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威海医保定额结算新增18个病种

2020-10-14
保险要提前规划
自今年1月1日起,威海市将肠癌手术治疗等18个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额结算范围。患病参保人员按规定治疗此18个病种时,医疗费用按照定额结算办法结算。至此,纳入威海市医保定额结算范围的病种已经增至32种。

日前,市社保服务中心印发《关于公布基本医疗保险定额结算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决定自今年1月1日起,将肠癌手术治疗、胃癌手术治疗、心脏换瓣手术治疗、冠心病搭桥手术治疗、人工肝单纯血浆置换术、桡骨远端骨折闭合复位经皮穿刺(钉)内固定术等18个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额结算范围。

按照规定要求,参保人员治疗以上18个病种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定额结算标准内的部分,属于职工医疗保险的,个人不负担,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属于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负担40%,统筹基金支付60%。超过定额结算标准的部分个人均不负担。

目前,提供上述定额结算医疗服务项目的定点医院已经确定。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各自的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随时向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申请,经核准后,向社会公布,供参保人员自主选择。市社保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另据了解,此前,威海市已经先后对尿毒症门诊肾透析等14种病种实行了定额结算,进一步保障了参保人员医疗待遇,减轻了患病参保人员的负担,此次再添18个病种,威海市实行医保定额结算的病种扩至32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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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明年年初,两种新增大病实施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单病种结算


昨日,市人社局发布《关于慢性髓性白血病、胃肠间质瘤实行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单病种结算的通知》,自明年1月1日起,慢性髓性白血病和胃肠间质瘤将实施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单病种结算,参保人员每年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限额标准为6万元。

据了解,本次报销范围为:参保人员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后,所发生与疾病相关的医疗保险目录内的检查、治疗费用和药品费。(限额以内,药品不受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限制。)

根据单病种定额费用分担比例表,该两个病种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两类情况报销。其中,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在一级、二级和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最高达到95%,职工医保在职人员在一级医院可报销90%,二级医院报销87%,三级医院报销85%。居民医保一档参保人员在一级医院可报销80%,二级医院报销60%,三级医院报销40%。居民医保二档参保人员在一级医院可报销85%,二级医院可报销65%,三级医院可报销45%。

综上所述,单病种是指没有并发症,单一的疾病.常见的有:非化脓性的阑尾炎,胆囊炎,胆结石,剖腹产等。单病种付费指的是对部分疾病医疗费用实行按病种付费。

良性肿瘤,青岛市24个病种医保结算费公布 单病种定额结算个人负担降3成


同样的手术治疗,不同医院收费标准却大不一样,这种“同病不同价”的现象较为普遍。近几年,青岛市医保从2011年试行以病种定价收费,从最初6个单病种到现在青岛已有24个病种、28家医院进行了单病种结算试点,参保人在试点医院治疗,同一级别的医院治疗费“一口价”。17日,市人社局首次对外公布现行试点单病种承做医院及结算标准,单病种结算的费用一清二楚。

单病种结算是对疾病比较单一、临床路径相似、诊疗相对规范、费用相对集中的病种或治疗方式,以单个病种为单位实行定额结算的付费方式。费用标准由医院和医疗保险管理部门通过谈判的方式确定,实行定额结算,明确医保统筹金支付额和个人负担额。参保患者实际发生费用低于定额结算标准,由医保统筹金和参保患者分别按定额标准结算;超出定额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定点医院承担。参保患者按普通住院结算方式计算的个人实际负担额,若低于按单病种结算规定的个人定额标准,按普通住院结算,由此产生的差额部分由医保统筹金补齐。

从人社局公布的单病种承做医院及结算标准来看,参保居民和职工的个人负担有所不同,以白内障超声乳化+人工晶体植入术(单眼)为例,在三级医院,个人负担800元,职工负担500元,除了这“一口价”的费用之外,每个600元的晶体需要参保人自负。

