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保险常用条款需理解透彻

2020-10-16
保险条款基础知识

为了规范保险行为,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险法》对人寿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作了统一规定和要求。由于这些规定经常被使用,形成人寿保险合同的通用条款。

1、不可抗辩条款

西安平安保险人士表示,人寿保险合同成立二年后,保险公司不得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为理由解除合同。这是一条有利于保户的规定。如果保险公司发现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重要事实,只能在二年内以此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或解除合同,超过两年的可抗辩期,这个权力即告丧失。

需要说明的是,“不可抗辩条款”的应用在国际保险业中非常普遍,但在我国,该条款目前的效力还仅局限于对被保险人年龄的误报上。对健康状况不实告知的可抗辩期间,我国《保险法》尚没有明确规定。

2、自杀条款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二年以内自杀,保险公司不给付保险金。如果自杀发生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二年之后,保险公司可以给付保险金。

3、宽限期条款

对于分期缴费的保单,如果投保人因疏忽或者其他原因没能按期交费,保险公司给出一定的宽限期(一般为60天,具体时间请见条款规定),在这段时间内保单仍然有效,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予负责。如超过宽限期还没交纳保费,则保单有可能失效。

4、复效条款

若因投保人不按期交纳保费致使保单失效,二年之后,投保人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效,经过保险公司审查同意后,投保人补交失效期间的保险费及利息,保单可恢复效力。

5、不丧失价值条款

投保人在效足二年以上保险费后,保单会积存一定的责任准备金。这种准备金不因保单效力的变化而丧失其现金价值。投保人若要退保,这部分现金价值应由保险公司退还给投保人。

6、误报年龄条款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将多收的保险费还投保人。

7、受益人条款

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受益人可以为一人或数人。

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指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或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在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死亡后的保险金视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领取。

精选阅读

保险知识,保险合同中常用条款


保险合同的常用条款有哪些?

为了规范保险行为,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险法》对人寿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作了统一规定和要求。由于这些规定经常被使用,形成人寿保险合同的通用条款。因此,您花一些时间了解这些条款是很有好处的--当您再阅读各家寿险公司的险种条款时,即可将主要精力用于研究该险种最重要的部分--保险责任(保险收益)与保险费(保险支出)。

1、不可抗辩条款

西安平安保险人士表示,人寿保险合同成立二年后,保险公司不得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为理由解除合同。这是一条有利于保户的规定。如果保险公司发现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重要事实,只能在二年内以此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或解除合同,超过两年的可抗辩期,这个权力即告丧失。

需要说明的是,“不可抗辩条款”的应用在国际保险业中非常普遍,但在我国,该条款目前的效力还仅局限于对被保险人年龄的误报上。对健康状况不实告知的可抗辩期间,我国《保险法》尚没有明确规定。

2、自杀条款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二年以内自杀,保险公司不给付保险金。如果自杀发生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二年之后,保险公司可以给付保险金。

3、宽限期条款

对于分期缴费的保单,如果投保人因疏忽或者其他原因没能按期交费,保险公司给出一定的宽限期(一般为60天,具体时间请见条款规定),在这段时间内保单仍然有效,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予负责。如超过宽限期还没交纳保费,则保单有可能失效。

4、复效条款

若因投保人不按期交纳保费致使保单失效,二年之后,投保人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效,经过保险公司审查同意后,投保人补交失效期间的保险费及利息,保单可恢复效力。

投保人在效足二年以上保险费后,保单会积存一定的责任准备金。这种准备金不因保单效力的变化而丧失其现金价值。投保人若要退保,这部分现金价值应由保险公司退还给投保人。

6、误报年龄条款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将多收的保险费还投保人。

7、受益人条款

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受益人可以为一人或数人。

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指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或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

保险知识,保费豁免条款需重视


2007年3月,王女士的丈夫付先生在太平洋人寿购买了一份保险,被保险人是他的女儿,投保人则是付先生。投保时,付先生为保单附加了一份保费豁免条款。2009年,付先生不幸遭遇车祸,头部严重受伤。在开颅手术后,付先生完全丧失行为能力,日常生活无法自理。

由于付先生在投保后并未告知其妻王女士保单附加有保费豁免条款,因此,在他遭遇车祸后,王女士一直没有联系保险公司,尽管家庭经济出现困难,但保障意识很强的王女士仍然在此后持续缴纳了两年保费。近日,王女士偶然发现丈夫为孩子购买的保险可以申请保费豁免,于是向太平洋人寿报案,理赔服务人员第一时间驱车前往客户家中调查情况。

在确认付先生的现状符合条件后,太平洋人寿及时作出保费豁免决定。这意味着,付先生孩子的保单,从2009年付先生丧失行为能力后,就不需要再缴纳任何费用了,而保障仍然有效,直至保险合同终止。在豁免此后15年保险费的同时,太平洋人寿将事故发生后王女士所缴纳的两年保费也退还给了她。

