时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补缴比例按养老30%、医疗14%确定。避免了少数人利用较低基数、较短年限补缴社保,领取养老金的问题。
无锡:社保未缴足15年能一次性补缴吗?毛女士:我是1963年4月生人,平时做点小生意,今年已经满50周岁,但社保是从2008年才开始自己缴的,到现在还不满15年。请问剩余的社保怎么补缴,能一次性补缴吗?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剩余的社保金不能一次补缴完。根据毛女士提供的信息,她可以申请以自由职业身份按月缴费至55周岁,到55周岁还未满15年时,可以申请延长缴费5年,这样之后毛女士就可以缴满15年了。同时提醒,如果有市民在申请延长缴费5年后还不够15年的,可以申请一次性补足15年。具体有关社保查询、缴纳、停用、补交、转移等问题,可咨询社保热线12333,或到广瑞路2号市社保中心咨询。
胡女士说由于去年我国经济不景气,个人感觉虽然收入不变,可是固定存款额利息越来越少。而其所在的企业没有承担太多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因而希望能有一个合适自己家庭的保险理财方案。
胡女士的老公有稳定工作,月收入1万元。胡女士月收入7千元,工作属于合同用工性质。有一个8岁的女儿,上小学3年级。
其财务状况:现有股票5万元(被套后证券价值还剩2万元左右)、基金5万元(现净值3万元),自购住房价值70万元,有一辆车。此外还有存款15万元,银行理财产品12万元。基本支出:每月养车平均3000元,每月一家人基本生活开销3000元,每年一次旅游开销1万元,每年支付双方父母养老费2万元,不定期支出一年2万元。
保障分析及建议
去年爆发的金融危机在今年必将进一步显出更为明显的衰颓,新年将至,如何使幸福、祥和的三口之家在今后的日子里更加居安无忧呢?
胡女士的女儿已经8岁,估计夫妇双方的年龄也在35岁以上了。中年是一个承上启下的阶段,作为家庭经济支柱,要有充足的保障以维持家庭生活品质,故中年人更加需要全面而充足的保障计划。同时,失业、减薪、事业危机和心灵危机是中年人面临的四大问题。权威统计显示:中年人在组织中最容易成为尴尬人物。大部分的组织都是金字塔型,越往上淘汰得越厉害;当金融危机大潮席卷时,位居组织中层四五十岁的中年人最容易受到侵袭。
统计数据表明:从40岁开始,综合发病率上升,到70岁后进入高发病期,一生中罹患重大疾病的可能性高达72%。因此,对于多数家庭来说,一旦家庭成员患上重大疾病,所需的医疗费以及护理费等就不是平时的积蓄所能解决的。可以重点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津贴型保险,而且越早买越好,一旦得了重病,不仅减少医药费的负担,如果发生不测也能有一部分钱留给家人。
那么胡女士家庭如何运用保险来保障家庭呢?
首先是购买重疾险保额。目前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少则七八万元,多则十几万元甚至更高,因此需要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单位福利(即单位为员工购买的社会医疗保险及商业保险)的多少,建议胡女士夫妇双方购买20万元的重疾保额,女儿购买10万元的重疾保额。除了重疾险外全家人再配些住院医疗保险和津贴型保险,只要每年花几百元就能在住院时得到补偿。鉴于女性疾病的高发率,胡女士还需购买女性疾病保险,保额也在20万元。
其次是购买生命保额。生命保额的保险产品主要是意外险和寿险,这类保险可以应对因意外或疾病导致的身故带来的家庭财务平衡,避免家庭经济支柱的缺失使家庭生活窘迫、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对于每年外出旅游、有自备车的胡女士家庭来说尤为重要。意外险和寿险方面,先生的保额各为60万元、胡女士的保额各为42万元、孩子的保额各为10万元。
再次是购买养老保额。年过40应该及时为自己的晚年养老生活考虑了,否则为时已晚。目前胡女士家庭的投资理财渠道集中在股票、基金和银行理财产品上,建议作合理的调配,补充无风险的、保本增值的保险产品,以达到投资理财产品的平衡性。
此外,在保费的支出上要切合实际,一般情况下,建议胡女士每年以总收入的10%左右进行缴纳风险性保费为宜,不要因为保费过高而影响正常生活。
编后语:很多人认为自己的家庭属于小康家庭,认为家庭不会有什么风险。其实这种思想是错误的,意外就是意料之外的事情,无论对贫穷家庭还是小康家庭,发生的几率都是同样的。而小康家庭发生意外之后,生活质量下降会尤其不适应,所以家庭保障规划,小康家庭也不可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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