这24个单病种包括:白内障超声乳化+人工晶体植入术(单眼)、白内障超声乳化+人工晶体植入术(双眼)、白内障囊外摘除+人工晶体植入术(双眼)、单纯性阑尾炎手术、腹股沟疝手术治疗、股骨粗隆间骨折髓内钉内固定术、后路椎间盘镜髓核摘除术、踝关节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卵巢良性肿瘤手术(腹腔镜)、卵巢良性肿瘤手术(开腹)、人工关节置换术(半髋)、人工关节置换术(全髋)、人工关节置换术(膝关节)、乳癌根治术、胃癌根治术、腰椎间盘突出髓核摘除术、子宫肌瘤切除术(开腹)、子宫肌瘤切除术(腹腔镜)、经尿道前列腺电切术、精索静脉脉高位结扎术、痔外剥内扎术(包括环状混合痔切除术)、吻合器痔上黏膜环切术、乳腺良性肿瘤切除术。

青岛市人社局介绍,青岛市医保将“疾病比较单一、临床路径相似、诊疗相对规范、费用相对集中的病种或治疗方式”作为单病种实行定额结算。“通俗点说,就是外科手术相对比较简单的,一般来说一次治疗就能看见疗效的,例如阑尾炎和白内障等。”青岛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

单病种的结算标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谈判确定。定点医院先根据单病种的临床路径和价格测算依据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结算标准申请,青岛市人社局有关部门再根据医院的实际结算数据和专家意见就结算标准与医院进行谈判。

据了解,谈判内容除了单病种的定额结算标准外,同时将医治单病种的服务范围、服务质量、付费方式和付费时间等内容纳入谈判范围。

据介绍,青岛市的单病种费用实行定额结算的方式,定额标准中明确每个病种费用的医保支付额和个人负担额,不设起付线。参保患者实际发生费用低于定额结算标准的,由医保基金和患者分别按定额标准结算;超出定额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定点医院承担。

目前,试行的单病种结算管理办法已经取得了医、患、保三方受益的良好效果。从医院方来说,由于单病种手术治疗是以权威性的临床路径和诊疗指南为指导,规范了诊疗过程,缩短了住院天数,降低了医疗成本。

从患者方来说,个人医疗负担大大减轻。随机抽取的69例单病种费用对比分析表明,个人负担平均降低了33.12%。从医保方来说,开展单病种手术也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试点医院的医疗行为。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有效遏制了不合理的医疗资源浪费,节省了医保基金。

参保人员,养老险新增病残津贴


本报讯(记者童江华)参保人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有哪些社会保险待遇?昨日,市人社局在回答老百姓普遍关心的两大问题时说,《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这是一个新的待遇项目,也是养老保险制度的一大进步。

为何要新增病残津贴这一项目?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参保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而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生活就失去了经济来源,只能依靠其他家庭成员,如果参保人员同时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整个家庭就会陷入困境。参保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缴了基本养老保险费,在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生活来源时,养老保险基金应当给予帮助。

“病残津贴就是给参保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该负责人解释,病残津贴属于新的待遇项目,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津贴标准,需要国家制定配套政策予以明确,然后我市再根据国家的精神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届时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参保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是否有社会保险待遇?该负责人说,该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地说,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按我市现行政策规定,死亡丧葬费标准为2000元。

此外,遗属抚恤金是对死亡职工的家属给予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按我市现行政策规定,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离休人员,20个月本人基本离休费;退休人员,15个月本人月基本养老金。

参保人员,增加医保赔付病种提高限额 结合商业保险更安心


为进一步提高六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根据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实际运行情况,市人社局下发通知,自明年增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以及部分慢性病限额。

增调后我市门诊慢性病病种共达30种。增加的病种包括重度癫痫,年度限额为3000元;丙肝抗病毒治疗,半年期限额为20000元,半年后凭检验报告单复审,病毒未转阴可再延长半年;小儿脑瘫(限居民医保),年度限额为20000元,补助期限为2年。调整的门诊慢性病限额中,恶性肿瘤放化疗期的年度限额由10000元调整为15000元,补助期限为2年,2年后转为恶性肿瘤辅助治疗期(乳腺癌内分泌治疗可延长至5年);恶性肿瘤辅助治疗期年度限额为4500元;乙肝抗病毒治疗年度限额由3000元调整为6000元,补助期限为4年,到期后可凭相关检验报告申请复审;结核病活动期的年度限额由2000元调整为2500元,补助期限为2年;高血压合并脑血管意外的年度限额为5000元,通过鉴定或复审人员不再与高血压Ш期同时享受补助;以及部分精神病维持治疗期的年度限额由3500元调整为4500元。