人寿险专业人士提醒:

保费豁免功能,相当于为保单再加了一份保险,如果投保人完全丧失续保能力,投保人可以不用再缴纳后续保费,而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尤其是家长给孩子买保险最好是加上保费豁免!目前市场上多数保险公司的大部分险种都可以附加保费豁免条款,甚至有的保险本身就拥有保费豁免功能,无须再单独附加。但不同公司、不同保险产品对于保费豁免条件的设定是存在一定区别的,而且,针对成人给儿童投保、成人间互相投保等不同情况,保费豁免的限定条件也不尽相同。因此,消费者在实际购买时还需仔细阅读相关条款。不能忽略保费豁免功能.此外,投保人最好让家人知道自己购买过保费豁免条款,并且能够定期清理自己的投保单,以明确自身的保险权益,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家人就能够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在降低风险损失的同时,让家人继续拥有保障。

保险知识,健康险条款需记牢


近年来,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提高,健康险开始受到更多消费者的重视。保险专家说,消费者购买健康险时尤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重要条款:

其一,免赔额条款。免赔额条款是健康保险合同的常用条款,也是健康保险合同区别于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的重要特征之一。该条款的基本内容是,当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须自己先支付一部分医疗费用,即保险人只负责对其医疗费用中超过免赔额的部分进行补偿。

其二,比例给付条款。比例给付条款也称为共保条款。比例给付条款规定,对医疗费用中超过免赔额部分的,采用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共同分摊的比例赔偿办法。一般而言,被保险人自己需要承担的自付比例为20%-30%,其余部分由保险公司承担。这样的规定是为了控制被保险人在接受治疗时的医疗费用总额。

其三,给付限额条款。给付限额条款针对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规定了费用或服务量的最高限额,限额以内由保险人承担,限额以外的部分需要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

其四,等待期条款。等待期条款即观察期条款,健康保险合同基本上都设定了这项条款。该条款规定,在保险单生效后的一段时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发生医疗费用支出或导致收入减少,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般情况下,一年短期健康险的等待期为31天,长期健康险的等待期为90-180天。

其五,受益人条款。受益人条款规定,一般情况下健康保险合同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身,如果被保险人死亡,其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这一点与人身保险下的其他保险不同。

其六,体检条款。体检条款要求被保险人在提出索赔后,保险人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接受由保险人指定的医生或医疗机构的体检,以便保险人确认索赔的有效性和具体赔付金额。

保险知识,重大疾病保险如何理解


什么是重大疾病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有什么保障功能?

重大疾病保险所保障的“重大疾病”通常具有以下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病情严重”,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到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与生活;二是“治疗花费巨大”,此类疾病需要进行较为复杂的药物或手术治疗,需要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

重大疾病保险给付的保险金主要有两方面的用途:一是为被保险人支付因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治疗所花费的高额医疗费用;二是为被保险人患病后提供经济保障,尽可能避免被保险人的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

重大疾病保险的发展历程是怎样的?

重大疾病保险于1983年在南非问世,是由外科医生马里优斯·巴纳德最先提出这一产品创意的。他的哥哥克里斯汀·巴纳德是世界上首位成功实施了心脏移植手术的医生。马里优斯医生发现,在实施了心脏移植手术后,部分患者及其家庭的财务状况已经陷入困境,无法维持后续康复治疗。为了缓解被保险人一旦患上重大疾病或实施重大手术后所承受的经济压力,他与南非一家保险公司合作开发了重大疾病保险。

1986年后,重大疾病保险被陆续引入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并得到了迅速发展。

1995年,我国内地市场引入了重大疾病保险,现已发展成为人身保险市场上重要的保障型产品。

重大疾病保险在发展过程中,保障范围逐渐扩大,保障功能日趋完善,但该类产品的设计理念一直延续至今。

重大疾病保险是否能够满足被保险人全面的健康保险需求?

重大疾病保险是健康保险中疾病保险产品的一种。该保险产品只有在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疾病、达到约定的疾病状态或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时,才能给付保险金。因此,重大疾病保险不能满足被保险人所有的健康保险需求,配合其他类型的健康保险产品或健康保障计划,被保险人才能得到比较全面和完善的健康保险保障。

保险知识,对保险条款的理解不一致该如何解决


这就涉及保险条款的解释问题。鉴于保险条款是由保险公司单方拟订的格式条款,为充分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保险条款解释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有利于非起草方的解释原则,即当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保险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

我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关于这一规定的适用应当注意:并非双方当事人对保险条款的任何争议都必须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当双方当事人对保险条款的内容理解不一致时,应当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首先按照通常理解,结合条文词句的含义、逻辑关系以及保险交易惯例等进行合理解释,有专业解释的,如死亡、地震、暴雨等,应按照专业术语的理解来解释。

只有当保险条款的含义含混不清或产生多种理解时,才应当援引上述规定,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只有如此,才不至于滥用疑义利益解释原则,背离立法本意。

保险知识汇总,如何正确理解保险


观念一:优势是可以利用较小的成本转移较大的经济损失,比如意外险,100元就可以购买10万的保障,这个杠杆比例是其他金融工具没有办法做到的。这是保险的本质特性,购买保险,其实就是购买这个特点。

与存款比较,保险缺少灵活性,如果退保的话,还会本金都不保障。

与股票基金等渠道比较,又没有那么大的升值空间。

观念二:保险费用是生活的成本之一。

您饿了,所以要吃饭,您困了,所以要睡觉,你吃饭需要一张桌子,你睡觉需要一张床,于是,床和桌子是生活的必须的成本,是吧?

谁在挣钱支付吃饭的钱呢?又是谁出钱去买床和桌子呢?是您先生,是吧?那么您先生能出钱的前提是什么?他能工作,身体健康是吧?如果他失业了,怎么办?你们还有储蓄,是吧?如果他的身体不健康了,回家的路上,公交车飞到了桥下去了,他的身体已经残缺了,怎么办?您和孩子还得吃饭,还得睡觉吧?

所以,为了确定您和孩子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有饭吃,有床睡觉,孩子有书读,保障好先生是很关键的,那您说您做好先生的保障,是为了赚钱呢?还是一个生活的成本呢?好了,您想通了,保险是一个工具,是维持生活继续进行的必要成本之一,于是,您开始决定要给您家的印钞机买份保险了,那么从哪里开始呢?市场上那么多家保险公司,那么多产品,而且,您之前还接过一个代理人的电话,总说他们有个好产品,买了又保障又赚钱,让您有点信不过,于是,放弃了,现在自己却要买保险,什么人才能信得过呢?

唉,实在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但是,想到孩子的笑脸,想到父母那日益下降的身体,您还是决定要买保险,给家庭上一道防火墙。

网上投保优惠多 购买前需看清条款_保险知识


经常上网的“宅男”阿东发现,现在登录淘宝不仅可以买衣服和家电,还可以在线完成投保手续。据了解,近年来淘宝网聚集了大量年轻市民消费。庞大的消费群体令不少保险公司开拓电子商务渠道。不过,保险业内人士指出,虽然网上保险价格优势明显,但市民购买时仍需注意认清条款和明晰保险责任,避免保险公司因责任免除条款,从而导致不赔付保费的情况。

网上投保最低5元起

据了解,目前采取网销方式的主要是旅游意外险、综合意外险、交通工具意外险、家庭财产险等四类。这些保险保费低廉,投保手续简便。保险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网上投保,市民只要在线填写个人投保信息,点击提交订单支付保费后,就可以完成投保手续。与线下投保不同,线上投保用户能享受到更便宜的价格和优惠。比如可以在线详细对比各个保险公司产品的优劣,价格上更透明。如果市民有投保需求,可在网上货比三家,赢得最优的性价比。另外,记者还了解到,网上销售保险这种新渠道的出现,令保险公司加速推出更多的迎合网民购买的新产品和促销优惠,使线上投保相对而言的的优势更明显。

网售主打意外险车险

网上投保渠道的透明度和性价比令不少市民对这种销售渠道趋之若鹜。但记者登陆淘宝发现,目前网上销售的保险仅有旅游意外险、车险,品种较为单一,在保障方面也显得有很多限制。“有些健康险种有体检要求制约,不能简单网上下单投保。”上述保险业人士称,由于目前险企销售的终身险、投资分红险等险种条款较复杂,需要保险代理人详细阐述和解释,因此难以在网上销售。另外,与面对面以及电话车险的积极营销不同,如何实现投保人需求、信息和保险公司承保政策及监管规定三方信息无缝对接,是网络保险销售的亟需解决的问题。

网购保险提醒:莫因条款冗长而直接忽略掉

记者调查发现,受制于保险产品条款的复杂性,目前还难以在网上直接销售更为复杂的长期寿险等产品。网销产品“简单化”与网销被动营销特点也大有关系。和面对面以及电话车险的积极营销不同,如何实现投保人需求、信息和保险公司承保政策及监管规定三方信息无缝对接,是网销保险的最大壁垒。另外,因为保险产品高度专业化,普通市民从网上购买产品的时候,保险条款不但内容冗长,而且保障责任较为复杂。一些人选择购买时不会全部看完和清楚了解保障内容。因此,网上保险与其他线下投保渠道相比,更容易产生误解和纠纷。对此,不少保险业内人士均提醒,如果市民在网上购买意外险和车险,一定要注意认真查看保险公司的条款和保障责任,避免一旦出现意外,却由于不合符保障条件而拿不到保费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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