另外,新规还明确了今后恶性肿瘤放化疗期、病毒性肝炎干扰素治疗期、病毒性肝炎抗病毒治疗期、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术后-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小儿脑瘫需参加复审鉴定,打破了慢性病待遇的“终身制”。取得肾移植术后补助待遇的参保人员,其原有的肾功能不全或肾小球肾炎等慢性病补助同时停止。其他病种则为长期有效病种,需按规定进行年审。

据了解,市直参保人员可到市医保中心领取申请表并报送相关材料,届时由医疗专家根据患者提供的资料对照“门诊慢性病”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符合标准的参保人员,则可按规定享受门诊慢性病的补助。各县区参保人员向所在县区医保中心内进行申报。

工作人群中很大一部分人已有基本医保,但基本医保在支付个人住院医疗费用时,设定有起付标准和封顶线,只对起付标准以上、封顶线以下且符合报销范围的费用进行按比例支付;其次,基本医保对报销范围也做出限制,某些药品以及一些诊疗项目、医疗服务都不在基本医保的报销范围内。因此,要想获得更全面的医疗保障,以合适的商业医疗保险作为补充很重要。

参保人员,10月起针对单病种,重庆将执行新的医保报销方式


今年10月1日起,针对单病种,重庆将执行新的医保报销方式。今(25)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卫计委下发通知,对我市单病种医保结算问题进行说明。按照规定,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最高为95%,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最高为85%。

报销覆盖入院到出院两种费用不算

所谓单病种结算,是指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特殊疾病门诊就医治疗时,以病种为单位计价,由医保经办机构和参保人员分别按病种定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的一种结算方式。

哪些费用可以报销?规定指出,单病种医疗费用范围包括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各项医药费用支出,包括患者从确诊入院到出院期间,花费的诊查、化验、检查、床位、治疗、手术、护理、药品、医疗耗材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费用都在报销范围内。按照新规,有两种费用仍需参保人自己掏钱,分别是床位费超标部分、空调费、陪伴费等政策规定应自费的服务设施的费用;特殊一次性医用材料费用超过医保限额以上的费用。

报销分两个险种是否退休将影响比例

根据参保人员险种、年龄、医疗机构等级不同,报销比例有所不同。按照规定,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分为在职、退休两种情况。其中,在职参保人员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报销90%、二级报销87%、三级报销85%。退休参保人员在一至三级医疗机构就医,均可报销95%。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分为一档、二档两种情况。其中,一档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报销80%、二级报销60%、三级报销40%。二档依次提高5个百分点,分别是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报销85%、二级报销65%、三级报销45%。

医保定点医院,参保人如何选择医保定点医院


刚刚拿到医保卡的用户对于医保就医概念并不清晰,如果生病了该如何选择医保定点医院就医?一般来说,医保定点医院选择后,一年只能更改一次,为了让参保人能清楚了解医保就医情况,我们来详细看看医保定点医院的选择方式吧。

1、选择医疗水平高的医院:三甲医院医疗水平较高,但看病费用也比较高,建议按照医院的医疗水平与就近原则选择1-2家三甲医院。离我公司较近的三甲医院有XXX、XXX。

2、根据病情选择对口医院:如患有慢性病,可选择一家针对该慢性病的专科医院,或者是拥有针对该慢性病治疗水平较高的科室的三甲医院。

3、就近选择:选择一家较近的社区服务中心,方便平日的打针与开药。

4、择优选择:每种等级的最好都选择一家。

无论你是在大城市还是小城市,一般的公立医院都是医保定点医院,拥有医保的参保人员就医是可以报销的。小病小医院,大病大医院,这是基本原则。医院分社区医院、一级、二级、三级等,等级越高报销比例越低。以上就是“参保人如何选择医保定点医院”的全部内容,更多医保知识欢迎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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